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警察兰斯的叙述英阿瑟柯南道尔最新章节-免费小说-全文免费阅读-英阿瑟柯南道尔作品-小说大全-七猫免费小说-七猫中文网

四 警察兰斯的叙述
书名: 福尔摩斯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 4571 更新时间: 2025-08-11 14:57:10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钟了。我俩一起到附近的电报局去发了一封长长的电报。随后,他雇了一辆马车,让车夫送我们去雷斯垂德告诉他的那个地址。福尔摩斯说:“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直接得到的证据管用。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就已经胸有成竹了,但是咱们还得把该查明的情况搞清楚为好。”

我说:“福尔摩斯,你实在是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你刚才和他们所说的那些细节,连你自己也不一定象你自己表现出的那么有把握吧。”

“每个细节都不会有问题。”他答道,“我一到那儿,就注意到有辆马车贴着街道沿石阶行驶时留下的两道车辙。昨天晚上下雨以前,整个星期都没有下过雨,所以留下这么深的车辙的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里去那儿的。另外还有马蹄的印痕,其中一只蹄印比其它三只清晰得多,表明这块蹄铁是新换的。既然这辆马车是昨天晚上下雨之后去的,而整个早上都没有马车去过——这一点格莱森已经告诉过我了,那么这辆马车晚上势必停在那儿,因此,那两个人就是乘这辆车去那幢屋子的。”

“这好像比较简单,”我说,“那么另一个男人的身高是怎么知道的呢?”

“哦,一个人的身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他的步长推算出来。计算并不复杂,可我还是别用数字来烦您吧。从屋外的泥地和室内的尘土上,我都测得了这家伙的步长。我另外还有一个办法来验证我的计算。一个人在墙上写字的时候,会本能地写在跟视线齐平的高度。而他现在把字写在离地六英尺的地方,这样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那他的年纪怎么推算出来的呢?”我问。

“如果一个人毫不费劲一跳就是四英尺半,他肯定不可能会是个老头儿。花园小路上的水潭就这么宽,而他显然是一下子跳过去的。漆皮靴是绕过去的,方头靴却是跳过去的。这个问题没什么奥妙,我只不过是把我在那篇专论里提倡的观察和推理原则,拿几条用于日常生活罢了。你还有什么事情感到迷惑吗?”

“那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问他。

“墙上的字是人蘸着血用食指写的。我用放大镜能看出字迹旁边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修剪过指甲的话,决不会这样。从地板上我还收集到了散落下的一些烟灰,颜色非常深而且呈起状,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会是这样的。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的不同样子。事实上,我也还写过这一专题的论文呢!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不管是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看上一眼,我就能马上识别。也恰恰是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才能显出一个干练精明的侦探天才与格莱森、雷斯垂德那些人的差别。”

“那红脸呢?”我接着问。

“哦,那就更称得上一个大胆的推测了,不过我非常自信。但是就这个案件目前的情况看来,你还是暂时不要问我这个了吧。”

我拍了拍额头:“我的脑子真有些转不过弯来了,越想越觉得非常神秘。比方说,如果现场真是有两个人的话,那么他们究竟怎么进入空屋里面的?带他们去的车夫怎么样了?一个人是如何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呢?血是来自哪里的?既然凶手不是为了图财害命,那他的目的又会是什么?女式结婚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重要的是,在逃走之前凶手为什么会在墙上写下德文的‘复仇’呢?说真的,我真的没办法把这些问题都一一地联系起来。”

他带着赞许的微笑说:“你把案中所有的疑点总结得非常简明扼要,这非常好。虽然在主要的案情上面我已大体上有了眉目,但是许多地方仍然不是非常清楚。至于雷斯垂德发现的血字,其实不过是设了一个圈套,暗示这可能是什么社会党又成秘密团体所干的,目的是要把警察引入歧途而已。那字其实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如果稍加注意,你就可以看得出字母A是多多少少仿照着德文的样子写的。而真正的德国人却常常写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十有八九可以这么说,这字母肯定不是德国人所写,而是出于一个并不怎么高明的摹仿者之手,他做的也实在有点多此一举。这只是企图引导侦查工作误入歧途的一个小把戏而已。华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准备再多告诉你些什么了。你知道,一个魔术师如果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了,他可就得不到观众的赞赏了。所以我如果把工作方法跟你讲太多,那么,你一定就会得出这种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回答说:“那怎么会呢。侦探术早晚一定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差不多已经创立出来了。”

福尔摩斯听我这么说,又看一脸的真诚,高兴得脸都涨红了。我早已发觉,当别人赞扬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时,他会像听到别人称赞自己美貌的姑娘一样敏感。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皮靴的人和穿方头靴的人是搭乘同一辆马车来的,他们之间应该非常友好,甚至是傍着膀子从花园走进去的。进屋之后,他们曾在屋内来回走动;说得更准确一点,穿皮靴的人站着没动,穿方头靴的人在屋里不停走动。这些都是从地板上的尘土判断出来的。同时我注意到,穿方头靴的人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迈越大。他边走还边说着什么,最后狂怒,惨剧就发生了。我所知道的情况就是这样了,其它的就是一些猜测和怀疑了。幸好一开始有个好基础,咱们抓紧时间,下午我还要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

我们不停地交谈着,车子不断穿过伦敦昏暗的街道和阴凉的小巷。在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停下了。他指着漆黑砖墙之间的一条小胡同说:“那就是奥德利大院了,你们出来的时候就到这里找我。”

那个叫奥德利大院的建筑并不是非常雅致。我们穿过那条狭窄的小胡同,来到了这个方形大院里,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周是一些脏乱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衣着脏乱的孩子,钻过一排排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终找到了46号。这位警察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他的名字“兰斯”。我们上前一问,知道他正在睡觉呢。于是,我们走进一间小客厅里等他醒来。没过多大一会儿,这位警察走了出来。

“我在局里都已经报告过了。”他显得有些不高兴,自己的好梦被搅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放在手中把弄,说:“我们现在非常想听,你从头到尾给我讲一遍。”

“非常乐意说我知道的一切。”他两眼紧盯着福尔摩斯手中的金币说。

“那么,让我们听听整个事情的经过吧!”福尔摩斯说。

兰斯坐了下来,他好像在努力地使自己的讲述没有遗漏,皱起眉头说:“那我从头说起。我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这段时间当班。昨夜十一点钟的时候,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此外,我的巡逻区内一片平静。一点钟左右,就开始下雨了。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接着,我们俩就站在亨瑞埃塔街的拐角处聊天。一会儿,大约是两点或两点刚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再转转了,那时布瑞克斯顿街依然平安无事。这条街又泥泞又偏僻,夜里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驶过。我边溜达,边寻思如果能喝上一盅热酒该有多美。此时,忽见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那房子的窗口射出了灯光。我一直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那两所房子是空着的,其中一所最后的房客是得伤寒病死的,但房东一直不愿意修理。所以当我看到那窗口里面透出灯光,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什么事了。等我走到屋门口的时候——”

“你马上就停住了,接着转身走回花园门口,”福尔摩斯突然插嘴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兰斯一下子跳了起来,满脸狐疑,瞪着他那一双大眼睛望着福尔摩斯:“天哪!确实是那样,先生!可是您是怎么知道的呢,天哪!您看,我走到门口的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自己太单薄,太恐怖了,还是找个人跟我一起进去比较好。我倒并不怕人世的什么东西,但我当时猛然想起,说不定是那个因伤寒死去的旧房客,正在那儿检查那个要他性命的阴沟呢!当我脑袋里闪过这个念头时,我吓得转身就走,到大门口去看还能不能看到摩契的提灯。但是街上连个影子都没有。”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别说人影了,先生,连只狗都没有。于是,我只好鼓足勇气又走回去,并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我就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壁炉台上燃着一支红色的蜡烛,烛光摇摆闪烁着,透过烛光我看见——”

“好了,你当时看到的情景我都看到了。你在屋里来回走了几圈,还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然后还去推了推厨房的门,接着——”

听到这里 约翰·兰斯,突然跳了起来,一脸的惊愕,眼中透出怀疑的神情。

他大声说:“当时你是不是躲在那儿,居然能看得这样清清楚楚?在我看来,这些事你都不可能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掏出了自己的名片,越过桌子丢给这位警察。“你千万别把我当成凶犯抓起来,”他说,“我也只是一条猎犬,但我不是狼;格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向您证明这一点的。那么,请接着往下讲。之后你又干了些什么呢?”

兰斯又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显然还是带着狐疑的神情。“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应声赶过来。”

“当时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吗?”

“是呀,正经人肯定都早就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笑,说:“这辈子我见过的醉汉不计其数,可从来没有看见过象那家伙那么烂醉如泥的人。我走出屋子的时候,他正倚着栏杆站在门口,扯开嗓门,放声唱着克伦巴茵[ 意指活泼伶俐的少年女仆人,也是意大利传统戏剧中的程式化角色。]曾唱过的那段小调或是诸如此类的曲子。他站都站不稳了,真是非常让人头疼。”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夏洛克·福尔摩斯问。

约翰·兰斯好像对这样的打岔有点不高兴。“他是个非常特别的酒鬼,”他说,“要不是我们腾不出手来,肯定要把他带回局里。”

“他的脸——他的衣着,这些您注意过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说。

“我注意到了,因为是我在扶他——我和摩契一边一个扶他来着。他个子挺高,脸膛红通通的,下巴上……”

“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我们忙得根本没工夫去管他。”这巡警悻悻然地说,“我敢担保,他应该记得自己回家的路。”

“他穿什么样的衣服?”

“一件咖啡色的外套。”

“手上有没有拿马鞭?”

“马鞭?没有。”

“他准是把马鞭放在车上了。”我的同伴低声说,“后来您有没有看见或听见一辆马车经过?”

“没有。”

“这半镑金币给您了。”我的同伴说着,起身拿好帽子,“兰斯,恐怕您这辈子都别想升官了。您这脑袋瓜子不光是长着看的,还该好好用用才行。昨晚您本来是有机会升个军士军衔的。您抓住的那个人,正是我们在找的这案子的关键人物。现在说这些已经毫无意义了,我只是告诉您而已。我们走吧,医生。”

我俩一起回去找马车,那警察满腹狐疑地待在屋里,不过显然他心里也觉得非常的难过。

“这个笨蛋!”我们乘车回寓所的路上,福尔摩斯愤然地说道,“你想想,好不容易有么一个这绝的机会,他居然会给白白错过。”

“我还是想不明白。兰斯说的完全符合您的想法,这没错,这桩案子里确实还有另外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离开屋子之后,干吗还要回去呢?作案的人通常都不会这么做的呀。”

“戒指,伙计,戒指:他是回去找这个的。如果我们没别的办法逮住他,我们不妨拿这个戒指当诱饵。我会逮住他的,医生——我敢押一赔二跟您赌一把,他肯定会上钩。这事我还真得谢谢您。要不是您,我说不定还不会去呢,那样一来,我就要错过这次平生最有意思的研究:血字研究,呃?为什么不能用有点色彩的词儿呢?这条谋杀的红线,贯穿在生活灰暗的雾团之中,我们的职责就是找到它,把它剥离出来,纤毫毕露地展现在人们眼前。现在我们去吃午饭吧,然后是诺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她的起音和弓法都非常的美妙。肖邦的那支小曲子,她拉得棒极了:特啦一拉一拉一里拉一里拉一来。”

这位非官方侦探,倚靠在车座上,像只云雀一样一路哼着歌曲,我却一直在偷偷地想,人类的大脑可真是无所不能啊!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