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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书名: 月亮和六便士 作者: [英]毛姆 本章字数: 4967 更新时间: 2020-08-06 15:24:39

这个时间,克里希路最为热闹。只要发挥点儿想象,就能从过往行人中发现很多类似庸俗爱情小说中的人物。有名不见经传的小职员和女售货员,有活像从巴尔扎克小说里走出来的糟老头,还有利用人性的弱点赚钱糊口的男男女女。巴黎某些贫民区的街道上总是熙熙攘攘,生机无限,令人不禁血脉偾张,随时有机会看一出好戏。

“你熟悉巴黎吗?”我问。

“不熟悉。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一次。以后再没来过。”

“那你怎么找到这家旅馆的呢?”

“别人介绍。我需要一家便宜旅馆。”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像煞有介事地用水把糖浇化。

“我觉得还是抓紧说明一下我来找你的原因为好。”我说,感觉自己有些尴尬。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我猜到早晚会有人来。阿美写了很多信给我。”

“那么我想说的话,你应该很清楚了吧?”

“我没看她写的那些信。”

为了让自己多点时间思考,我点了一支烟。现在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我揽下的这件差事了。原本准备好的一套说辞,不管是哀婉的还是激愤的,都跟眼下的环境太不合拍了。忽然,思特里克兰德大笑起来。

“你揽下的事让你很头疼,是吗?”

“啊,我说不好。”我回答。

“看着我,伙计,有话赶紧说。说完咱们今晚痛快地玩起来。”

我犹豫不定。

“你有没有想过你妻子的感受?她真的痛苦极了。”

“她会没事的。”

他说这句话时的冷漠无情,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情形把我弄得心慌意乱,但我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出来。我学着亨利叔叔[1]的语调说话。他是个牧师,每次请求哪位亲戚捐款给爱施会[2]时,他总是用这样的语调说话。

“我说话直截了当,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摇头。

“你这样对她,你觉得合适吗?”

“合适啊!”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没有。”

“但是,你们结婚十七年了,你对她又没有什么不满,你就这样抛弃她是不是太过分了?”

“是太过分了。”

我看了他一眼,觉得很惊奇。不管我说什么,他都无条件表示赞同,这就让我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让我觉得自己的处境变得很复杂,又很尴尬可笑。我原本打算说服他、打动他,并且规劝他,跟他讲道理,如果这样还不够的话就斥责他一番,发通脾气,对他冷嘲热讽个够;可是现在,罪人对自己犯的罪全部坦白,想规劝他的人又能说些什么呢?我没有应对的经验,因为假如是我自己做错了事,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只是撇了撇嘴。

“没有。如果你都承认了,我再多说也没什么意义。”

“我觉得也是。”

我觉得自己的行事方式有点儿愚蠢。我显然有些生气了。

“别的且不说,你总不能一点儿钱也不留就甩了你的妻子吧!”

“为什么不能?”

“她以后怎么生活?”

“我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她不能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

“她做不到的。”

“她可以试试。”

我当然还有很多道理和他理论。我可以谈女性的经济地位,谈男人婚后应该担当的义务,还有许多别的理由,但是我认为只有一点最重要。

“你还爱她吗?”

“一点儿也不。”他回答。

不论从谁的角度讲,这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可是他却说得那么轻描淡写,显得幸灾乐祸、厚颜无耻;我使劲咬住嘴唇,好让自己不笑出来。我一再提醒自己他是多么可恶,终于把我的满腔义愤激发出来了。

“他妈的,你得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啊!他们可是最无辜的!是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现在你这样撒手不管了,他们该怎么生活?”

“他们已经享过很多年的福了。很多孩子还比不上他们。再说,总会有人照顾他们的。麦克安德鲁夫妇会替他们交学费,如果确实必要的话。”

“但是,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那两个孩子多可爱啊!照你的意思,你不想跟他们再有什么瓜葛了吗?”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可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也没有特殊的感情了。”

“你真没人性。”

“我完全赞同。”

“你真是恬不知耻!”

“嗯。”

我想改变一下战术。

“大家都会觉得你是个没人性的坏人。”

“随便。”

“大家都讨厌你、鄙视你,你就一点儿也不在乎?”

“不在乎。”

他那简短至极的回答让我提出的问题(尽管我的问题很深刻)显得荒谬可笑。我考虑了一两分钟。

“我怀疑,一个人被自己的至亲和好友所唾骂,他怎么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觉得自己一点儿都不在意吗?谁都是有点儿良心的,总有一天你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如果你的妻子去世了,你肯定自己不会后悔吗?”

他并没有回答我。我沉默了好一会儿等他开口。最后还是我自己打破了沉寂。

“你没什么想说的吗?”

“我只想说:你是个大傻瓜。”

“无论如何,按照法律规定,你必须抚养你的妻子儿女,”我气愤地驳斥说,“我想法律会保护他们的。”

“法律能从石头里榨出油吗?我除了百十来英镑,什么也没有。”

我这会儿脑袋更蒙了。显然,看他住的旅馆就知道,他的经济情况有多么窘迫了。

“那花完这笔钱,你有什么打算?”

“再去挣一点儿。”

他冷静得有点儿可怕,眼睛里的讪笑一直闪露着,倒让我觉得好像是我在说一些愚蠢的话似的。我停下正想好好想想接下来该说些什么。没想到这回他倒先开口了。

“阿美可以重新嫁人啊,她还年轻,还是很有魅力的。有一点我可以给她证明:她是个贤妻。如果她同意和我离婚,她需要什么样的借口,我都可以配合她。”

这个时候我觉得非常可笑。他太狡猾了,但是他瞒不过任何人,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由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自己跟那个女人私奔的事隐瞒起来,他用了他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隐藏了那个女人的行踪。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妻子说,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同意和你离婚的。她已经铁了心了。我劝你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

他紧紧地盯着我,瞪大的眼睛里充满着惊讶,显然不是在装假。他嘴角的笑容也消失了,他很严肃地说:

“可是,我亲爱的朋友,她怎么做我不管。不管她同不同意跟我离婚,我都无所谓。”

我忍不住笑了。

“噢,得了吧!你别拿我们当傻瓜了。你跟那个女人私奔的事凑巧已经被我们知道了。”

他愣了片刻,但是随即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声非常大,大得惊动了坐在我们旁边的人,他们好奇地朝这边看过来,甚至有几个人还跟着笑起来。

“我没觉得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阿美。”他依然面带笑容地说。

然后,他的脸上现出鄙夷不屑的神情。

“女人真是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只知道爱情。她们认为男人离开她们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又有了新宠。你觉得我会是这么一个傻瓜吗,我会傻到再重复一遍我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事?”

“难道你不是因为爱上别的女人才离开你妻子的吗?”

“绝对不是。”

“你敢发誓吗?”

我当时完全没动脑子,不知道怎么就这样要求他。

“我敢发誓。”

“那么你究竟为什么离开她?”

“我要画画儿。”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了半天。我完全不能理解。我觉得这个人肯定是疯了。各位看官要记得,当时的我还很年轻,在我的眼中他是个中年人。我只记得自己当时很惊讶,别的什么印象都没有了。

“但是你已经四十岁了。”

“正是因为我已经不算年轻了,我才想现在开始,不然就真的太晚了。”

“你以前画过画儿吗?”

“小时候我很想做个画家,可我父亲却叫我去做生意,因为他觉得艺术不能当饭吃。一年前我又开始画了一些画儿,并且一直在夜校上课。”

“你太太以为你去俱乐部玩桥牌的时候你都是在上课吗?”

“是的。”

“你怎么不跟她说清楚啊?”

“我觉得还是不要让她知道比较好。”

“你现在能画了吗?”

“还不行。但是我以后会学会的。就是为了画画儿我才来巴黎的。在伦敦我得不到的东西,没准儿在这里我可以得到。”

“你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才开始学画画儿还能学得好吗?很多人都是从十八岁开始学的。”

“我如果十八岁就学了,肯定比现在学得快些。”

“你认定了自己还有一些绘画的天赋吗?”

他并没有立刻回答我。他朝过往的人群看去,但是我觉得他什么也没看见。后来他给了我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

“我一定要画画儿。”

“你这样做不觉得是碰运气吗?”

这时他朝我看过来。他的眼神很奇怪,叫我感觉特别不舒服。

“你多大了?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问这个问题跟我们说的事没有一点儿关系。如果是像我这样年轻的人想碰碰运气做件什么事,我觉得还是极其自然的;但是他早已经不年轻了,他是一个有头有脸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老婆、有孩子。对我来说回归家庭是太自然不过的事,可他却觉得是谬论。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平一点儿。

“当然了,可能会有奇迹发生,也许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大画家。可你必须承认一点,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如果到时候你还是一无是处,没有任何成绩,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一定要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如果你拼尽全力也不过成为一个不入流的画家,你还会觉得抛掉一切值得吗?再怎么说,在其他的行业,假如你才能一般,其实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水平还过得去,你就能舒舒坦坦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可得要实打实的实力。”

“你真是个大傻瓜。”他说。

“我不明白你为何要这么说,难道我这样把最简单的道理说出来就是在干傻事。”

“我只能告诉你我一定要画画儿。我身不由己。如果一个人跌进水里,不管他游泳游得怎么样,他只能靠自己挣扎,不然就会被淹死。”

他的话里倾注着满满的热诚,我完全被他感动了。我总觉得有一股非常强大又猛烈,能够压倒一切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使劲儿挣扎;他仿佛被这种力量控制了意志,被牢牢地控制住了。我没办法理解。他好像真的被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随时有可能被那东西撕碎。但是表面上看去,他却很正常。我很好奇地盯着他,他却没有丝毫的难为情。他坐在那里,一件诺福克上衣已经很旧了,头上那顶圆顶帽也早就该清洗了,我真不知道人们第一次见他会对他有什么印象。他的裤腿大得像两只大口袋,手也并不怎么干净,红色的胡楂儿占据了整个下巴,小小的眼睛,翘起来的大鼻头,从面相上看,他显得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唇又大又厚,让人觉得他不是个正经人。不行,我真的难以判断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你真的决定不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吗?”最后我问道。

“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你的妻子可是愿意不计前嫌,跟你一切从头开始的。她绝对不会责备你一句的。”

“让她爱干吗干吗去吧!”

“你就不怕别人把你当成彻头彻尾的坏蛋吗?你不怕你的妻子、孩子去讨饭吗?”

“完全不在乎。”

我沉默了片刻,为了表现我内心的愤怒,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句话。

“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

“好了,你现在把心底的话都说出来了,我们去吃饭吧。”

[1]毛姆的叔叔,是一名神职人员。

[2]英国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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