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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尾 声
书名: 福尔摩斯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 3835 更新时间: 2025-08-11 14:57:10
我们之前就接到了通知,在本星期四出庭,但是到了星期四,已不需要我们到庭作证。更高一级的法官受理了这个案件,杰斐逊·霍普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受审,说要进行非常公正的审判。杰斐逊·霍普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管瘤就破裂了,次日清晨发现他死在监狱的地板上,脸上带着安详和满足的微笑,似乎他临死前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没有虚度,仇也报了,冤也申了,一切都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我和福尔摩斯闲谈起这件事,他说:“格莱森和雷斯垂德如果知道霍普死了,一定会死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法出庭,没法出庭也就没有办法自我吹嘘了,这不就泡汤了吗?”
“凶手的捉拿归案,又不是他们两个的功劳,他们又没出什么力。”我回答说。
“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些什么,并不重要。”福尔摩斯尖刻地说道,“问题在于,你怎么叫别人相信那是你做的。别担心,”他停顿了一下,又轻松地说,“这对我的破案经验不会有丝毫的损失。回想起来,我经手的案子,这一桩还算是最顺手的,主要是案情比较简单。不过,受益还真是不少。”
“够简单?”我不解地问道。
“是呀,够简单,实在谈不上有多么的复杂。”夏洛克·福尔摩斯看着我莫名其妙的样子,笑道,“我只不过运用几次普通的推理,没有靠其它的东西,三天之内,就把案犯捉住了,可见这案情本身是非常简单的了。”
“这倒也是。”我说。
“我给你讲过,看起来越是不平常的事,往往倒不会有障碍。解决这类问题,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必须善于逆向推理。这个方法相当有用,也相当简单,可惜人们在实践中应用得非常少。日常生活当中,顺向推理用得非常普遍,比逆向推理的用处大得多,所以逆向推理也就容易被忽略。一般来说,五十个人能够进行综合推理的人中,只有一两个人善于做逆向推理。”
“我得承认,”我说,“我对你这些话还不够理解。”
“我倒不指望你马上就能够领悟透彻。让我看看能不能讲得更清楚一点。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在你向他们罗列了一系列的相关事件之后,他们都会告诉你结果。他们把这些事统统都汇聚在心中,就能告诉你通过思考能得出什么结论。还有为数不多的人比较不简单。你给他们一个结论,他们就能够凭着知识感悟,推理出实现结论的每个步骤。这是一种能力,也就是我所讲的逆向推理,或者也可以叫分析推理能力。”
“我明白。”我说。
“这件案子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我们只有一个结论,其它的事情都需要去找寻。我们现在从头开始看,我尽量说明我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你知道,我们到了那附近后是走着去的那个空宅,开始我对屋里的一切确实一无所知。到了那儿,当然首先我要查看路面,我跟你解释了,我们也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马车车轮的留下的印迹。经过研究,得出车轮印是案发当天晚上留下的。根据这些痕迹所表现出的车轮轮距,我还判断说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私人的四轮马车。因为伦敦一般的四轮出租马车的轮距比私人马车的轮距要窄一些。这是咱们过去后通过观察得出的第一点。”
“然后,我们又查看了花园,我慢慢地沿着花园的小路察看。这是一条泥路,非常容易留下脚印。对你来说,毫无疑问这只是一条有着非常多的泥脚印的路,但经过我受过训练的眼睛,上面的每个脚印都有意义。在刑侦科学中,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更重要,虽然它容易被人忽略。我一向非常重视足迹学,经过非常多的实际经验之后,重视足迹已成为我的习惯。在花园的小径上,我看到有警察的重鞋印,也看到有另外两个人的足迹是最先走过这条小径的,这一点非常容易说明。因为在从某些有这种脚印的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的脚印踩踏了,或者完全消失了。这是我得出的第二点。”
“从这一点可以推断,夜里有两个人到过这里,一个身材高大,这是根据步距推算出来的;另一个衣着考究,这是根据他小巧精致的靴印推断的。走进案发的空屋之后,那位穿着考究的人确实是其中一个这一点马上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就躺在那儿,所以,非常显然那个身材高大的就是杀人凶手,前提是这是一桩谋杀案。再说尸体,死者没有任何伤痕,但脸上却留有因恐惧而紧张恐怖的神情,显然他死前知道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人类若突发心脏病死亡或因其它自然原因猝死,面部表情都不可能那么激烈和恐怖。在嗅过死者口唇后,我闻到了轻微的酸味,就得出了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身亡。再说一遍,我说他是被迫服毒的,是从他脸上留有又仇恨又惊惧的表情上推断出来的。我是用排他法得出这一结论的,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假设可以解释此种现象。不要以为这是一种从未听过的说法,迫服毒,每年的犯罪记录中都会有的,这并不稀奇。说到强迫服毒,每一位毒物学家可能都会联想起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件,还有发生在蒙彼利埃的勒蒂里埃一案。”
“现在我们来说一下作案动机的大问题。谋财害命肯定不是本案谋杀的目的,因为没有发生过抢劫,财物也没有少。那么,是政治谋杀吗?情杀?这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我的假设倾向于情杀,而非政治谋杀。政治暗杀,刺客总是匆忙下手便马上逃离现场。但这桩谋杀案恰恰相反,非常从容不迫。凶手在屋子到处留下了痕迹,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从头到尾留在现场。这就一定是出于私人恩怨,决不具有政治性的目的,因此才会进行如此的报复。发现了墙上的留字,我就更对自己的判断有了把握。他做的这个手脚,再明显不过,是为了布疑阵。等到发现了戒指,这就确定无疑,就可以给问题就定性了。非常明显,凶手是在拿戒指向被害人提醒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已不在了,或者去世了。关于这个,我曾问过格莱森,电报发到克利夫兰,调查德雷伯以前的经历,有没有其它的问题,他回答说没有,这你应该记得的。”
“接着我又对室内的情况做一番非常仔细的检查。结果使我进一步肯定了我的观点,凶手是高个子。有其它的一些细节,印度特里其雪茄烟的烟灰,凶手右手的长指甲。我的结论是,既然没有打斗的痕迹,地板上的血迹就是凶手由于太过激动引起的鼻子出血。我看到地上的一行滴血正好与脚印方向一致。一般人不会由于激动就出这么多鼻血,只有血气特别旺盛的人才可能这样,因此我大胆推测,罪犯非常可能是个体格健壮的人,血气好,面孔就发红。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个判断果然没有错。”
“离开了这座屋子之后,我把格莱森疏漏了的地方补了一下。我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长拍了份电报,专门询问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状况,回电非常明确。电报说,德雷伯曾指控一个名叫杰斐逊·霍普的旧日情敌的追杀,要求取得人身安全的保护;这个霍普现在也在欧洲。我当时就明白了,迷案的头绪已经显现出来了,已经掌握在我的手中。以后要做的事情,就是捉拿凶手了。我当时心中已有论断,同德雷伯一起走入屋内的不是其它人,正是那个马车夫。马路上的马车痕迹让我看出,马四处走动过,说明没人照看,有人管理的马不会乱走。如果车夫不是去了屋里,那又会去了哪儿呢?再者,神智清楚的人,决不会在第三个人面前实施有预谋的犯罪,那不是自我暴露吗?简直是太荒唐了!”
“最后还有一点,要想在伦敦城里跟踪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做马车夫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所有的这些思考,指引我得出了一个无法否定的结论,那就是,杰斐逊·霍普,只有在伦郭的出租马车夫当中,才能找得到。既然他是个马车夫,那么他事成之后就此停止赶车,这个理由并不充足。恰恰相反,在他看来,自己突然改变了行动,一定会引来旁人的注意。所以他多半还是仍在操持旧业,至少暂时按兵不动。也没有理由假设他用的是化名。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又有谁会知道他的往事?我便召集小流浪汉侦察队,叫他们把一家一家的伦敦马车场问个遍,把我要找的那个人找出来。他们真能干,一出动就成功了。这个还只是不久前的事,你应该记得非常清楚。而斯坦格森的被杀,完全是不能预知的事件,更谈不上怎么加以防止和避免。你已经知道,我拿到了药丸,我曾推论知道本案使用过的东西。你看,整个事件其实是一条长长的逻辑的链条,环环相扣,没有任何间断。”
“简直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你的功劳应该让全社会都知道。应该把这个案子写成报告向公众发表。如果你不愿意写的话,我来做这件事。”
“如果你想写就写吧!华生。你看看这个!”他边说边递给我一张报纸。
这是一份当日的《回声报》,他指给我的正是关于这件案子的报道。报上这样写道:“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及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被害一案的嫌疑犯杰斐逊·霍普突然在监狱死亡。公众因此失去了此件骇人听闻命案的谈话资料。从有关部门获悉,这是一件有非常久以前的爱情夙怨引发的惨案,涉及自由恋爱与摩门教婚姻制度等问题。现在,这个案子的内情可能永远不能揭晓了。两个被害人曾经都是摩门教圣徒,死去的案犯杰斐逊·霍普也来自盐湖城。本案若在其它方面没有什么影响的话,但至少显示着我市刑侦警力的神威,并警示一切异邦入境者不要期许在我国获得逃脱,任何纠纷最好在本国解决,若负案潜入我国,应引以为戒。本案侦破神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知名警探雷斯垂德先生和格莱森先生。据悉,凶犯是在一私人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处被当场擒获。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作为私家侦探,深受两位导师的教益,表现出了非凡的刑侦才能,有望获得更好的成绩。而二位警探亦有望获得奖赏,表彰他们的功绩。”
“哈哈,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了吧?我们这场血字研究的结果就是为雷斯垂德和格莱森争奖赏的!”福尔摩斯大笑道。
我说:“这没有关系,所有事实已记录在我的本子上了,公众最终会知道事实真相。案子破了,你也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样完全可以满足了。就像罗马守财奴说的那样:
“嬉骂由人,充耳不闻;
家藏万贯,陶然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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