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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书名: 世界文学名著-牛虻 作者: (爱尔兰)伏尼契 本章字数: 5553 更新时间: 2024-06-13 16:25:08

琼玛和牛虻沿着阿诺河走着,彼此都默不作声。他一向侃侃而谈的劲头似乎一落千丈。他们从列卡陀那儿出来以后,他就难得张口说话。他不开口,琼玛倒是由衷地感到高兴。她和他待在一起总是觉得很别扭,今天就更觉得尴尬,因为在委员会的开会期间,他那古怪的行动已经使她大惑不解。

他们走到了乌菲齐宫旁边。牛虻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身面对着她。

“你累吗?”

“不累。怎么?”

“今晚是不是很忙?”

“不忙。”

“求你一件事。我想请你和我散散步。”

“去哪儿?”

“随便。你想上哪儿都行。”

“这为什么?”

他犹豫了一会儿。

“我……说不上来……至少很难说得清。不过,如果你能陪我就请你答应。”

他本来盯着地面,这时突然抬起了头。她看到那目光是多么奇怪。

“你有点心事重重。”她说得很温和。牛虻从纽孔里的花朵上摘下一瓣花片,慢慢地撕成碎片。琼玛觉得很奇怪,他那种动作很像另一个人,是谁呢?那个人手指也这样灵巧,姿势也是这样急忙忙的,还带点神经质。

“我心里有点烦躁。”他两眼看着自己的手,说话声音很小,几乎听不见。“今天晚上,我……我不想一个人孤单单的,你能陪我吗?”

“当然可以。不过最好到我寓所去。”

“不,和我一起到饭店吃饭去。西格诺里亚广场那儿就有一家。请别推辞吧,你答应了!”

他们进了饭店。他点了饭菜,可是自己的那一份他几乎没怎么动,也难得开口说话,只是坐在那里,把桌布上的面包捻得粉碎,心烦意乱地揉弄餐巾的边缘。琼玛感到很不自在,已经有点后悔,不该来这里吃饭。沉默的气氛越来越尴尬。她想开口,可是对于一个似乎忘了自己存在的人,能说些什么呢。到后来,他抬起头,突然冒出一句话:“去看杂耍好不好?”

她诧异地盯着他。他怎么突然生出看杂耍的念头来?

她还没来得及搭话,他又问:“你看过玩杂耍的吗?”

“没有,从来没看过。我以为没什么意思。”

“很有意思。照我看来,研究生活的人不能不看杂耍。我们回到克罗斯城门那儿去吧。”

他们来到城门口,只见卖艺的早在那儿搭起了帐篷,琴声、鼓声喧天,表演已经开始了。

这是一种很粗俗的娱乐活动。整个马戏团的阵容也只是几个丑角、“哈里昆”、走钢索的、一个骑马钻圈的、那个涂脂抹粉的“小鸽子”,还有一个驼背的,表演索然无味而愚蠢的滑稽动作。从整体上看,杂耍并不太粗俗,也不完全令人乏味,只是内容平淡,陈腐,始终叫人提不起精神。但是,塔斯加尼人一向很有礼貌,所以他们对表演还是报以掌声和笑声。他们真正欣赏的似乎只有那个驼背的表演,可是琼玛却怎么也发现不了那里面有什么机灵和技巧之处。驼背只不过是扮出一系列奇形怪状的样子,观众也跟着模仿,还把孩子高举到肩上,让那些小家伙也能看一看那个“丑八怪”。

牛虻站在琼玛身旁,一只胳膊抱着支撑帐篷的木柱。琼玛回头问道:“列瓦雷士先生,你真的以为这种表演很有意思吗?我看……”

她的话戛然而止,目光仍然注视着他,一时间沉默不语。他流露的是深不可测的绝望和痛苦。她在里窝那和蒙泰尼里站在花园门口的时候,曾经见过蒙泰尼里有过那种表情,除此以外,她从来没有见到别人有过那样的表情。望着他那种样子,她不禁想起了但丁的地狱[1]。不一会儿,那个驼背被小丑踢了一脚,就翻了个跟头,整个身子成了一团奇形怪状的肉球滚到了圈子外面。这时候,有两个小丑开始对白,牛虻也仿佛从迷雾中醒了过来。

他问琼玛:“我们是走还是再看一会儿?”

“我想走了。”

他们离开了帐篷,穿过阴暗的草地到了河边,双方沉默了好一会儿。

过了片刻,牛虻问:“你对表演有什么看法?”

“我认为这样的行业很惨淡。其中有一部分表演使我非常不快。”

“哪一部分?”

“哦,就是那些扮鬼脸、扭身子的表演,简直丑陋不堪,毫无高明之处。”

“你是指驼背的表演?”

琼玛记得,牛虻对自己的生理缺陷非常敏感,因此尽量避免这类话题,不想特别提到哪一部分。现在既然他自己涉及这个话题,她就回答说:“是的,那一部分我尤其反感。”

“可是,观众爱看的正是那一部分。”

“我想大概是。这正是最糟糕的地方。”

“是因为缺少艺术性?”

“不……不仅是,整个表演根本谈不上什么艺术。我是说,这种表演很残酷。”

牛虻脸上漾起了微笑。

“残酷?你是说对驼背很残酷?”

“我是说——当然,驼背本人已经无动于衷,他这么做,与那个耍马的或是‘小鸽子’一样,毫无疑问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但是,那种表演令人感到难受。那是耻辱,也是人的堕落。”

“他也许不会比他刚开始干这一行的时候更堕落吧。其实,我们这些人大多数都在堕落,只是堕落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你说的不错。不过——不过一个人的肉体在我看来是神圣的,我不愿看到它扭曲变形,变得那么可怕。我这样说,或许你要以为是一种荒谬的偏见。”

“那么,一个人的灵魂呢?”

他话一出口就猛然站住,一只手搭在堤岸的石栏上,两眼盯住她。

“人的灵魂?”琼玛重复了一句也停住脚步,两眼奇怪地看着他。

他突然伸出了两只手,那姿势显得很有感情,说:

“那个凄惨的小丑也会有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拼命挣扎的人的灵魂。可是,这个灵魂却被紧锁在那扭曲的躯壳里,而且还被迫当了奴隶,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想到过?你对一切都怀着一副好心肠,看到一个人的肉体穿着愚人衣、挂着当当响的铃子,你就生了怜悯之心,可是,灵魂更凄惨,赤裸裸的连一块遮羞布也没有,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想到过?想一想吧,在观众面前,灵魂冻得战战兢兢,羞耻和悲伤已把它压得透不过气来。观众的嘲弄,就是抽它的皮鞭;观众的哄笑,就是烫它皮肉的烧红的烙铁!想一想吧,在观众面前,它无可奈何,环顾四周,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它对老鼠也生了忌妒之心,因为老鼠还有地洞可钻啊!还有,你要记住:灵魂是发不出声音的,既不能哭,也不能叫,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啊,我是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呢?你没有幽默感!”

一时间,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琼玛缓慢地回过头,沿着河岸往前走。这一整个晚上,她一直没有想到他思想上的烦恼。他的烦恼不管是什么样的,但都与玩杂耍的息息相关。刚才听到他突然发了一番感慨,她才模模糊糊窥测到他的一点内心世界,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心,可是又无法用语言表达。牛虻还和她并肩走着,头偏向一侧,望着河水。

他突然转过脸,以防范的口气对她说:“请原谅,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刚才说的一番话纯粹是一种想象。我很喜欢幻想。但是,我并不想让别人把我的话当真。”

她没有回答。两个人继续往前走,都默默不语。他们经过乌菲齐宫门口时,他却横穿大路,停在路旁,俯视靠着栏杆的一团乌黑的东西。

“小孩子,你这是怎么啦?”她从来没有听到牛虻说话这样的温和,“怎么不回家呀?”

那一堆东西动了一下,轻声回答了他,说话像是呻吟。琼玛也走了过来,只见一个大约六岁的孩子,穿一身又破又脏的衣服,像个受了惊的小动物蹲在人行道上。牛虻弯下身,用手抚摸他那乱蓬蓬的头。

“你说什么?”他腰弯得更低,想听清孩子说得模模糊糊的话。“你该回家睡觉去。小孩子哪能半夜三更跑到外面,会冻坏的!把手伸给我,快起来吧,要像个大人的样子!你家住在哪儿?”

他抓住孩子的胳膊,想扶他起来,没想到孩子尖叫起来,身子赶忙往后缩。

“哎呀,这是怎么回事?”牛虻说着就跪在人行道上,“啊,太太,快来看看!”

孩子的肩膀和上衣都沾了鲜血。

牛虻继续问他话,态度很亲切:“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跌破的吧?不是?有人打了你吧?我看是。是谁打了你?”

“我叔叔。”

“啊,是他打的!什么时候打的?”

“今天早上,他醉了,我……我……”

“你碍了他的事,是吗?小朋友,喝醉了的人你不好妨碍他,他们会不高兴的。太太,这小家伙怪可怜的,我们怎么办呢?孩子,快到这亮的地方来,看看你的肩膀。你用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我不会伤你的。好,这就对了!”

他抱起了孩子,过了人行道,把孩子安放在宽大的石栏上。然后,他掏出小刀,敏捷地把划破的衣袖割开,让孩子的头贴在自己的胸口,琼玛在一旁帮着扶住那受伤的胳膊。那孩子的肩伤很重,胳膊上还有一道深深的伤痕。

“小家伙,你这么小,受了这么重的伤,真够你受的了。”牛虻说着就用手帕把伤口包住,以免衣服摩擦伤口。“他用什么打你的?”

“铲子。我向他要一个索尔多[2],想到拐角那家店里买点米粥,他就用铲子劈我。”

牛虻不寒而栗,挺温和地说:“呀!那多疼,小朋友,是不是?”

“他用铲子劈我……我就跑……我就跑……因为他打着我了。”

“你跑出来就一直在到处走,连饭也没吃?”

孩子没有回答,却一个劲地在抽泣,牛虻把他从栏杆上抱了起来。

“别哭,别哭了!我们马上就把你弄得好好的。不知道什么地方能叫辆马车,恐怕车子都等在戏院门口了,今天晚上有好戏演出。太太,真对不起,把你也牵连了。不过……”

“我很乐意跟你一起,你也许需要个人帮帮忙。你看这么远你能抱得动吗?他可是不轻吧?”

“啊,谢谢。我能想办法。”

他们到了戏院门口,可是等在那儿的只有几辆马车,而且都是别人雇好了的。戏散了,观众也大都走了。墙上的广告印着绮达的名字,非常显眼。她在戏院跳芭蕾。牛虻请琼玛稍等片刻,自己绕到演员出入的门口,向侍者打听消息。

“莱尼小姐走了没有?”

“没走,先生。”侍者回答说,并且茫然地对他发愣: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怀里竟然抱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流浪叫花子。

“莱尼小姐一会儿就要出去,她的马车在等她。噢,她过来了。”

绮达靠在一个年轻的骑兵军官臂膀上,从楼梯上下来,那样子妩媚动人。她身穿晚礼服,外面罩着火红色天鹅绒披风,腰下垂悬着一把宽大的鸵鸟毛扇。她走到门口就突然停住,离开了那个军官,很诧异地向牛虻那儿走。

她压抑着嗓门,大惊小怪地问:“费利斯,你抱了个什么呀?”

“我在街上捡了个孩子,他受了伤,又饿得慌。我想尽快把他送到我家,可是,到处雇不到车子,因此,想借用一下你的马车。”

“费利斯!你看这么一个叫花子,吓死人了,怎么能带到你屋里去!叫一个警察,让他送到收容所,或者送到什么合适的地方算了。城里叫花子多的是,你不可能都……”

“他有伤,”牛虻重复说了情况,“即使送收容所,也只能等到明天。现在必须照顾一下他,让他吃点东西。”

绮达厌恶地做了个鬼脸,说:“你把他的头贴在衬衫上,你怎么能这样!多脏!”

牛虻抬起头,突然虎起了脸。

他气势汹汹地说:“他肚子是饿的。你懂得什么叫饿肚子吗?”

这时候,琼玛走上前,插话说:“列瓦雷士先生,我的寓所就在附近,把孩子送到我那儿去吧。如果找不到车,我会安排好,让他在我屋里过夜。”

他立刻转过身来。“你不嫌麻烦?”

“当然不会。晚安,莱尼小姐!”

那位吉卜赛女郎很不自然地鞠了躬,气呼呼地耸耸肩,又搂着那军官的胳膊,撩起裙子,旋风似的走过他们身旁,去上那辆引起争执的马车。

她走到车踏处,停了一会儿,说:“列瓦雷士先生,如果你要车,我叫车子马上再回来接你同那个孩子。”

“那很好。我把地址告诉他。”牛虻来到人行道上,把地址交给赶车的,然后回到琼玛那儿,怀里仍然抱着孩子。

卡蒂在家中正等候主人。她听明了情况以后就赶忙去取热水和其他要用的东西。牛虻把孩子安顿在椅子上,跪在他身边,替他脱下破烂的衣服,洗伤口,为他包扎。他不仅动作熟练、敏捷,而且体贴温存。接着,他替孩子洗好了澡,又用毯子裹着他的身子。这时琼玛也端着托盘走了进来。

“你的病人准备好吃饭了吧?这是我为他现做的。”她一面说,一面对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笑笑。

牛虻站了起来,把那些脏衣服卷在一起,说:“恐怕把你的房间弄得不像样子了。这些脏东西,干脆送进炉子烧掉,明天我给他买一些新衣服。太太,家里有白兰地吗?我想他应该喝点儿。要是你允许,我要洗洗手。”

孩子吃过饭,立刻就躺在牛虻的怀里睡着了,乱糟糟的头就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琼玛一直在帮着卡蒂把房间收拾好,这时候在桌旁坐了下来。

“列瓦雷士先生,你一定要吃点东西才能回家。你一点儿东西都没有吃,夜这么深了。”

“如果你方便,我倒想按英国方式喝杯茶。真对不起,把你累得这么晚。”

“啊,这没什么。把孩子放到沙发上,这么抱下去要累坏的。等一下,垫子上铺条毯子吧。这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你是说明天怎么办?这要先了解一下,他除了那个酒鬼以外,家里还有没有别的人。要是没有,看来我只好像莱尼小姐说的那样,把他送到收容所去。但是,要是在他的脖子上系一块大石头,扔到河里去,或许是最仁慈的办法,可是那样做的结果会使我于心不安的。睡得好甜啊!你这个小家伙,小肉团,真是命苦啊!你连迷途的小猫都不如,小猫还能保护自己呢!”

卡蒂端着茶托盘走了进来,这时孩子已睁开眼,神情恍惚,坐了起来。他一认出牛虻,就从沙发上挣脱下来,连同毛毯一起拖拖拉拉地向他靠近,偎依在他的身旁——他已经把牛虻看成是天然的保护人了。孩子已恢复了精神,便爱问问题,他指着牛虻拿着饼的残疾的左手,问道:“那是什么?”

“是饼呀,还能是什么!还想吃吗?我看你已经吃得很饱了,明天再吃吧,小东西。”

“不是饼——我是指那个!”孩子说着就伸出了手,摸摸牛虻那几根断指,又摸摸手腕上那块偌大的伤疤。牛虻放下了饼子。

“啊,那个嘛!跟你肩膀上的东西一个样啊——被人打的,那个人比我力气大。”

“那不是疼得要命吗?”

“啊,我不知道啊,不见得比其他事情使人感到更疼痛些吧。你还是睡觉吧。深更半夜的,别问这问那的了。”

马车来了,孩子已经睡着。牛虻没有叫醒他,只是把他轻轻地抱起,出了房门往楼梯那儿走。

走到门口,牛虻停住步,对琼玛说:“你今天当了我的服务天使,但是,今后我们照样还可以痛痛快快地吵个够。”

“我可不想跟人家争吵。”

“你不想,我想啊。生活中没有争吵那多难过。激烈的争吵是必不可少的,这可比玩杂耍有意义!”

他说完就自个儿轻声笑着,抱起睡着的孩子下了楼。

[1] 但丁(1265—1321):意大利诗人。他写的长篇叙事诗《神曲》,普遍被认为是世界文学名著之一。全诗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地狱》《炼狱》和《天国》。

[2] 索尔多:意大利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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