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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文书——打赢官司的载体
书名: 最新律师诉讼代理与培训全书 作者: 卢璟 本章字数: 3152 更新时间: 2024-05-28 10:52:16
法律文书是律师打赢官司的载体。在律师工作实践中,很多律师对自己所写的法律文书比较自负,不愿听取别人的建议,有时候甚至明知道有表述不妥之处也不愿承认和修改。凡事兼听则明,三人行必有吾师,如果有不妥表述迟早也会被人发现,与其将来面对尴尬,还不如当即知错就改。
有些律师推崇长篇大作,喜欢铺陈繁复,对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感兴趣。其中的一些律师对于国外律师的很多表述习惯更是推崇备至。总的来说,中国的法律文书确实比较单薄,往往不能应付比较复杂的商务活动和国际市场,因此,尽量将合同、协议,以及各种法律文件撰写得充分、完备是必要的。但是,一定要注意,不为了追求形式而将自己一知半解的内容也夹杂进去,同时,对于一些在中国还不适用、缺乏操作性的概念和表达方式还是要慎重使用。
还有些律师一写文书就火气冲天,每篇文章都像檄文,每份合同都会言辞极端,咄咄逼人。这种做法有时可能会成功,但适得其反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律师,如果能够心平气和,有理有据地将观点或者利益表达清晰、完备,则大可不必一定非要在语言表达上盛气凌人。
(一)写好法律文书的原则
(1)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不能自以为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得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足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2)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注意在法律上一定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述错误,法规运用错误或者存有重大缺陷。
(3)在文书表述上,要做到主题突出,尽量直接、明确地表达当事人的意图,切忌言而无物。在结构上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切忌自相矛盾,逻辑混乱。在行文上要表达流畅,行文简练,切忌文词怪癖冷涩、 嗦重复。
(4)在文书书写上,要使用钢笔、签字笔、毛笔进行书写或者签字。提交打印文件的,要注意打印清晰。所有书面文件切忌涂抹。
(5)在文书格式上,尤其是向各级人民法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要注意遵循法定的,或者通行的格式。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自创一套,闭门造车。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专门颁布了《法院诉讼文书格式》,律师代写诉讼文书时要遵照执行。
(6)要注意有关部门对于文书纸张、份数等的特别要求,避免在这些技术问题上耽误时间。
(二)诉讼文书撰写方法
诉讼文书是律师需要经常撰写的法律文书,也是表现律师水平高低的重要方面,律师必须学会正确撰写诉讼文书。
1.起诉状
起诉状是当事人为了特定的请求目的,向人民法院呈送的,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的书面文件。从申请启动的诉讼程序上分,起诉状包括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以及行政起诉状。
起诉状大体可以分为四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以及附后证据(含证据目录)。首部包括标题,即诉状的名称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正文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尾部包括呈送法院的名称、具状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以及具状的年月日;附后的证据一般包括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
撰写首部时要注意:
第一,原告(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和被告是自然人的,除去要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之外,为方便联系和确定当事人身份,还应注明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是单位和组织的,要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
第二,原告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要将代理人的情况注明,无论代理人是否为律师,都要注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三,如果有多个被告,或者有第三人的,要按上述规定依次列出。
撰写正文时要注意:
第一,要按当地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或者当地通行的方式确定案由。
第二,诉讼请求要分项依次列明,尤其注意确定好总的诉讼金额,以便于人民法院抽取案件受理费用;涉及外币的,要提供折算标准和折算后的金额。
第三,在书写正文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时,注意应先将事件过程描述清晰,再进行法律分析。这一部分律师可以发挥自己的能动性。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是,对事实只进行简要的描述,法律分析也是点到为止,只要达到立案的目的即可。充分、完整的阐述和分析留待日后的证据交换、代理词或者庭后补充材料再进行。
起诉状的尾部要完整。如果所呈法院在起草诉状时还不确定,则可以将法院名称空出,留待以后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原告(包括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是自然人的,要本人签名并且加盖本人印章;是单位和组织的,要加盖公司印章。在实践中,一般还不要求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
准备附录证据材料时要注意准备证据目录。同时,证据材料一般为复印件或者实物照片即可。证据原件和实物可在开庭时呈交。
2.上诉状
上诉状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的书面文件。上诉状的格式与起诉状类似,大体也可以分为四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以及附后证据(含证据目录)。
在撰写首部时,除去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外,还要将其在一审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标明,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上诉人还要将一审被告的拘留、逮捕和羁押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上诉状正文的开头部分有比较固定的书写模式,即: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法院×年×月×月( )字第×号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在书写上诉请求时要具体明确,或者是要求发回重审,或者是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判决/裁定中的第几项内容。在书写事实和理由部分时,一般要围绕着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以及法律程序错误等几方面展开来写。上诉人也可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改变书写格式。由于并非所有二审案件都有开庭机会,而且二审开庭与一审开庭存在一定区别,所以律师在书写上诉状的正文时一定要将需要发表的意见完全表达出来。
上诉状的尾部和附后证据与起诉状的基本相同。如果有在一审时没有提交的新证据,上诉人可以在提交上诉状时一并提出。
3.答辩状
答辩状的格式及其内容与起诉状基本相同,也同样包含首部、正文、尾部和附后证据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也与起诉状相似,不同的地方在于:在答辩状的正文的开头,一般要套用固定的表达方式,即:“答辩人因××提出的××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在正文中,答辩人通常既要驳斥对方的观点和主张,又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如果双方争议的要点比较多,在行文时一定要注意条理清晰,将实体和程序的问题区别开来,将对对方的驳斥与自己关于某个具体问题的理解区别开。如果有反诉的,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
4.申诉状
申诉状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要求给予撤销或者变更的书面文件。
正式的申诉状在文件格式、请求和内容等方面皆类似于上诉状。由于申诉状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所以,在书写申诉状时要将两审法院的审理情况作扼要的回顾。在内容上,申诉书要抓住最主要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阐述,不要在细小的问题上纠缠。同时,要将证据进行充分细致的整理准备,使阅读者能够在注意你的论点时,顺利地找到支持这些论点的证据。
5.提交法院的申请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种类繁多,包括仲裁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仲裁反诉申请,回避申请,延期开庭申请,证据保全申请,先予执行申请,执行申请,查扣财产申请,刑事鉴定申请,要求传唤证人的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申请,要求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的申请,等等。由于内容多样,申请格式也就很不统一。
在实际撰写这些申请时,一是要参考借鉴起诉状等具有统一格式的诉讼文书格式;二是要针对具体的请求事项,遵循书写诉讼文书的一般原则;三是向有经验的诉讼律师学习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注意哪些特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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