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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下定决心以后
书名: 大卫·科波菲尔(全二册) 作者: (英) 查尔斯·狄更斯 本章字数: 14835 更新时间: 2023-11-22 15:26:00
我不再追赶那个赶驴车的小伙子,开始朝格林尼治走去。这时候,我或许还产生过一路跑去多佛尔的疯狂念头呢。如果我有过这样的念头,没过多久,我就从六神无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我在通往肯特的大路上停下脚步,面前矗立着一排房子,房前有一个水池,池中央有一座傻乎乎的大雕像,吹着一只没水流出来的法螺。我在门前台阶上坐下来,经过刚才的一阵狂奔,我已经筋疲力尽,就连为我丢失的行李箱和半基尼哭泣的力气都几乎没有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的时候,听见钟敲了十下。幸好那是一个夏夜,天气也不错。我缓过气来,喉咙里堵得慌的感觉也消失了,就站起来继续赶路。虽然我痛苦不堪,却半点儿折返的念头都没有。我怀疑,就算在通往肯特的大路上有瑞士那种大雪堆挡路,我也不会产生折返的念头。
我的全部家当只剩三枚半便士(我至今仍然不明白,礼拜六晚上我口袋里怎么还有那么多余钱),而我还得继续往前走,这种困窘的状况还是令我忧心不已。我开始想象,一两天后,我被人发现倒毙在树篱下,成为报纸上的一则新闻。我迈着艰难的步子竭力往前走,直到路过一家小店才停住脚。那儿的招牌上写着:收购男女旧衣,高价回收破布、骨头和厨房用品。店主只穿着衬衫,坐在门口抽烟。很多大衣和长裤吊在低矮的天花板上摇来荡去,店内只有两支昏暗的蜡烛照出那些衣裤的轮廓,这让我觉得,那老板看起来是睚眦必报之徒,他把所有仇人都吊死了,正在那里自得其乐哩。
近来同米考伯夫妇生活的经验告诉我,这里也许有办法使我免于挨饿。我走到附近一条偏僻的小巷,脱下背心,整整齐齐地卷起来,夹在腋下,又回到店门口。“不好意思,先生,”我说,“我想用公道的价钱把这个卖给你。”
多洛比先生—至少“多洛比”是写在店门上的名字—接过背心,把烟斗头朝下靠在门柱上,带我走进店里,用手指掐掉两支蜡烛的烛花,将背心铺在柜台上,看了一会儿,然后拿起背心,对着光又看了一阵,最后说:“这件背心,你打算卖多少钱?”
“噢,你是最懂行的,先生。”我谦虚地答道。
“我不能又当卖家,又当买家呀,”多洛比先生说,“这个小背心,你给个价儿吧。”
“十八便士行不行?”我迟疑片刻,试探着问。
多洛比先生把背心又卷起来,还给我。“如果我出九便士买这背心,”他说,“就等于打劫了我一家人。”
这样做交易令人很不痛快,因为这就等于让我这个与多洛比先生素昧平生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逼他去打劫他一家人。然而,我的处境非常窘迫,于是我说,如果他愿意,九便士我也卖给他。多洛比先生嘟嘟囔囔,不无怨言地给了我九便士。我对他道了声晚安,走出这家店,手里多了九便士,身上却少了件背心。不过,把夹克的扣子扣上后,问题似乎也不大。
没错,我已经清晰地预见到,下次就该卖夹克了,我不得不只穿着衬衫和裤子尽快前往多佛尔。倘若穿着这一身也能到多佛尔,那或许应该说是万幸了。但我并没有像读者认为的那样,一路都在盘算衣服的事。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便士再次上路时,我觉得自己的困难并没有多么紧迫,只是笼统地觉得前路漫漫,那个欺负我的赶驴车的小伙子实在太心狠。
我想到一个过夜的计划,打算将其付诸实施。这计划就是,躺在我以前学校后墙外的一个角落睡觉,那里经常堆着干草。在我的想象中,同学们和我曾在里面讲故事的那个寝室离我这么近,也算是一种陪伴了,虽然同学们绝不会知道我到了这里,而那间寝室也不会为我遮风挡雨。
我辛辛苦苦地走了一整天,最后终于爬上布莱克希思所在的平地时,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我费了些劲才找到塞勒姆学校,但我终于找到了它,也找到了后墙角落里的干草堆,我就在干草堆边躺下来。躺下之前,我先绕墙转了一圈,抬头望了望窗户,发现里面黑漆漆、静悄悄的。平生第一次在头上没房顶的地方躺下来过夜,那种孤独的感觉我终生难忘!
我很快就睡着了,就像那天晚上的许多流浪者一样。家家户户都将他们拒之门外,看门犬还对他们狺狺狂吠—我梦见自己躺在昔日寝室的床上,正与房间里的孩子聊天;醒来时发觉自己直挺挺地坐在那里,嘴里嘟囔着斯蒂尔福思的名字,瞪大双眼,痴痴地望着头顶闪烁的星辰。当我想到自己在这深更半夜身处何地时,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悄悄袭上心头,我不由得站立身,来回走动。不过,看到星光渐渐暗淡,太阳升起的方向泛起了鱼肚白,我就安下心来。我眼皮发沉,又躺下睡了—但睡梦中还是觉得冷—直到温暖的阳光和塞勒姆学校的起床铃声把我唤醒。要是斯蒂尔福思当时还在那儿,我一定会在附近躲起来,等他单独出来时见一面。但我知道他肯定早就离开了。特拉德尔斯也许还在学校里,但这也难说。我虽然对他的善良本性深信不疑,对他的谨慎和好运却信心不足,所以不打算把我的境况告诉他。所以,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起床的时候,我就偷偷离开了那堵墙,踏上那条长长的尘土飞扬的大路。我还在做学生时就知道这条路是通往多佛尔的,但当时我万没想到,有人会在这条大路上看见我这个徒步旅行者。
那个礼拜天跟我在雅茅斯度过的礼拜天真是天差地别!我迈着沉重的步子往前走,走着走着,我听见教堂的钟声响起来,遇到了去教堂的人。我从一两座教堂门前经过,会众正在里面做礼拜,唱诗的声音传到外面的阳光里。教区助理坐在门廊下乘凉,或者站在紫杉下,手搭凉棚,一脸怒气地瞪着我走过。不过,昔日礼拜天和平宁静的氛围笼罩着一切,除了我。区别就在于此。我满身尘土,头发蓬乱,觉得自己十分面目可憎。但是,我头脑中如果没有想象出那幅平静的画面—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坐在壁炉前哭泣,姨婆怜惜地抚摩着她—很难想象我还有勇气走到第二天。但这幅画面总在我眼前,我就跟着它往前走。
那个礼拜天,我沿着那条笔直的大路走了二十三英里,但走得并不轻松,因为我还是第一次跋涉这么远。暮色四合时,我发现自己来到罗彻斯特桥上,两脚酸疼,疲累不堪,吃着买来做夜宵的面包。有一两所小房子门口挂着“旅店”的招牌,我看了不由得心动,但我害怕把我仅有的几便士花光,更害怕在路上碰见或超过的流浪汉的凶狠表情,因此我决定找地方露宿。我历尽艰难,终于到达查塔姆—那地方在夜色中宛如由白垩、吊桥和无桅船组成的梦境;那些船停泊在混浊的河水中,有挪亚方舟一样的顶棚—我最后爬上一个炮台模样的地方,那里杂草丛生,下面有一条小巷,一个哨兵在那里走来走去。我就在这里靠近一尊大炮躺下来。我很开心有哨兵的脚步声做伴,美美地睡了一觉,直到天亮,虽然那哨兵并不知道我在他上方,就像塞勒姆学校的学生不知道我睡在墙边一样。
第二天早晨,我腿脚酸疼僵硬。我朝又长又窄的街道走去时,咚咚的鼓声和军队行进声震得我头昏脑涨,好像从四面八方将我团团围住。我觉得,如果要保留一点儿气力,好走到旅途终点,那一天我就只能走一点点路,所以我决定把卖夹克作为我当天的主要任务。于是我脱下夹克,以便学会不穿夹克也能度日。我把夹克夹在腋下,开始挨个打量各种廉价成衣店。
这个地方似乎很适合卖夹克,因为做二手衣服生意的商人有很多,而且总的来说,店老板都站在门口观望,等待顾客上门。只因为他们大多数都在货物中挂有一两件军服,而且肩章等饰物一应俱全,我就觉得他们买卖的东西都很贵,吓得不敢进去,转悠了半天也没敢向任何人出售自己的货物。
由于心虚,我不再关注普通商店,而把注意力集中在船上用品商店和多洛比先生开的那类商店。我终于在一条肮脏小巷的角落里找到一家看似有戏的商店。小巷尽头有一片长满荨麻的空地,空地栅栏上面,仿佛是从塞得满满当当的店里漫出来的二手水手服在随风飘摇。除了水手服,店里还有帆布吊铺、生锈枪支、油布帽子,以及一盘盘大小不一、锈迹斑斑的钥匙,多得好像世上所有的门都可以用它们打开似的。
我的心脏怦怦狂跳,走下几层台阶,进入这间低矮的小店。店里有一扇小窗,上面挂满了衣服,屋里不但不亮,反而更暗了。我进屋后,心情依然没有放松,因为一个下半张脸长满灰白短须的丑陋老头儿从后面的肮脏藏身处冲出来,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这老头儿看样子十分可怕,身上套着一件脏兮兮的法兰绒背心,嘴里直冒刺鼻的朗姆酒气味。他的床就放在他刚跑出来的那个藏身处,床上盖着一条碎布拼成的破烂皱巴的被子。那里也有一扇小窗户,窗外可以看到更多的荨麻和一头跛驴。
“噢,你要干什么?”那老头儿龇牙咧嘴,用凶狠单调的声音咕哝道,“噢,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噢,我的心肝脾肺肾,你要干什么?噢,咕噜,咕噜!”
他的话把我吓得不轻,特别是最后重复的那句叫人摸不着头脑的词儿,就像从喉咙里冒出来似的,叫我根本无从作答。于是,那个老头儿继续揪住我的头发,重复道:“噢,你要干什么?噢,我的眼睛胳膊腿,你要干什么?噢,我的心肝脾肺肾,你要干什么?噢,咕噜!”—这一声咕噜仿佛是从他体内用力挤出来的一样,眼珠子都快迸出来了。
“我想问问,”我浑身哆嗦着说,“你要不要买一件夹克?”
“噢,给我看看你那件夹克!”老头儿喊道,“噢,我的心着火啦,快把夹克给我看看!噢,我的眼睛胳膊腿,快把夹克拿出来呀!”
他边说边把那两只哆哆嗦嗦、巨鸟爪子般的手从我的头发中抽出去,然后戴上一副眼镜,但那双红肿的眼睛并未因此好看几分。
“噢,这件夹克要多少钱?”老头儿细细查看了夹克后,大声道,“噢—咕噜!—这件夹克要多少钱?”
“半克朗。”我镇定下来后答道。
“噢,我的心肝脾肺肾,”老头儿嚷道,“那可不行!噢,我的眼睛,那可不行!噢,我的胳膊腿,那可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次他发出这个声音的时候,眼珠子似乎都要迸出来了;他说的每一句话,用的总是同一种腔调,就像是一阵风,起初低缓,然后渐渐升高,最后又降下来,我找不到比这更贴切的比喻了。
“好吧,”我说,很高兴敲定了买卖,“那就十八便士吧。”
“噢,我的心肝!”老头儿喊道,把夹克扔到货架上,“出去!噢,我的脾肺肾,给我出去!噢,我的眼睛胳膊腿—咕噜!—别要现钱,换东西好了。”
我这一辈子,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都从没有那样惊慌过。但我低声下气地对他说,我需要的是现钱,别的东西对我没有用,不过我按照他的要求到外面等候,决不催他。于是我走出去,在一个角落的阴影里坐下。我坐了不知多少个小时,阴影变成了亮处,亮处又变成了阴影,我还坐在那儿等着要钱。
但愿这行里头,别再出像他这样疯疯癫癫的醉鬼了。我很快就从跑到他这里来的一群孩子那儿得知,他在这一带臭名昭著,大家都说他把自己卖给了魔鬼。那些孩子接连围上来,高喊着那个传说,叫他把金子拿出来。“你知道你不穷,查理,你是在装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你把自己卖给了魔鬼,换回的金子拿出一点儿来嘛!快呀!金子就藏在床垫里呢,查理。把垫子拆开,分给我们一点儿!”他们不但这样叫喊,还纷纷要借剪子给他拆床垫,惹得他火冒三丈,整天不断地从店里冲出来驱赶那群孩子,那群孩子也不断地四散奔逃。有时候,他气昏了头,会把我误认为是那群孩子中的一员,朝我扑上来,嘴里嘟嘟囔囔的,像要把我大卸八块,然后他及时想起了我是谁,便又钻进店里,躺在床上。从他的声音判断,他在用他特有的那种风一样的腔调,疯狂地高唱那首《纳尔逊之死》[1],每一句开头都加了个“噢”,中间还穿插了无数个“咕噜”。好像这一切还不够我受似的,那些孩子就因为我衣衫单薄、耐心坚定地坐在门外,便认为我同这家店有关,整天朝我扔石头,大肆欺凌。
那个老头儿多次试图引诱我同意以物易物。有一次,他拿出一根鱼竿,有一次拿出一把小提琴,有一次拿出一顶三角帽,有一次拿出一支笛子。但我拒绝了这些提议,坚定不移地坐在那里,每次都满眼热泪地请求他要么给我钱,要么还我夹克。最后,他终于开始给我钱了,一次给半便士,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不紧不慢地凑齐了一先令。
“噢,我的眼睛胳膊腿!”过了好一会儿,他恶狠狠地瞥了一眼门外,喊道,“再加两便士,你走不走?”
“不行,”我说,“那样我会饿死的。”
“噢,我的心肝脾肺肾,再加三便士,你走不走?”
“如果可以,我不要钱都会走,”我说,“但我非常需要钱啊!”
“噢,咕—噜!”(他在门柱后面只露出狡猾的老脑袋窥视我的时候,那咕噜声是怎样怪声怪气、费劲巴拉地挤出来的,我实在无法描述。)
“再加四便士,你走不走?”
我已头晕眼花,浑身无力,便接受了这个价钱,伸出颤巍巍的手,从他的爪子里拿过钱离开了。这时太阳就快落山,我感觉比以前更饿、更渴了。不过,花了三便士之后,我很快就完全恢复了。趁着精神好转,我又一瘸一拐地走了七英里。
晚上,我又睡在一个干草堆下。我先在小溪里洗了洗磨得起泡的脚,尽量用清凉的叶子把脚裹好,然后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再次上路的时候,我发现前面的道路穿过一连串啤酒花田和果园。时值秋末,果园里挂满了熟透的苹果,到处都红彤彤的;在几个地方,采啤酒花的人已经开始干活儿了。我觉得这景色美极了,决定当晚就睡在啤酒花丛里。一排排直立的竿子往远处延伸开去,啤酒花美丽的茎叶缠绕其上,有它们做伴,我觉得会非常愉快。
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流浪汉比以前更坏,他们带给我的恐惧,我至今记忆犹新。其中有些是相貌狰狞的流氓,我经过时死盯着我,或者停住脚,从背后喊我回去,和他们说话。如果我撒腿跑开,他们就会冲我扔石头。我还记得,有个年轻的家伙—从他携带的小工具袋和炭盆看,我觉得他是个补锅匠—带着一个女人,他就像上面说的那样转过身来,瞪着眼看着我,声如雷鸣地喊我回去,我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去。
“叫你回来,你就得回来。”补锅匠说,“不然就把你的小身板儿剖开。”
我觉得最好还是回去,便一脸讨好的神情朝他们走去,这时我才注意到,那女人有一只眼又青又肿。
“你要去哪儿?”补锅匠说,那只熏黑的手抓住我的衬衫前襟。
“我要去多佛尔。”我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补锅匠说,又揪了一把我的衬衫,将我抓得更牢了。
“从伦敦来。”我说。
“你是哪条道上的?”补锅匠说,“扒手?”
“不—不是。”我说。
“当真不是?你要是在我面前耍滑头,”补锅匠说,“我就把你的脑浆打出来。”
他举起那只空着的手,做出要打我的样子威胁我,然后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你身上有买一品脱啤酒的钱吗?”补锅匠说,“有就拿出来,别等我动手!”
要不是看到那女人的眼神,我准把钱拿出来了。只见她微微摇头,做出“别”的口型。
“我是个穷光蛋,”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
“哼,你是啥意思?”补锅匠说,严厉地盯着我。我生怕他看见我口袋里的钱。
“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兄弟的丝绸手帕怎么围到你脖子上去啦?”补锅匠说,“还给我!”他转眼就把我的手帕从我脖子上抢走,扔给了那个女人。
那女人突然大笑起来,好像觉得这只是开了个玩笑,然后把手帕又扔还给我,点了下头,像刚才摇头时一样轻,做出个“跑”的口型。但我还没来得及照办,补锅匠就从我手中粗暴地夺走手帕,将我甩得老远,仿佛我只有羽毛那样轻。他将手帕松松垮垮地围在自己脖子上,然后转身对那女人骂了一句,一拳将她打倒在地。我不会忘记,我看见她向后倒在坚硬的路面上,躺在那里,软帽掉落,头发沾满灰白的尘土;我也不会忘记,我跑出一段距离,回头看见她坐在路边堤岸的小径上,用披肩的一角揩拭脸上的血迹,那补锅匠却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这一次遇险着实吓得我不轻,以至于后来一见这种人靠近,我就会掉头去找藏身之地,一直躲到他们不见人影才出来。这种情况常常发生,严重耽误了我的行程。但遇到这种困难的时候,就像路上遇到其他困难时一样,我幻想中母亲生我之前青春靓丽的形象,似乎一直在支持我、指引我。这一形象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我在啤酒花丛躺下睡觉时,它就在花丛里。我早晨醒来的时候,它就在我左右。我赶路时,它整天都在我前头。从那以后,我就把这一形象同坎特伯雷阳光灿烂的街道联系在一起—那些街道就像在明媚阳光里打瞌睡一般—同古宅和大门联系在一起,同塔楼周围盘旋着乌鸦的庄严的灰色大教堂[2]联系在一起。当我终于踏上多佛尔附近荒凉开阔的丘陵地时,母亲的形象让我心怀希望,并不觉得眼前的景象有多么荒凉。直到我逃出伦敦的第六天,母亲的形象才离我而去。那天我抵达了这次旅程的头一个重大目的地,真正迈进了多佛尔城。但是,说来也怪,当我饱经风吹日晒、浑身尘土、衣不蔽体、鞋也磨破了、站在期盼已久的那个地方时,母亲的形象却如梦境般消失了,只留下我无依无靠、心灰意冷。
我先在船工中打听姨婆的消息,得到的回答五花八门。一个人说,她住在南海岬灯塔上,因此把胡子烧焦了;另一个人说,她被牢牢地绑在港外的大浮标上,只有在满潮和退潮之间才能看见;第三个人说,她因为拐卖孩子,被关在梅德斯通[3]监狱里;第四个人说,上次刮大风的时候,有人见她骑上扫帚,径直往加莱[4]飞去了。我接着又到车夫中间打听,他们同样爱开玩笑,同样粗鲁无礼。而那些店铺主人,因为不喜欢我那副穷酸样,不等我开口,就回答说,他们没我要的东西。自从出逃以来,我还没感到如此痛苦穷困。我的钱花光了,再没什么东西可以变卖;我又饥又渴,精疲力竭,距我的目的地却如同留在伦敦时一样遥远。
我就这样探问了一个上午。市场附近的街角有一家空荡荡的店铺,我坐在店前的台阶上,盘算着到前面提过的那些地方转转,忽然看见一个车夫赶着出租马车经过,马饰布掉了下来。我拾起来递给他,见那人一脸和气,就鼓起勇气问他知不知道特罗特伍德小姐住在哪里,虽然这个问题我已问过太多次,差点没说出口。
“特罗特伍德,”他说,“让我想想,我倒是认识姓这个的。是不是个老太太?”
“没错。”我说,“有点岁数了。”
“腰板笔直?”他边说边直起了身。
“没错,”我说,“我想八成是的。”
“提着个包?”他说,“能装很多东西的那种包?脾气很坏,动不动就凶巴巴地骂你?”
我承认这番描述精确无误,心情却不由得沉重起来。
“哎呀,那我告诉你吧,”他说,“上了那个坡,”他用鞭子指了指前面的高地,“一直往前走,走到面朝大海的那几座房子那里,应该就能打听到她了。我觉得她什么都不会给你吃的,所以这一便士给你吧。”
我十分感激地接受了这份礼物,用它买了块面包,路上匆匆吃下这点东西,朝我朋友指的方向走去。走了好远,都没走到他说的那些房子哪里。后来,我终于看见了,便走过去,进入一家小店(我们家乡过去管那种地方叫杂货店),问他们能否好心告诉我特罗特伍德小姐住在哪里。我本来是对柜台后面的一个男人讲话的,他正在给一个年轻女人称米,但那女人马上转过身,回答了我。
“我家夫人?”她说,“你找她有什么事,孩子?”
“不好意思,”我答道,“我有话要对她说。”
“你的意思是要找她帮忙吧?”年轻女人反驳道。
“不是,”我说,“真不是。”但我忽然想起,我到这里没有别的目的,竟然不知所措,一时语塞,只觉满脸发烫。
姨婆的女仆—我根据她的话猜到了她的身份—把米放进小篮子,走出店铺,并对我说,要是我想知道特罗特伍德小姐住在哪里,就跟着她走好了。我想要的许可莫过于此,尽管当时我又惊恐又激动,两腿不住地发抖。我跟着那个年轻女人,不一会儿就来到一座非常整洁的小房子前面,墙上有几个明亮舒适的凸肚窗,房前有一个铺着石子的方形小院,或者说,一个栽满花卉的花园,花儿经过精心打理,香气扑鼻。
“这就是特罗特伍德小姐家,”年轻女人说,“现在你知道了,我也只能告诉你这些了。”说着,她就匆匆跑进房里,仿佛要甩掉带我到这儿的责任似的。我被丢在花园门口,目光越过门上方,忧郁地望向客厅窗户。平纹细布窗帘的中间部分没有拉拢,窗台上固定着一面绿色圆形大屏风或者扇子,室内放着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大椅子。这一切让我不禁想到,姨婆这会儿说不定正威风凛凛地坐在那儿呢。
我的鞋此时已经烂得可怜,鞋底一块块脱落了,鞋面的皮革也破裂得完全没了鞋样。我的帽子(也兼做睡帽)被压得又扁又皱,垃圾堆上没柄的破旧炖锅与它相比都不必自惭形秽。我的衬衫和裤子上沾满汗渍、露水、草梗,还有我曾睡于其上的肯特郡泥土,而且还破破烂烂的—我这样子站在门口时,姨婆花园里的鸟儿说不定都吓了一跳呢。自从我离开伦敦后,头发就没碰过梳子或刷子。因为不习惯风吹日晒,我的脸、脖子和手都烤得黝黑了。我从头到脚沾满白垩和尘土,仿佛刚从石灰窑里钻出来似的。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如今是何等狼狈,但也只能带着这副狼狈相,等待把自己介绍给我那位令人生畏的姨婆,给她留下最初的印象。
过了一会儿,客厅窗户上仍不见动静,我便推测姨婆不在那里,抬头向楼上的窗户望去,只见窗口有一位面色红润、头发花白、神情和蔼的绅士,模样古怪地闭起一只眼,朝我点了几下头,又摇了几下头,然后笑着走开了。
我已经够心烦意乱的了,但他这出乎意料的行为令我愈发不安。我正要溜走,去想下一步如何是好,这时从房里走出一个女人,帽子上扎着手帕,手上戴着园艺手套,胸前挂着征税人围裙那样的园艺口袋,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子。我当即就认出她是贝齐小姐,因为她神气十足地走出房子的模样,跟我可怜母亲经常描述的一模一样。当年,她就是这样趾高气扬地走进了我们布兰德斯通栖鸦楼的花园。
“走开!”贝齐小姐说,一面摇头,一面隔空做了个挥砍的动作,“走开!这儿不许小孩子进来!”
我提心吊胆地看她走到花园一角,弯腰去挖什么东西的小根。这时候,我勇气全无,只好孤注一掷,蹑手蹑脚地走进花园,站到她身旁,用手指碰了碰她。
“对不起,夫人。”我开口道。
她吓了一跳,抬起头来。
“对不起,姨婆。”
“嗯?”贝齐小姐大叫一声,我还从没听见过如此惊讶的声调。
“对不起,姨婆,我是你外甥的孩子。”
“噢,天哪!”姨婆说,一屁股坐在花园小径上。
“我是大卫·科波菲尔,来自萨福克郡的布兰德斯通—我出生那晚,你去过那里,见过我亲爱的妈妈。我妈妈去世之后,我一直非常不幸。他们对我不理不睬,也不教我读书,让我自谋生路,去干不适合我干的活儿。我只好跑出来找你,不料刚一上路就被抢了。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动身之后就没在床上睡过觉。”说到这里,我再也不能自持,举手比画了一下,想让她看看我破衣烂衫、穷途末路的模样,好证明我确实饱经磨难,接着我就放声大哭起来。这场痛哭,我想我憋了整整一个礼拜。
我当即就认出她是贝齐小姐,因为她神气十足地走出房子的模样,跟我可怜母亲经常描述的一模一样。(第190页)
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姨婆坐在碎石路上紧盯着我,脸上除了惊诧再无别的表情。见我哭了,她匆匆起身,抓住我的衣领,把我带进客厅。她在那儿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打开一个高高的橱柜,取出好几个瓶子,将每个瓶子里的东西都往我嘴里倒了一点儿。我想,那些瓶子肯定是她随机取出来的,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尝到了茴香水、鳀鱼酱和沙拉调味汁。她给我灌下这些滋补剂之后,见我依然歇斯底里,哭得停不下来,便将我放到沙发上,用一件披肩垫在我头下,又将她头上的手帕取下来垫在我脚下,以免我弄脏沙发套。然后,她坐在我刚才提到的绿色扇子或者屏风后面,这样我就看不见她的脸了。她不时大叫一声:“天哪!”就像放分炮[5]一样。
过了一会儿,她摇了摇铃。“珍妮特,”女仆走进来后,姨婆说,“你上楼去,替我向迪克先生问好,说我想和他谈谈。”
见我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我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惹姨婆生气),珍妮特觉得有点儿惊讶,但还是去上楼传话去了。姨婆背着手,在屋里走来走去,直到曾在楼上对我挤眼的那位绅士乐呵呵地走进来。
“迪克先生,”姨婆说,“你不要装糊涂,因为只要你愿意,就没人能比你更明白。这一点我们都知道。所以,你怎么都可以,就是别装糊涂。”
那位绅士立刻换上严肃的面孔,朝我望过来,仿佛是在恳求我别提刚才看见他在窗口那件事。
“迪克先生,”姨婆说道,“你听我提过大卫·科波菲尔吧?好了,不要假装不记得了,因为你我都不是傻子。”
“大卫·科波菲尔?”迪克先生说,我觉得他好像不大记得了,“大卫·科波菲尔?噢,是的,当然。确实提过一个大卫。”
“好吧,”姨婆说,“这就是他的孩子,他的儿子。要不是他没那么像他妈,那就简直跟他爸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的儿子?”迪克先生说,“大卫的儿子?真的呀!”
“没错,”姨婆接着说,“他不光是大卫的儿子,还干了件漂亮事呢。他逃跑了。啊!他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6]是绝不会逃跑的。”姨婆坚定地摇摇头,对那个从未出生的女孩的德行充满信心。
“噢!你认为她就不会逃跑吗?”迪克先生说。
“老天,救救这个人吧,”姨婆厉声道,“看他是怎样说话的!难道我还不知道她不会逃跑?她一定会跟她的教母一起生活,我们一定会相亲相爱的。我倒很想知道,他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会从哪儿逃跑,逃到哪儿去。”
“她哪儿都不去。”迪克先生说。
“那好吧,”听见这一回答,姨婆的口气缓和下来,回应道,“你既然像外科手术刀一样敏锐,迪克,又怎么能装糊涂呢?现在,你看到小大卫·科波菲尔在这儿了,我要问你的是:我拿他怎么办才好?”
“拿他怎么办才好?”迪克先生有气无力地说,挠了挠头,“噢!怎么办?”
“是啊,”姨婆神色严峻,竖起食指道,“快!我要你给我出个非常棒的主意。”
“哎呀,如果我是你的话,”迪克先生一面思忖,一面呆呆地看着我,“我就—”他似乎从对我的凝视中忽然获得了灵感,急忙补充道,“我就给他洗个澡!”
“珍妮特,”姨婆按捺住得意—我当时并不理解她为何得意—平静地转身道,“迪克先生给我们拿定了主意。快去烧洗澡水!”
虽然我对他们之间的对话深感兴趣,但在他们的交谈过程中,我还是忍不住观察起姨婆、迪克先生和珍妮特,继续完成我对这个房间的审视。
姨婆是一位身材高挑、神情严峻的女士,但绝不难看。她的面容、她的声音、她的步态和举止中,都散发着一种顽固不化、绝不变通的意味,这足以解释为何母亲那样温柔的人会对她望而生畏。尽管她看上去严厉刻板,五官还算是端庄秀丽。我尤其注意到,她目光犀利而明亮。她头发花白,从中间简单朴素地分开,头戴应该叫“室内软帽”的帽子。这种帽子两侧有丝带,可系在颌下,当时很流行,如今已不多见。她的长裙是薰衣草色的,非常整洁,但剪裁得很简单,好像要尽量减少累赘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想,她的长裙样式很像是一件女骑装,只不过剪去了多余的下摆。她在身侧佩戴着一只金表,还有一条与其相称的表链,表链上挂着几枚印章。从大小和样式判断,那应该是男用金表。她脖子上系着一块亚麻织品,有点儿像衬衫领子,手腕上的东西也像衬衫袖口。
迪克先生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头发花白,面色红润。如果他没有古怪地垂着头—这并非因为上了年纪—我用这几个字概括描述他的样貌就足够了。这让我想起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他们挨打之后也会那样垂着头。他的灰色眼睛又大又凸,水汪汪的,泛着一种诡异的光,加上他心不在焉的神态、对我姨婆的服从,还有受她赞扬时孩子般的喜悦,这一切让我不禁怀疑他有点儿疯。可是,如果他真的疯了,又怎会在这儿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他的穿着打扮同其他普通绅士一样,上身是宽大的灰色燕尾服与背心,下身是白色长裤;表放在裤子上的表袋里,钱放在上衣口袋里。他故意把钱弄得哗啦作响,好像非常得意似的。
珍妮特大约十九岁或二十岁,容貌秀丽,青春正好,看上去整齐干净极了。虽然我当时没进一步观察她,但在这儿也可以提一下我后来发现的一件事,那就是:她是受姨婆庇护的一群女孩之一。姨婆之所以雇她们为仆,是为了专门教她们戒掉男人;而她们总以嫁给面包师的行为来完成她们绝不与男人交往的誓言。
那个房间就像珍妮特或姨婆一样整洁。我刚才放下笔回忆那个房间的时候,海风又带着花香吹了进来;我又看见了那些擦得锃亮的老式家具,又看见了凸肚窗前绿团扇旁姨婆那把不可侵犯的椅子和那张桌子,我又看见了那张盖着粗毛线的地毯、那只猫、那个水壶把手垫、那两只金丝雀、旧瓷器、盛满干玫瑰花瓣的酒钵、摆满各种瓶瓶罐罐的高橱柜;同时,我也看见了沙发上蓬头垢面的自己,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珍妮特给我烧洗澡水去了。突然,姨婆把我吓了一大跳,只听她气得浑身僵直,声嘶力竭地叫道:“珍妮特!驴!”
听见这一声喊叫,珍妮特就像房子着火了似的,沿楼梯跑上来,冲向房前的一块草地上,把胆敢踏足草地的两头驮着女人的驴轰走了。与此同时,姨婆冲出屋子,一把抓住一个孩子骑的第三头驴的缰绳,掉转驴头,将它拽出了草地,接着扇了那个倒霉的赶驴顽童几耳光,教训他竟敢亵渎这片圣地。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姨婆是否对那片草地享有合法权利,但她自认为有,而且有没有这种权利对她来说都一样。她认为这辈子最令她气愤、需要不断报复的事,就是驴子从那个圣洁的地方走过。无论她在做什么,无论她聊着多么有趣的话题,只要驴子一出现,她的注意力就会转移到驴身上,整个人朝它直扑上去。她在隐蔽处藏了装满水的罐子和喷壶,随时准备洒向来犯的孩子;门后埋伏着棍棒,每时每刻都可能出击;战事连绵,无止无休。也许这对那些赶驴的孩子来说是一种好玩又刺激的游戏;也许那些驴子更聪明,它们已掌握了游戏规则,偏要由着性子往草地上跑,乐此不疲。我只知道,在洗澡水烧好之前,“紧急军情”就出现了三次。最后一次,也即最激烈的那一次,我看见姨婆单枪匹马进攻一个十五岁的黄发少年。后者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脑袋就被姨婆抓住撞到了门上。这种插曲让我觉得尤为可笑,因为姨婆当时正用一把大汤匙给我喂汤(她坚信我实在是太饿了,身子太虚,一开始必须一点儿一点儿地补充营养),我张嘴等着喝汤,她却忽地把汤匙放回盆里,大喊一声“珍妮特!驴!”便冲出去战斗了。
洗澡让我舒服极了。我开始感觉到由于睡在野地里而引起的四肢剧痛,而且我现在身体困乏,精神低落,几乎坚持不了五分钟就会昏睡过去。我洗完澡以后,她们(我是说姨婆和珍妮特)把迪克先生的一件衬衫和一条裤子给我穿上,又用两三条大披肩把我裹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像一捆什么东西,只觉得全身热烘烘的。我还感觉昏昏沉沉、晕晕乎乎,很快就又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也许是长久以来抱有的幻想引发的梦吧,我醒来时觉得,姨婆曾来到我跟前,弯下腰,把我的头发从脸上撩开,把我的头放得更舒服些,然后站在那儿看着我;我似乎还听到了“漂亮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之类的话。但我醒来后,又实在找到不到别的理由可以证明姨婆说过这样的话,因为她正坐在凸肚窗前,从绿团扇后面凝望大海。扇子安在转轴上,可以转向任何方向。
我醒后不久就同他们吃饭,吃的是烤鸡和布丁。我坐在餐桌前,就像一只被捆起来的鸡,动弹胳膊非常困难。然而,既然是姨婆把我裹成这样的,我就没有抱怨这是多么不便。吃饭期间,我一直十分忐忑,不知她将如何处置我。但她始终在安静地进餐,只是偶尔盯一眼坐在对面的我,说一声:“天哪!”而这句话丝毫减轻不了我的焦虑。
桌布撤走了,雪利酒摆到桌上(我也喝了一杯)。姨婆又派人上楼去请迪克先生。迪克先生下楼来,同我们坐到一起。姨婆请他听我讲述我的经历,他则竭力表现出睿智的模样。姨婆接二连三地发问,我一五一十地作答。我诉说遭遇的时候,她一直盯着迪克先生。要不是这样,我想,他早就睡着了。只要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姨婆就会眉头一皱,吓得他立刻收敛笑容。
“我实在搞不懂,”听我说完,姨婆开口道,“那个可怜的倒霉娃娃到底是中了什么邪,非要改嫁不可呢?”
“也许她同第二任丈夫坠入了情网。”迪克先生提出自己的看法。
“坠入情网!”姨婆重复道,“你这话什么意思?坠入情网?她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也许,”迪克先生思忖片刻,傻笑着说,“是为了让自己快活吧。”
“快活!真是快活!”姨婆回应道,“那个可怜的娃娃,竟轻信了那样一个肯定会想方设法虐待她的狗东西,还真是快活无边哩。我真想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她已经嫁过一个丈夫了,还给大卫·科波菲尔送了终—那孩子呀,从小一直喜欢追求‘蜡娃娃’。她也生了一个孩子—噢,那个礼拜五的晚上,她生下了坐在这儿的这个孩子,母子俩凑齐了一对娃娃!—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迪克先生偷偷对我摇摇头,似乎认为我姨婆会没完没了地唠叨下去。
“她就连像别人一样生孩子都不会,”姨婆说,“这孩子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哪儿去了?没生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
迪克先生好像吓了一大跳。
“那个小个子医生,歪脑袋那个,”姨婆说,“是叫吉利普,还是别的什么名字来着,他在那儿干了啥?他只会像知更鸟[7]一样—他就是个知更鸟—对我说‘是个男孩’。男孩!哼,那帮家伙,统统都是白痴!”
这中气十足的一声大吼令迪克先生心惊胆战。说老实话,我也吓了一大跳。
“而且,就像这一切还不够,害了这孩子的姐姐贝齐·特罗特伍德还不够缺德似的,”姨婆说,“她竟然改嫁了—嫁给一个杀人犯—或者一个名字像‘杀人犯’的家伙[8]—把这孩子也害了!除了吃奶的娃娃,谁都看得出来,这样做的必然结果就是,这孩子不得不居无定所,四处流浪。还没长大成人,这孩子就跟该隐[9]一样了。”
迪克先生使劲瞪着我,仿佛要确认我是不是这种人物。
“还有那个名字像异教徒的女人,”姨婆说,“那个佩戈蒂,她竟然也跑去嫁了人。因为她还没看清结婚这种事将带来的恶果,便像这孩子所说,也跑去嫁了人。我只希望,”姨婆摇着头说,“她嫁了个报上常见的那种拨火棍丈夫,动不动就拿拨火棍抽她。”
我实在无法容忍我的老保姆遭到如此诋毁和诅咒。我告诉姨婆,她实在是错怪佩戈蒂了;佩戈蒂是世界上最好、最真诚、最忠实、最尽心、最无私的朋友和仆人;她一直深爱着我,深爱着母亲;母亲是头枕着她的胳膊去世的;母亲最后满怀感激地吻了她的脸。想起母亲和佩戈蒂,我不禁哽咽起来。我本来还想说,佩戈蒂的家就是我的家,她的一切也就是我的一切,我本打算去投靠她,但考虑到她家境贫苦,我担心会给她添麻烦,这才没去—说着说着,哎呀,我就崩溃了,捂着脸趴到桌子上。
“好了,好了!”姨婆说,“这孩子很不错嘛,谁护过他,他就护谁—珍妮特!驴!”
我完全相信,要不是那几头倒霉的驴子,我和姨婆一定会达成良好的共识,因为姨婆已经把手搭在我肩头,令我勇气倍增,突然我很想抱住她,寻求她的庇护。但那些驴子半路杀出,她不得不冲到外面,投入混乱的战斗,刚才的温情暖意霎时消失无踪。她义愤填膺地对迪克先生宣称,她决心诉诸国法寻求赔偿,还要对多佛尔所有养驴人提起诉讼,指控他们非法侵入他人领地。她就这样一直喋喋不休地说到吃茶点的时候。
吃过茶点,我们坐在窗前—姨婆脸上一脸严厉,我猜她是在观察动静,提防新的入侵者—直到黄昏时分,珍妮特将蜡烛和双陆棋棋盘放到桌上,拉下百叶窗。
“嗯,迪克先生,”姨婆说,她像先前一样神色严峻,竖起食指,“我要再问你一个问题。看看这个孩子。”
“大卫的儿子?”迪克先生说,表情既殷勤又困惑。
“一点儿不错,”姨婆答道,“你说现在该拿他怎么办?”
“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迪克先生说。
“没错,”姨婆回答,“拿大卫的儿子怎么办?”
“噢!”迪克先生说,“是啊!拿他怎么办—我会让他上床睡觉。”
“珍妮特!”姨婆大喊一声,我说过的那种得意欣喜劲儿溢于言表,“迪克先生给我们拿定了主意。要是床铺好了,就带他去睡觉。”
珍妮特说床早已铺好,于是我就被带去睡觉。姨婆走在前面,珍妮特走在后面,虽然她们态度和蔼,但我总感觉自己有点儿像囚犯。只有一件事让我点燃了新的希望:姨婆在楼梯上停下脚步,询问满屋的烟火味是怎么回事;珍妮特回答说,她刚才在厨房,用我的旧衬衫引了火。但我卧室里,除了我裹在身上的这堆怪东西之外,就再没别的什么衣服了。她们离开时给我留下一支小蜡烛,姨婆还预先警告我,那支蜡烛只能不多不少燃五分钟。然后,我听见她们从外面锁了门。我把这些事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一番,觉得姨婆对我毫无了解,或许疑心我逃跑成性,所以才采取预防措施,要将我牢牢看管起来。
我的房间非常舒适,就在房子顶层,可以俯瞰洒满皎洁月光的大海。我记得,做完祈祷时,蜡烛已经燃尽,我依然坐在那里,注视着水面上的银辉,仿佛可以从这部发亮的书中读出我的命运;或者能看到我母亲怀抱婴儿,沿着那条熠熠生辉的小路,从天堂下来看我,她的神情,就同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可爱面庞时一样。我记得,当我最终挪开视线,看到那张挂着雪白帐子的床时,心中的庄严肃穆之情顿时被感激与轻松所取代,那感觉是何其强烈!而当我轻轻躺在床上,安卧在雪白的被单下时,那感觉更加难以言表!我记得,我当时想起了曾在夜幕下睡过的所有荒凉之地,祈祷自己永不再无家可归,也永不忘无家可归之人。我记得,后来我好像沿着海上那条令人黯然神伤的银白小径飘进了梦乡。
[1] 一首纪念英国著名海军将领霍拉肖·纳尔逊(1758—1805)的歌曲。纳尔逊在1805年的特拉法加战役中击溃法国和西班牙联合舰队,但自己也中弹身亡。
[2] 指著名的坎特伯雷大教堂。
[3] 英国肯特郡首府。
[4] 法国北部港口城市,与英国多佛尔隔海峡相望。
[5] 国王或将官等举行葬礼时或船只遇难时每分钟发一次的号炮。
[6] 参见第一章。贝齐小姐曾预感大卫的母亲会生一个女孩,还提前用自己的名字给孩子取名为“贝齐·特罗特伍德·科波菲尔”。
[7] 知更鸟性情温驯,亲近人。
[8] 默德斯通(Murdstone)同杀人犯(Murderer)的英文发音相近。
[9] 根据《圣经》记载,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出于忌妒,杀了弟弟亚伯,因此被上帝逐出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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