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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书名: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 (美)马克·吐温(Mark Twain) 本章字数: 7605 更新时间: 2024-06-05 13:16:52

格雷福德上校是位绅士,彻彻底底的绅士。他的家人和他一样,派头十足。他出身显贵,正如老话所说的,出身即世事,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就像在我们镇上,从没有人否认她是第一大户人家的后代一样。我爸爸也总这么说,尽管他自己的身份连条鲶鱼都不如。格雷福德上校瘦高瘦高的,肤色白中带黑,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血色。每天早上,他都把自己瘦削脸颊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长着薄薄的嘴唇,高高的鼻梁,浓黑的眉毛,漆黑的眼睛,深陷的眼窝。他的眼睛看着你时,仿佛从山洞里窥视你。他的头发又黑又直,垂到肩膀上,双手又细又长。他每天都换上新的干净的衬衫,从头到脚穿一身白色亚麻西装,白得刺眼。星期天,他总是穿件有铜纽扣的蓝色燕尾服,手里拿着一根银头的红木手杖。他举止大方,不轻浮,从不高声讲话。他和蔼可亲——每个人都可以切身感受到。他偶尔展露笑容,魅力倍增。可是当他把腰杆挺直,浓眉下双眼闪着慑人的光芒时,你恨不得赶快爬上一棵树,离他远远的,静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他根本不必提醒大家注意举止得体——在他面前,每个人时时刻刻都规规矩矩的。大家都喜欢围在他身旁,多数时候他就如阳光——我的意思是,他能带来好的气氛。当他乌云密布时,片刻之间,周遭气压变低。一个星期之内,没人敢惹出点儿什么乱子。

每天早晨,当他和老太太下楼的时候,全家人都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们问好,他们坐好以前,谁也不敢坐下。然后汤姆和鲍勃走到放着餐具的餐边柜那儿,调好一杯苦味酒递给他,他手里端着酒杯,等着汤姆和鲍勃调好各自的酒,并边鞠躬边说:“祝先生太太平安。”他和老太太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然后三人一口把酒干掉。鲍勃和汤姆往杯底倒上一勺水和糖,和着剩下一点儿的威士忌或者白兰地,把杯子递给我和巴克,我们也向上校夫妇举杯请安,然后也一口喝下肚。

鲍勃是家里的长子,汤姆是次子。两人都身材高大,肩宽背厚,古铜的肤色,长长的黑发,乌黑发亮的眼睛。他们像老头儿一样,也从头到脚穿着白色亚麻的衣服,头戴宽沿的巴拿马帽。

接下来说一说夏洛特小姐。她年方二十五,高挑的个头儿,骄傲而有气派,只要没人惹她,她总是仪态端庄。可她要是一生气,和她父亲一样,她能让你瞬间蔫了下去。不过她是个美人。

她妹妹索菲亚小姐也是个美人,不过是另一种类型的美。她温柔可爱,像只鸽子一样,她才二十岁。

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专门服侍他们的黑奴——巴克也有。服侍我的黑奴极其悠闲,因为我还不习惯什么都让别人给我做。不过,巴克的黑奴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休息。

这一大家子大概就这么个情况,不过,以前家里人更多——有三个儿子被人打死了,还有艾米林,也死了。

老头有大片的农场和一百多个黑奴。有时候,会有很多人骑着马,从方圆十几里外赶来,住上五六天,白天在树林子里跳舞、野餐,晚上在房子里开舞会。这些人大多是这一家的亲戚,男人们都带了枪。告诉你吧,他们一个个都器宇轩昂的。

附近还有另一个贵族——大概五六家吧——大都姓谢菲尔森,和格雷福德家族一样,他们也出身高贵,生活富足,出手阔绰。谢菲尔森家族和格雷福德家族共用一个码头,那个码头离我们住的房子大约有两英里远。所以当我和大伙一起去那儿的时候,总会看到不少谢菲尔森家族的人,个个骑着高头大马。

一天,巴克和我去树林子里打猎,忽然听到远处有马蹄声。正当我俩要穿过大路时,巴克说:“快点!快钻到树林里!”

我们躲在树丛里,透过树叶向外张望。没多一会儿,一个样貌英俊的小伙骑着马沿着大路飞奔而来。他稳稳地坐在马背上,鞍桥上还横放着一把枪,像足了一个军人。这人我以前见过,名叫哈尼·谢菲尔森。突然耳边一声枪响,巴克一枪把哈尼头顶的帽子打落在地。哈尼抄起枪,打马向我们藏身的地方跑来。我们可没坐以待毙,在林子里狂奔起来。林子不密,所以我边跑边回头看,好躲开他的子弹。有两次,我看到哈尼瞄准了巴克。后来他掉转马头,原路返回了——我估计是找帽子去了。我们一路狂奔到家。听我们讲完事情的经过,老头儿的眼睛亮了一下——我判断主要是因为高兴——然后他又恢复了平静,和声细语地对我们说:“我可不喜欢躲在树丛后面放冷枪。你怎么不到路上去呢,孩子们?”

“谢菲尔森一家也没正大光明开枪啊,爸爸。他们总是放暗箭伤人。”

巴克讲述这件事的时候,夏洛特小姐的头抬得高高的,鼻孔张得挺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那两个哥哥脸上阴沉,一言不发。索菲亚小姐脸色苍白,不过当她得知哈尼并没受伤时,脸色又缓过来了。

后来我把巴克带到玉米仓旁边的大树底下,看四下无人,我才说:“你要把他杀了吗,巴克?”

“当然了。”

“他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

“他?他没惹过我。”

“那你为什么非要杀了他不可呢?”

“不为什么——只是因为我们两家是世仇。”

“什么是世仇?”

“你从外星来的吧?什么是世仇都不知道?”

“以前从没听过——快给我讲讲。”

“嗯,”巴克说,“世仇是这么回事: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失手把另一个打死了,另一个的哥哥又把他打死了。然后,双方的弟兄们打得你死我活。接着,双方的堂兄弟表兄弟也参加——到后来,大家都死光了,就不再有世仇了。不过这个过程很漫长,要花很长的时间。”

“你们的世仇结了很久了吗?”

“哦,这我可得算一算了。大概有三十年了吧。两家因为什么事儿发生了争执,闹到法庭上去裁决,败诉的一方把胜诉的一方开枪打死了——当然了,换谁败诉不会那么干呢?”

“为了什么争执呢,巴克——是为了争夺土地吗?”

“可能是吧——我也不知道。”

“那么,谁先开的枪呢?是格雷福德家的,还是谢菲尔森家的?”

“天哪,我怎么知道?很久以前的事了。”

“没有人知道吗?”

“哦,有人知道,我想我爸爸就知道,还有些上了点儿岁数的人都知道。不过现在的人都不知道最初是为了什么闹起来的。”

“死了很多人吗,巴克?”

“是的,葬礼一个接一个的。不过也不是总死人。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没取出来,不过他也没当回事。鲍勃被人用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有人被打死吗,巴克?”

“有啊。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十四岁的堂兄巴德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真是个傻子,身上竟然什么武器都没带。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到身后有马蹄声,回头一看,是一头白发的老博迪·谢菲尔森,手里握着枪追了上来。巴德没跳下马躲到树丛里,反倒想跟对方一较马速的快慢。于是他们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大约跑了五英里,那老头儿的马越跑越近,巴德一看大势已去,干脆停下马,转过身,想让子弹迎面穿过。老头儿打马近前,开枪把他撂倒。不过他也没高兴几天,没出一个星期,我们的人就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那个老头儿准是个胆小鬼,巴克。”

“他可不是个胆小鬼,他胆子一点儿都不小。谢菲尔森家没有一个胆小鬼——一个都没有。格雷福德家也没有胆小鬼。知道吗,那个老头儿有一天和格雷福德家的三个人打了起来,打了半个钟头,他竟然还打赢了。他们当时都骑在马上。他跳下马,躲在一堆木头后面,把马推到前边挡子弹。格雷福德家的人依然在马上,把老头儿团团围住,雨点般的子弹向他射去,他也不断朝那面开火。回家的时候,他和他的马一身血,一瘸一拐的,可是格雷福德家的人是被抬回去的——一个当天死了,还有一个第二天死了。不,兄弟,要是有人想找胆小鬼的话,别在谢菲尔森家里浪费时间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孬种。”

接下来的那个礼拜天,我们都去三英里外的教堂做礼拜。大家都骑着马。男人们都带着枪,巴克也带了。到了教堂,他们把枪夹在膝盖中间,或者把枪靠墙立着,伸手就能够到。谢菲尔森一家也是严阵以待,如此一般的架势。布道非常乏味——都是什么兄弟情谊这类听着让人厌烦的东西。可是大家都说讲得好,在回家的路上讨论个不停,滔滔不绝地大讲信仰、行善、施恩、报应什么的。那些个东西,我听都听不懂,这是我至今为止最难熬的一个礼拜天。

午饭后一个小时,大家都打起了瞌睡。有人歪在椅子上,有人回到卧室睡,真是无聊极了。巴克和他的狗在大太阳底下,舒舒服服睡得正香。我上楼回了我们的屋子,心想,我也睡一会儿吧。可爱的索菲亚小姐站在她的卧室门口,她的卧室紧挨着我们的。她把我带进她的屋子,轻轻关好门,问我喜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能不能帮她做件事,并且谁都不告诉。我说能。她说,她把《圣经》忘在教堂了,就在教堂的座位上,夹在两本书的中间。她要我偷偷溜出去,把那本书取回来给她,并且不对任何人说。我答应了她。于是我溜出屋子,走到大路上,教堂里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两头猪,因为教堂的门都没上锁,猪在夏天特别喜欢在木地板上乘凉。如果你稍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迫不得已才去教堂,可是猪呢,却不一样。

我心想,这里肯定有事。一个小姑娘为了《圣经》急成这样,也太不正常了。于是我抖了抖书,从里面掉出一张小纸条,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又把书抖了几遍,可除了那张纸条,没有发现什么。我也弄不明白纸条上的字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又把它夹回书里。等我回家,上了楼,索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等我呢。她一把把我拉进去,关上门,然后开始翻那本《圣经》,终于找到了那张纸条。看了上面的字,她马上高兴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一把搂住我,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我是这世上最好的人,还叮嘱我不要对任何人讲。有好一阵子,她脸色潮红,眼如水波,看起来真是明艳动人。我非常吃惊,于是当我喘过气来,就问她纸条上写了些什么。她反问我有没有偷看,我说没有。她问我认不认得手写的字,我告诉她“不,只认得印刷体的字”。她说,那纸条就是个书签,能让她记住读到哪里了。然后她说,我可以出去玩儿了。

我走到了河边,边走边琢磨这件事儿。不一会儿,我注意到伺候我的黑奴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们走到从屋子里看不到的地方,他四周打量了一下,跑上前来,说:“乔治少爷,要是您到下边的水塘那里去,就能看到一大群黑水蛇。”

我想,这可够怪的,他昨天也这么说过。他应该知道没有谁会喜欢黑水蛇,更不用说特意跑过去看那东西了。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于是我说:“好吧,你在前头带路。”

我跟着他走了半英里,然后进入沼泽地,泥水没到脚脖子,又走了半英里。我们来到一块平地,那里密密地长满了树木、灌木和藤条。他说:“乔治少爷,您再往前走几步,水蛇就在那里。我以前见过,不想再看了。”

然后,他蹚着泥水又走开了,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树林里,不见人影了。我摸索着向前,来到一块和卧室差不多大小的空地上,周围布满了藤条,还有一个人躺在那里睡觉——哦,我的天哪,竟然是我的老伙计吉姆!

我把他叫醒。我还以为,他看到我肯定会大吃一惊呢,可出乎我的意料,他高兴得差点儿哭起来,但他一点儿都没吃惊。他说,那天晚上他在我身后游着,听见我一直不停地喊他,可是不敢回答,因为他不想让人把他逮住,再次沦为奴隶。他说:“我受了点儿伤,游不了多快,所以后来就被甩在后面了。你上岸的时候,我还以为我能赶上呢,所以也没喊你。可我看你走进那个房子,我就放慢了脚步。我离你太远了,听不见他们和你说了些什么,再说我还怕那些狗。后来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我知道你进了房子里,于是躲进了树林子,等着天亮。一大早儿,有几个黑奴走过来,要去地里干活儿。他们把我领到这儿来,因为隔着一片水,狗找不到我。他们天天晚上给我带点儿吃的,还告诉我你的情况。”

“你怎么不让杰克早点儿带我过来呢,吉姆?”

“哈克,没想出法子以前,打搅你有什么用呢?不过现在好了。我抽空买了些锅、盘子和粮食,晚上就去修理我们的筏子……”

“什么筏子,吉姆?”

“我们原来的筏子啊。”

“你是说我们原来的筏子没被撞碎?”

“是的,没成碎片。它破损了不少——有一头还破得挺厉害——不过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我们的家当基本都没了。要是咱俩潜水没潜那么深,也没游那么远,晚上也没那么黑乎乎一片,我们没被吓破了胆,是能看见木筏的。不过现在无所谓了,都修好了,和新的差不多。我们还有了不少新家当,把原来缺的东西都补上了。”

“嘿,那你怎么把木筏子给弄回来的——你是把它拖回来的吗?”

“我都躲到林子里去了,怎么能抓住它呢?有几个黑人发现它卡在河湾里了,他们把它藏在柳树林子里。他们正为了木筏子吵得不可开交,都想自己占有它,全都被我听得一清二楚。我走过去,告诉他们筏子不是他们任何人的,是你和我的。我还问他们,你们难道想从一个白人少爷手里抢夺财产,还藏起来?然后,我给他们一人一毛钱,他们都高兴坏了,说希望以后还有木筏漂过来,好让他们发财。他们对我真的不错,我让他们为我干点儿什么,从来都是有求必应。那个杰克就是个好人,相当机灵。”

“对,他的确很机灵。他从来没告诉我你在这儿。他就和我说,让我到这儿看黑水蛇。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他就不会受到牵连。他可以开脱说,从没见过咱俩在一块儿,那么说也是大实话呀。”

第二天的事儿我实在不愿提起。我想我还是长话短说吧。天一亮,我就醒了,想翻个身,再睡个回笼觉,却发现周围静得出奇——好像没有人走动的声音。这可有点不同寻常。我还发现巴克竟然起床出去了。我连忙起来,满肚子狐疑,到楼下去探个究竟——四周空无一人,一片寂静,屋外也是一样的安静。我想,搞什么鬼呀?到了木柴堆那儿,我看到了杰克,问他:“发生什么事儿了?”

他说:“你不知道吗,乔治少爷?”

“是啊,什么都不知道。”我说。

“嗨,索菲亚小姐出走了!千真万确。她夜里跑掉的,不过没人知道具体的时间。她和哈尼·谢菲尔森私奔了,你知道吗——至少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全家人半个小时前才发觉——也许比这更早一点儿。他们片刻都没耽误。一个个急急忙忙拿着枪上了马,那急三火四的样子,你准保没见过。家里的女人都去找亲戚帮忙了。索尔老爷和那几个少爷带着枪,骑着马,沿着河边大道追。他们想赶在那小子带着索菲亚小姐过河以前抓住他,把他给毙了。我看哪,搞不好要出大乱子。”

“巴克走的时候怎么没叫我?”

“嗯,我看他是没想叫你。他们不想把你牵扯进来。巴克少爷枪里装好了子弹,说要和谢菲尔森家拼个你死我活,只要还活着,就必定抓一个活的回来。谢菲尔森家有不少人,我看他要是逮着机会,一定能抓回来一个。”

我沿着河边那条路使劲往上游跑。没多一会儿,远处传来了枪声。我能看到轮船靠岸的木材厂和木料堆那儿,我在树丛里钻来钻去,终于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我爬到一棵白杨树的树杈子上,子弹都打不到那里。我躲在那里张望。树前不远的地方,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我原本打算躲在那堆木头后面的。冥冥中天注定,或许是我走运,后来我改主意了。

在木场前面的空地上,有四五个人骑着马来回乱跑,边跑边咒骂不已,想把木料堆后面的两个小伙子给打死,可是没能得手。每次他们在靠河的那边一露头,枪子儿马上朝他们飞过去。两个小伙子背靠背躲在木堆后面,腹背都不受敌。

过了一会儿,那几个人不再乱跑乱喊了。他们朝着木场冲过来,这边一个小伙子站了起来,把枪架在木头上瞄准,一枪就撂倒了一个,滚鞍下马。其他人赶忙跳下马,抓住那个受伤的,抬着往木场那边走。两个小伙子趁机往我这个方向跑,还没跑到一半,就被对方发现了。那帮人跳上马背,在后面猛追。他们离那两个小伙子越来越近,不过也没什么用了,两个小伙子先赶到了我这棵树前面的木头堆后,嗖地一下在后边躲了起来,他们先抢占了有利地形。两个小伙子里,一个是巴克,另一个瘦高个儿,十八九岁的年纪。

这些骑马的人左右乱跑了一气,然后跑开了。他们刚跑得不见了踪影,我就大声喊巴克,告诉他我在这里。他刚开始没料到树上会有人,吓了一大跳。他让我仔细瞭望,看到那几个人再回来,马上告诉他。他说那帮家伙准是在耍花招儿,不会走远的。我真不想一直在那树上待着,可又不敢下来。巴克一边哭,一边跳脚,放狠话说,今天他和他的堂兄乔(就是另一个小伙子)一定要血债血还。他说他父亲和两个哥哥都被杀死了,对方也死了两三个人。他说,谢菲尔森家的人打了伏击,他父亲和哥哥们本应该等更多的亲戚来援助——谢菲尔森那家人太多了,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手。我问他哈尼和索菲亚小姐怎么样了。他说,他们已经安全地过了河。至少这件事还让人欣慰。可是巴克恶狠狠地说,他那天真该把哈尼给干掉——这样的话,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突然,啪啪啪,几声枪响。那边的人没骑马,偷偷穿过林子,绕到了他们背后。两个小伙子都受了伤,纵身跳进河里,他们顺水往下游时,那帮家伙一边在岸上追,一边向水里开枪,还大声喊着:“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我难受得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这段经过我不想再提了,每次一提,我就心碎欲绝。我真希望那天我根本没走到岸边,看到那触目惊心的一幕。后来我怎么也忘不了当时的情景——很多次,我在梦里还会看到那一幕。

我胆战心惊,一直在树上待到天黑。偶尔,远处树林子里还传来阵阵枪声。有两次,我看到一伙人骑着马,端着枪,从木场那儿飞快跑过。看样子,冲突还没完。我心情万分沉重,打定主意,再也不靠近那所房子了,因为我觉得我多少是难辞其咎的。我断定那张纸条的意思是让索菲亚小姐和哈尼在晚上两点半会合,然后私奔。要是我把纸条的事儿和她的怪异举止告诉她父亲,没准儿他们会把她锁起来,这一连串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我从树上爬下来,顺着河岸往下游走了一段,发现水边横着那两个小伙子的尸体,我把他们拖上岸,盖住他们的脸,赶紧离开了。当我盖巴克的脸时忍不住哭了,因为他对我太好了。

这时,天刚黑。我再也没靠近那座房子,而是穿过树林子,朝水塘那边走过去。吉姆没在那个小岛上,我赶忙穿过柳树丛,向那个河湾跑去,恨不得一下跳上筏子,赶快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可是,老天哪,木筏子不见了!我吓得魂飞魄散。有片刻都上不来气了,然后我大喊了一声,大概二十多米外,有个声音对我说:“天哪,是你吗,兄弟?别出声。”

是吉姆的声音——此时此刻,他的声音有如天使之音,美妙至极。我沿着河岸跑了一段,跳上筏子,吉姆一把抱住了我,他看见我也十分激动,兴奋地说:“上帝保佑你,孩子。我还以为你就这样死了呢。杰克来过,他说,他估计你中枪死了,因为你再没回去。所以我正要把筏子往河湾开口的地方划。我全都准备好了,就等杰克再来告诉我你死掉的准信。上帝啊,你又回来了,我真是太高兴了,兄弟。”

我说:“那可太好了,他们找不到我,就会以为我也死掉,尸体顺着河水漂下去了——看那里的惨状,他们也可以确定我死了。咱们也别耽误时间了,赶快向大河划,越快越好。”

筏子在河里顺水漂了两英里多,到了密西西比河中间,我这才放下心来。我们挂上了信号灯,感觉再次平安、自由了。从头一天起,我就一口东西都没吃过,于是吉姆拿了一些玉米饼、奶酪、猪肉、卷心菜和一些青菜给我吃——世上的东西烹饪得当,没一样不好吃的——我一边吃,一边和他聊天,把那些烦心事暂时忘掉了。从复仇的阴影中摆脱出来,我倍感解脱,吉姆也很高兴离开了那片水塘。我们说,全世界哪儿都不如这个筏子舒服。别的地方总是那么别扭难受,可在筏子上却没那感觉。在筏子上,你总是感到舒心自在、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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