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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原始公社制度
书名: 中国通史简编 作者: 范文澜 本章字数: 1375 更新时间: 2023-11-28 17:18:43

中国历史同任何民族的历史一样,也就是说,依照历史一般的发展规律,在上古时代,存在过原始公社制度(也称为原始共产制度)。从中国历史开端到“禅让”制度崩溃,正是实行着这个制度的时代。

什么是原始公社制度?就是对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那时候,生产力非常低微,人们借以生活的工具,仅仅是石器以及后来出现的弓箭。那时候,没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阶级。

石器和弓箭,已被仰韶遗物证明了。仰韶时代,约当传说中的黄帝时代。

周朝祭祀制度,祭品必须仿照被祭者原来的生活状况,照周朝人所知道的远古情形,是有火以前,称为上古,有火以后,称为中古。上古人连毛带血生吃禽兽肉,饮的是血和水。中古人把石头烧热,放碎肉块或湿黍米在烧石上,半生不熟地吃。后来才制造陶器、房屋、布帛、酒酪。因此,周天子祭祖先喾和弃,是用薄酒及半生肉。

《韩非子》说:尧的生活是茅草屋、糙米饭、野菜羹不加调味,饮食器是土缶,粗布仅掩身体,冬天披鹿皮,衣履不到破烂不换。舜比尧进化一些,木制饮食器具上涂漆。禹更进化,祭器外面涂漆,里面涂红。据龙山发掘,中层黑陶文化,确有这样的陶器,也许就是夏代的遗物。他们的生活资料这样贫乏,所以私有观念不会发达,大酋长位号,无须霸占传给自己的儿子。

刑法是阶级压迫的表现。那时候既没有剥削,也就没有阶级,因之不需要残酷的刑法。相传(当然杂有后人想像附会处)尧舜时人犯了罪,只罚面上涂墨(后世黥刑)、草制帽带子(后世割鼻刑)、苍白色鞸(后世宫刑。鞸是蔽盖腹下的装饰品)、草鞋(后世割脚刑)、土黄色布衣无领(后世斩刑)。这些叫作象刑。实际上很少人犯象刑。

从《尧典》等篇看来,当时并没有君臣贵贱严格的区分。姜姓部落的酋长,称为四岳,有很大的议政权。皋陶确是黄帝后裔,似乎做了夷族的酋长(皋陶也称皞陶,皞是夷族通称。夏代与九夷不断战争。春秋时代淮水流域蛮夷小国,很多是皋陶后裔),但仍有被举做继位人的权利。舜举十六族(颛顼、帝喾后裔各八族),是扩充联盟的范围。所谓“禅让”时代,大概只是黄帝族做主体,炎帝族(羌)、太皞族(夷)做辅佐的部落自由联盟。联盟的主要目的,是对抗顽强的苗黎族。《墨子》载禹伐苗誓词说:“你们听我讲话,不是我喜欢打仗,而是那苗子实在可恶。我现在率领众邦君长,去打苗子。”相传禹攻三苗,东夷不出兵援助,也许夷族对联盟比炎黄族要疏远些。

依据上面那些材料,生产工具仅仅是石器和弓箭,生活资料仅仅是吃半生肉、着粗布衣,刑罚只有道德上的惩戒作用,大酋长由部落公选,没有特殊权力。这样的社会,恰恰就是原始共产社会。所以《礼记》的礼运篇讲禹以前的社会情况道: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尊重)能(酋长公选),讲信修睦(和平)。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养老),壮有所用(工作),幼有所长(抚育)。鳏(老男无妻)寡(老女无夫)孤(幼儿无父)独(老人无子)废疾(残废)者皆有所养。男有分(职业),女有归(生活可靠)。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生产品共同所有)。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各尽所能)。是故谋闭而不兴(不欺诈争利),盗窃乱贼而不作(不侵略),故外户而不闭(没有私有财产,不用关大门),是谓大同。

产生在封建社会而又极端拥护封建制度的儒家学派,如果不是依据古代传闻,不能虚构“大同”的思想,原始公社制度确在中国上古存在过,这也是一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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