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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犹他之花
书名: 福尔摩斯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 4926 更新时间: 2025-08-11 14:57:10
这里不打算详细描述摩门众教徒在迁徙途中是如何饱尝艰辛终于来到了他们的避难之所。从密西西比河畔到落基山脉的西麓,他们凭着几乎是前无古人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奋勇前进。一路上他们遇到了红蛮、野兽的多次袭击,也饱受了饥渴、疲惫和疾病的折磨,上苍带给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每一种艰难险阻,都被他们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克服了。
虽然,面对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没有止境的长途跋涉,他们当中最坚强的人也曾经胆战心惊,曾经有过动摇。但当他们俯望眼前一片广阔的沐浴在阳光中的犹他山谷时,当他们听到领袖用神的声音宣布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的乐土时,他们知道这片处女地从今以后将永远是属于他们的,此时,他们每个人都叩首膜拜,感激涕零。
事实证明他们的领导者不仅是一个行动能力非常强、处事非常决断的领袖,而且是一个非常精明能干的行政长官。没过多久,地图就绘制出来了,图表也制作完成,未来城市的轮廓也成功地勾勒了出来。他们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身份将城市四周的所有耕地按比例进行分配。商人可以继续经商,手艺人重操旧业。城中的街道、广场像变魔术一样慢慢出现。而在乡村,他们挖沟筑壑,植墙划界,培育庄稼,砍树垦殖,一片忙碌充实的生产景象。到第二年的夏天,整个村子已是麦熟金黄的大丰收的季节。于是,这个穷乡僻壤的处女地被开垦成为人类的新居地,一切都繁荣发展着。尤其是城市中心建造的宏伟壮大的摩门大教堂[ 是摩门教最大的一个教堂,建筑异常宏伟。],主楼一天天地高耸起来。每天从太阳高高升起一直到夜幕降临,教堂里传出的斧锯木料的铿锵之声从没有停止过。这座教堂,是他们为了感激和纪念上帝指引他们历尽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到达新的乐土而建造的。
约翰·费里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他收这个孩子做他的养女,两个落难人随同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厄收留在斯坦格森大司祭篷车上的时候,过得非常愉快。车上还有大司祭的三个妻子,一个十二岁的儿子。这个男孩非常任性,有点早熟。儿童天性活泼开朗,小女孩非常快摆脱丧母的悲哀,恢复了元气,也受到三个女人的宠爱,并顺利地适应了这个帆布篷中游动之家的新生活。费里厄也解除了困顿和疲惫,身体非常快得到恢复。他还显示出是个非常好的向导,机智勇敢的好猎手,所以非常快获得新伙伴们的敬爱。
当漂泊生涯结束的时候,大家一致同意他应当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这一待遇,除了扬本人以及四个高级司祭斯坦格森、坎博尔、约翰斯顿和德雷伯,是和其它移民同等对待的。
分到土地之后,约翰·费里厄盖了一幢结实的木屋。木屋在费里厄的经营下逐年扩建,慢慢变成了一幢宽阔的别墅。他是个实际的人,而且待人接物非常有技巧,手艺活也非常精湛。他有一副如钢铁般的好身板,能从早到晚不停地劳作而不知疲倦。他的辛劳也终于有了回报,他的农庄产业兴盛。三年他就超过了他的邻居,六年就奔了小康,九年就成为那一带富户,十二年之后,整个盐湖城地区,能与他相比的只不过有五六户。从盐湖这个内陆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奇山区,这个地区再也没有比约翰·费里厄名声更响的了。
不过,只有一件事使他无法与教友的感情相通,就是不管教友们如何规劝,如何争辩,他始终不愿按照教友们的方式结婚成家。他讲不出他为什么要坚持孤身一人,在教友们眼中他完全是一意孤行,固执得无法沟通。有的人指责他信教不够笃定;有的人认为他是吝啬钱财,不愿花费;有的人猜测他或许早年曾有一段恋情,有个金发女郎在大西洋彼岸为他憔悴而终……不管别人怎样议论或猜测,费里厄仍然坚持过着单身生活。除此之外,他都恪守着这个新开拓地区的教义,在众人眼中他还算一个非常循规蹈矩的正派人。
小露茜·费里厄就在这幢木屋中一天天长大,帮养父照看屋里屋外大小一切杂务。山区里清新的空气、四处弥散的脂香如母亲一般养育着这个小姑娘。随着年岁的增长,她渐渐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健康美貌,红润的脸颊愈显娇艳动人,步态轻盈。多少路人在经过费里厄家田庄的大道时,只要是曾经看到这位体态美好的少女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上她骑在父亲的马上,见到那典型的西部女郎英姿飒爽,这样的景象即使历时再久,此时此景也一定会重新在心底勾起,活生生的浮现于眼前。当初的花蕾已然绽放成一朵奇葩。这些年来她的父亲成了居民中最富裕的人,而与此同时,她也出落成太平洋沿岸非常少见的一位美貌、地道、纯真的美国少女。
第一个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情往往非常少是由做父亲的先发现的。这真是奇特而又微妙的变化,是缓缓的、逐渐的,不能以时日来度量计算的。即便是这姑娘本人,也毫无察觉。直到一种说话的语调、一种手的肌肤相触会使她的心头怦怦乱跳,她才怀着一种惊惧与自豪相互交织的复杂情绪,意识到一种奇妙的、更为强烈的自然本能自她内心深处开始苏醒。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能想起自己的那一天,都记得自己的那一点萌动,那种感觉宣告了新的生活的开端。然而,可怜的露茜·费里厄,美好的青春伊始,竟会红颜薄命,厄运从此降临,还殃及了其它的人,生出了其它的祸端。
那是六月份的一个温暖清晨,圣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这些圣徒也正是用蜂巢的形象作为他们的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人们卖力的工作,那情形正如同蜜蜂嘤嘤嗡嗡的忙碌景象。尘土飘扬的大路上,载重的骡子的长队一列列向西前行。因为加利福尼亚当时爆发了淘金热,横穿大陆的大道正穿越伊莱克特城。有从外地的大牧场赶来的羊群、牛群,也有一队队疲累的移民队伍,由于艰苦的长途旅行,人困马乏。正当人畜车马络泽不绝之时,露茜·费里厄仗着骑术高明,骑马穿行其中。她姣好的脸庞由于大量的运动而泛出红晕,栗色的长发在肩后随风飘扬。她是按父亲的吩咐赶去城里办事的。这次也和以前那样,凭着年轻人的无畏的拼劲,不顾一切地策马前行,脑子里只想着要完成自己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者无比惊叹地看着她,就连跑皮货生意的那些印第安人,一向非常冷漠,这时看见了这么一个美丽白净的女郎,也不禁惊讶了起来,那已经习惯了麻目的面孔竟也面露喜色。
露茜到了城郊,发现道路被牛群堵塞着,根本无法前行。五六个粗野的牧人正将大群的牛从草原赶向这里。她心中有些着急,便插空当穿进去,想越过阻碍好自己赶路。她刚挤进牛群,后面的牛就又一拥而上。自己陷入了牛阵之中,周围全是怒目圆睁、尖角高翘的蛮牛朝她拥来。她也算得是从小一直与牛打交道,落此重围也毫不慌乱,一瞅准了间隙就催马窜人,想要强行开路以冲出牛群。但不料有一头蠢牛不知无意或是故意,牛角抵在了马肚子上,马痛得一下子惊跳起来,前蹄高扬,狂怒地嘶叫着,翻腾的鞍上若不是个头等的骑手,任何人都会摔下来。情况非常危急。惊马越蹦跶,牛角便越要顶撞。这又越发使马惊跳不已。露茜此时只能夹紧马鞍,一点也不能闪失。不然,一跌下去就会遭到疯牛乱蹄践踏,肯定会被踩得粉碎。
遇到这突如其来的紧急状况,她已经根本无法应付,感到天旋地转,两眼直冒金星,紧拽着的缰绳,眼看就要脱手;同时尘土飞扬,又加牲口乱拥,恶臭蒸腾,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她已陷入绝望,眼看就要支持不住了。正在紧急关头,一个亲切镇定的声音在她似乎在她耳畔响起,让她又清醒了起来,她知道有人来救她了。此时,一只强壮有力的棕色大手向她伸来,一把抓住惊马的嚼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道路,迅速地把她带出了牛群。
“希望你没有受伤,小姐。”这个在危急关头救她的人彬彬有礼地说道。
露茜抬头望着他黝黑粗犷的面孔,惊魂未定的她顽皮地笑了。
“真的把我吓坏了,想不到我的邦乔被牛群吓成这样,这里真的是好多牛呀!”她说话天真而自然。
“感谢上帝,幸亏你夹紧了马鞍。”他诚恳地说。露茜的这位救命恩人是位年轻的小伙子,他身材高大、脸庞英俊,骑着一匹红棕白花的高头大马,身上穿结实的粗布猎装,背上背着一支长筒猎枪。
“你肯定就是约翰·费里厄先生的女儿!我看到你从费里厄先生的家那边过来。你回家的时候可以问问你的父亲,他还记不记得圣路易斯的杰斐逊·霍普。如果没有错的话,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应该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
“你自己去问不是更好吗?”她故意这么说。
听到露茜的建议,这个小伙子有点喜出望外,他黑色的眼睛中闪烁着非常兴奋的光芒。
“我会的。我们已经在大山里待了两个月了,现在这副模样不方便去拜访。但是他见到我们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他面带笑容说道。
“我父亲也一定会好好谢谢你的,我也是。爸爸非常爱我,如果我被牛群踩死了,他肯定会非常地难过!”她回答他说。
“我也会非常难过的。”她身旁的小伙子说。
“你?我不是非常明白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不能算是我们的朋友呢!”
年轻的猎人听到此话,黝黑的脸庞上就变得暗淡无光了。露茜看到此状,不禁大笑着说:“瞧你,我就说了这么一句,把你急成这样。放心吧!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啦!你一定要来看我们。现在我得抓紧时间,不然爸爸以后让我去办事都不会再放心了。再见了!”
“再见。”他举起他的墨西哥宽边帽,俯身亲吻了露茜的纤纤玉手。露茜调转马头,鞭子一挥,策马而去,身后烟尘飞扬。
于是,这位年轻的杰斐逊·霍普和他的伙伴们继续赶路,一路上情绪比较低沉,沉默寡言。他和他的伙伴一起在内华达山脉勘探银矿,他们本来打算等筹到足够的资金之后就去开采找到的银矿。他们对这份事业非常地投入,但他与露茜这次意外的相遇让他有些心不在焉了。他一见钟情喜欢上了那个姑娘,美丽的姑娘如山中清风那么纯情撩人,深深地触动了他的爱慕之心,如火山要爆发一般难以扼制。他痴望着姑娘的身影直到从视线中消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正进入一个紧要时刻,银矿也好,别的任何问题也好,都不如这个新发生的吸引他全身心的事来得重要。他心中迸发的情欲,不是一个男孩一时的念头、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毅的男子汉所具有的那种强烈奔放的激情。他做过的事,一向是要么不做,要做必定达到目的。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是人的力量和人的恒心所能获得成功的,那么这一次他肯定能够成功。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厄,以后就经常上门,成了这家里的常客。约翰深居山谷之中,全身心埋头于农田工作,十二年来对外界非常闭塞,消息不灵通,现在全靠杰斐逊·霍普告诉他外边情况。他还常常讲得有声有色,不但使这位父亲感到闻所未闻,就连露茜也听得津津有味,妙趣横生。霍普是当年加利福尼亚的拓荒先驱,所以讲得出许多历史掌故。在狂暴的日子里,在和平的年岁中,有时候发财,有时候破财。他当过侦察兵、皮毛兽猎人、银矿勘探者、牧场工人。哪里传出有冒险的事,哪里就有杰斐逊·霍普的份儿,少不了他前去探究一番。
他与费里厄家如此过往密切,非常快得到这位老农的欢心,不住夸奖他有能耐有出息。每逢这样的当口,露茜总是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但是她两颊升起红晕,闪着明亮幸福的光芒,非常明显可以看出她的青春之心已飞驰神往,不再是她自己的了。她老父亲纯朴厚道,竟没有看出这些征兆。但是这当然逃不过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他都一一看在眼里。夏天的一个傍晚,霍普从大道那边骑马过来,在费里厄家的园门旁停了下来。露茜正在门口,她高兴得迎上前去。霍普把缰绳往栅栏上一扔,大步流星地跑到露茜身边。
“我必须得出去一趟,露茜。”他把露茜的两只手紧握在自己手里,温柔地望着她说,“我现在不会要求你跟我走,但是我回来之后,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呢?”
“那么,你哪天能够回来呢?”她含羞带笑地问他,脸已绯红。
“最多两个月,亲爱的!回来我就向你求婚,谁也阻止不了我们。”
“那父亲的意见怎样呢?”她问。
“他已经同意了,只等我们的银矿顺利办好。这一点我可以保证,不用担心。”
“那就行了,没有其它的了,一切都按照你跟爸爸的安排,其它不需要多说什么了。”姑娘温柔地说着,脸颊轻轻地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声音粗哑着说,俯首去吻着她。“那么,事情就这么说定。我呆的时间越长,咱俩越是难舍难分。别人都在峡谷那儿等着我呢。再见吧,我的亲爱的!再见,两个月以后你一定会见到我。”
小伙子一边说,一边把姑娘从自己怀里推开,跃身上马,头也不回飞驰而去。好像只要他稍一回头看一眼离别的恋人,他的心就会再也定不下来。姑娘站在门口,久久地看着他,一直看到再也看不见他,这才返身往屋里走;心里觉得自己是犹他州最幸福的一个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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