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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 作者: (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张乐译 本章字数: 6308 更新时间: 2024-01-03 10:49:22
在司汤达最著名的两部小说中,《巴尔马修道院》更好读一点。我想圣佩韦说得没错,他书中的角色的确像是没有生命的木偶。男主人公法布里斯和女主人公科莱丽娅的形象都很模糊,在书中的作用也有些被动;但莫斯卡伯爵和圣塞韦里诺伯爵夫人反而写得丰满鲜活。泼辣而放荡的伯爵夫人的形象堪称人物描写中的杰作。《红与黑》则是更突出、更新颖、更重要的一部作品。正是因为它,司汤达被左拉誉为自然主义学派之父,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也认为他是心理小说的开创者。
和大多数作家不同,不管批评来得多么恶毒,司汤达都能欣然接受;更了不起的是,当他把书稿寄给朋友求教后,经常能收到大量修改的意见,他则毫不犹豫地照单全收。梅里美曾说他总是不停地重写,却从来不改写。我不确定事实是否真是这样。在我见过的他的一篇手稿中,好多不太满意的用词被打了小小的叉号,显然是为了在校订时能替换这些词。他痛恨夏多布里昂带起的一股辞藻华丽的文风,引来很多小作家孜孜不倦地效仿。司汤达的目标是尽可能直白而准确地表达出他不得不说的东西,没有装饰,没有修辞,没有冗余。他说(也许只是吹嘘)开始写作前,特意读一页《拿破仑法典》以精练自己的语言。他的作品里并没有当时所流行的风景描写和大量隐喻。那种冷静、清晰、节制的写作风格让《红与黑》中的故事更加深沉冷峻,也另添了一份阴森森的趣味。
泰纳最著名的那篇评论正是关于《红与黑》的;但作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他的兴趣主要还是放在司汤达对人物敏锐的心理描写、精准的动机分析和新颖独到的观点。他颇为公正地指出司汤达关注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导致行为发生的人物情感、性格特点及情绪的起伏变化。因此,司汤达刻意避免以一种戏剧化的方式描写戏剧化的事件。泰纳引用了司汤达描写主人公行刑的一段文字为例,大多数作家一定会在此大做文章,但司汤达却是这样处理的:
“牢房的空气恶劣,于连渐渐无法忍受;所幸在他们宣布行刑的那天,一轮可爱的太阳唤醒万物,于连感到勇气十足。走进外面新鲜的空气里,对他来说是种幸福的感觉,好比远航已久的水手再次踏上了大陆。是的,一切都很好,他这样告诉自己,我有的是勇气。这颗要掉了的脑袋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一种诗意。过去种种发生在维吉树林里的美好回忆,此刻一齐奔涌上心头。一切都简单、体面,他也没有表现出丝毫造作。”
然而,泰纳对这部小说的艺术性显然不怎么感兴趣。他试图使读者重新认识这个被忽视了的作家,他的文章与其说是评论研究,反而更像一篇颂词。因为泰纳的文章而了解《红与黑》的读者也许会有些失望。因为从文学艺术来看,这本小说并不完美。
司汤达对自己的兴趣超过他对其他任何人。他是自己小说的主人公:《阿尔芒斯》里的奥克塔夫,《巴尔马修道院》里的法布里斯以及未完成的小说《路西安·勒文》里的同名主人公。《红与黑》中的主角于连·索雷尔也是司汤达本人想要成为的那种人。他把于连写成一个万人迷,轻易就能获得女人的青睐,这是他梦寐以求却从未实现的目标。于连向她们求爱所用的手段,也是司汤达多次尝试但一再失败的。另外,于连和他一样是能说会道的人,但他很聪明,从不举例证明于连的机智,只是断言这一事实,因为一旦小说家告诉读者某个角色很机智,然后给出例子,往往是达不到读者的预期的。他把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的勇气、怯懦、野心、敏感、虚荣、深谋远虑、疑神疑鬼、忘恩负义和易怒的性格、放肆的品性统统都给了于连。其中最有趣的一个特点,也是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特点,是于连在无私和善良面前总会轻易掉泪:这似乎暗示了如果他能有一个不同的人生,也就不会变得像现在这样卑鄙。
如我所说,司汤达本人并没有编故事的天赋,《红与黑》的情节来自于当时报纸报道的一场轰动的审判。安托万·贝尔德,一名年轻的神学院学生,先后在米修先生和德·科登先生两家担任家庭教师;他试图勾引,并成功勾引了第一家的妻子和第二家的女儿。他被解雇了。原本想再回神学院学习,但由于之前的丑闻而被学校拒绝。他开始觉得米修一家应该对自己负责,为了报复,他在教堂开枪打死了米修夫人,随后又给了自己一枪。但这一枪不足以致命,因此他受到了审判。他试图以那个不幸的女人为代价拯救自己,但最后仍然被判了死刑。
这个阴暗扭曲的故事吸引了司汤达。他把贝尔德的罪行看作一种对社会规则的强烈反抗、挣脱虚伪社会的成规桎梏、一种人性的自然表达。他蔑视同时代的法国人,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中世纪先辈的美好品质,堕落为安分守己、道貌岸然、平庸乏味、缺乏激情的人。也许他觉得经历了恐怖时代的统治和拿破仑战败的灾难后,人们自然而然地渴望和平与宁静。但他认为人身上最重要的就是那一股劲儿。如果说他喜欢意大利,宁可跑到意大利也不愿留在自己的国家,就是因为那里是一片“爱与恨的热土”。那里的人爱得痴狂,愿意为爱而死。那里的男男女女愿为激情屈服,不计后果。那里的人会因暴怒失控,杀人或被杀,但始终忠于自己。这才是纯粹的浪漫主义,看来司汤达所说的那股劲儿,就是其他人眼中的暴力,应该谴责的暴力。
“如今,有些人身上还是有用不完的劲儿,”他写道,“但这绝不包括上层阶级的人。”写《红与黑》的时候,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工人阶级的角色,比起新闻里那个倒霉的原型,于连有着更聪明的头脑、更强大的意志和勇气。司汤达以高超技巧赋予这个角色以永恒的魅力:他饱尝对出身特权之人的嫉妒与仇恨,代表了各个时代都会出现的一类典型人物,在社会等级消灭之前,他将一直是这样的一个代表。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社会没有了分级,人性无疑会发生巨变。即使那些更有才智、能力和勇气的人享受了其他人求之不得的优势,所谓的“弱势群体”也并不会因此而怨恨。于连第一次出场时,司汤达是这样形容他的:“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长相平平,五官不太周正,鹰钩鼻。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平静时仿佛显露着思考的热情,但此时却正燃烧起最强烈的仇恨火焰。他深栗色的头发低低地压下来,显得额头很小,愤怒的一刻看上去似乎很邪恶……修长匀称的身材虽不算有活力,但很有精神。”这幅肖像并不迷人,却非常精彩,因为它不会使读者因此而偏爱于连。我之前说过,小说中的主人公往往会引起读者的同情,但司汤达既然选了一个恶人做主角,就不宜让读者从一开始就过分怜爱他。然而另一方面,司汤达需要引起读者对他的兴趣,所以不能把他说成一个可憎的人;通过反复强调他好看的眼睛、潇洒的身姿和纤细的双手来美化对他的描述。某些时候,司汤达把他形容得非常英俊;同时更记得要时不时提醒读者他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以及所有人(除了那些本身就有理由提防他的人外)对他的猜疑。
雷纳尔夫人,于连所教的孩子的母亲,是个非常出彩的角色,也很难写好。她是个好女人。相当一段时间里,很多小说家都想写一个好女人,但最后只写成了一只“蠢鹅”。我想这是因为好人的“好”只有一种方式,但坏人的“坏”则有千千万万,显然给了作家们更大的发挥余地。雷纳尔夫人很有魅力,善良而真诚;她渐渐爱上了于连,她的内心充满恐惧和犹豫,直到最后演变为热烈的激情,整个过程的描写极其巧妙。她是小说里最动人的人物之一。某天晚上,于连默默发誓如果不牵她的手就干脆自杀,好像这是他的任务一样;就像多年前的司汤达,穿着他最好的那条裤子,定了一个特殊的点,发誓如果不在那儿向达鲁伯爵夫人告白,就朝自己的脑袋开一枪。于连顺利勾引了雷纳尔夫人,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一方面,他想报复她所在的那个阶级,另一方面,他要满足自己的自尊心。然而,不久之后他还是爱上了她,起初邪恶的念头都抛到了脑后。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幸福,也让人开始不禁同情他。雷纳尔夫人的鲁莽还是招来了风言风语,于连被安排回神学院继续学习。
我觉得于连和雷纳尔一家的生活以及他在神学院的生活这两处写得实在太好了;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理由,好像司汤达写了什么,事实就是什么。但等故事背景转移到巴黎后,我就不敢轻易相信了。于连完成了在神学院的进修,院长为他找了个工作:给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跻身国都最上等的贵族圈子。司汤达所描绘的上流阶级的画面并不可信。他从来没进过上流社会,没遇到过真正的贵族名流;最熟悉的不过是在革命和帝国时代跻身上流的资产阶级;他并不知道出身贵族的人是怎样的。司汤达是一个发自内心的现实主义者,但也逃不过社会潜移默化的精神风潮——当时正是浪漫主义盛行的年代。即便司汤达保有十八世纪特有的对理智的赞扬和彬彬有礼的气质,也难免深受其影响。如我之前所说,他痴迷于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人的残忍作风,他们毫无顾虑,不知悔恨;为实现野心,满足贪欲,或完成报复,干坏事连眼都不眨一眨。司汤达称颂他们的勇气、不计后果的决绝,以及对社会纲常的轻蔑和自由的灵魂。正是由于对浪漫主义的偏好,《红与黑》的后半部分令人不太满意。你要被迫接受无法容忍的荒诞情节,还不得不对毫无意义的章节产生兴趣。
德·拉莫尔先生有个女儿,名叫玛婷达。她相貌出众,可性格傲慢、任性;她很清楚自己的体面出身,并以自己的祖先为骄傲:他们不惧牺牲自我,争名夺利,其中一个在查尔斯九世时被处决,另一个则牺牲在路易十三时期。自然而然地,她也很看重司汤达所谓的那股“劲儿”,对追求自己的平庸贵族青年嗤之以鼻。埃米尔·法盖在一篇有趣的文章中指出,司汤达对爱情的分类唯独漏掉了“头脑之爱”。这是开始、发展并成熟于想象中的爱情,通常在最高潮时因为性欲而凋零。德·拉莫尔小姐对父亲的秘书日渐产生的便是这种爱情,它的每个阶段都被司汤达描写得细致精妙。她既被于连吸引,又对于连抵抗。她坠入爱河,是因为他不像追求她的那些贵族青年;因为他和她一样对那些人嗤之以鼻;因为他卑微的出身;因为他们共有的骄傲;因为她从他身上感受到了野心、不羁、放肆和堕落;还因为她怕他。
最终玛婷达给于连送去一张便条,吩咐他等其他人都睡了,再爬梯子来自己的房间。我们从后文得知,他原本可以蹑手蹑脚地走楼梯上去,但她偏偏让他爬梯子,想一测他的胆气。克莱门汀·德·库里尔就曾经爬着梯子,和藏身于地窖的司汤达密会,这段经历显然激发了司汤达的想象;于是他笔下的于连在赶往巴黎的半途中,经过了雷纳尔夫人所在的弗里勒斯镇,找到一把梯子,深更半夜悄悄爬上了她的卧室。也许司汤达也觉得让主人公再次用这种方式爬进女人的闺房有些尴尬,所以于连一收到玛婷达的便条,就自嘲道:“看来我命中注定离不开这把梯子了。”即便如此自嘲也掩饰不了司汤达枯竭的想象力。好在这场勾引之后的情节写得还不错。两个自私自利、脾气暴躁、情绪无常的人,不知道他们是爱得热烈,还是爱得疯狂。他们都想束缚对方,都想狠狠激怒、伤害或羞辱对方。最后,于连通过一系列老套的手段让女孩束手就擒: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只好告诉父亲她想嫁给她的爱人。拉莫尔先生不得不点头同意。于连连哄带骗,手段用尽,眼看就要实现全部的野心了,却在此犯下愚蠢的错误。小说从这里开始,逐渐分崩离析。
我们知道于连是个聪明人,甚至十足狡猾;为讨好未来的岳父,他特意请雷纳尔夫人写信以证明自己人品高尚。他知道她后悔犯下了通奸的罪恶,像世上其他女人一样,也将自己的软弱怪罪在男人身上。他还知道,她仍深爱着他,但他竟然想不到自己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的事会让她无法接受。在忏悔牧师的指引下,雷纳尔夫人写信告知侯爵于连的阴谋:他狡猾地潜入一个家庭,随之打破其稳定和安宁;他最大的、唯一的目的是通过佯装无私,渐渐掌控住家里的主人和财产。然而这封信的问题在于,雷纳尔夫人完全不该做出这样的控诉。她说于连是个伪君子、阴谋家。但司汤达似乎没有注意到的是,虽然于连的内心活动无时无刻不暴露在读者眼中,可雷纳尔夫人却并不知情啊。她看到的只是于连尽职尽责地教孩子学习,赢得孩子们的喜爱;只是他如此深爱她,最后一次见面时宁可冒着丢掉饭碗,甚至丢了性命的危险也要和她片刻温存。雷纳尔夫人为人小心谨慎,不管忏悔牧师施加了怎样的压力,都很难相信她会写下这些自己都无从相信的事。总之德·拉莫尔先生收到来信,大吃一惊,坚决反悔女儿和于连的婚事。为什么于连不能撒谎说这只是来自一个醋意大发的女人的满纸谎言呢?相反,他竟然承认了自己是雷纳尔夫人的情人。但考虑到她已经三十岁了,他只有十九岁:难道说她勾引了他,不是反而更可信些吗?尽管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可这确实更可信啊。德·拉莫尔先生是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更能把人往坏处想,几句微词就能让他相信无风而不起浪,但与此同时,他又能轻易宽容人性中的丑陋。在德·拉莫尔先生看来,自己的秘书和一个没什么社会地位的乡绅家的妻子私通,这件事与其说让他震惊,还不如说是招他发笑。
于连此刻胜券在握。德·拉莫尔先生给他在精锐部队找了份工作,还给他一套房产吃租。玛婷达不愿意打掉孩子,热恋中的她打定主意要和于连同居,不管结不结婚。于连只用把现实情况一一说明,侯爵先生就不得不顺着他的意思来。我们从小说一开始就知道,于连的长处正在于他可以自控。他心里的激情、妒忌、仇恨、骄傲等情绪从未能占上风;而他的色欲,也正是司汤达所有情感中最强烈的一种,也不过是同虚荣心一样急迫的欲望罢了。在本书中的危急关头,于连的所作所为却是小说里最致命的缺陷:他的行为和其性格相悖。读过雷纳尔夫人的来信后,他拿上手枪,驱车赶到弗里勒斯,朝她开了一枪——虽不致死,但弄伤了她。
于连这一莫名其妙的行为让评论界感到困惑,他们试图找到合理的解释。其中之一是,当时那个年代,小说习惯以夸张事件为结尾,尤其是悲剧的死亡;但如果这真是当时的流行写法,那决定反抗常规的司汤达恰恰应该避免这样写才对。还有人猜想,也许原因正在于他对暴力的崇拜。我觉得这种说法也不太可信。就算司汤达真把贝尔德的荒唐行径看作“完美的犯罪”,但他难道看不出于连和那个卑鄙的勒索者不是同类人吗?弗里勒斯镇距巴黎约四百公里,即使每过驿站都换匹马,即使日夜不停地赶路,路上也要花费差不多两天,这么长的时间足够让他平息怒火,恢复理智了。到那时,司汤达苦心塑造的主人公便会掉头回家,冷静地在德·拉莫尔先生面前摆出铁一样的事实(玛婷达已有孕在身),逼着他把女儿嫁给自己。
又是什么使司汤达莫名其妙地犯下错误,让这部伟大的小说不再完美呢?显然,他不肯让于连得逞。尽管于连已经实现目的,赢得了玛婷达和德·拉莫尔先生的信任,但却赢不来地位、权力和财富。如果结局圆满了,那会变成另一部小说,就像巴尔扎克笔下拉斯蒂涅的故事那样。于连不得不死。巴尔扎克写过那么多小说,他也许能给《红与黑》找到一个让读者信服的结局。但我不认为司汤达能写出比现有结局更好的情节。也许他获知的真相有种催眠的魔力,让他无从逃脱;只能紧紧追随安托万·贝尔德的经历,不管可信与否都无法停笔,直到最终以悲剧而收尾。但上帝也好,命运也罢,那左右人生的神秘力量是个不善于讲故事的人,小说家的使命与权利才是纠正残酷事实里所有不可信的因素。司汤达做不到这一点,实在很遗憾。如我所言,没有小说是完美的,一部分是由于这种体裁的天然缺陷,另一部分则是来源于写小说的人的不足。虽然有如此重大之缺陷,《红与黑》仍是一部伟大的小说,给读者带来了绝无仅有的阅读体验。
[20]十六世纪时,英国新教徒约翰·布莱德福看见几名押解刑场的死囚,感叹道:“幸好有上帝恩宠,不然上刑场的就是约翰·布莱德福了。”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一句谚语,用来表示“若不是好运气,现在倒霉的人就是我了”的意思。
[21]爱洛伊丝是法国中世纪著名的哲学思想家,她爱上了自己的老师阿伯拉尔,主张爱情应该是无私无求、不顾一切的。
[22]朱莉·埃唐什和圣普罗是梭罗《新爱洛伊丝》中的角色,他们两人的故事就是参照爱洛伊丝和阿伯拉尔所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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