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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义伤寒的病因与病机
书名: 伤寒杂病论 作者: 刘 彬 编著 本章字数: 2621 更新时间: 2025-05-09 15:52:32
1.伤寒的病因广义伤寒的病因广泛,据《伤寒例》所述,导致伤寒的原因有四时正气与非时之气为病等类型。
(1)四时正气为病:《伤寒例》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冰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具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日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之中,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由此可知,四时之气虽为正常的气候变化,但触冒之后,皆能导致外感热病的发生,然四时正气之中,尤以寒邪致病最广,为患最重,故为四时正气为病之主因。汉代在四时正气为病中之所以偏重寒邪为病,其原因在于寒为阴,阴主杀,阴寒为病,每易伤人身之阳,故最具杀厉之气。当时认为,感受冬日寒邪,感而即病者名为伤寒,似属狭义伤寒。若感而不即发,寒毒藏于肌肤之中,至春感温气而发者名日温病,至夏感暑气而发者名日热病,则属于广义伤寒范畴。
(2)时行之气为病:《伤寒例》云“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时行之气为病与四时正气为病不同,它是由反常的气候变化所致,由于人体对反常的气候变化不适应,所以容易触冒而病。另外,时行之气在发病上还有一个不同于四时正气为病的特点,即常常是在同一时令内许多人同时患病,且长幼之病,多相近似。这是对时行病发病特点的具体描述。时行之气为病最常见的疾病有两种,即“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为冬温”;“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
2.影响伤寒发病的因素伤寒的发生,除上述致病的主因之外,还与其他因素有关。影响伤寒发病的因素主要有体质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
(1)体质因素:在影响伤寒发病的诸多因素中,体质因素是一个重要因素。外邪侵袭人体后是否发病,取决于体质的强弱,亦即正气的盛衰。正盛则邪气难以人侵,反之正虚或邪气过盛,超过人体的防卫能力则易发生疾病。感邪后发病之轻重也与体质的强弱以及正邪对比有重要的关系,即正盛邪衰者病轻易愈,正衰邪盛者病重易变。感受邪气后,究竟发为阳证还是阴证,是自太阳经表而发还是直中三阴,甚至少阳病是传阳明还是传太阴,少阴病是寒化还是热化,亦与人的体质有关。一般规律是:在发病上,阳盛者易发三阳病,阳虚者可直中三阴。在传变上,正气较盛者,病情少变,正气不足者,病邪易于传变。在从化上,邪入少阴,阴虚者可从阳化热而成少阴热化证,阳虚者可从阴化寒而成少阴寒化证。此外,过度的饥饿、劳累,过度运动,心理的创伤等所造成的脏腑功能失调,也会成为外邪侵袭与发病的影响因素。
(2)自然因素: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因素与环境因素。四时气候的变化对外感热病的发病有重要的影响。《伤寒例》中描述:“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四时之气避之不足,尤其是感受寒邪,不仅可感而即发为伤寒,而且会导致至春发为温病,至夏发为热病。而非时之气的发生,则又是引发“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的疫疠病的根本原因。环境因素主要是地理因素,《伤寒例》描述:“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飧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详审也。”不同的地域条件下,气候的变化不同,人们的起居劳作,饮食习惯不同,外感热病发病的类型也有所差别,如西北高寒地区多伤寒病,东南水网地区多湿热病。再者,久旱、大涝、雪灾等灾害性气候,也是温疫性外感病发生的重要诱因。
(3)社会因素:社会动荡,战乱灾害,破坏了人们安定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必然使机体的正气受损,抗病力下降,从而成为外感热病发生的诱发因素。东汉末年,战乱频仍,温疫流行,形成“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凄惨景况,而张仲景之家族也发生“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的悲凉突变,由此可见社会因素与伤寒发病之间的重要关系。
3.伤寒的感邪途径秦汉时代,中医对人体感受外邪的途径,多认为“邪从肌表皮毛而入”,《伤寒例》描述“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当而不消散者”,就充分代表了当时对伤寒病感邪途径的认识。由于太阳主表,总六经而统荣卫,为一身之藩篱,故外邪袭表,太阳首当其冲,卫气起而抗邪,失其温煦之职,故不论伤寒中风,初起多见恶风恶寒,发热头痛等症状,所以张仲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作为太阳病之提纲,同时将辛温发汗、温覆取汗作为治疗伤寒、中风表病的主要方法。
4.伤寒的病证传变外受邪侵引发外感热病,仲景以六经辨证分治。六经病证是脏腑经络病理变化的临床反映,而脏腑经络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故某一经的病变,常常涉及到另一经,从而出现相互传变以及合病、并病等证候。
传,是指病情循着一定的趋向发展,变是指病情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不循一般规律而起着性质的改变,但传变常并称。一般而言,凡病邪侵袭,正虚邪盛,则病证由表传里,由阳人阴;若正气恢复,驱邪外出,则病证由里出表,由阴转阳。无论病证由表入里,由阳入阴,还是由里出表,由阴转阳,皆称为传变。所不同的是,前者属邪胜病进,后者属邪衰病退。
六经病证的传变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是决定于正气的盛衰:正气充盛,抗邪有力,则邪气不能内传;若正气衰弱,则易致邪气内传;若邪气已内传,但正气恢复,已具驱邪外出之力,则可使病情由阴转阳,由里出表。二是决定于邪气的轻重:若感邪重,其势较盛,外邪直袭而入,则必然向内传变;若邪气不甚,或邪气渐衰,则内传无力,或虽已内传,亦可有外出之机。三是决定于治疗的当否:在疾病发展的过程中,治疗是否及时、得当,关系到疾病的传变与否及传变的趋向。
六经病证不仅有自太阳病内传而来者,而且还有“直中”者。直中是指病邪不经太阳初期及三阳阶段,而是直接进入三阴经,其中尤以直接进入少阴为著。产生直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正气内虚,抗邪无力,正因为如此,病邪才得以越过阳经直接进入阴经而发病。
六经可以单独为病,也可以两经或三经合并为病,故有“合病”、“并病”之称。合病是指两经或三经同时发病,无先后次弟之分者,如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以及三阳合病等。并病是指一经的病证未罢,而另一经病变又起,有先后次弟之分者,如太阳少阳并病、太阳阳明并病以及少阳阳明并病等。合病多属原发,其势较急;并病多属继发,其病较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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