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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书名: 福尔摩斯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本章字数: 5284 更新时间: 2025-08-11 14:57:10
第一部 前陆军军医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取得了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到内特黎去参加军队外科医生培训。我在那里修读完全部的必修课后,就立即被派往到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做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境内。
我还没抵达这支军队的驻地,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那个时候我在刚刚在孟买登岸,发现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已经离开了英国,并且已经深入敌国腹地。我和非常多军官一起追赶着这支队伍。终于,我们顺利地在阿富汗境内的坎大哈找到这个军团,于是就报到上任,投入到战斗中。这场战争给许多人带来升迁的机会或者是无上的荣誉,给我却带来了灾难和不幸。我被调到巴克州旅,随后就和这个旅的其它战士一起参加了发生在迈旺德的那场生死战役。在激烈的战斗中,我的肩膀被一颗捷则尔子弹打中,肩骨被打碎了,而且伤到了锁骨下的一条动脉。如果不是摩瑞—我的那位勇敢而忠诚的勤务兵—救了我并安全地带我返回英国阵地,恐怕我早就落入那帮凶残可怕的嘎吉人的魔掌里了。
剧烈的伤痛让我元气大伤,长途跋涉以及鞍马劳顿更是把我折磨得虚弱不堪。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总算还是和一大批伤病员一起,被转移到了位于巴基斯坦境内的白沙瓦后方医院。我在医院里能够较好的休养,渐渐地能够下床在病房里来回走动,甚至已经可以走到回廊里去晒太阳了.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在印度属地留下的那个祸根——伤寒又一次地让我病倒在了病榻上,一连好几个月卧床不起,我的生命已经岌岌可危了。但是我从死神的魔掌最终还是挣脱出来了,我的病情开始逐渐出现好转。由于我的身体仍然极其虚弱,形容枯稿,医生经过会诊后便决定将我遣送回国,一刻也不能耽误。
于是,我搭乘“奥龙特斯”号运输舰回到祖国,于一个月后在朴茨茅斯码头登陆。当时我的身体状况实在是糟透了,承蒙当局恩准,我才获得了九个月的假期,这样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恢复身体。我自己一个人在伦敦,无亲无故,自由得像空气一样;应该说像一个每天有十一先令以及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样逍遥自在。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非常自然地陷进了伦敦这个大染缸,所有大英帝国的流民和懒汉都集聚在这里。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的一个公寓里,一直过着这种既舒适又无聊的日子,拿到的钱非常快就花完了,而且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于是,我的经济状况开始让我不安了起来。不久后我想明白了:我必须离开这个大城市,搬到乡下去住,否则我的生活方式将会彻底改变。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离这个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花费又低的住处。
就在我作出决定的当天,我站在克莱蒂利安酒吧门口时,忽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小斯坦弗。伦敦城人海茫茫,居然能碰到熟人,这对当时非常孤独寂寞的我来说,是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其实,斯坦弗与我本来并不非常亲密,但那天我也热情地跟他寒暄起来。见到我,他似乎也非常高兴。
我当即邀请他到侯本餐厅共进午餐,并和他搭乘同一辆车。我们的车子缓缓地驶过伦敦喧嚣的街道的时候,他非常惊奇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在做什么?怎么看起来面黄肌瘦的,只剩一把骨头了。”我把我的惊险遭遇简单地跟他讲了一遍。故事还没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听完了我的可怜遭遇后,他满脸充满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先找个便宜的住处,租几间价格不高但是比较舒服的房子,不知道这样的房子好不好找”我回答说。
他说:“真是有意思,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第一个人是谁?”我问道。
他说:“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上班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连连叹气,说他找了几间不错的房子,但却因为租金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而实在又找不到人合租。”
我说:“那正好,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话,我倒可以跟他一起住。我觉得有个伴儿比自己一个人住要好多了。”
小斯坦弗越过酒杯非常惊奇地望着我,说:“你还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要不然你也许不会愿意和他成为伙伴,长年住在一起。”
“为什么,莫非他有什么地方让人不喜欢的吗?”我问道。
小斯坦弗说:“哦,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让人讨厌的地方。只是他在思想上有一点古怪——他总是在不厌其烦地研究某一些科学。但是据我所知,他倒还算个非常正派的人。”
我问道:“他是学医的吗?”
“不是,我也不清楚他在研究什么。他在解剖学方面非常出色,还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钻研的东西繁乱复杂,一点也不成体系,而且非常古怪。不过,他倒是积累了非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感到诧异。”小斯坦弗说道。
我接着问道:“你从来没问过他,他到底研究什么吗?”
小斯坦弗说:“没有,他是那种不会轻易讲出心里话的人,尽管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非常爱讲话。”
“我倒是非常愿意见见他。如果要我和别人合住,我倒愿意跟一个好学而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目前,我身体还不是非常健壮,受不了刺激和吵闹。在阿富汗,我早就受够吵闹和刺激的滋味,这一辈子都不想再体会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我问道。
小斯坦弗答道:“他现在肯定在化验室。他有时候几个星期都不去那里一次,有时候又从早到晚地在那儿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到化验室去找他。”
“好的!”我说。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别的话题了。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化验室的路上,小斯坦弗又给我详细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情况。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过他,对他的情况略微一二,此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是你自己提议要这么做,可不要怪我。”
我回答道:“如果我们相处不好,散伙也非常容易。”我盯着他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好像要撒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 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非常可怕,还是另有原因?你不要吞吞吐吐的,照实说就行了。”
他笑了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理性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科学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是对的呀”我说道。
他说道:“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吧。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应该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我惊异地喊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小斯坦弗说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我好奇地问。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看吧”。
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瓶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着小斯坦弗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估计也不一定会比现在更高兴。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能有这样大的力气。“看得出来,您曾经到过阿富汗。”他笑着说。
我惊讶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算不了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我们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的话,您一定能够看出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研究上来说,这无疑是非常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什么?”他问道:“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没看不出来这种试剂可以让我们非常精确地鉴别血迹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和清水没什么两样。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如此,我确信我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晶体状的东西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变成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兴高采烈地说:“您看怎么样?”
“看来这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
“这简直妙极了!太妙了!过去使用的愈创木液实验法非常复杂,并且还不是非常准确。同样地,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好操作,如果血迹干了几个钟头再用显微镜来检验,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但现在呢,不论血迹是新的还是旧的,这种新试剂都一样能发挥作用。这个检验方法如果能够早些发现,那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确实是这样!”我喃喃地说。
“许多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往往都取决于这一点。也许罪行已经发生几个月了,才查到嫌疑犯。也许在检查他的衣物时,也确实发现了褐色斑点。但这些斑点到底是血迹,还是泥迹、铁锈、残留的果汁,或是其它什么东西呢?这是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检验法,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炯炯有神。他一只手按在胸前,向我们鞠了一躬,那个样子仿佛在对许多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一样。
“恭喜你!”我说道,他表现得如此兴奋的模样,让我感觉非常惊讶。
“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一案,如果当时有这个检验方法,那他一定会被判绞刑。还有布莱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和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能一下子列举出二十几个类似的案件,在这些案件里,这个方法都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福尔摩斯说完,斯坦弗不禁大笑起来,说:“你可真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的可以创办一份报纸了,名字就叫《警务新闻旧录报》。”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一顶非常有意思。”福尔摩斯一边用一小块橡皮膏贴住手指的伤口,一边说,“我得小点。”他又转过脸笑着对我说道:“我可是经常和毒品打交道。”他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手上几乎贴满了一样大小的橡皮膏,还有的因为受到强酸的腐蚀而变了颜色。
“我们到这儿找你是有点事情,”斯坦弗说着一屁股坐在了一只三脚高凳上,并把另一只凳子推给我,接着说,“我这位朋友正要找一个住处,您不是一直在找跟你合租的吗?我想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听后,似乎非常高兴,他说:“我看中的是贝克街的一栋公寓式的房子,咱们两个人都非常适合。但愿您对浓烈的烟草味不是非常讨厌。”
“我抽的是‘船’牌。”我说道。
“那太好了!我常会搞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些实验,您讨厌这些吗?”
我连忙说道:“完全不会的。”
“那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它的缺点?对了,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连着好多天不愿意说话;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请您不要认为我生气了,而且不用管我,我非常快就会好的。您有什么缺点要说一下吗?我们住在一起之前,最好能事先了解一下彼此的缺点。”他这样刨根问底,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狗。我的神经以前受过刺激,非常怕吵闹。每天起床时间也非常不固定,而且我这个人非常懒。身体好的时候,我可能还有其它一些坏习惯,但目前看来主要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那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的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那要看提琴的声音了。若拉得好,那真是仙乐一般美妙,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地笑了:“啊,这样就好了。如果您对房子也能够感觉满意的话,我认为咱们就可以算是敲定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我问。
“明天中午吧,您先到这儿来找我,我再带您一起去把事情定下来。”他说。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的,那我们明天中午准时见。”
我们离开的时候,他仍在忙着做化学试验。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去我住的公寓。
“哎,”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住了脚步,转过去问斯坦弗,“他是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的呢?”
斯坦弗神秘兮兮地笑了起来,“这就是他那有点神秘的地方了,”他说,“不只是你,有许多的人都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料事如神。”
“哦!这里面还有奥秘?”我搓着手大声说,“这实在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谢你能够让我认识他。有道是‘研究人类要从认识人开始’嘛!”
“想必你是要研究他了,”跟我分手时,斯坦弗说,“不过,你一定会发现他是个非常难啃的骨头。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绝对会比你对他的了解要多得多,再见。”
“再见。”我回答道,信步往住所走去,对新结识的朋友,我内心充满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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