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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女人的厌女症/厌女症的女人
书名: 厌女(增订本) 作者: (日)上野千鹤子 本章字数: 5806 更新时间: 2023-11-02 11:01:23

两种“例外”策略

厌女症之于女人即为自我厌恶,但女人也有可能不将厌女症作为自我厌恶来体验,其方式就是把自己当作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从而把厌女症转嫁出去。为此,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被男人当作“名誉男人”来对待,即成为“女强人”的策略;另一种是自动退出“女人”的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即“丑女”策略。或许可以说,前一种是“往上走”的策略,后一种是“往下退”的策略。

三岛由纪夫断言“讲逻辑的女人不存在”。“女人不讲逻辑”,但“A子讲逻辑”,因此“A子不是女人”。单纯而顽固的三段式推论。连“例外”也能解释,毫无破绽。

A子:“是啊,女人就是感情用事,真烦。”

A男点头:“你?你是特别的。”

A子骄傲地宣言:“对,我不是‘一般女人’嘛。”

可是,女人的这种自视“例外”,只会重复生产对“一般女人”的轻蔑。她也许会被男性共同体接纳为“名誉男人”,但在表面恭维的背后,是她绝不会被认作“同伙”的现实。正如进入白人中产阶级社会里的黑人。

“黑鬼用人真是狡猾,只要一不留心,就想偷奸耍滑。你?你是特别的。你受的是和我们一样的教育嘛。”

在中产阶级的聚会中,听到这种话的黑人,到底该怎么反应呢?是去附和对方助长种族歧视呢,还是一怒之下不欢而散?

这种“例外”策略,对种种社会性弱者,处处使用。

“老年人真是讨厌。牢骚多,又喜欢重复。可是,婆婆,你是特别的。你头脑好清楚的。”“就是嘛。所以我也不想去净是老年人的地方扎堆。”

“日本女人怎么那么暧昧呢?真弄不懂她们到底是说Yes还是No。你?你是特别的。你不能说是典型的日本女人。”“就是,我也好厌烦。我在日本水土不服,所以才离开日本了。”

这种对话,几乎就是黑色幽默了。

通过制造特权的“例外”,让歧视机制完好无损地继续重复。

另一种“例外”,为“往下退”的策略。将这种策略表现得最充分的作家,除了林真理子,别无他人。

林真理子的位置

我在女子短期大学任教时,每次上课都向女学生们做一些简单的问卷调查。有一次提出的问题是,“生为女人,是赚还是亏?”大多数回答很天真单纯,比如,“去迪斯科舞厅跳舞只要半价,所以是赚”“约会时能让男朋友付钱,所以是赚”。在这些答卷中,有一个学生的回答刺痛了我,让我忘不了。

她说:“我生得很丑,这种问题与我无关。”

的确,无论是赚是亏,前提都是要置身于“女人”的范畴之中。而成为“女人”,是有条件的。“女人”的条件,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没满足这个条件的,便不是“女人”。绝经的女人不是女人。失去乳房或子宫的女人不是女人。丑女不是女人,等等。这些女人,都被逐出“女人”的范畴。

女人何时成为“女人”?“女孩”成为“女人”的变身时期,是思春期。小仓千加子对“思春期”下的精彩定义,换我的话来说,即当自觉意识到自己身体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时,便是少女思春期的开始,与年龄无关。所以,有七岁便知媚态而步入思春期的少女。从那以后,女人便被迫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成为男人视线估价的对象,这种经验将伴随女人漫长的一生。据说,有位患厌食症的女性,在进入三十岁以后,感觉自己身体已经对男人失去了价值,她便开始放心地吃,终于长胖了。对于她,年龄与体重,都成了退出“女人”范畴的策略。

作为自我身份确认的“丑女”,并非一个客观范畴。一个女人是否为“丑女”,不能客观地作出判断。当事人通过“丑女”的自我界定,从男人的视线中退出/被退出,这种自我感觉,才是重要的。

在林真理子的小说中,登场人物多为美丽而富有魅力的女人,亦即对男人有价值的女人。这位作家非常出色地写出了“以女人为武器”的女人们的卑劣低贱。在她的作品中,无论男女,都很低贱。我并不想说,描写人之伟大高尚方为文学,可再三地被迫去看低贱的男男女女,读后很不愉快。

让我们来看看她的代表作之一《不愉快的果实》(1996)。这部小说从1995年至1996年在《周刊文春》上连载,于1996年成书。我手头的是1997年版,已经加印到第27次,可见其畅销程度。后来,该书改编成电影时,广告词十分火辣惹目:“和丈夫以外的男人做爱,怎么就那么快乐呢?”这张广告原本预定挂在JR电车车厢里,但被电车公司拒绝,这又成了一个社会话题。

主人公水越麻也子,三十二岁,已婚,但外貌完全看似未婚,年轻而富有魅力。在她对与公司职员丈夫之间的夫妻生活感到无趣时,一个富家公子为她着迷。她原本只想寻求刺激玩游戏,却输给对方的强硬攻势,结果,家庭破裂,只得再婚。这本来应为一个“幸福结局”,但留给她的,是和一个精神幼稚、以自我为中心、只想把玩具抢到手的年轻男人的婚姻生活,完全不值得庆幸。或许可以说,这部小说描写玩弄“女人武器”之后的失落、寡欢、荒凉之感,十分出色。

另有一部小说《错位》(2000),主人公为男性,一个见机便与女人偷情的公司职员,陷入与一个以自我为中心、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的恋爱游戏,无法逃脱,最后家庭崩溃,只得不情愿地再婚。结尾也是主人公“本不该如此”的落寞感慨。对小说中的男女,读者可以悯笑,但要同化却很难。

《厚子的时代》(2005a),是回顾狂乱的泡沫经济时代的作品。该书的广告词写着:“那个疯狂又丰饶的时代。不动产帝王的情人。从女演员手中夺走著名意式餐厅CHIANTI的贵公子。那个集世间女人的羡慕与憎恶于一身的女大学生。”这个女大学生,就是豪言“我从没抢过别人的男人,是男人要我”的二十岁的北原厚子。她自信满怀:“被男人爱得过分的痛苦,要讲给没被男人爱过的女人听,只是白搭。”对这种女主人公,普通女性读者很难同化。当然,男人要的,不过是她的年轻和身体,她与男人之间的爱没有任何深度。等在她前面的命运,是成为被IT暴发户包养的小妾。一个典型的“堕落故事”。

在作家的视线背后,是一种自谑或批评意识吗?我很怀疑。看她描写女主人公的毁灭时毫不留情的笔致,我感到的是作家通过将自己视为“例外”而拥有的一种“外部”视线,作家以这种特权的外部视线刻毒地观察着女主人公。若是自我批评,必然会伴随一种苦涩,但这种苦涩感在作家身上过于稀薄,使我只能感到她的恶意。男作家或许还会对女人抱有一份幻想,女作家连幻想也没有,所以,她的厌女症更为彻底。

自己是“丑女”、自己不得男人喜欢、自己已经退出“女人”世界,对观察者而言,这等于一个安全地带。被嘲笑的不是我,是其他女人。厌女症乃他人之事,与己无关。

那么,读者呢?林真理子是大众作家,拥有众多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读者的心情会与谁同化呢?是与作家林真理子呢?还是与她书中的女主人公?回答对自己容貌有信心的,只有女性中的一成,几乎所有女人都对容貌怀有不满或不安。这不奇怪。因为估价的标准,掌握在男人手中,女人只有被折腾的份儿。在林真理子的作品中,对男人“有价值”的女人,在看似得到华丽的成功之后,走向毁灭之途。看到这种结尾,许多读者会感到舒心解气吧,同时在心中自言自语“我不是这种女人(我当不成这种女人)……”

林真理子描写男女之间的算计、背叛、狡诈、欺骗,逼真而高妙。在她的作品中,女人是男人的欲望对象,男人是女人的利用道具,女人与女人是竞争对手。读了她的书,想对女人不抱怀疑厌恶之心,很难。林真理子之所以写得出来,是因为对她来说,厌女症乃“其他女人”的事。这种他者化的机制,她的读者与她共有。有证言表明这一点。据说,读者对《不愉快的果实》的感想,多为“女主人公跟我的女朋友们一模一样”。

大众作家的成功缘于“与庸众俗情的串通”,便在于此。林真理子通过让自己立于“例外”的位置,站在了产出厌女症的父权制一方,并协助对这种体制的强化和再生产。因此,她的作品,不但让女人们,也让男人们可以“放心”地读。

女人间的竞争关系

说起林真理子,我就会想起以辛辣尖锐的评论而闻名的文艺评论家斋藤美奈子对她的评价。斋藤在《文坛偶像论》(2002)一书中说,林真理子的功绩在于把女人的“嫉妒、妒恨”成功地作品化。“嫉妒、妒恨”被视为女人的属性,很丑陋,因为那是割裂女人之间的纽带、排挤对方、自己往上爬的欲望。“嫉妒、妒恨”,男人当然也有,可对于女人,那是围绕女人的归属即“被男人选上”而展开的争斗,这是男女之间的决定性不同。

对于林真理子投向女人的充满恶意的视线,如果要予以“免责”的话,那就是她的“例外”位置,即她已经退出了“女人的竞争”。女人绝不原谅竞争对手的自恋,而在林真理子身上,看不到她作为一个女人的自恋。即使竞争对手被挤掉,取而代之的也不会是自己。这使批判者处于安全地带之中。

所谓“妒恨”,是最终不可能超越对方之人所怀有的,虽然并非无害,但也不构成威胁的一种心理状态。通过将自己置于“例外”,林真理子得到了把“妒恨”安全地商品化的位置。读者可以一边嘲笑作家,一边安心地委身于恶意之中。当然,林真理子的位置,并非她的真实状态的反映,而应该是她周密地用心选择的一种策略。

“扮演角色”的女人

林真理子与我之间,曾于1987年因“陈美龄争论”有过对立。当时,好几家媒体策划“林VS上野”的对谈,我对各家媒体的邀请都表示接受,但她没有答应,策划均告流产。约十五年后,我们之间堪称历史性的会面终于实现。她在杂志《周刊朝日》有一个与各界人士对谈的连载栏目,名曰“真理子的‘连这都可以问吗’”(林·上野,2001),作为其中一期的对谈对象,她点了我的名。我对这个聪明女人怀有好奇心和敬意,确信这次对谈定会成功。

在对谈中,她把她得到的一切,丈夫、孩子、地位、声名、服饰、美貌等,全都表达为“戴在身上的饰品”。身着名牌、减肥成功、牙齿矫正后的她,我感觉是在“扮演角色”(cosplay)。可以坦然地“扮演”女人的“角色”,是因为她能够感觉自己不是女人。正因为是“假女人”,方能安心地把“真女人”的内幕毫不留情甚至过度地暴露出来。

“女人”这种“表演服”,让有的女人感觉不适、有异物感,这种女人会对林真理子产生共鸣吧。她们可以和她一起,嘲笑“真女人”因“真”而招来的不如意的结局,并享受这种有些阴暗的嘲笑所带来的快感。林真理子有时会被称为女性主义者,可能就是缘于她对“女人”范畴所抱有的距离感和批判意识。可是,对这份“不适感”,她的转化方式,是将自己与其他女人差异化,向读者提供廉价的快感,从而得以释放,仅此而已。

女人与女人的友情·女人与男人的友情

林真理子作为女作家奠定了在文坛的地位之后,当上了几个文学奖的评审委员。2005年,角田光代以《对岸的她》(2004)获得直木奖之际,作为评审委员之一,林真理子发出了“不能不感到小说读者发生了变化”的感想。

人这个东西,狡猾,心眼儿坏,可又很弱,还好色。我觉得这是一个大前提。像我这种人,大概就是擅长把那一面看出来吧,所以,我一直在写以人的狡猾与弱为主题的小说。(略)但最近,我听到周围的人在低声嘀咕,“可是……”(林,2005b)

是不是因为出现了如角田所描写的女人之间友情的小说,让林真理子感到“已经不是我的时代了”?

女人之间,友情会成立吗?

对这个陈腐的问题,陈腐的回答是“不”。至少在角田登场以前。在由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支配的社会中,女人之间的友情,在“原理”上是不成立的。因为,所有的女人,都为寻求向男人的归属而互为潜在的竞争对手。

这里顺便提一句,似乎有人在想,既然有同性社会性欲望的“男人之间的纽带”,那么,与之对应的“女人之间的纽带”,也应该存在。可是,在性别不对称的社会中,女人的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是不成立的。因为,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有一个分配社会资源,尤其是成员资格的功能。女人欠缺社会资源,若想获得成员资格,(迄今为止)只能通过归属于男人的途径。女人之间也有非正式的集团,可把那种集团称为“同性社会性共同体”,只是一种错误的比喻用法。

角田的小说《对岸的她》,成功地描写了两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之间的友情,完全不带厌女症。两位主人公,一个是有孩子的做钟点工的主妇小夜子,一个是经营自己公司的独身女人葵,她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共通点。可是,当小夜子被葵的公司雇为钟点工以后,两人之间滋生了奇妙的友情。从对高中时代的回忆中,我们得知,葵曾经是“两名高中女生‘情死’未遂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怀着少女时代的那颗易伤的心,葵一直保持独身,经营了一个自己的小公司。同样有颗柔软的心的小夜子,成了葵的唯一理解者。两个女人之间的纽带,对小夜子来说,比与无法交流的丈夫之间的关系还牢固。为了重建面临危机的公司,小夜子给孤独的葵送上一切可能的支援。

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并非女同性恋,但女人爱女人,女人爱“女人之态”。林真理子为之发出感慨,是能够理解的。

女人和女人之间,友情会成立吗?Yes!角田回答得很干脆。

顺便,还有一个问题:男女之间,(不含性的)友情,会成立吗?对此,丝山秋子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丝山的芥川奖获奖作品《在海上等你》(2006),写的是一位职业女性与同期进公司的男同事之间堪称“同志之爱”的友情。男同事已婚。在两人之间,婚外恋、夺人之夫之类,没有滋生的间隙。

女作家描写的女人,在急速地发生着变化。不但如此,男作家如星野智幸,也在小说《彩虹与黑衣的故事》(2006)中,描写了虹子与黑衣两个少女的友情,十分清冽。喜欢足球的两个少女,一边踢着球一边逃,这部“公路小说”,仿佛“穿裙子的少年”的故事。少年之间能成立的友情,少女之间也能成立,我们知道,那不是童话,是有现实感的。

川上未映子的《天国》(2009),描写了在学校被欺负的两个少年少女几乎达致形而上境界的友情。主人公被设定为十四岁,那个“酒鬼蔷薇圣斗士”少年A[1]的年龄。十四岁,从儿童到成人的转折点,最多魔障亦最神圣、超越性与残酷性同在的危险时期。男主人公“我”,因为眼睛斜视而受欺负,同班同学小岛向“我”暗示,“喜欢你的眼睛”,“你的眼睛就是你”。两人的关系,没有发展成常见的少年少女恋爱故事,因为太超越。这种存在主义式的友情,让“我”迷恋,亦为之束缚。“我”选择了接受斜眼矫正手术,得以摆脱束缚。可是,作家暗示,这份友情的记忆,将长久地支撑他的一生。这种只能称为“友情”的男女关系,远比不确定的性爱坚固久远。这,难道不是一种成就和抵达吗?

[1] 指1997年发生在神户的一起儿童连续被害事件,两童死亡、三童重伤。凶手甚至将最后一个被害男童的头部割下,置于小学校门口。最后发现,凶手是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士”的十四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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