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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做好人是不够的
书名: 神机妙算刘伯温 作者: 丁当著 本章字数: 2781 更新时间: 2024-06-05 13:48:29
帝国高层的风云变幻对于还在浙江青田老家坐板凳的刘基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1336年,刘基终于得到了替补上场的机会,赴江西瑞州路高安县,担任县丞一职。
所谓县丞,可以理解为副县长,正八品。按元朝的制度,县分三等,人口六千户以上的是上等县,二千户之上的是中等县,不到二千户的,就算下等县。而县丞这个职务只有上等县才有,中等、下等县总共就没几个老百姓,一个县长就足够了。
高安县既然有县丞,那么应该也是个人口在六千户以上的大县。
但中国古代的县丞,虽然名义上是副县长,其实更接近于县长的文秘,所以在宋代的时候,县丞干脆就直接由主簿(秘书)兼任了。而在元朝,县丞的权力就更小了,头顶上除了有个县长(县尹)之外,还有个叫作“达鲁花赤”的长官。
“达鲁花赤”是蒙古语“镇守者”的意思,在成吉思汗的时代就已经有了。元朝建立以后,在各级行政单位都设置达鲁花赤,一般由蒙古人担任,如果蒙古人实在不够,允许出身高贵的色目人替补,但绝对没有汉人和南人的份儿,所以,虽然达鲁花赤职位与路总管、府、州、县的令、尹相同,但实权大于这些官员,是一个地区的实际统治者。
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连县长都没有多大的权力,更别说刘基这个连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的文秘副县长了。
对于绝大多数像刘基这样通过科举考试从基层干起的官员来说,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熬资历才是正道。熬个十年八年,总有熬出头的那一天。
这些道理刘基当然懂。可是上了几天班他就发现,他和他的同僚们根本无法融合。
因为整个瑞州路的吏治,都已经黑透了。
黑到什么程度?在刘基的一篇文章里这样描述:城里的无业游民、地痞流氓都跟贪官污吏们勾结起来,敲诈勒索老百姓。如果有谁敢不服气,绝对让你家破人亡,你要跟他打官司吧,恭喜你,绝对有人会坐牢,不过坐牢的人是你自己。偶尔碰上个有良心的官吏想管管事,必然遭到群起而攻之,最后灰溜溜地被赶走。
刘基在这篇文章里说的是高安县隔壁的临江县,但高安县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有时光机,几十年后的刘基肯定会对初到高安县的自己说四个字:“和光同尘。”“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和光同尘是为人处世的一种智慧,在老鼠窝里谁也别装蝙蝠,在老鹰家里谁也别充猫头鹰。只有先跟敌人打成一片,才能从内部攻破敌人的壁垒。但是,世上没有时光机,1336年的刘基又怎么可能懂得这个道理?他毕竟还是一个年少气盛、眼里不揉沙子的新人,所以,他非但没有同流合污,还根本就不给他眼中的这些人渣同僚好脸色看。
其实不合污就够了,不同流都已经略显幼稚,更何况还要跟整个官场撕破脸。
所以高安县的官吏们对刘基极度不爽。管你是什么副县长,你就一新来的,嚣张个什么劲儿啊!
让他们不爽的事情还在后头。
在这样的吏治环境下,当官的无非两类:良心喂了狗的都去贪污腐化了,还有一丝良心未泯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干脆当个庸官明哲保身。
但刘基既不想当贪官,也不愿当庸官。他还记得父亲的身教、曾祖父的言传,更记得圣人的教诲。刘基当官的目的,往大里说是为了造福社稷苍生,往小里说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二十岁出头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刘基,一心想的都是“何当扬湛洌,尽洗贪浊肠”。
于是,刘基作为一个异类在高安官场被树了典型。他勤奋工作,他秉公执法,他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他成了老百姓眼中的青天大老爷,也成了全体高安县官员和地痞流氓的眼中钉。
被他挡了财路的贪官和在他的领导下混不下去日子的庸官对刘基无不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当然刘基不傻,他知道自己不招人待见。但他的想法很简单:我是朝廷敕封的正八品县丞,本县的三把手。就算你们恨我,你们能把我怎么着!
要说刘基毕竟不是书呆子,这么多年的闲书也不是白看的,什么样的人惹得起,什么样的人惹不起,他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但是,只能说他太年轻了。
因为高安县的老油条们马上会给菜鸟刘基结结实实地上一课,未来的军师刘基将第一次真正见识到什么叫作“权术”。
1339年,他们的机会来了。当时的瑞州路下辖除了高安县和临江县,还有个地级市:新昌州。一次,新昌州发生了一起命案。像往常一样,州里的官员收了被告的钱,摇一摇笔杆,于是谋杀成了误杀,死刑成了有期,有期成了取保候审,没几天,凶手就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大街上了。
这种事情州里的官员做起来都轻车熟路了,只不过这次比较麻烦,原告一根筋,认死理,居然一纸诉状直接告到了瑞州路。
按照以往的惯例,不过是随便委派一个官吏,装模作样地审一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但这次高安县那些老官油子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却笑了,奸笑。
他们向瑞州路总管推荐了刘基,说此人能力出众,一定能够审好这个案子。总管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反正谁审不是审。
年轻的刘基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他还以为是县里的同僚故意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好让他能够升官然后滚出高安县。
他只猜对了一半。
刘基一到新昌州便迅速展开了调查。他发现这个案情其实很简单,没有任何阴谋也没有丝毫高智商犯罪的迹象,就是一个土豪草菅人命的普通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三天都花不到,凶手就被绳之以法,原告讨还了公道,一时间百姓交口称赞。
但刘基也不想想,这么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要大老远地从高安县把他调过来。在这个案子中,除凶手之外,还有一个人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此案的初审官,罪名是渎职——这是免不了的,既然刘基立了功,那总得有人来背锅。
似乎正义战胜了邪恶,但刘基在高安县的日子也到头了。背了锅的初审官怒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不上道的刘基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他对刘基的不上道早有耳闻,他甚至会认为刘基是在故意跟他过不去。
无论如何,必须让这个愣头青付出代价。一顿咬牙切齿后,初审官找到了自己的老熟人,也是他这么多年能横行不法的靠山:瑞州路达鲁花赤。
刘基捅了不该捅的马蜂窝,这下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县里会推举他来审这个案子了。倚仗着达鲁花赤的势力,初审官充分发挥了他制造冤假错案的职业特长,于是,各种告他黑状的文书像纸片一样飞到了高安县县尹和瑞州路总管的办公桌上,刘基前脚刚把杀人犯送进监狱,眼看着自己后脚就要跟进去了。
幸好,当时刘基清正廉明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江西官场,连江西省行省大臣都听说了刘基的大名,于是亲自出面,这才把刘基“捞”了出来,让刘基免去了一场大祸,但刘基在瑞州路的仕途也算是尽毁了。
就这样,初生牛犊的刘基输给了高安县的对头们,他第一次见识了人性的险恶。他终于知道,做好人光有一颗善良的心是不够的。在好人与坏人的博弈中,好人永远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因为明枪永远斗不过暗箭。所以,要战胜奸佞,只有靠智慧;要防止坏人算计,只有靠计谋。那一刻,面对高安县群小的嘲笑,刘基想起很多年前父亲给他讲的曾祖父智救乡亲的故事。
但这还只是他成长史上的第一课,将来还有很多的课程在等着他。
刘基应该感到幸运,因为在遇到朱元璋、陈友谅、李善长、胡惟庸这些人之前,他还有好几年历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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