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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包法利夫人 作者: 福楼拜 本章字数: 9068 更新时间: 2025-08-11 14:39:58
每当夏尔不在家时,寂寞的爱玛就常常走到碗橱前,把那个绿绸雪茄烟匣从一堆折叠好的餐巾中翻找出来。
她拿起那个烟匣看了又看,合上了再打开,甚至还会闭上眼睛仔细闻闻衬里的味道,那是美女樱与烟味掺杂在一起的味道。这会是谁的呢?……很可能会是子爵的吧。也许是他的情妇在红木绷子上绣成后送给他的定情信物呢。绷架常常会被女儿家珍藏在极其隐蔽的地方,生怕被别人发现。这上面倾注了她的多少心血啊!心事重重的少妇小心地伏在绷架上,一绣就是好几个小时,任轻柔的青丝垂在上面。扎下去的每一针,不是美好的心愿,就是甜蜜的回忆,绣花底布上的每一个针眼都浸染着爱情的气息。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都是情人无言的爱情表白。绣成之后,某一天清晨,她亲手将它交给子爵,随后子爵将烟匣带走了,烟匣被放在宽阔的壁炉台上,就摆在花瓶和彭巴杜风格[蓬巴杜夫人,路易十五的一个宠姬,她特别喜欢纤细柔弱的艺术风格。后来在法国王朝复辟期间,这种风格又重新风靡一时。]的座钟之间。他们这时候在谈论着什么呢?如今,她在托特。可子爵呢,他在巴黎。巴黎,巴黎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多么遥远,而名气又是多么大呀!她低声重复着巴黎这两个字,以消除寂寞。这两个字,她每读一遍,就像教堂洪亮的钟声在耳边地回荡一次一样,就连印在生发油瓶标签上的那两个字,也变得光芒四射,仿佛也变成了巴黎的象征。
夜晚,驾着大车的海鱼贩子经过她的窗户下面时,将她吵醒了。她听见海鱼贩子,边走边唱着代表幸福的牛至草之歌,还听到铁轱辘重重地轧在土路上的声音,随后转出了村庄,响声也越来越小,渐渐地消失了。她便怅然若失地自言自语道:
“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
于是她就幻想着自己和他们一起,跟着他们翻山越岭,穿过一个个小村庄,披星戴月,在山路上艰难跋涉。但无论走了多远,总是只能到达一个模糊不清的地方,结果她的想象也就到了尽头。
后来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图上随意游览巴黎。她顺着大街游览,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逗留一会儿。在两条街道中间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里,她也忍不住驻足欣赏。最后她看累了,不得不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但是风中摇曳的煤气灯还在脑海中摇来晃去,耳边仿佛能听到剧院的柱廊前,一辆辆敞篷四轮马车咔嗒一声放下脚踏板的声音。
为了了解巴黎的生活,她还特意订了一份名叫《花篮》妇女杂志,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女》。她如饥似渴地阅读赛马、剧院晚会和首场演出的所有报道,对女歌星首次登场以及新店开张分外留心。渐渐地她对流行的时装、上等裁缝的地址、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的节目单都了如指掌,甚至还仔细研究过欧仁·苏小说中所描写的室内装饰,将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找来看,渴望能在幻想中满足自己的欲望。甚至在吃饭的时候,她也舍不得将书放下。当夏尔想一边吃饭,一边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只顾看书,对夏尔的话根本不理不睬。每当读书的时候,她就会想起子爵来。她竟然还把子爵和小说中的虚构人物联系起来。渐渐地,这个以子爵为中心的关系网慢慢地扩大,笼罩在他头上的光环也越来越明亮,光线扩散得越来越远,结果反倒离开了他的脸庞,照亮了其他的梦幻。
在爱玛的脑海里,巴黎比浩瀚无垠的大海还要广阔,还要朦胧,巴黎处处都富丽堂皇,处处都在闪闪发光。但是,芸芸众生中,爱玛却只留意其中的两三类人,她认为这些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有他们就可以代表整个人类了。第一种人是外交官。他们在客厅的四面墙壁上镶满了镜子,他们优雅地坐在蒙盖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的椭圆桌子前面,人人都穿着后摆长长的裁剪考究的礼服,走在光洁照人的拼花地板上,而人与人之间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人人都用微笑的面具来掩饰自己的内心激烈活动。第二种人是社交界的公爵和夫人们。他们面色苍白,通常一觉会睡到下午四点钟。这里的女人个个都是光艳照人的天使,她们的裙子下摆上会非常时髦地镶着一道英格兰花边。男人则常常慨叹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而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个其貌不扬的平庸之辈,仅仅为了寻欢作乐,即便把马累死也在所不惜,每到夏天就去巴德泡温泉避暑,在四十岁左右,会迫于生计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太太了事。第三种人是风流放任、附庸风雅的文人、艺人。通常过了半夜,他们才三五成群地去酒店吃宵夜,在烛光下,觥筹交错,花天酒地。他们花钱时如王侯一样出手阔绰,往往自命不凡,野心勃勃,在人群中总是显得超凡脱俗,时常会有一览众山小的优越感。除了这三种人之外,其他的人们似乎都已经不知去向了,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无论什么东西,只要离她的距离越近,她就越没有好感,越对其视而不见。死气沉沉的原野,愚昧无知的小市民,庸俗单调的生活,这身边所有的一切,在她看来,都是倒霉透顶的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环境,简直是百年不遇的特殊环境。而离开这里,便是幸福之花绽开、热情洋溢的花花世界。她早已为之神魂颠倒,而且轻率地认为,物质上的奢侈享受就是精神上真正的快乐幸福,举止的高雅必然代表着感情的细腻。难道说爱情不像印度花木一样,需要特殊的气候及适宜的土壤吗?月光之下的叹息,难舍难分的拥抱,执手相看泪眼而无语凝咽,这些肉体上欲火焚身的折磨和心头缠缠绵绵的情爱,离不开悠闲自在的古堡生活,离不开古堡的阳台,离不开有着厚厚的地毯和纱窗的绣房,离不开独特的盆景,离不开高台上的卧榻,更离不开珠光宝气的服饰和华丽的缎带。
有一个驿站小伙计每天早上会过来刷洗马匹,穿着大木头鞋在走廊里进进出出,工作服上还有一个显眼的大窟窿,赤脚穿着一双破布鞋。家里能有这样一个短裤小马夫她也就知足吧!他干完活后就可以回家了,因为夏尔回来时,总是亲自牵马进棚,把马鞍和马笼头卸下,之后女仆会给马抱一大捆草来,放进槽里,她也不会干别的了。
爱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孤女来干活,她看上去很是忠厚老实。虽然那天娜塔西痛哭流涕,但是爱玛丝毫没有动摇,娜塔西最终还是卷起铺盖回家了。爱玛给小姑娘立下了许多规矩,如不准她戴软布帽,教她回话时要称“太太”[用第三人称代替第二人称的“您”,是当时非常新潮的一种做法,用来对上流社会的人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吩咐她端一杯水也得用盘子,每次进来之前要先敲门,又教她如何浆洗衣服,如何把衣服熨平,还有怎样伺候她穿衣服。爱玛一门心思想将她培养成贴身的侍女。这位新来的侍女虽然很辛苦,也不敢有半句怨言,因为害怕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常常忘记把橱子锁上,所以费丽丝每天晚上可以偷一小包糖,在做完祷告后,一个人偷偷地躺在床上吃。下午,趁太太待在楼上卧室里的时候,她会到对面的街上和驿车车夫们聊天。
爱玛在房间里,身穿一件敞口的休闲长袍,带披肩的翻领下面,露出了里面打褶的衬衫,上面镶有三粒金纽扣。她还会系着一条缀着大流苏的腰带,脚上穿着一双石榴红的小拖鞋,脚背上还搭着一条宽宽的带子。虽然没有一个可以去信的人,但她却买了一大本吸墨纸、一支笔、一沓信纸、信封。她常会拂去架子上的灰尘,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一会儿,之后拿起一本书来,看一会儿,但心早就不在这里了,任凭书掉在膝盖上。她多么渴望能去旅行,哪怕回修道院一趟也好。她既想死,又急切盼望着能去巴黎。
夏尔总是风雨无阻地骑着马四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饭桌上吃炒鸡蛋,看病时,会把胳膊伸进潮湿的被褥里,给病人放血时,还被溅了一脸,听垂死挣扎的病人的喘息声,察看马桶里的粪便,撩起病人肮脏的衣物……不过,他每天晚上回到家里,总会有温暖的火炉、可口的晚餐、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个精心打扮的妩媚迷人的妻子等着他,她身上还会散发出一股清香,这股香气不知到底是从哪飘出来的,也许是她的体香把她的内衣也熏香了。
即便是在许多小事上,她也很有创意,让他为之赞叹不已:有时她会别出心裁地剪一些新花样的剪纸放在蜡烛的托盘上,偶尔也会把她袍子上的镶边换成新的,即使有时候女仆烧坏了一道普通菜,令人觉得很扫兴,她也能绞尽脑汁起一个好听的菜名,这样夏尔就会狼吞虎咽地把它一扫而光。她看见卢昂的一些贵妇,表链上挂着一串精巧别致的装饰品,她也去买了一串。她将两个碧琉璃大花瓶摆在壁炉上,没过多久,就又换成了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个镀银的顶针。夏尔对这些越是不懂,反倒越觉得别致。它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赏心悦目、家庭的温馨,好像那是撒在他人生旅途卜的闪闪发亮的金沙。
他不但身体健康,还整天红光满面,而且在乡下的名气也渐渐地越传越响。乡下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从来不会高高在上。他经常和蔼可亲地摸一摸小孩子的头,从来没有进过酒馆,他的这些品行赢得了所有乡下人的信任。他最擅长的是治疗伤风感冒及胸部炎症。夏尔特别害怕将病人治死了,他开的药方,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些镇静剂,偶尔也会开一点催吐药,要不就是让病人烫烫脚,放放血什么的。他并不害怕给病人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血时,就好像是在给马放血一样自如;拔起牙来,手就像个“铁钳子”那么有力量。
最后,他终于也赶了一次时髦,订了一份《医生之家》,这是一本新发行的刊物。他每天吃过晚饭后都会看上一两页,但是因为饭后肠胃正在消化食物,再加上房间内暖烘烘的,往往读不到五分钟,他就坐着睡着了;他睡着时用双手托着下巴,披散下来的头发看上去跟马的鬃毛一样,一直披散到灯座上面。爱玛见到他瞌睡的样子,就只能失望地耸耸肩膀。她怎么就没遇到一个好一点的丈夫?最低标准也该嫁给一个即便终日沉默无语,直到深夜还在埋头写作的人,熬到了六十岁,就算患了行动不便的风湿病,但是他那不合身的黑色礼服上,至少也能挂上满满一串耀眼的勋章呀!她做梦都想她现在的这个包法利姓氏有朝一日能够名声鹊起,在书店里有专门写夏尔·包法利的作品,在报纸上经常能看到专门的报道,甚至全法兰西人人皆知包法利这个姓氏。可是夏尔却从来连想都没有敢想过!伊夫托有一个医生,最近和他一起会诊时,竟然在病人床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故意让夏尔感到尴尬,让他下不了台。夏尔晚上与爱玛说起这件事,她一听,马上就怒不可遏地对那个医生破口大骂起来。夏尔感动得热泪盈眶,噙着眼泪深吻她的额头,殊不知爱玛却又羞又恼,正恨不得把他痛打一顿。她走到过道上,将窗户打开,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息一下满涨的怒气。
“世上还会有这样的笨蛋!大笨蛋!”她生气地咬着嘴唇,自言自语道。
她越看夏尔,就越感到生气。随着年纪增大,夏尔的动作也越加粗俗笨拙:为了把果冻吃干净,他会将空瓶的塞子切开;饭后,牙缝被塞住时,他就用舌头去舔牙齿;喝汤时,他每咽一口,都会发出很响的咕噜声;他的身体也开始发福了,本来眼睛就很小,现在被虚胖得近乎浮肿的脸蛋往上一挤,就像朝着太阳穴的方向发生了位移。
他穿上衣服出门时,爱玛有时会帮他把编织毛衫的红边掖到背心下面去,帮他将领带重新打好。爱玛将夏尔舍不得扔的旧手套都扔得远远的。爱玛所做的这一切,其实只是为了她自己个人的好恶,看他不顺眼时就会感觉厌烦,可夏尔却误以为爱玛都是在替他着想。有时,她也会把她读过的书跟夏尔说一说,比如一段小说、一场新戏,或者报纸副刊上所登载的“上流社会”的花边新闻等等。不管怎样,夏尔还是一个活人,总有能听她说话的耳朵,总有会唯唯诺诺的嘴。寂寞的爱玛不是对着她的小猎狗也会滔滔不绝吗?即便是对着壁炉里的木柴和钟摆她同样也会无话不谈。
然而,在灵魂的最深处,她一直还期待着会有什么奇迹发生。她睁大那双绝望的眼睛,就像船沉没后的水手,向天边朦胧的雾色中睁大眼睛不断搜索,多么渴望能见到白帆的影子。她在寂寞无聊的生活中到处搜寻着。她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机会在哪里,也不知道哪一阵风会把机会吹来,又能把她带到海岸的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能带她到岸边的,是一叶扁舟还是三层甲板的大船,船上装载的会是痛苦还是幸福。不过,每天早晨她刚一睡醒,就会祈祷意外今天就会发生,她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各种响声,细细分辨哪一种响声会成为幸运之神的脚步声。可是奇迹却一直没有降临,爱玛便一骨碌跳下床到处寻找,一直找到太阳都下山了,每次总是满怀希望而去,也总是愁上添愁扫兴而归。不过她还是憧憬着明天奇迹就会发生。
又一个春天到了。梨树又开花了,大地重又春意盎然,万物复苏,而内心孤寂的她却越发觉得压抑。
才刚进七月,她就掰着手指算呀算,还有几个礼拜才能到十月,并心里暗暗祈祷,也许到时候安德威烈侯爵还会在沃比萨再举行一次舞会呢。眼巴巴地看着整个九月都过去了,也没有请帖送来,而且也没有人来邀请他们。
因为希望得破灭带来了更多的郁闷,她又觉得极度无聊起来,而且无聊的日子又永无止境地开始了。
这种乏味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一模一样,似乎永远也不会吹进来一点新鲜的空气。别人的生活虽然平凡,但起码还有发生意外的机会。哪怕一个意外,说不定也会让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甚至把整个生活环境都改变了。可她呢,偏偏只有她什么机会也没有碰到。这难道是天意?爱玛感到,她的未来就像一条没有一丝光明的长廊,而长廊的尽头也被一扇冷冰冰的门锁得严严的。
失落的爱玛连钢琴也懒得再弹了,还弹它干什么呢?弹给谁听呀?她是多么渴望能在众人瞩目的音乐会上,身穿一件短袖丝绒长袍,端坐在一架埃拉钢琴的前面,用纤细的手指在象牙键盘上,灵巧地敲出一个个悦耳动听的音符,随后是听众雷鸣般的掌声、啧啧的惊叹声,就像一阵阵微风似的在她周围吹来荡去。但是,现在连这种机会也没有,她没有必要自讨没趣,还练什么钢琴呢!她将画夹和刺绣,也统统都扔进衣橱里了。有什么意思?有什么意思?现在想起针线活她就生气。
“什么书我都读过了。”她自言自语地说。
于是她就整日寂寞无聊地待呆着,经常把火钳烧得通红,或者盯着雨从房檐上一滴接一滴地落下来。
礼拜天,晚祷的钟声敲响了,爱玛感到那么苦闷!她无精打采地听那沙哑的钟声一下又一下地敲响。她看见有只淘气的猫爬到了屋顶上,在暗淡的日光下弓着背,慢慢地来回走动。一阵风吹过,大路上卷起了一阵阵尘土。偶尔,一声狗吠从远处传来,教堂里单调的钟声继续有节奏地敲着,在远处的田野里渐渐地消失。
做完祷告后,人们陆续从教堂里走出来。妇女们都穿着用蜡打亮了的木鞋,男人们则换上了崭新的外衣,一个个光着头的小孩子们,在大人们前面蹦蹦跳跳,他们一家家地走回去。有五六个男人,他们总是在客店大门口用瓶塞子赌博,不赌到天黑绝不走。
冬天气温很低。每天清晨,一层薄霜都会凝结在窗玻璃上面。早晨的阳光透过玻璃射进来,就像透过了毛玻璃一样都变成灰色的了,有时候一整天也不见有什么变化,才到下午四点,就需得把灯点亮了。
每逢天气晴朗的时候,她就去楼下花园里散步。白菜上还残留下了一些露水,看上去好似是银色的镂空花边,还有些明晃晃的银色长线,从这棵白菜连到那棵白菜。花园里静悄悄地,连鸟声也听不见了,就像一切都进入了冬眠。墙边的果树上盖了一层厚厚的麦草,光秃秃的葡萄藤也像一条患病的大蛇,盘在墙檐下,在朝前走近一些,就能看到那里还有一串多足虫。靠近篱笆的雪松下,那座戴三角帽、掉了右脚的神甫的石膏像,那石膏也冻得脱了好几块皮,但还在那里静静地诵经,看上去脸上像是长了许多白癣。
她感觉有点冷了,就又回到楼上,关好房门,把木炭烧得更旺,坐了一会儿,壁炉里的阵阵热气使她四肢软弱无力,心情更加郁闷。连一个听她说话的人也没有,她想到楼下和女佣人聊聊天,可能心情会好一点,但是又觉得那样会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随即打消了这个想法。
每天的同一个时间,头戴一顶青缎小帽的小学校长就会非常准时地推开他家的窗板。乡下警察挂着明晃晃的军刀,也会从她家门前经过。清晨和傍晚,有驿站的马穿过街道,三匹马排成一排到池塘去饮水。一家小酒店的门铃,不时地响起。起风的时候,爱玛就能听见理发店用几个小铜盆做成的招牌,在两根铁杆上嘎吱乱响,一张早已过时的时装画被贴在窗玻璃上,还有一个黄头发女郎的半身蜡像在静静地站着,愁眉苦脸的理发师也在慨叹生意冷清,前途渺茫,想着如果把店开在大城市该多好,比如说在东卢昂,或开在码头上,开在剧场附近。于是理发师也无事可干,就在街上走来走去,从村公所一直走到教堂,之后再走回来,愁眉苦脸地等待着顾客光临。只要包法利夫人抬头一看,就一定能看见他,歪戴着希腊便帽,身上穿着斜纹呢上衣,好像一个站岗放哨的士兵。
下午,偶尔她能看到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人头,出现在房间的窗格玻璃外边,一张饱经风霜晒得焦黄的脸,慢慢地咧开大嘴一个劲微笑,白白的牙齿露了出来。接着,华尔兹就开始了,一个在风琴上面的小客厅里的舞会就开始跳了起来。一些舞俑仅有手指那么高,其中的女人们裹着玫瑰色头巾,蒂罗尔人穿着短上衣,猴子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绅士则穿着短裤,他们在长沙发、扶手椅、桌几之间转来转去,优雅轻盈的舞姿,映在角上贴着长条金纸的镜片上面。那个人一边摇动手风琴的把柄,一边不住得向左右的窗户张望。他不停地向着界石吐痰,吐的老黄痰又长又黏。手风琴的硬皮带挂在肩上会很累,肩膀支持不住时,他就用膝盖去顶住风琴匣子。匣子外面盖了一块玫瑰色的绸缎幕布,用一个叶形的铜牢牢钩钩住。匣子里面传出的音乐时而忧伤,如泣如诉,时而高兴,音调欢快。这些曲调全都是在舞台上旋转、在客厅里歌唱、在吊灯下伴舞时所演奏的。这些花花世界的回声又传到爱玛耳朵里来了。这些没完没了、疯狂火爆的音乐,一阵阵地冲击着爱玛的大脑。她的思维也随着音符而跳跃不定,一个梦还没有做完,另一个梦紧接着又开始了,可谓旧愁还未消尽,新愁又涌上心头,就像印度的舞女在用花朵铺成的地毯上,不住地翩翩起舞一般。当那个人摘下他的帽子,让稀稀拉拉的观众往帽子里投过钱后,他就拉下一块蓝色的旧呢料,裹在手风琴上,再将它扛在后背上,拖着疲惫的脚步,一步一步慢慢地离开。爱玛就一直目送着他走远。
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是吃饭的时候。在又窄又小的楼下的餐厅里,火炉冒着浓烈的烟,门嘎吱嘎吱地乱响,墙壁朝外渗水,地面十分潮湿。爱玛觉得她的盘子里盛的简直不是饭,而是人生的辛酸,一闻到肉汤的气味,一阵阵的恶心便从她的灵魂深处不停地向上涌起。夏尔吃饭总是慢慢腾腾,她就只好一点一点地啃榛子,或者把将膊肘支在桌子上,用刀尖在漆布上胡乱地划着一道道的条纹。
现在,对家务事她也变得马马虎虎。她的婆婆在四旬斋节的时候,曾来托特小住了一段时日,见到爱玛像是变了一个人,觉得十分奇怪。的确,媳妇从前总打扮得那样花枝招展,现在却整日也不梳妆打扮,脚上穿的是灰布棉袜,夜里点的是土蜡烛。爱玛再三重复说,他们又不是有钱的大户人家,还是得省吃俭用,还说她现在是如何称心如意,多么快活,多么喜欢托特,并找了其他一些新的老调,来堵住婆婆那喋喋不休的唠叨。再说,爱玛根本也没打算接受婆婆的劝告。有一回,得意忘形的包法利老夫人居然教导爱玛说,主人应该连佣人的宗教生活也得管,爱玛就用生气的目光,几声冷笑回答了她,老太婆吓得再也不敢多说废话了。
爱玛变得越来越难伺候,越来越阴晴不定。本来是她自己点了几样菜,菜上来后,却一口也不吃,一整天除了鲜牛奶什么也不喝,第二天就只喝几杯粗茶。她常常和自己生气,连大门也不出,但在屋里又觉得闷得慌,便把窗户大开着,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的衣衫。她喜怒无常,总是在对女佣人痛骂了一阵之后,又送点礼物以表示道歉,或者干脆让她去隔壁消消气。同样,有时候遇到穷人,她可能会把口袋翻个精光,将所有的银币都施舍给穷人。这倒并不是因为她心地善良,也不是因为容易被别人的不幸感动,她只是像大多数出身于乡下的人一样,父辈手上的老茧还被保存在灵魂深处而已。
二月快要结束的时候,鲁俄老爹亲自给夏尔送来了一只又肥又大的母火鸡,为的是感念夏尔给他医好腿,并在托特住了三天。因为夏尔要忙着给人看病,只好让爱玛陪他。鲁俄老爹在卧房里毫无顾忌地抽着烟,朝壁炉架上吐痰,只知道谈庄稼的收成,谈喂牛羊鸡鸭,还有乡镇议会。结果等他一走,她把大门一关,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鲁俄老爹终于走了,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竟会对父亲如此厌烦。
再者,如果遇到什么人,或者有什么东西让她看不顺眼,她也从不隐瞒。她还经常喜欢跟别人唱反调,别人认为好的事情她偏说坏,别人觉得伤风败俗的事,她却非要啧啧称赞。连夏尔听了之后,也惊奇地睁大了眼睛看着她,觉得难以相信。
难道这样乏味的日子她要永远这样过下去?难道她就永远不能跳出这个烂泥坑?和那些生活幸福美满的女人相比,她哪一点不如她们呢!在沃比萨她见过的那几个公爵夫人,身材还不及她苗条,举止也没有她优雅,她怨恨上帝太不公平了。她将头靠着墙为自己的命运痛哭流涕。她羡慕荣华富贵,渴望能参加戴假面具的晚会,她期盼着享受那些闻所未闻、一切她从没有体验过而应当体验的快乐。
慢慢地,她变得脸色煞白,面无血色,心跳也是时快时慢。夏尔要她服用缬草汤,洗樟脑浴。但无论什么样的方法都没有奏效,她的病看上去越治越严重了。
有一段日子,她发高烧说胡话,而且一说就说个滔滔不绝,没完没了;兴奋过后,就又像患了痴呆症,一句话也不说,一动也不动。为了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她时常拿起一瓶科罗涅香水,不停地往胳膊上洒。
因为她不断地抱怨说托特不好,夏尔就在心里也这样认为,一定是因为水土不服才导致爱玛患病的。他也曾认真考虑,想要换个地方行医。
从这时起,她为了要瘦下去就总喝醋,结果得了干咳症,食欲越发不振起来。
可是,夏尔在这里待了四年,好不容易才开始站稳的脚跟啊!要他离开托特,那损失也似乎太大了。但如果不得不走的话,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将她带到卢昂去,请他的老师给爱玛看病。老师说爱玛患的是神经方面的病,如果换一种环境会对她的恢复大有好处。
夏尔四处打听,听闻新堡区有一个叫荣镇修道院的大镇,镇上惟一的一个医生是来自波兰的难民[一九○八年,波兰人民大规模地反抗沙皇的残暴统治,起义失败后,许多人逃到法国避难。],上个礼拜刚刚搬走了。于是夏尔便写信给当地的药剂师,了解镇上有多少人口,离最近的同行的距离又有多远,前一个医生每年大概有多少收入。得到的答复还算令他满意,他便决定,如果爱玛的病情到春天时还不见好转的话,就只能搬走了。
准备搬家的时候,有一天,爱玛在收拾抽屉整理东西时,有一个什么东西将她的手扎了一下。拾起一看,原来是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小铁丝。橘子花蕾上早已落满了一层厚厚的灰尘,而且也日久发黄了,缎带的银边线也绽开了。她伤感地将纸花扔到炉火里去,花烧得比干草还快。在灰烬中,它就像像一堆红色的荆棘,慢慢地烧毁。她看着纸花燃烧干净,硬纸做成的小果子也烧裂开了,铜丝被烧得弯弯曲曲,金线、银线都烧化了,纸做的花冠萎缩了,好像变成了许多的黑蝴蝶,沿着底板轻轻地飘起,最后通过烟囱中飞了出去。
到了三月份,他们离开托特的时候,包法利夫人已经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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