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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布鲁克林有棵树 作者: (美)贝蒂·史密斯(Betty Smith)著;梅静译 本章字数: 5182 更新时间: 2024-01-04 16:18:11
爸爸没回家吃午饭。他是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也就是说他并不经常工作。一般来说,周六上午他都在工会总部等活。
弗朗茜、尼利和妈妈吃了顿非常棒的午餐。每个人都有一片厚厚的“舌头肉”、两片抹了无盐黄油的香甜黑麦面包、一个甜面包和一杯浓浓的热咖啡,边上还有一勺甜炼乳。
这是诺兰家的特制咖啡,也是他们的一大奢侈享受。妈妈每天早晨都会煮一大壶咖啡,午饭和晚饭时重新加热。一天下来,咖啡就会越煮越浓。其实,壶里大多都是水,只有一点点咖啡,但妈妈会加进去一大块菊苣,喝起来就又浓又苦了。每人每天都可以喝三杯加了牛奶的咖啡。其他时候,想喝黑咖啡都能喝。遇到天在下雨,什么吃的都没有,又一个人在家时,想到家里还有点东西,哪怕那东西只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感觉也很棒。
尼利和弗朗茜虽然热爱咖啡,却很少喝。和往常一样,尼利今天也没动咖啡,只是将自己的甜炼乳抹到面包上吃了。最后,他礼貌性地啜了口黑咖啡。尽管知道弗朗茜不会喝,妈妈还是给她倒好咖啡,加了牛奶。
弗朗茜喜欢咖啡的味道,也喜欢它热气腾腾的样子。吃面包和肉时,她用一只手握住咖啡杯,感受杯身的温度,还会时不时闻一下那苦苦的甜味。这些都比喝了它要强。饭后,咖啡便进了洗涤槽。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她们常来公寓。每次看到咖啡被倒掉,两人都要训斥妈妈浪费东西。
妈妈解释道:“和其他人一样,弗朗茜每顿饭后也可以喝一杯咖啡。她要是想将它倒掉,完全没问题。我想,我们这样的人若能偶尔浪费点儿东西,体会一下手头有钱、不必四处觅食的感觉,也很不错呀。”
这种奇怪的观点让妈妈满意,也令弗朗茜开心。这让筋疲力尽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有了共通之处。女孩觉得,哪怕她拥有的比威廉斯堡所有人拥有的都少,从某种角度来说,她其实也算比他们拥有的更多。因为有东西可以浪费,所以她比他们富有。她慢悠悠地吃自己的甜面包,不愿结束这段品尝甜味的经历。她任由咖啡变得冰冷,然后如帝王般将其倒进洗涤槽的排水管,享受那种随性而奢侈的感觉。接着,她便要准备去罗什的面包房,为全家买半周的陈面包。妈妈说,要是能找到不是太碎的陈馅饼,她也可以花五美分买一块。
罗什的面包房为附近社区的面包房供货。面包没有蜡纸包装,所以很快就会不新鲜。罗什面包房会从商家手里买回陈面包,半价卖给穷人。面包房的门就开在烘房旁边,屋里一边是又长又窄的柜台,另两边各有一排又长又窄的凳子。柜台后是两扇巨大的双开门。烘房的运货车倒着开进来,就直接把面包卸在柜台上。五美分可以买两条面包。每次卸货,都有一群人争先恐后地抢购。面包永远不够,有时人们得等上四五车,才能买到。以这种价格买面包,顾客得自带包装纸。大多数买主都是孩子。有些小孩把面包往胳膊下一夹,就毫无顾忌地往家走,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很穷。自尊心强一些的孩子会把面包裹好,有些用旧报纸裹,有些用或干净或不那么干净的面粉袋裹。弗朗茜带了个大纸袋。
她并不着急立刻买到,于是坐在一张凳子上观望。十几个孩子在柜台边你推我搡、大声嚷嚷。四个老头在对面的凳子上打瞌睡。那些老头都是家里靠补助金过活的家伙,不是被使唤着跑腿,就是照料孩子。在威廉斯堡,这种精疲力竭的老头也只能干点儿这种事了。他们总是能等多久,就等多久。因为罗什面包房烤面包的气味很好闻,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照在他们苍老的背上,感觉也很舒服。他们坐在那儿打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还觉得这是在消磨时光。这种等待让他们的生命暂时有了目标,甚至还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又变得有用了。
弗朗茜盯着年纪最大的那个老头看。她正在玩她最喜欢的游戏——观察周围的人。那老头双颊凹陷,稀薄凌乱的头发跟脸上的胡茬一样,花白暗淡、脏兮兮的。干涸的唾沫结在嘴角。他打了个呵欠,一颗牙齿都没有。弗朗茜着迷又厌恶地盯着他,瞧见他闭上嘴,两片嘴唇往里卷,直卷到整张嘴都不见了,下巴上翻得几乎快碰到鼻子。然后,弗朗茜又开始研究他那件旧外套,只见衣服衬料都从脱线的袖口漏了出来。老头双腿大张,呈一种无助的放松姿态。油腻腻的裤子上,有颗扣子已经没了。她还瞧见老头的鞋也已磨坏,脚趾处都裂开了。一只鞋系着鞋带,带子打了很多个结;另一只却仅用一小截脏兮兮的细绳拴着。弗朗茜看见两根脏兮兮的粗脚趾,脚趾上的灰色指甲满是褶皱。弗朗茜开始胡思乱想……
“他老了,肯定已经七十多岁。他出生时,亚伯拉罕·林肯应该还活着,正准备竞选总统。那会儿,威廉斯堡肯定还是个小地方,印第安人估计都还住在弗拉特布什一带。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呀。”弗朗茜继续盯着老头的脚,“曾经,他也是个小宝宝,香香甜甜、干干净净。他妈妈也会亲吻他粉粉的小脚趾。要是夜里打起雷来,妈妈会赶到摇篮边,替他将毯子裹得更紧些,低声轻哄,叫他千万别害怕,妈妈在。然后,她会抱起他,脸颊贴着他的脑袋,说他是自己的甜心宝贝。或许,他曾经也是弟弟那样的男孩,在屋里跑进跑出,把门关得砰砰响。他妈妈嘴上斥责时,说不定心里正在想儿子会不会有朝一日当上总统。然后,他成了大小伙,强壮又快活。走在街上,姑娘们纷纷转身看向他,露出笑靥。他也回以微笑,没准儿还会冲最漂亮的那个眨眨眼。他肯定结过婚,有过孩子。见他努力工作,圣诞节给孩子们买玩具的样子,孩子们一定认为他是全世界最棒的爸爸。如今,他的孩子也跟他一样,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没人再想要老人,都在等着他死掉。可他还不想死。就算已经这么老,再没有什么可开心的事,他还是想活着。”
周围很安静。夏日的阳光从窗口流泻进来,一条灰尘翻飞的光带斜斜地落到地上。一只绿头大苍蝇嗡嗡叫着,在被阳光照亮的灰尘间飞进飞出。除了她自己和几个打盹的老头,已经再无旁人。等面包的小孩跑到外面玩去了,他们的高声尖叫似乎已经离这儿很远。
弗朗茜突然蹿起,心跳得很快,一阵恐惧袭来。她没来由地想起一架为了奏出一个洪亮音符,而拉到最大的手风琴。随后,她又想象那架手风琴越合越拢……越合越拢……越合越拢……一阵莫可名状的恐慌席卷全身,让她意识到这世上虽诞生出这么多甜美的宝宝,有朝一日,他们却都会变成这样的老人。她要立刻离开这儿,不然这种事也会降临到她身上。她会一下子变成一个没牙的老太太,还有一双惹人厌恶的脚。
这时,柜台后的双开门砰地打开,运面包的货车倒了过来。一个男人冲到柜台后站好。货车司机开始冲他扔面包,那男人接住后,一条条码在柜台上。街上那些小孩听见开门声,一窝蜂全涌了进来,在弗朗茜身边转来转去。此时,弗朗茜已经到了柜台前。
“我要买面包!”弗朗茜喊道。一个大个子女生狠狠推了她一把,好叫她知道自己是谁。“没关系!没关系!”弗朗茜对她说,然后继续尖叫,“我要六条面包和一个馅饼。馅饼别太碎。”
看她那激动的模样,柜台后的男人推过来六条面包和一块最完好的退货馅饼,收了她十美分。弗朗茜向人群外挤去,途中掉了一条面包,但实在没办法弯腰去捡,只好作罢。
到了外面,她坐在路缘上,将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一个女人推着辆婴儿车从旁经过。车里有个小宝宝。宝宝的双腿在空中晃来晃去。弗朗茜看了过去,瞧见的却不是宝宝的脚,而是一只装在大破鞋子里的丑陋东西。她又惊慌起来,一路跑回了家。
公寓空荡荡的。妈妈已经打扮好,跟茜茜姨妈看日戏去了。她们买的是最廉价的顶层楼座。弗朗茜把面包和馅饼放好,整齐地折起纸袋,以备下次再用。她走进跟尼利共用的无窗小卧室,坐到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中等待那波惊恐的浪潮从身上退去。
过了一会儿,尼利进来了。他爬入自己床下,拉出一只破烂的接球手手套。
“你要去哪儿?”弗朗茜问。
“去空地打球。”
“我能一起去吗?”
“不行。”
她跟着他来到街上。他的三个小伙伴已经等在那儿了。一个拿着球棒、一个拿着棒球,第三个什么也没拿,但穿了条棒球裤。几人开始朝绿点区[4]方向的一片空地走去。尼利虽瞧见弗朗茜跟了上来,却什么也没说,其中一个男孩推了他一把,道:“喂!你姐姐跟着我们呢。”
“嗯。”尼利应道。于是,那男孩转身冲弗朗茜喊:“一边儿去!”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朗茜道。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也冲那男孩说了一遍。之后,他们便不再管弗朗茜。弗朗茜继续跟着他们。社区图书馆下午两点才会再开门,反正那之前她也无事可干。
几人走得很慢,边走边嬉戏打闹。男孩们会停下来,在排水沟里找锡箔纸,捡烟头。他们会把烟头留下,等到某个下雨的午后去地下室抽。几人还抽空拦住一个去会堂的犹太小男孩,变着法地折磨他。他们先扣住人,然后开始争论该怎么对付他。男孩笑容谦卑地等待着。最终,几个小基督徒还是将他放了,却附上了下周详细的行为准则。
“不准到德沃街来。”男孩接到这样的命令。
“好的。”他保证道。男孩们有些失望,还以为对方至少会反抗一下。一个男孩从兜里掏出一截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了条波浪线,命令道:“不准踩到这条线。”
小男孩明白自己屈服得太容易,惹对方不高兴了,于是决定按他们的方式来。
“伙计们,我连一只脚也不能踩进排水沟吗?”
“连往里面吐口水都不行。”对方命令。
“好吧。”他佯装屈服地叹了口气。
一个大点儿的男孩突发灵感。“还要离基督教的女孩远点儿,听到了吗?”说完,他们便在男孩的注视下离开了。
“天哪!”犹太男孩嘀咕着,大大的褐色眼珠转了转。那些非犹太人竟觉得他已经大到可以想女孩了吗,不管是犹太女孩,还是非犹太女孩?他大为震惊,一遍又一遍地感叹着,也走掉了。
几个男孩继续慢悠悠地走,边走边会意地瞥向那个提到女孩的大男孩,心想他会不会再说点儿荤话。但还没等到,就听弗朗茜的弟弟说:“我认识那小孩。他是个白犹太人。”尼利听爸爸这么称呼过一个犹太酒保。爸爸喜欢那个酒保。
“哪儿有什么白犹太人?”大男孩说。
“呃,如果有白犹太人的话,”尼利这副既想附和他人,又想坚持己见的样子,让他显得很可爱,“那么他就是。”
“永远不会有白犹太人。”大男孩道,“假设也没用。”
“我们的主就是犹太人。”尼利引用妈妈的话。
“其他犹太人转身就把他杀了。”大男孩下了定论。
他们还没来得及更深入地讨论神学,就见另一个小男孩挎着篮子,从洪堡街转入安斯利街。篮子上盖了块干净的破布。一根棍子从篮子一角伸出来,六个椒盐卷饼挂在棍子上,宛如一面静静的旗帜。尼利几人中,又是那个大男孩一声令下,几人立刻冲上去,将那个卖椒盐卷饼的男孩团团围住。男孩坚守阵地,张嘴大喊:“妈妈!”
二楼一扇窗户突然打开,一个胸脯丰满高挺的女人抓着绉丝晨衣的前襟,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杂种离他远点儿,滚出这条街。”
弗朗茜赶紧捂住耳朵。如此一来,做祷告时,她就不用告诉神父自己竟强忍着听了句脏话。
“太太,我们什么也没做。”尼利换上在妈妈那儿屡试不爽的讨好笑容。
“你最好能保证这点。只要有我在,休想!”然后,那女人又用同样的口气冲儿子叫道,“你,上楼来。不给点儿教训,你都不知道少在我睡午觉时惹事。”卖椒盐卷饼的男孩上楼了,一行人继续缓缓前行。
“这女人真凶。”大男孩脑袋往后一甩,冲那扇窗户道。
“是啊。”其他人纷纷附和。
“我老爸也可凶啦。”一个小一些的男孩道。
“关我什么事?”大男孩懒洋洋地说。
“我就是说说。”小男孩连忙道歉。
“我老爸不凶。”尼利道。其他男孩都笑了。
他们慢悠悠地走着,时不时停下来,深深吸一口纽敦溪的气味。纽敦溪顺着狭窄的河道,在格兰德街上方的几个街区艰难地流动着。
“天哪,它好臭。”大男孩评价道。
“是啊!”尼利的声音显得无比满足。
“我敢说,这肯定是全世界最臭的味道。”
“是啊。”
弗朗茜也赞同地嘀咕了句“是啊”。她为这气味骄傲,因为它让她知道附近有水源。它虽然脏,但还是会流进一条终将汇入大海的河。对她来说,这股恶臭会让人想到远航的船只和无尽的冒险,所以她喜欢这股气味。
男孩们终于抵达空地。看得出来,那不规则的菱形空地是被人踩出来的。一只小小的黄蝴蝶从杂草丛中飞过。对于任何处于奔跑、飞翔、游动或爬行中的生物,男人似乎都有追逐的本能。几个男孩出于这种本能,撒腿就追,甚至人还没到,手上的破帽子已经扔了出去。最终,蝴蝶被尼利抓住了。男孩们瞥了一眼,顿时对它失去兴趣,转而玩起他们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赛。
他们玩得很疯,骂骂咧咧,还打来打去,全都出了一身汗。每次有流浪汉踉踉跄跄地路过或稍做逗留,他们就闹得更凶,还使劲卖弄。有传言说,布鲁克林道奇队有一百个球探在每周六下午观看这些空地上的球赛,发掘有潜力的球员。布鲁克林的男孩无一不想进道奇队,他们宁肯当球员,也不做美国总统。
弗朗茜看了一会儿就看烦了。她知道,这几人会一直打打闹闹、拼命卖弄,到回家吃晚饭时才结束。两点了。图书管理员应该已经吃完午饭回去了。弗朗茜带着愉快的期盼,往回朝图书馆走去。
[1]常用小布片等制成。——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所加。
[2]小蓝孩(Little Boy Blue),英文童谣里的人物。
[3]弥赛亚,犹太人盼望的复国救主,也是基督教徒心目中的救世主耶稣。
[4]绿点区,一个波兰人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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