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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6 查尔斯·狄更斯与《大卫·科波菲尔》
书名: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 作者: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 本章字数: 4772 更新时间: 2024-01-03 10:49:22
Ⅰ
查尔斯·狄更斯,身材远算不上高挑,但气质典雅,相貌可亲。麦克里斯在狄更斯27岁时给他画过一幅肖像,现陈列在英国国家肖像馆。他坐在一把华丽的椅子上,身前是写作的桌案,一只小巧精致的手轻轻搁在草稿本上。他穿着隆重,搭配了一条宽大的缎子领巾。褐色的头发微微卷曲,垂在两侧的耳朵下方。双眼有神,仿佛在思考些什么,这正是那些对他持仰慕之情的人最想从一位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的作家脸上看到的神色。然而这幅肖像并没有展示出他的活泼生气,精神焕发,以及看似镇静外表下丰富的内心活动,所有与他接触过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一向爱打扮自己,年轻时候喜欢穿天鹅绒外套、色彩鲜艳的马甲,搭配五颜六色的领巾和白色帽子;但他精心的打扮从未得到大家赏识——人们往往看到他的样子就惊呆了,还说他邋里邋遢、恶俗浮夸。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一开始是个仆人,后来娶了一个侍女,又到切斯特议员约翰·克鲁府上当了管家。威廉·狄更斯育有两个儿子,威廉和约翰;但在这里我们仅需提及后者,原因之一,他是英格兰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之二则是因为他是狄更斯笔下最伟大的角色米考伯先生的原型。威廉·狄更斯去世后,他的遗孀继续留在克鲁府做管家。又过了三十五年,她带着养老金退休了,也许是想和儿子住得近些,所以搬去了伦敦。克鲁一家给她失去了父亲的孩子上课,还承担他们的花销,还在海军出纳室给约翰找了份差事。约翰在那儿认识了一个出纳员,没过多久就迎娶了他的妹妹伊丽莎白·巴罗。他从刚结婚开始就陷入经济拮据的窘境,一再向那些傻乎乎、愿意借钱给他的人伸手求助。但他心地善良,为人大方,头脑机灵,工作勤奋,尽管这种勤奋只是间歇性的。有证据证明他对美酒也独有兴趣:第二次因欠债被捕时,欠的正是一个酒贩子的钱。约翰在临死前留给大家的印象是一个纨绔子弟,老爱用手指拨弄怀表上系着的一大串印章。
查尔斯是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狄更斯的第二个孩子,也是长子。1812年,查尔斯·狄更斯出生于波特西。两年后,他的父亲调到伦敦工作,三年后又搬到了查塔姆。就在这里,这个小男孩开始上学读书。他的父亲找来一些书,有《汤姆·琼斯》《威克菲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兰登传》和《佩雷格林·皮克尔传》等。查尔斯把这些书读了又读。从他日后的小说里就能看出这些作品对他有着多么深远的影响。
到1822年时,约翰·狄更斯已经有了五个孩子,再度被调回伦敦。查尔斯留在查塔姆继续念书,单独生活了几个月。狄更斯一家搬到了伦敦市郊的坎登镇,当时所住的房子成为日后米考伯先生住所的原型。约翰·狄更斯一年的收入有三百多英镑,放到今天至少有四倍的价值,但还是入不敷出,几乎供不起小查尔斯继续上学了。于是查尔斯不得不在家照顾弟弟妹妹,干点儿擦鞋、洗衣服的零活或者给狄更斯夫人从查塔姆带回来的那个女仆打下手。这让他格外生厌。偶尔休息的时候,他在坎登镇上闲逛,这是“一片被农地、水沟包围着的荒凉地”,有时还会去萨默斯镇和肯特镇,或跑得更远一点,到索霍和莱姆豪斯看上一看。
狄更斯夫人决定给父母在印度的英国孩子开办一所学校。据说她从自己婆婆那里借来钱,印了很多学校的传单,让孩子们塞到附近的信箱里。想也知道,没有孩子愿意来这个学校。而与此同时事情越来越糟,狄更斯一家的债务也越积越多。查尔斯奉命把家里能当的东西都拿到当铺换了钱;家里那些珍贵的书也都被变卖了。狄更斯夫人的远方姻亲詹姆斯·拉莫特给查尔斯找了份工作,在他合伙经营的涂料厂里当工人,一周挣六先令。狄更斯夫妇对此感恩戴德。但小查尔斯一想到父母竟巴不得把自己打发出去,心里就隐隐作痛。他当时只有十二岁。没过多久,约翰·狄更斯因欠债被抓进了马歇尔希监狱;他的妻子把家里仅剩的一点财产也卖光之后,便拖家带口去投奔他了。监狱里面肮脏、拥挤不堪,因为这里关押的不仅是犯人,还有跟着犯人一起自愿入狱的家属。他们这样做到底是想帮忙调剂狱中生活,还是因为这群可怜人儿除了监狱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如果一个欠债者身上还有钱,失去自由就将是他需要忍受的最大不便,但这种不便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得到缓解:如果一个犯人愿意遵守特定条件就可以获准离开监狱的高墙。在过去,狱吏往往会放肆地勒索犯人财产,甚至残忍地虐待他们;但在约翰·狄更斯入狱那会儿,这种暴行已经得到制止,所以他在里面日子还算舒服。狄更斯一家忠诚的小女仆住在监狱外面,每天都来帮忙带孩子,准备饭菜。约翰那时还有每周六英镑的薪水,但丝毫没打算用它来偿还债务;我们可以猜想,他被关在牢里正好避开了所有债主,也许并不是很想被放出去呢。他很快就恢复了惯有的精神。其他欠债的人奉他为管理监狱内部经济的“委员会主席”,没过多久他就把监狱里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打点得服服帖帖。传记作家曾疑惑为何约翰·狄更斯在狱里仍能拿到薪水。唯一的解释似乎是政府职员都是由权贵推举而任命的,因为欠债被关押牢中也许并不是一件需要被停薪的大事。
父亲刚入狱的时候,查尔斯还住在坎登镇;但因为住处离位于查令十字街亨格福德的涂料厂太远,约翰·狄更斯便给他在南岸区的兰特街单独找了一个房间,离马歇尔希很近。这样一来他就能同家人一起用早餐和晚餐了。他的工作并不难,包括清洗瓶子、贴上标签以及把瓶子捆起来。1824年4月,克鲁家的老管家威廉·狄更斯夫人去世了,给两个儿子留下一笔遗产。约翰·狄更斯的债务终于还清了(还是他哥哥替他还的),恢复了自由。他又一次地把家安顿在坎登镇,然后重回海军出纳室工作。查尔斯继续在工厂里洗瓶子,但根据他日后自述,由于约翰·狄更斯和詹姆斯·拉莫特“以书信的方式大吵一架”,“我从父亲那拿到信转交给他,‘战争’很快就引爆了”,詹姆斯·拉莫特告诉查尔斯,父亲狠狠羞辱了他,所以他不能让查尔斯继续在这待下去了。“我心里既轻松又沉重,带着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回了家。”查尔斯的母亲试图出面缓和,希望他可以保住这份工作和相应的薪水(已经变成了每周七先令),毕竟她非常需要这份钱。查尔斯因此无法原谅她。“我从未忘记,也永远不会忘记、不能忘记我的母亲曾迫切想把我送回去做童工。”他这样写道。然而约翰·狄更斯并不听妻子那套,执意把儿子送去念书,选的学校有一个相当隆重的名字——威灵顿豪斯学院,位于汉普斯特德大街。查尔斯在那儿待了两年半。
很难计算出这个男孩当初在涂料工厂做了多久的工:他二月初进厂,六月又与家人复合,所以在工厂的时间加起来应该不到四个月。但这段经历却在他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每每回忆起在工厂的日子时,他总是羞耻万分甚至难以开口。他最亲密的朋友、第一本传记的作者约翰·福斯特曾向他打听起这件事,狄更斯说他触碰了自己最痛苦的回忆,“即使在当下”,即使在二十五年后,“他仍然历历在目,片刻难忘”。
我们听过太多政坛伟人、工业大亨大谈自己年轻时洗盘子或卖报纸的心酸奋斗,于是很奇怪为何查尔斯·狄更斯把父母送他去涂料厂工作的事看作是莫大的伤害,以及一段不可言说的羞耻秘密。他曾是个快活、调皮、机灵的小男孩儿,但已经见识过太多生活的丑陋。父亲的挥霍让家境败落,而他小小的年纪就要负责收拾起这一烂摊子。他们一家很穷,过的也是穷困人家的日子。在坎登镇,他负责扫地擦桌;还被打发去当掉外套换来全家的一顿晚餐;像其他男孩一样,他小时候的玩伴也是和他同样出身的孩子。在穷人家的孩子需要做工挣钱的年纪,他也被送进了工厂,还拿到相对不错的酬劳。一周六先令,很快就升到七先令,这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五到三十先令了。有段时间他要自己掏钱吃饭,但这种情况也没持续多久,搬到马歇尔希附近后他就和家里人一起吃早餐和晚餐了,只用自己负责一顿午餐就好。和他一起工作的男孩都很友好,所以不知道为什么他把同他们一起工作看成是莫大的耻辱。他有时能跟着家人一起去牛津街看望祖母,脑子里想的却是祖母这一辈子干的都是伺候人的活。也许是约翰·狄更斯透露了一些轻蔑态度,或者摆出一副毫无理由的造作面孔,但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是不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如果查尔斯比同龄人更老成,觉得自己在工厂里高人一筹,他也势必足够聪明,明白自己的薪水对这一家人有多么重要。也许这种“养家糊口”的责任感正是他骄傲的来源之一吧。
根据福斯特的传记,可以推测狄更斯曾撰写过部分自传内容,并将其送给福斯特,我们因此得知了他生活中这段经历的细节。我猜想,过去的记忆加之以想象力,让他对当年的那个小男孩深感同情;如今已然功成名就、受人爱戴的他赋予过去经历以痛苦、厌恶和羞耻的感情。往昔历历在目,他以纸笔回忆着那个可怜的孩子遭到最信任的人背叛,孤独而苦痛;他柔软的心在流血,泪水渐渐溢满眼眶。我认为他并非有意夸大,只是无法自控:他的才华或者说天赋,正是在于将事实做夸大的处理。好比通过突出米考伯先生性格里的喜剧因素让读者忍俊不禁;通过强调小内尔越发病重的悲剧效果使读者潸然泪下。如果他没有把在涂料厂工作的那四个月发掘到情感的极致,也注定不会成为现在这样伟大的作者;大家都知道,他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就借此经历让故事情节更添悲凉。至少我并不认为这段经历当真如他成为受人尊重的社会公众人物后所强调的那么痛苦;我甚至对很多传记作家和评论家的观点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段经历对狄更斯的人生和事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约翰·狄更斯还被关押在马歇尔希监狱的时候,曾担心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而被海军出纳室开除职位。部门主管看在他身体欠佳的份上,同意他申请一份养老金;最后,考虑到他为海军效力了整整二十年,家里还养着六个孩子,上头批给他一份“同情抚恤金”,每年有一百四十镑。对于约翰·狄更斯这样的人来说,一百四十英镑远远不够用来养家,还得找些其他挣钱的门道才行。不知他从哪学了点速记的本领,借着一位与新闻行业有关系的姻兄的帮助,成了一名议会记者。
查尔斯·狄更斯在学校里一直待到十五岁,然后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打杂。他似乎不觉得这份工作有损尊严,毕竟放到今天也算是“白领”阶层。过了几个礼拜,父亲想办法给他找到在另一间律所当职员的工作,一周能挣十先令,过了一阵子又涨到了十五先令。他觉得这种生活没劲透了,便抱着提高自我的想法也开始学习速记—— 十八个月后,他的能力就足够胜任主教常设法院的记者了。等到了二十岁,他就有资格报道英国下议院的议案,很快成为“旁听席里速记最快、最准确的记者”。
与此同时,他与一个小银行家的女儿,漂亮的玛丽·彼得奈陷入爱河。第一次见到她时,狄更斯只有十七岁。玛丽是个举止轻浮的年轻女孩,似乎总在引诱他向自己调情。这两人据说还曾秘密订婚。她喜欢身边有个情人缠着自己,这让她觉得骄傲又快活,但查尔斯是个穷光蛋,她可不想嫁给一个穷小子。两年后这段恋情无疾而终,他们把互送的礼物和情书都还给了对方,这是真正罗曼蒂克的做法。查尔斯当时心都要碎了。很多年后两人才又一次见面。玛丽·彼得奈已结婚多年,与大名鼎鼎的查尔斯·狄更斯及其夫人一同用餐;她又肥又胖,气质平庸,言行愚蠢。狄更斯后来把她写成了《小杜丽》里的芙罗拉·芬奇。她本来可是《大卫·科波菲尔》中朵拉的原型。[26]
为了能离所就职的报社近一些,狄更斯把家安在斯特兰德外一条阴暗的小巷里,但因为住得不满意,不久便租下弗尼瓦尔旅馆里一间没有家具的单间。他还没来得及置办家具,父亲就再次因为欠债被关押,他只好把钱都拿来支付了父亲在拘留所里的开销。“我们只能推测,约翰·狄更斯又要有好一阵没法和家里人一起吃住了。”查尔斯给家人找了个便宜的住处,自己带着弟弟弗雷德里克住在弗尼瓦尔旅馆“四楼背面的房间”。“他既心胸开阔,又为人慷慨,”乌娜·蒲博–轩尼诗在她颇具可读性的查尔斯·狄更斯传记里如是写道,“处理起这样的家庭问题,他似乎早已驾轻就熟,后来包括妻子一家在内的所有人都指望家里的顶梁柱能给那些无所事事的成员找份差事,让他们挣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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