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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书名: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作者: (美)马克·吐温(Mark Twain) 本章字数: 5556 更新时间: 2024-06-05 13:16:52

过了不到一分钟,有人从窗户里面大声说道:“别叫了,孩子们。是谁在外面?”

我说:“是我。”

“你是谁呀?”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来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先生。我就是打这儿路过,可是狗不让我过去。”

“天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瞎逛荡什么啊?”

“我没瞎逛荡,先生。我刚才从轮船上不小心掉水里了。”

“哦,从船上掉下来了,是真的吗?来个人,把灯点上。你说你叫什么名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是个小孩儿。”

“听着,你说的要是实话,就不用害怕——没人会伤害你的。不过千万别乱动,就站那儿别动。谁去把鲍勃和汤姆叫起来,把枪拿过来。乔治·杰克逊,你是自己一个人吗?”

“是的,先生,就我自己。”

接着我听见屋里的人走来走去,还看到了一盏灯光。那个人大声训斥道:“快把灯拿开,贝西,你这老傻瓜——没长脑子吗?把灯拿到大门后边的地板上去。鲍勃,要是你和汤姆准备好了,就站到你们的位置上去。”

“都准备好了。”

“好吧,乔治·杰克逊,你认识谢菲尔森一家吗?”

“不认识,先生,听都没听说过。”

“嗯,你说的话可真可假。现在,大家都准备好。乔治·杰克逊,向前走。注意了,要慢慢地走过来,别急。如果你身旁还有别人,叫他靠后——他要是敢露头,就一枪打死他。现在走过来,慢慢走,自己把门推开,推开个缝儿,够你进来就行,听见了吗?”

我走得很慢,就是想快也不敢。我慢慢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四周鸦雀无声,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狗紧跟在我身后,也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当我走到那三级木台阶的时候,我听到了开锁、拔去门闩的声音。我把手放在门上,一点一点地推开。这时,有人在里面发话了:“好了,够了,把脑袋伸进来。”我照着吩咐做了,不过心里直打鼓:他们该不会把我的脑袋给弄下来吧?

蜡烛在地上放着,满屋的人都在那儿盯着我,我也看着他们,相互对视了大概十多秒。三个大汉手里的枪瞄着我,吓得我哆哆嗦嗦的。其中年纪最长的,头发灰白,六十岁左右,另外两人三十多岁——三个人都长得英气逼人。屋里还有一位慈眉善目的白发老太太,她身后站着两个年轻妇女,样貌我看不大清楚。那位老先生说:“好吧,我看没什么问题,你进来吧。”

我刚一进去,老先生赶忙锁好门,插上门闩,叫那两个拿着枪的年轻人到屋里去。大家一起走进一个大厅,大厅地板上铺着块地毯。他们都聚在一个墙角里,那里很安全,从前面的窗户打枪都打不到——屋子的这一侧连一扇窗户都没有。他们举着蜡烛,认真地打量了我一番,异口同声地说:“嗨,他不是谢菲尔森家的——长得一点都不像那家的人。”然后,老头儿说,他们要搜一搜我的身,看有没有武器,希望我不会介意,因为他这么做也没有恶意,就是为了放心。所以他没有把手探进我的口袋里,只是在外面摸了摸,然后说没有问题。他让我别拘束,像在自己家一样,然后让我讲讲我的身世。可那位老太太说:“你呀,索尔。这可怜的小东西全身都湿透了,你看他是不是也饿了?”

“你说得对,瑞秋,我都给忘了。”

于是,老太太对一个女黑奴说:“贝西,你快去给他弄点儿吃的,真是个可怜的家伙。你们哪个女孩儿去把巴克叫醒,告诉他——哦,他自己来了。巴克,领着这个小客人到你房间,把他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换一身你的干衣服。”

巴克看起来年纪和我差不多——十三四岁的样子,不过比我稍微高一点儿。他身上只穿着一件衬衫,头发蓬松散乱。他边走边打哈欠,一个劲儿地用一只手揉眼睛,另一只手里竟然还拖着一把枪。他说:“没有谢菲尔森家的人来吧?”

大家说没有,是一场虚惊。

“哼,”他说,“要是他们真的敢来,我看我准能打中一个。”

大家哄堂大笑起来。鲍勃说:“喂,巴克,等你这么慢吞吞地赶到,他们可能早把我们的头皮给剥了[21]。”

“怎么总没人叫我呢?太不像话了。总把我落下,我都没有表现的机会。”

“别往心里去,巴克,我的孩子,”老头儿说,“以后你表现的机会多着呢,急什么?现在快去吧,照你妈妈说的做。”

我们上楼进了巴克的房间,他给我找了一件粗布衬衫、一件短夹克,还有一条裤子,我都穿上了。我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还没等我告诉他呢,他又转移话题,急急忙忙地跟我讲,前两天他在树林子里抓到了一只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当蜡烛熄灭的时候,摩西在哪里[22]。我说我也不知道,以前听都没听过。

“那你随便猜呗。”他说。

“我以前都没听说过,”我说,“怎么猜呀?”

“你就随便猜一下不行吗?很简单的。”

“什么蜡烛?”我说。

“随便什么蜡烛都行。”他说。

“我不知道摩西在哪儿,”我说,“他在哪里啊?”

“嘿嘿,他在黑暗里啊!那就是他在的地方!”

“真是的,你早知道他在哪里,干吗还问我呀?”

“哦,天哪,你不知道这是个谜语吗?我说,你要在这儿待多久啊?你留下来算了,现在又不用上学,我们会玩得开开心心的。你养狗吗?我养了一条——它会跳进河里,把你扔进去的木头片给叼回来。你乐意在星期日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做这种傻事吗?我都烦透了,可是我妈非逼着我那么干。这条该死的旧裤子,虽然我是一百个不愿意穿,还是得穿上,天都这么暖和了,有那必要吗?你都穿好了吗?好吧。走吧,伙计。”

他们给我准备了不少好吃的东西:冷玉米饼、冷腌牛肉、黄油和奶酪,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了。除了那个女黑奴和另外两个年轻妇女,巴克和他妈妈,还有其他人,都抽玉米秆烟斗。他们边抽烟边聊天,而我边吃东西边聊天。那两个年轻妇女身上披着披肩,头发垂在背后。他们不断地向我问东问西,我告诉他们,我爸爸和我们一家都住在阿肯色州南部的一个小农场上,我姐姐玛丽·安和人私奔,后来结了婚,我们再也没了她的音信。比尔出去四处找她,也和我们断了联系,汤姆和莫特死掉了。现在家里除了我和爸爸,已经没有别人了。爸爸一生坎坷,历经磨难,身无分文,农场也不是我们的。他一死,我就带上剩下的东西离开农场了,买了张统舱船票,坐船往上游走,可是又落水了,然后就来到这儿了。他们说,我可以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天快亮了,大家都去补觉了,我也和巴克一起睡着了。一觉醒来,大事不好,我把自己编的名字忘了个干干净净。我躺着想了一个钟头。巴克醒过来后,我故意心不在焉地问他:“你会拼字吗,巴克?”

“当然会了,”他说。

“我猜你不会拼我的名字,”我说。

“我敢打赌,你会的我都会,”他说。

“好吧,”我说,“那你说我的名字怎么拼?”

“乔——治——杰——克——宋[23],不赖吧?”他说。

“嗯,不错,”我说,“你拼对了,我还以为你拼不出来呢。这名字也不算太难——不用太刻意背就能记住。”

我暗暗把这名字记下来了,说不定有人想让我拼出来呢,我要是记熟了,就会张口就来,像说习惯了似的。

这一大家子人真是不错,住的房子也很舒服。我以前在乡下从没见过这么阔绰、有气派的房子。大门上没有铁闩,也没有带鹿皮绳的木闩,只有一个可以转动的铜把手[24],跟镇上的房子一样。大厅里没有床,也没有摆过床的痕迹,可镇上大厅里摆床的人家比比皆是。有一个大壁炉,底下是砖砌的。那些砖经常用水浇,用另一块砖打磨,显得很干净,保持着原有的红色。有时候他们像镇上的人一样,用一种叫西班牙赭石的红色颜料擦洗砖面。壁炉里有个大的黄铜炉架,大得可以装下一根待锯的圆木。壁炉台正中放着一个钟,钟的玻璃罩子下半部画着一个镇子,中间的一个圆东西就算是太阳了,你能看到钟摆在玻璃罩子后面摆动。时钟滴滴答答的响声真是太美妙了。有时候,走街串巷的工匠会过来,把钟擦洗调试一番,调好后,它能一口气敲一百五十下才停。这个钟,不管你给多少钱,他们都不会卖的。

钟的两侧各有一个长得怪异的大鹦鹉,像是用石膏做成的,漆着红红绿绿的颜色。一只鹦鹉旁边有只陶制的猫,另一只鹦鹉旁边是只陶制的狗。用手一按,它们就会吱吱作响,不过嘴没张开,脸上也没什么表情,那声音是从它们肚子里发出来的。这些东西背后,摆着两把撑开的野火鸡毛做的大扇子。屋子当中的茶几上摆着一个可爱的陶制篮子,里面装满了苹果、橘子、桃子和葡萄,颜色看起来比真的还鲜艳,不过它们不是真的,因为透过破损处,你能看到里面露出来的白色石膏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茶几上铺着一块漂亮的漆布,上面画着一只红蓝两色展翅翱翔的老鹰,四周有彩绘的边框。他们说,这是从很远的费城买来的。茶几上有一些书,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本是有很多插图的家用《圣经》,一本是《天路历程》[25],讲的是一个离家出走的人,书里也没说明白为什么。这本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不少,里面说的事很有趣,但是有些句子不容易看懂。还有一本书是《友谊的馈赠》[26],里面都是美丽的句子和诗歌,不过我没过读那些诗。一本是亨利·克莱[27]的演讲集,还有一本是甘恩博士写的《家庭医药大全》,告诉你万一家里有人生病或死掉了,你该怎么办。还有一本《圣歌》和别的书。屋里有几把藤条编的椅子,样式不错,坐上去也很结实——中间不会塌下去或裂开。

墙上挂着一些画,主要是华盛顿和拉斐特的画像,还有战争的场面,另外还有《高原上的玛丽》[28]和《签署独立宣言》。有几张他们说是炭画,是这家已故的一个女儿画的,画这些画的时候,她才十五岁。这些画和我以前见过的的确不一样,大多色彩更暗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个女人,穿着瘦瘦的黑裙子,胸部收得紧紧的,蓬蓬的大袖子像两棵圆白菜,头戴有黑面纱的铲型帽子,又白又细的脚脖子上缠着黑丝带,脚穿一双黑色便鞋,像两把凿子。她站在一棵垂柳下,右肘倚在一块墓碑上,另一只手垂在身侧,拿着一块白手帕和网织的包,画下面有一行字:“难道与你竟成永别?”另一张画的是个年轻女子,头发整整齐齐梳到头顶,绾成一个髻,后面插着把梳子,看起来像个椅子靠背似的。她一手拿着手帕掩面哭泣,另一只手上托着一只仰面朝天的小鸟,画底下写着:“再也听不到你婉转的啼叫。”还有一张画的是位年轻女子,站在窗旁,仰望月亮,泪水流过两颊,一手拿着一封打开的信,信封口上露着封信的火漆,一手把带链子、装照片的小盒子贴在自己的嘴上,画下面写着:“你已去兮?已去兮。”我觉得这些画都画得不错,可就是不讨我的喜欢,因为要是我心情不好,这些画只会让我更不开心。每个人都为她的去世而悲伤难过,看着这些成品,就知道她离世的损失有多大了。不过我转念一想,觉得以她的脾气秉性,在坟墓里生活也许更舒服自在。她在创作一幅据说是最好的作品时染上了疾病。她不分昼夜地祈祷,祈求能活着把作品完成,可她终究还是没能如愿。她最后的那幅画里,一个年轻女子身穿一袭白袍,站在一座桥的栏杆上,准备纵身跃下,长发垂在背后,仰头望着月亮,泪流满面,一对手臂抱在胸前,还有一对手臂向前展开,另有一对臂伸向明月——看来她是想看看哪对手臂最美,再把其他的给抹掉。可是,还没等她拿定主意呢,她就不幸去世了。现在这张画被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在她生日的时候,家人在上面挂几朵花,平时总用一块布遮着。画里的女子长相甜美,可是那么多胳膊,让她看起来像个蜘蛛似的。

这个女孩活着的时候收藏了一本剪贴簿,贴的都是《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病人忍受煎熬的报道,她给每个剪贴消息的下面都配上了独特的诗。诗写得很好,下面是她为一个名叫史蒂芬·道林·包茨的男孩写的,那孩子掉到井里淹死了:

悼史蒂芬·道林·包茨

年纪轻轻的史蒂芬啊,

你怎能生病离去?

悲悲切切的人们哪,

岂能不洒泪啜泣?

你的命运怎堪

如此波折多曲?

伤心把诸多的人儿笼罩,

但你非因病遭遇风险。

百日咳未能侵袭,

麻疹也没有让你红斑点点。

英年早逝的你啊,

并非病魔让你无法再次出现。

爱情中的磕磕绊绊,

卷发的你啊还未曾体验。

生机勃勃的你啊,

胃痛从来没有陪伴。

听我把他的不幸细述,

你也会眼中泪花闪闪。

他的灵魂远离了这个世界,

皆因失足落入井中。

捞起救治已无效,

奈何离去太匆匆。

英灵飞逝去远方,

美丽国度享轻松。

要是艾米林·格雷福德没满十四岁就能写出那样的诗来,可以想象,她长大后注定才华横溢,成绩斐然。巴克说她能毫不费力地出口成章。他说她笔一挥,就能写出一行诗来,要是想不到押韵的句子,随手把那句一勾,就重新写下一行了。她不拘泥于某个题目,你随便挑个题目,她就能作诗,只不过诗都充满了悲伤的味道。每次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孩子死了,尸骨未寒前,她便能写好“悼诗”。邻居们说,每逢某家有丧事,最先到场的是医生,接着是艾米林,然后才是殡仪馆里的人。只有一次,殡仪馆里的人赶在艾米林之前到的,因为死者名字罕见,为了按那名字押韵,她颇费了些工夫。打那以后,她身体大不如以前了,可她从不抱怨,只是不断消瘦下去,没过多久就死了。可怜的人,好多次,当她的那些画让我悲伤不已时,我都下决心要走进她住过的小房间,找出她那本旧的剪贴簿,好好读一读。这一家人我都喜欢,死了的、活着的,我都爱,我可不想让什么东西妨碍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可怜的艾米林活着的时候,为所有死者都写过诗,现在她去世了,却没什么人给她写诗,我总觉得对她有些不公平。所以我绞尽脑汁,想自己弄出一两首来,可我半天都憋不出一句。家里人把艾米林的房间打扫得干净整洁,一切物品按她生前一样摆放,从不允许有人在她的床上过夜。尽管家里有很多黑奴,可老太太亲自打理那间房,她还常在那里缝缝补补,或是读读《圣经》。

对了,我说过的那个大厅,窗户上都挂着白色的窗帘。上面画的是墙上爬满藤萝的城堡,还有在河边饮水的牛羊。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钢琴。我琢磨着,里面准是放了不少锅碗瓢勺吧。听年轻的姑娘们唱《最后一丝情已断》,弹着《布拉格之役》[29]时,真是再美妙不过了。这里所有屋子的墙壁都粉饰过,大多地面都铺了地毯,整座房子外墙也都刷得雪白。

这是两栋连在一起的房子,房子间的空地也修饰过,上有屋顶,下有地板,有时候,午饭就在那里吃,非常凉爽、舒适。那感觉真像人间天堂,而且各种美食应有尽有,可以放开肚皮随便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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