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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王位带来的压力
书名: 金枝 作者: [英]弗雷泽 本章字数: 8614 更新时间: 2020-07-30 15:55:39

第01节 国王与祭司需要遵守很多禁忌

在社会早期,人们以为国王或祭司是神的化身,或是天赋神力,在这种信念下,人们认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自然。国王可以通过他的意志力来行使对自然的神权,就像对待他的臣民和奴隶时所做的那样。因此旱灾、饥荒、疫病和风沙等恶劣情况,导致庄稼歉收,国王是难逃其咎的,会被处以鞭笞、桎梏等惩罚,倘若他不悔改,便罢黜他的王位,甚至处死他。

有时人们认为,大自然既听命于国王的命令,又受国王意志的控制。后者的意思是,宇宙动力的中心在国王身上,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他的举手投足都会立即产生影响,甚至严重扰乱自然的运作。各条力线由国王这个点辐射到各个角落,他是世界力量平衡的支点,这种微妙的平衡都会因他身上任何极细小的不适而被打破。因此,人们极力保护他,以及他身体的每一部分,必须妥善安排他的整个生命,甚至是极小的细节,以免他有意或无意的行动破坏了自然秩序。

这类君王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天皇,他在日本至高无上,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化身,有权统治整个宇宙,包括所有的神与人。他自封为“显灵”或“化身之神”,有权统率全日本的神祇,这点得到了臣民的认同。每年,都有一个月没有人去寺庙拜祭,因为庙里的神都走空了,所有神祇都去侍奉天皇,这个月被称为“无神月”。比如公元646年,天皇在颁布一项赦令中所签的名字就是“统治宇宙的人神”。有一段关于大约200年前天皇生活方式的记载:

直到今天,人们仍然视这个家族的后世,特别是皇帝,为最神圣的人,是天生的教皇。而天皇为了保持自己在臣民心目中神圣的形象,特别注意保持自己身体的尊贵,若同其他民族的习俗相比较,会显得他们的行为有些无知和荒谬。比如天皇的脚不能触地,触地被认为是侮辱了他的尊严和神圣,他只能骑在别人肩上外出;他的圣体不能受到太阳的照射;他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是神圣的,所以不能轻易剪他的毛发、指甲;人们倘若要为他做清洁,只能等到晚上他睡着了以后,因为这时候拿走他身上的东西属于偷窃,对他的神圣和尊严是没有伤害的。

古代,天皇必须每天早晨头戴王冠,坐在宝座上,全身任何部位都不能动,如同一尊塑像。这样一坐就是几个钟头,这预示着他的帝国也如同他一样和平稳定,稍有差池,比如天皇的目光注视向领土某一地区,或身躯转向某一侧,都被认为是全国将面临饥荒、战争或其他重大灾难。后来人们发觉国家的和平与安全的真正保障来自王冠,只要它保持不动,和平就得以维系,于是改成每天早晨把王冠放在皇帝宝座上几小时,而皇帝本人得以解脱,每天享受荣华富贵,悠闲自得。

每次天皇用餐,食物盛放在新的、洁净的陶器器皿中,然后再放到桌子上。由于陶器价格便宜,所以用过一次可以弃置一旁,通常是摔碎它,以免落入凡人手中。哪个凡人胆敢用神盘盛放食物,他嘴巴和咽喉就会发炎肿胀。未得皇帝同意擅自穿天皇的神服,也会带来严重后果,那个人会全身酸痛肿胀。

关于天皇还有更早的记载,所说的内容与此相似:脚碰到地面,被认为有失体统;日月不可照射其头顶;不许去掉他身上任何多余的东西,不剪指甲,不剃须发;他吃的东西必须用新的器皿盛放。

与此类似的王还存在于非洲西海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野蛮民族中依然存在。沙克岬位于下几内亚帕德隆角附近,在那里的树林中,独自居住着一位名叫库克禄的祭司之王,他掌管天气。他不能触碰妇女的身体;不能离开居住的房子,甚至不能离开椅子,睡觉只能坐在椅子上。如果他躺下睡觉,传说海上就会刮起大风,航运就会停止。

传说,多哥的阿古山上住着一位名叫巴格巴的精灵,掌管着周边地区的风调雨顺,主管从内地吹来的尘沙和干燥热风,所以地位极其重要。在山的最高峰有一间屋子,里面住着他的祭司,他有一只大坛子,据说里面装着风。人们经常来此向他求雨和斑豹爪牙做的护身符箓。尽管他拥有无上的权力,是真正统治这块土地的首领,可以指派下级首领去处理各村庄的行政事务,但戒律规定他终生不许离开大山。每年他只能下山一次,去市场上购买生活用品,即便此时也不能进到任何凡人家,必须当天返回山上的住所。

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名叫琦托米的大祭司,黑人奉他是地上的神、天上最高权力者。规定每年收获的新谷要先奉给他,如果人们自己先食用,就会有灾难降临。当他外出巡视时,全体已婚男女都要严格节欲,如果做出不洁行为,就会令祭司身处险境。人们还会把他的终老或病死理解为世界毁灭的预兆,认为大地失去了他的权力和智慧的支持,就会被摧毁。

我们发现在新大陆的半野蛮民族中,当时在西班牙征服者的统治下,就有教会组织或神权政治的国家,其中美洲印第安的扎波特克族教主很像日本的天皇。这位宗教君主是国王的强劲对手,对主要城市姚帕有着绝对的统治力。他受到至高无上的尊崇,如何想象都不夸张。在人们看来,大地不配承载他,太阳不配照射他。他脚踩在地上会被认为是大地玷污了他的神圣,那些抬他出门的轿夫无不是门第最高的子弟。他从来不屑周围的事物,但凡遇见他的人都要匍匐在地,不敢仰视他,看到他的身影,甚至也会怕由此丧命。祭司,尤其是教主,有严格的戒律,切忌淫欲。按照惯例,每年有那么几天,人们斋戒舞蹈祭神,而教主那时可以尽情酒醉,此时的他介于天人之间。人们挑选出最艳丽的少女,为神服役,供教主御用。倘若日后生下男孩,这个孩子就会被当做王子养大,长子可以继承教主之位。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找到相关材料证实这位教主的神力,只能推测他的法力可能类似于日本天皇或契托姆。

不论日本、西非,还是其他地方,不约而同地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人们都认为他们的王或祭司的生命同自然的秩序,甚至世界的存在紧密相关——他是福与祸的根源。人民感谢他赐予肥沃土壤、风调雨顺;感谢他保佑五谷丰登,大地丰产,船只安全抵岸,人们繁衍生息。同时,他也有权中断他的赐予。身为宇宙动力的中心,自然仰仗于他,他身上任何细小的不平衡都可能摧毁自然,带来地动山摇。那么,不难想象,他的死亡必定是更大的灾难,至于导致的结果如何,据我所知,万物将毁于一旦。王或祭司任何无意的举动,特别是死亡,都会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他们必须恪守那些戒律。

我们发现,认为人民只能听命于君主和国王统治的看法,完全不适用于这些君主国家。只有当君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掌控自然的秩序,为臣民谋福利之时,也就是听命于臣民时,他的生命才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倘若他不能恪尽职守,他所得到的一切,包括来自人民的尊崇和归顺,立即不复存在,换来的只是仇恨和蔑视,不仅被罢黜,而且往往难逃一死。

今天还被崇拜,明天就被处死,民众这两种相反的态度,表面上看有些前后矛盾或是反复无常,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它们恰好是一致的:人民之所以尊奉他们的王为神,是因为王要保护他们,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一旦他无法继续保护人民,那么他就必须让位给那些愿意保护人民的人。只有王能满足人民的心愿,那么人们才会去崇敬、服从和关心他,他才会得到种种礼节服侍,当然人们也迫使他珍惜自己。其实,所有的禁忌戒律,并不是在提升国王的尊严,更不是扩大其享乐范围,而是约束和规范他的行为,以保障人民的安康和社会的安宁,避免他扰乱自然和谐而招致灾难。所以戒律剥夺了他的自由,人民所看重的他的生命成了他的重负和伤痛,这一切绝非享受。

刚果境内的卢安戈国王需要遵守的禁忌因其法力越大而越多。有一整套的戒律规定他所有的行动,包括衣食住行。王位继承人从小就要恪守戒律,仪礼和禁忌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在增多。“等到他登上王位,他会陷入各种戒律的包围”。

在几内亚湾的费南多波岛上,有一座死火山,四周山坡青草覆盖,茅舍和甘薯地也散落地分布着。国王的首府里亚巴就在这座火山口内的最低处。神秘的国王周身被银币遮盖着,戴着脚镣,有四十位女眷陪同。就是这样一个赤身裸体的野蛮人,他在岛上的势力远大于西班牙驻圣伊萨贝尔的总督。他完整地保存了布毕斯人或岛上原始土人的保守精神和坚定信念,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白人,因为传说只要看到一张苍白的面孔,他就会立即死亡。他不能看见大海,哪怕远远望一下,所以他要在那简陋昏暗的小屋中穷尽一生,从不准涉足海滩,更没有看过大海。他反对烟和酒,甚至也不用盐。他也不能使用任何来自白人的东西,除了毛瑟枪和小刀,他也从不接触欧洲布匹。

在沿海说克瓦语的奴隶民族中,国王兼任最高祭司,所以臣民根本无法接近他,在古代尤为这样。人民也不能同他说话,只有三位所谓的“可见之王”能和王对话,实际上那是选出的三位长者。规定这三个人只能坐在一张牛皮上,还要背对着王讲话。碍于身份特殊,他洗澡或其他活动都只能在夜晚进行。王不能离开王府,也不能见到欧洲人、马匹,以及大海。这些戒律到了近代才不再被重视。

达荷美的国王、卢安戈和几内亚境内大阿德拉的国王们,都规定了不得看大海的禁律。在达荷美西北部,大海被艾奥人奉为神物,那里的人民和国王被祭司警告不许看大海,否则就会死亡。传说塞内加尔的卡约国王倘若渡过江河海湾,那么他在一年内必将死亡。直到近代,马绍纳兰的酋长们仍不敢渡过某些河流,尤其是努里克威河与尼亚迪里河。近年来,恪守该习俗的还有一位酋长。“这位酋长要么绝不渡河,即使渡河也一定会蒙上眼睛,在呼声和歌声中被抬过去。他相信涉水过河会眼瞎,甚至死亡,而且失去酋长的职位。”

禁止首领航海或渡过某些河流的还有马达加斯加南部的马哈德里人和萨卡拉瓦人。酋长在萨卡拉瓦部落被奉为神人,但也受许多禁忌的约束。他做任何事情,必须先经过巫师的确认,被认为是吉利的才可以去做,比如食物不能吃熟的、热的,除特定日子,其他时候必须留在他的小屋里等。

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古爱尔兰以及爱尔兰东南部的伦斯特省的山区部落里,许多禁忌都约束着酋长和他的妻子,如在饮食方面,不能吃水牛肉、猪肉、狗肉和家禽,也不能吸烟。酋长必须是节操高尚的人,妻子只能有一位,在一般或公共斋戒日前夕,要同妻子分居。在一些部落中,规定酋长不得在其他村落吃饭,任何时候都不能说脏话,哪怕是极其愤怒也要忍着。人们相信,酋长如果违反任何一项禁忌,都将给本村带来灾难。

古代爱尔兰和爱尔兰的伦斯特省、蒙斯特省、康劳特省以及北爱尔兰的沙尔斯特等四个地区,都有一些有趣的禁忌约束着国王。人们将国王遵守禁忌同国民和国王本人的兴衰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古代爱尔兰,早上出山的太阳不能照到国王在塔拉的王宫,国王星期三不可以在梅格-布利下马,日落后不能走过麦格•奎林,不能骑着马通过范春迈,五朔节后的星期一不能登上水面的船只,万圣节后的星期二不能离开驻扎在阿斯•迈格纳的部队。

伦斯特的国王,星期三不允许顺左手方向绕行图亚斯•莱格安;在道得尔和杜德布林之间睡觉时,不能把头歪向一侧睡觉;在库阿兰平原禁止露营九天;星期一不能走杜德布林的路,不许骑着脏的、有黑后蹄的马走过马格•麦斯第安。

蒙斯特的国王不允许从周一到下周一,连续一周享用洛奇•雷恩的宴会,在西佑尔不允许露营九天,从夏收开始不允许晚上在莱特瑞卡的格姆前举行宴会,也不允许在加布兰举行边界会议。

康劳特的国王在万圣节议和之后,不得签订有关克鲁亚昌古代宫殿的条约;到达尔•查斯的石南丛生的荒地不能骑有灰色斑点的骏马,不能穿带斑点的长袍;禁止前往西格海斯妇女聚会的地方;秋天不能坐在梅茵妻子的古塚上;在阿斯•高尔塔的两个峭壁之间,不允许和骑灰色独眼马的人赛跑。

阿尔斯特的国王不能参加年轻人在拉斯•莱恩举行的达尔•阿瑞合的马匹交易会,不能在日落之后聆听林•塞尔利奇的鸟群的鸣叫声,不能参加公牛节活动,3月不能走进马格•考布哈,白天不能喝波•内姆希德的水。

人们相信倘若国王不遵行这些禁忌习俗,那么全国就将有瘟疫、饥荒、洪水或干旱等灾难;相反,只要他们恪守规定,在位期间他们就永远不会遇到这些不幸,活到90多岁仍然年轻,国家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埃及的国王也被奉为神,日常生活的任何细节都已被明文规定。迪奥多拉斯曾说:“不同于那些不负责任、任意妄为的君主,埃及国王的一言一行都被法律所规定。法律条文不仅涉及国王的职务,而且规定了他日常生活的细节,还有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喜欢做的事情,无论白昼黑夜……不仅设定好什么时间他应做公务或判处案件,就连走路、洗澡、同妻子睡觉这样的事情都有明确规定。食谱是被传统规定好的,小牛犊肉和鹅肉是他唯一可以食用的肉类,酒只能喝一种特制的酒。”我们有足够的证据相信,只有第二十王朝末期统治第庇斯和掌管埃塞俄比亚祭司职务的国王遵守这些规矩,其他古埃及法老并不遵守。

我们从古罗马祭司狄阿力斯生活上所受的限制,来了解对祭司禁忌的规定。狄阿力斯被人们说成是朱庇特的化身或活的形象。他受到的限制主要有:不可以骑马,甚至马匹也不可以接触;不可以看见武装的部队;不可以在神圣日子见到尚未完工的工程;他所佩戴的戒指必须有缺缝,但穿的衣服上不可以有结扣;不可以在露天脱帽;除神圣的炉火,不可以从他的住宅取出任何火,也就是凡火;不可以接触山羊,山羊、狗、生肉、蚕豆、常春藤这些名词也不能说;不可以接触黄色的麦粉或发酵面包;不可以接触死尸,也不能进入焚尸场所;不可以从葡萄树下走过;为他剪头发的人必须是自由民,用的也只能是铜剃刀,剪下的头发和指甲要埋在幸福树下;用泥涂抹他的床腿;捆绑的人在进入他的住宅前必须先被松绑,而捆绑后的绳子要从屋顶一个小洞里拿出去,掉在街心。当地把祭司的妻子唤作“弗莱明妮卡”,她除了要遵守上述全部戒律外,还有单独为她设置的规矩:不可以连续攀登三级以上希腊式的台阶;节日不可以梳拢头发;只能用被屠宰或被献祭的动物皮,来做她的鞋子,而不能用自然老死的野兽的皮;听到雷声也被认为是触犯了禁忌,她献出祭品就可以获得救赎。

在塞拉利昂的格雷博部落,有一位称号为波狄亚的大祭司。根据神谕的规定,他是犹太人的大祭司,主管着公共护符和偶像,新月以米和油祭祀,他还代表全市镇的人来祭奠亡魂和精灵。在隆重的就职典礼上,他周身膏沐,脚踝上戴着一只神职标志的环,将牺羊的鲜血喷洒在他的家门柱上。表面看上去他的权力很大,但那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他不敢违抗公众舆论。人们希望,他能保佑大地产出硕果,人民健康平安,永无战乱侵扰,不受巫术荼毒。他要为全国一切的灾难承担责任,甚至是付出生命。为了符合人们的期望,他的一生都被局限在各种规定和禁忌中,比如他只能睡在“神膏邸舍”[1],不能在大路上喝水,只要有死人未葬,他就不能饮食,也不能向死者哀悼。对于他的死也有各种规定:任职期间死去,只能在深夜里埋葬他,而且除了少数几个人,其他人都不知道,等诏告天下后,任何人都不能为他哀悼;如果他因为喝云实树煎的水,中毒身亡,他的尸体只能埋在溪流底部。

居住在印度南部的托达人,将神圣奶场的僧侣称为“神圣挤奶人”。按照规定他在漫长的任职期内必须恪守各种繁文缛条,如不得回家,只能住在神圣奶场里;保持单身,倘若结婚也必须与妻子分离;不得访问凡人的村庄;凡人也不能访问神圣的奶场,不能接触“神圣挤奶人”,否则就被认为是亵渎神灵,他只能离职。每个星期只有星期一、星期四两天,凡俗之人才可以接近他;其他时候找他,必须站在远处,有人说要距离至少四分之一英里,然后大声喊话。最高级的“神圣挤奶人”在任职内,不能剪头发或剪指甲;不能由桥过河,只能从浅滩处走过去;任期内的他不能参加葬礼。但实际上,古时候当部落中有人死亡,他就得辞去“神圣挤奶人”的神职。

第02节 宗教神权与世俗政权的分离

这些附加在王位或祭司职位上的繁重戒律,必然会影响到该位置的继承。可能没有人愿意继任王位或承担祭司,即使有人继任,在这些禁制的重压下,也会落寞地沦为傀儡或隐士。这样的结果就是,政府统治权拱手相让于那些虽无名分,但拥有实际支配权的强人。最高权力中的这种裂隙越来越神化,最终导致一些国家神权与世俗政权从此彻底诀别:纯粹宗教的职权被古老的王室保留着,而政权落入更有实力的年轻家族之手。

好比柬埔寨,无人愿意继承“水火之王”的王位,于是只能将该位强加给后人。因为没有人愿意接受这个危险的荣誉,野人岛上已经没有那种君主制了。西非一些地区,当国王驾崩后,王室秘密地召开会议,商讨继承王位的人。被选中的人会被突然抓起来,绑送在神屋里,直到他同意继承。也有一些方法可以帮助他逃避这一“荣誉”。比如,一位拥有强大武装力量的酋长,坚决以武力对抗任何要立他为王的企图。

迪姆族是塞拉利昂一个未开化的民族,他们自己选举国王,宪法还允许鞭笞尚未加冕的国王,人们热衷于这一权力,导致有时候君主等不到登基,就不幸地死去了。因此这也成为那些有权有势的酋长除掉眼中钉的好机会,选举憎恨的人为王然后除掉他。过去,在加冕仪式上,直到被宣布为王那一刻,准国王才能砸开长久以来戴着的镣铐,王袍加身,并被授予王位尊严的象征——一把行刑者的大斧。有这样的记载,在塞拉利昂,“除曼丁果和苏泽之外,很少有本国人继任国王,对此我们无须吃惊意外。当地人的想法跟我们完全不同,他们几乎没有人期盼和谋求这种荣誉,更不会为此发生争夺。”

日本天皇可能很早就将最高权力的荣誉和负担传让给尚还年幼的儿子,以此为权宜之计。在日本幕府时代,将军也就是大君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扮演着日本临时统治者的角色,掌握实权。其历史可追溯到源赖朝帮助三岁的王子,从篡位者手中夺回君权。表面上看来,天皇复位,但其并没有真正的权力,实际的权力掌握在勇敢的源赖朝将军手中,源赖朝成为将军世系的始祖,其后世子孙可以世袭爵位。大君,作为实权统治者,一直当政到16世纪后半叶,但终不能逃脱和天皇同样的命运——落入无法挣脱的繁文缛节中。大君被习惯和法律交织的绳网捆绑着,逐步沦为傀儡,根本无所作为,完全由政府打理实际事务。

东京的君主体制也经历了相同的过程——一直悠闲懒惰生活的国王被野心勃勃的冒险家谋权篡位。这个篡位者名叫莫,成为国君前不过是个渔民。但不久,国王的兄弟黎就推翻了篡位者,匡扶王位,并成为统帅全国军队的将军,这一爵位可以世袭子孙。从此,国家真正的统治实权落入世袭的将军们手中,历代国王蛰居深宫,虽有国王之名,却不再行统治之事。

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曼盖亚岛,由不同的人分别掌管宗教与行政职权,世袭的王储执行宗教方面的职权,战争中获胜的酋长则处理世俗政府事务,国王亲授其权。

在南太平洋的通加岛上也是如此,国王掌握行政职权,其王位既有世袭制,也有被那些拥有众多士兵、擅长作战的酋长继任的。此外,还有一位地位高于国王和其他酋长的更大酋长,担任神职工作,他被认为是一位重要神灵的后裔。每年收获了新谷后,人们都举行隆重的仪式,向他献礼,如若不然,人们就会遭到惩罚。人们提起他时所用的言辞必须是特定的,不能用于其他人的。凡是他接触到的事物皆为神圣物品,成为普通人不得接近的禁忌。即使国王遇见他,也要向他表达崇敬,只能坐在地上,直到他走过才能起身。尽管他被认为地位神圣而获得最高的尊崇,但他却没有任何政权,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国王,倘若忤逆国王,最终只会被除掉,所以这位神圣的酋长从不参与国事,即使想参与,也会被国王拒绝。

西非一些地方,一个地区的神权和政权分别由两个国王执掌,享有更高地位的是握有神权的王,他不仅掌管着天气,还有权阻止所有活动。据说,当神权者的红节杖放在地上时,所有人都不能越过那里。然而只有在那些黑人文化真正不受干预的地方,这种宗教和世俗行政的统治分工才会出现。在达荷美和阿山迪等地区,黑人的社会形态受到干扰,所以两种权力没有分离,而是集中在一位国王身上。

在帝汶岛、东印度岛屿的某些地方,也有宗教事务和行政权力分别掌管在两位国王手中的情况,类似西非那样。比如,帝汶岛的一些部落认同两位土王的存在,分别是掌管大地及其出产的神权土王和专管民事的行政土王。前者规定哪些事情是禁忌的,诸如开垦新地要先得到他的允许,他要主持竣工前的一些仪式。人民会为受干旱困扰或病虫威胁的庄稼向他祈福,祈求获得一个好收成。尽管他的爵位不如行政土王高,但他对许多事务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一切重大问题,行政土王都要去征询他的意见。在帝汶岛周边的东佛罗尔、罗迪等岛屿上,也都有类似的主管宗教事务的土王,尽管名称不同,但意思都是“主管这块土地的人”。

双酋长的制度也同样存在于英属新几内亚的墨科地区。当地将家族系统分为两类,分别有一位执行神职的和领导作战打仗的酋长。神职酋长可以世袭职位,他的职责主要是规定作物的禁忌,如椰子、槟榔,他随时可以终止这些禁忌,只要再做出禁用禁忌的规定即可。这种职务巫术的性质多于宗教的性质,因为它更多的是控制庄稼,而不是赏赐超自然的神力,但不可否认,它让我们了解了祭司性王朝的发端。

[1] 神膏邸舍:根据他在就职典礼上受膏沐而将他睡觉的官邸称为“神膏邸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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