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美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著梅静译最新章节-免费小说-全文免费阅读-美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著梅静译作品-小说大全-七猫免费小说-七猫中文网

第十六章
书名: 布鲁克林有棵树 作者: (美)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著;梅静译 本章字数: 2534 更新时间: 2024-01-04 16:18:11

在城市孩子的生活中,社区里的商店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维系生活的各项物资,都得仰赖商店供给。孩子们由衷渴望的美好之物、魂牵梦萦却还是无法得到的一切,商店里都有。

当铺几乎算是弗朗茜最喜欢的店。她之所以喜欢那儿,不是因为无数珍宝从栅栏窗后扔进来,也不是因为裹着长披巾的女人偷偷从侧门溜进去,而是因为店铺上方那三个高高挂起的大金球。金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有风吹过时,还会如沉甸甸的金苹果一样,懒洋洋地左摇右晃。

当铺一边是家面包房,店里卖漂亮的俄式奶油布丁。这种只有富人才买得起的布丁顶上抹了一圈鲜奶油,奶油里还有红红的樱桃蜜饯。

另一边是戈勒伦德油漆店。店前竖了个台子。台上悬着个从中间裂开的圆盘。裂缝不仅被夸张地修补好了,盘子底部还钻了个洞。一根链条系着一块很重的石头,从洞中穿过。这是要证明梅杰牌胶水坚固耐用。有人说那个盘子其实是铁做的,只是粉刷得好似碎掉的瓷盘。但弗朗茜宁愿相信那真是被神奇胶水修好的碎瓷盘。

最有趣的店在一间小棚屋里。印第安人还偷偷在威廉斯堡出没时,那座棚屋就存在了。棚屋有扇小窗,外墙上有护墙楔形板,还有个陡峭的斜屋顶。在周围房屋的映衬下,这屋子显得很怪异。商店有扇带小镶板的大凸窗。一个体面的男人总坐在那扇窗后,于桌旁卷雪茄。他卷的是又长又细的深褐色雪茄,每四支卖五美分。他从一把烟草中非常仔细地挑出外层烟叶,接着熟练地裹上各种褐色烟叶,卷出又细又紧、两头方正的漂亮细条。他是个传统手艺人,对革新嗤之以鼻,拒绝在店里用煤气灯。有时天黑得早,还有很多雪茄没卷完,他就点蜡烛干活。店外,一个木制印第安人一手持印第安战斧,一手拿雪茄,凶神恶煞地站在木头底座上。木像脚蹬绑带系到膝部的罗马鞋,一身上下漆成鲜亮的红、蓝、黄三色,穿戴既有羽毛短裙,也有羽毛头饰。雪茄店老板每年给它上四次新油漆,一到雨天就把它搬进屋。附近的孩子们都管这印第安人像叫“玛密大婶”。

弗朗茜最喜欢的店之一,是个专卖茶叶、咖啡和香料的店。那个激动人心的地方摆着一排又一排漆柜,散发着奇异、浪漫、富有异国情调的香味。店里有十几个绯红色的咖啡柜,柜子正前方用中国黑墨龙飞凤舞地写着各种大字:“巴西!”“阿根廷!”“土耳其!”“爪哇!”“混装”。装茶的柜子小一些,带着斜盖,很漂亮。上面写着:“乌龙茶”“福摩萨[37]茶”“橙黄白毫[38]”“中国红茶”“杏花茶”“茉莉花茶”“爱尔兰茶”。香料装在柜台后的迷你柜里,各种香料的名字在架子上一字排开:肉桂、丁香、姜、多香果、肉豆蔻、咖喱、胡椒粒、鼠尾草、百里香、墨角兰。每当有人买辣椒,店主都会用小小的手碾胡椒磨磨成粉。

店里有个很大的手转式咖啡豆研磨机。咖啡豆放入一个闪亮的铜料斗,大转轮就靠双手转动。芬芳的粉末簌簌地落进一个绯红箱子里。从背后看,那箱子活像个勺子。

(诺兰家自己磨咖啡粉。弗朗茜很爱看妈妈温雅自信地坐在厨房里,将咖啡豆研磨机夹在双膝间,奋力转动左腕,边磨咖啡,边抬头兴致勃勃地跟约翰尼聊天。与此同时,屋里则充满新鲜咖啡粉浓郁宜人的香味。)

卖茶的人有架上好的天平。两个闪闪发光的铜盘日日擦拭、抛光,经过二十五年,如今已变得又薄又精致,宛如锃亮的金器。弗朗茜若买一磅咖啡或一盎司辣椒,便会看到一个带刻度的光洁银砝码被放进一边的托盘里,而那芬芳的货品则由银勺轻轻舀进另一边的托盘。弗朗茜屏住呼吸,看着那勺子或是往托盘里加一些,或是轻轻舀出少许。当两个金色托盘停止不动,达到完美平衡时,真是美丽又平和的一刻。事物达到如此平衡的时刻,仿佛全世界都不会再出任何差错。

对弗朗茜而言,最神秘的店,当数一个中国人开的。那家店只有一扇窗。那个中国人脑袋后还留着长辫。妈妈说,有了辫子,他若愿意,日后还能返回中国;一旦剪掉辫子,中国就再也不会让他回去了。他趿着黑色毛毡拖鞋,一声不吭地走来走去,耐心倾听各项洗衣指示。弗朗茜跟他说话时,他双手笼在南京棉布衫宽大的袖口里,眼睛始终盯着地面。弗朗茜觉得他睿智好思,定在用心聆听。然而,他几乎不会英文,压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他知道的,只有“签条”和“衣裳”。

弗朗茜把爸爸的脏衬衫带来,他会一把将衣服塞进柜台,然后拿出一张质地神秘的纸,操起细毛笔往墨汁里蘸蘸,匆匆写下几笔,便把纸交到她手上。一件普普通通的脏衬衫,换回一份神秘的文件,似乎真是桩不错的交易。

洗衣店里有股干净、温暖,却似有若无的气息,仿佛在热烘烘的屋子里,摆上了没有香味的鲜花。店主都是深更半夜在某个神秘之处洗衣服,因为从早晨七点到夜里十点,他一直站在店里,拿着个沉重的黑熨斗,在干净的烫衣板上来回熨烫。熨斗里肯定有个类似小气泵的保温装置。弗朗茜搞不懂那东西,只以为他能一直熨烫,却不用把熨斗拿到炉子上加热,肯定用了什么本民族的秘法。她模模糊糊地认为,他多半没有往衬衫和领子里加淀粉浆,而是放了别的什么能产生热气的东西。

弗朗茜带着签条和十美分回到店里时,只要把这两样东西推进柜台,店主就会把包好的衬衫给她,还会附赠两颗荔枝。弗朗茜很喜欢那些荔枝。荔枝的壳很好剥,剥开后里面便是香甜柔软的果肉。而果肉下那颗坚硬的核,任何孩子都敲不开。据说,那核里包着个小核,小核里还有个更小的核,小核包小核,没有穷尽。要不了多久,里面的核就会小到只有用放大镜才能看见。继续往下,核只会越来越小,最后小到无论用什么工具,都看不见了。但它们还是会一个包着一个,永无穷尽。对弗朗茜而言,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无限”的概念。

店主如果需要找零,就是弗朗茜最喜欢的时刻。他会拿出一个带细铜杆的木头玩意(铜杆上穿着蓝色、红色、黄色和绿色的珠子),一边上下拨动铜杆上的珠子,一边飞快地思考。最后,他“咔嗒”一声把所有珠子复位,大声宣布:“三十九美分。”那些小小的珠子告诉他该收多少、找多少。

噢,弗朗茜真想当中国人,可以有个那般漂亮的玩意来计数。噢,她想吃掉所有荔枝,想知道那个熨斗为何不用放在炉子上加热,也能一直发烫。噢,她也想拿起那支轻巧的毛笔,手腕飞快地转动几下,就在纸上写下那些神秘的符号。黑色的字迹多么清晰啊,宛如蝴蝶翅膀般纤巧脆弱!这些,便是布鲁克林的神秘东方。

[37]福摩萨,16世纪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对我国台湾地区的称呼。

[38]橙黄白毫,一种印度、斯里兰卡产的上等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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