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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书名: 月亮和六便士 作者: [英]毛姆 本章字数: 2643 更新时间: 2020-08-06 15:24:39

在去巴黎的路上,我反复思量着此行的使命,越想越疑虑重重。没有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副痛楚模样的干扰,我似乎更能沉下心来考虑这件事了。我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举动有些矛盾:她的不幸是事实,但是为了博得同情,似乎也在我的面前故意表演她的不幸。她预备了好多手帕,仿佛早就准备好要大哭一场。我很佩服她这种深思远虑,只是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眼泪不再那么感人了。我想不明白她要丈夫回来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爱他,还是怕别人说三道四?我还有些怀疑,那让她肝肠寸断的失恋之痛,实际杂糅了虚荣心受损的悲泣(对于我年轻的心灵来说这样的事太龌龊了);我被这些怀疑弄得很惶惑。那时我还不了解人性的矛盾。我不知道,做作会隐藏在真挚中,卑鄙会埋伏于高尚间;即使邪恶里,没准儿也会发现美德。

但这次巴黎之行确实有点儿冒险,离目的地越近,我越感觉自己情绪高涨。我也把自己当个演员来看,对我扮演的这个受朋友所托,让误入歧途的丈夫回头的角色还是很欣赏的。出于本能,我前前后后细细思量了一番,并选定第二天晚间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如果想从感情上说动别人,最好不要选择午饭之前。在那个年纪,我也常常幻想一些与爱情有关的事,但只有在晚上我才会幻想出婚姻的幸福感。

我在自己住的旅馆里开始打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落脚之所——比利时旅馆。可奇怪的是,看门人居然没听说过。听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那是家很气派的大旅馆,在里沃利路[1]后边。我们翻遍了旅店商家指南,只找到一家同名的旅馆,在莫纳路[2]。那里不但不是富人区,而且连体面都算不上。我摇了摇头。

“肯定不是这一家。”我说。

看门人耸耸肩,不置可否。巴黎只有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我仔细想了想,思特里克兰德原本就不想叫别人知道他在哪里。他或许故意拿这个地址跟他的合伙人开了个玩笑。直觉上,我认为这非常符合思特里克兰德做事所谓的幽默感,骗一个气冲冲的证券交易人到巴黎一条不入流的街道上的一家很不体面的旅馆里,让他出尽洋相。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去一探究竟。第二天大约六点钟,我坐着一辆马车来到莫纳路。我在街角就下了车,付钱给车夫让他走了,我觉得还是应该走着去旅馆,顺便看看它外面的情况,然后再进去。这一条街两旁都是些面向穷人们的小店铺,走到街的一半,在我拐进来的左面,就看到了比利时旅馆。我住的旅馆已经很普通了,可是跟这家旅馆比起来却显得阔气得多。这是一座多年没有粉刷过的破烂小楼,有了它的衬托,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干净整齐了许多。小楼上不知多久没擦过的窗子全都关着。很显然,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跟那位让他丢弃了名誉和责任的女人不会在这样一个地方享受他们罪恶而奢华的生活。我很生气,觉得自己完全被耍了。我真想连问都不问转头就回去。但我还是走进去了,只为了事后能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交差,告诉她我已经尽力了。

在一家店铺旁边,我找到了旅馆的入口。门开着,一进门就看到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账房在二楼。沿着狭窄的楼梯,我来到楼梯平台上,那里有一间小阁子是用玻璃门窗隔起来的,阁子里有一张办公桌、两三把椅子。一条长凳摆在阁子外面,晚上守门人估计就在这儿过夜。附近一个人都没有,我看到一个电铃按钮下面有“侍者”的字样。就按了一下,很快不知从哪儿钻出一个人来。这人年纪轻轻的,尖嘴细眼,一脸的丧气,只穿了件衬衫,趿拉着一双拖鞋。

跟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时,我故意摆出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

“有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住在这里吗?”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我很惊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在吗?”

侍者朝账房里的一块木板上看了一下。

“他的钥匙没在这儿。你自己去看看吧。”

我想正好再问他一个问题。

“他太太也在吗?”

“只有他一个人。”

当我往楼上走时,侍者一直瞅着我,目光中满是怀疑。楼梯逼仄昏暗,扑入鼻腔的是一股股污浊的霉味。三层楼梯上面开了一扇门,我从那里经过的时候,一个女人,披着睡衣、头发蓬松,一声不吭地盯着我看。最后,我走到六楼,敲响了三十二号的房门。我先是听到屋里有些响动,接着房门被打开一条缝。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从门缝里望着我,一语不发,显然没有认出我来。

我自报家门,并尽量显得熟络些。

“你忘啦,今年六月我有幸去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兴致很高,“见到你很高兴。坐。”

我走了进去,这间小房间就在我眼前一目了然了。几件被法国人叫作路易·菲利普式样的家具把整个屋子弄得拥挤不堪:一张大木床上堆放着一床大红鸭绒被,鼓鼓囊囊的,一个大衣柜,一张圆桌子,一个小脸盆架,两把包着红色棱纹平布的软座椅子。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很破烂肮脏,这一切跟麦克安德鲁上校绘声绘色讲述的浪荡浮华完全对不上号。思特里克兰德将一把椅子上堆的衣服扔到地上,叫我坐。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问。

站在这样的小屋子里,他显得更加高大了。他穿着件诺福克式的上衣,有些旧了,胡须应该也好多天没刮了。我上次见到他,他收拾得整齐干净,可是看上去却不是很自在的样子;现在的他邋里邋遢,看起来却神态自若。我想知道,听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后,他会作何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所托来看你的。”

“我正想在吃晚饭前出去喝点儿什么。你不妨一起去。你爱喝苦艾酒吗?”

“可以来一点儿。”

“好,那咱们走吧。”

他拿起一顶圆顶礼帽戴上,这帽子看起来早就该刷洗了。

“我们可以一起吃顿饭。我记得,你还欠我一顿。”

“没问题。你就一个人吗?”

我暗自得意,我居然如此自然地提出了这样重要的一个问题。

“啊,是的。实际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说过话了。我的法文不怎么样。”

我走在前面,下楼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那个茶点店的女孩,猜想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他们到底是吵架了,还是他热恋的劲儿已经退去?根据我的所见,我难以相信,他策划了一年就是为了这样稀里糊涂地窜到巴黎来。我们走到克里希路,在人行道上,一家大的咖啡馆摆了许多台子,我们随便挑了一张坐下来。

[1]巴黎市中心最重要的街道。

[2]巴黎市区的一条小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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