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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
书名: 伊豆的舞女 作者: 川端康成 本章字数: 11289 更新时间: 2023-11-29 10:06:44

小鸟的鸣声打破了他的白日梦。

破旧的卡车上,装载着庞大的鸟笼,比起舞台上看到的死囚犯的竹笼子(62)还要大两三倍。

他的出租车,不知何时似乎驶入了送葬的车队。后边的汽车,司机面前的玻璃上贴着“二十三”的号码牌。转头看看路边,那里有一块碣石,刻着“史迹太宰春台(63)墓”一行文字。原来到达禅寺前边了。寺门上贴着纸,上书:

山门不幸,津送执行。(64)

这里正当斜坡上,坡下的十字路口站着交警。那里瞬间蜂拥驶来三十多辆汽车,一时难于疏通,他只好一边瞅着放鸟(65)的笼子,一边焦急地等待着。他身旁规规矩矩坐着个小姑娘,怀中珍爱地抱着花篮子。他问她:

“已经几点了?”

可是,那小女佣哪里会有手表呢?司机接过话头:

“差十分钟七点,我的手表慢六七分钟啊。”

初夏的黄昏还很明亮。花篮里的玫瑰散发着馥郁的芬芳。禅院里六月开花的一种树木,飘来一股恼人的气息。

“这样赶不上的,能否开得快些呢?”

“除非打右边穿过,然后……否则——日比谷会堂在举行什么来着?”看样子,司机打算回头去接散会的客人。

“舞蹈晚会。”

“啊?放生这么多鸟,得花多少钱呀!”

“路上一旦遇到葬仪,就不吉利啦。”

听到一阵纷乱的拨翅声,随着卡车驶动的颠簸,鸟群顿时喧闹起来。

“很吉利,据说没有比这再吉利的啦。”

司机仿佛利用汽车表达自我感情,他滑向右侧,一阵加速,超越了送葬的队列。

“好奇怪吧,不妨逆向而思之。”他笑了。但他认为,人的这种习惯的想法是理所当然的。

要去观看千花子的舞蹈,却记挂着这种事儿,倒是挺奇怪的。要说不吉利,比起途中遇到葬礼,将动物的尸体放置他家中更不吉利。

“今晚回去后别忘了把戴菊鸟扔掉,还放在楼上壁橱里了吧?”他对小姑娘吐露了心事。

打从戴菊鸟夫妇死后,已经过去一周了。他想着从笼子里掏出来很麻烦,就先撂在壁橱里了。那壁橱就在二楼的顶头。每有房客,就将鸟笼子下边的坐垫拽出来再放进去。他和女佣已经习惯小鸟的尸体了,都懒得扔掉。

戴菊鸟连同山雀、小花雀、鹪鹩、蓝歌鸲以及长尾山雀,都是体形最小的家鸟。上部是橄榄绿,下部是淡黄灰,脖颈也是灰色,翅膀有两条白带。长羽的外缘是黄色。头顶有一道围绕一圈黄线的大黑线。羽毛蓬松时,黄线历然可见,看上去宛若顶着一片黄菊花瓣。雄鸟则呈现更加浓丽的橙色。圆溜溜的眼睛含情脉脉,喜欢在笼子里上下蹦跳,泼剌翻飞,实在高雅可爱,气度非凡。

鸟店送货时正当夜晚,立即放置在昏暗的神龛上了。过一会儿去看看,鸟儿睡着了。那睡姿实在优美,夫妇相互偎依,各自将头插入对方羽毛,雌雄难辨,简直就像一个浑圆的毛球。

他是个年近不惑的单身汉,心中不由泛起儿时的温馨,他站在矮腿餐桌上,久久凝视着那座神龛。

他在思忖,纵然是人类社会,总会有某个国家幼年时期的一对初恋情侣,沉睡于如此美好的感觉之中吧。他希望有个同他一道观赏如此睡姿的伙伴,但他没有招呼女佣。

从翌日开始,吃饭时,他也把鸟笼子放在桌上,眼睛望着戴菊鸟。每次会客,总是将可爱的小动物置于身旁,形影不离。他并不好好听对方讲话,只顾逗弄歌鸲的幼雏,给它喂食。他时而醉心于用手势训练小鸟,时而将柴犬抱在膝头,耐心地为狗捕捉跳蚤。

“柴犬有些符合宿命论的地方,我喜欢它,时常这样放在膝头或使其坐于房间一隅,它半日里纹丝不动。”

多数时间,他都是这样静等客人自行离去,对客人的面孔瞧都不瞧一眼。

夏天,他把青鳉鱼和鲤鱼秧子放养在客厅桌子上的玻璃缸里。

“或许是我上了年纪的缘故,渐渐地不愿意同男人会面。我讨厌男人,马上就不耐烦了。吃饭、旅行,做伴的只限于女人。”

“那就结婚好啦。”

“这个嘛,倒是找个看起来薄情的女子为好,找不到啊。你明明知道她薄情,依旧觍着老脸同她交际,那最轻松了。我雇用女佣也专挑薄情女子。”

“因为这个,你就饲养动物啦。”

“动物可不薄情啊。自己身边不放点儿有生命的活物,总觉得太冷清。”

他随便应酬着,一边望着玻璃缸内五颜六色的小鲤鱼游来游去,鳞光闪闪,变化无穷;一边想到,如此狭窄的水面竟然会有如此微妙的光的世界。他早已把客人忘在了一旁。

鸟店老板只要有新入手的鸟,就悄悄送到他这里来。他书斋里的鸟已有三十种之多。

“鸟店老板又送鸟来啦?”女佣有些不耐烦。

“这不好吗?单凭这个,我就会高兴四五天,这种便宜货从来没有过啊。”

“不过,我一看到老爷一本正经盯着鸟看,心里就犯嘀咕。”

“那样子好可怕,对吗?我眼看就要发疯,家里也变得鸦雀无声,好不寂寞,对吗?”

然而,在他看来,新的小鸟刚来的两三天,生活非常滋润而满足。他感到天地之可贵。或许因为自己不好,他从世人处无法获得这样的感受。比起贝壳和花草之美,小鸟更加鲜活灵动,早知造化之妙。哪怕成为笼中鸟,那小小的生灵看起来也充满青春的喜悦。

小巧而活泼的戴菊鸟夫妇尤其如此。

可是,刚过一个月,给它们喂食时,一只飞出了笼子。女佣慌忙中,让它逃到了储藏室旁的樟树枝上。树叶晨露瀼瀼,两只鸟儿一只笼中,一只笼外,互相高声呼唤。他立即将鸟笼放在储藏室的屋顶上,竖立一根带黏胶的竿子。它们凄厉地叫了一阵子,逃脱的鸟儿正午时分远走高飞了。这只戴菊鸟来自日光山里。

剩下的一只是雌鸟。想起这对鸟儿交颈而眠的往昔,他一方面拼命催促鸟店老板快些送雄鸟来,一方面亲自踏访各地鸟店,终未找到。不久,鸟店又托人从乡间送来一对夫妇鸟,但他只希望要雄鸟。

老板对他说:

“这是一对,留下一只在店里,它就活不下去了,这只雌鸟干脆白送给你吧。”

“三只鸟能够和睦相处吗?”

“可以的,将两只鸟笼紧挨着放置四五天,就会互相熟悉的。”

但是,他像孩子摆弄新的玩具一样,实在等不下去,等鸟店老板一回去,他就把两只新来的鸟转移到原有一只鸟的笼子里,引起一阵超越想象的喧嚣。新来的两只鸟根本不登栖木,只是噼噼啪啪从笼子一侧飞到另一侧。原有的戴菊鸟恐怖之余,只是伫立笼底,惊悚地仰望着那对新鸟的骚动。两只鸟像遭遇危难的夫妇,相互呼唤着。三只鸟都一味鼓动着怯懦的胸脯。一旦放进壁橱,那对夫妇鸟呼叫着相互依偎,而失伴的雌鸟,独立远处,惶惶不安。

这哪儿行!他为它们分笼。一方面看着夫妇安然,一方面觉得雌鸟可怜。于是,他将原有的雌鸟和新来的雄鸟放入一个笼子里,新的雄鸟同分离的妻子互相呼叫,而与原有的雌鸟并不亲密。尽管如此,不知不觉,它们相互挨着身子睡着了。第二天傍晚,再并作一笼,就不像昨日那般闹腾不休了。一只鸟的身子,从两方分别插入鸟头,三鸟团圆一体而眠。于是,他把鸟笼放在枕畔,也睡了。

不料,翌日早晨醒来一看,两只鸟犹如一团温暖的毛线球睡在一起,另一只鸟却躺在栖木下边的笼底,半开羽翼,伸展两腿,眯细着双眼死了。仿佛为了不让另外两只鸟发现,他悄悄捡出死鸟,瞒着女佣,扔进垃圾箱内。他只当自己残杀了那只鸟儿。

“是哪只鸟死了?”他再次望了望鸟笼,同预料相反,活着的倒像是那只原有的雌鸟。比起前天新来的雌鸟,他更喜爱喂养一段时间的原来那只熟悉的雌鸟。或许是偏爱促使他这样想吧。没有家属的单身的他,憎恶自己的这种偏见。

“既然爱情有差别,为何还要同动物一道生活呢?人不也是挺好吗?”

一般人认为,戴菊鸟很娇弱,容易死掉。但他的两只鸟儿很健康。

打从偷猎者手里弄到小伯劳时候起,为了饲养来自山里的各种鸟儿,他几乎连外出的时间都没有了。他把洗脸盆放在廊缘上,打算给小鸟洗澡。藤花飘散到盆里了。

他一边倾听翅膀搏击发出的水声,一边扫除笼里的鸟粪。这时,墙外传来孩子们的喧闹,从他们的谈论中可以得知,孩子们似乎在为小动物的命运担忧。他怀疑是否是自家的刚毛猎狐幼犬跑到院外了。他从墙上探身张望,原来是一只小云雀,它还站立不稳,在垃圾箱里拼命挣扎。他突然想拾回来喂养。

“怎么啦?”

“对面那家的人……”一个小学生指着桐叶青青的人家。

“是他们家扔掉的,那样会死的啊!”

“嗯,是会死的。”他冷淡地离开墙头。

那家喂养着三四只云雀,这只雏鸟或许将来作为鸣禽的希望不大,才被遗弃的吧。何必要捡回别人扔掉的东西呢?他的善心即刻消泯了。

雏鸟的时候,有的小鸟雌雄难辨。鸟店先从山里将一整窝雏鸟全部带回来喂养,一旦分辨出是雌鸟,随即丢弃。不叫唤的雌鸟没人要。热爱动物,不久就会寻求良种,这是当然的事。从另一方面讲,此种根深蒂固的冷酷是很难避免的。他的性格是,不论看到什么好玩的动物都想占有。不过凭经验知道,这种浮华之心最终等同于薄情,只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堕落。如今,不论什么名犬或名鸟,只要经他人之手喂大的,即使白送他也不会要。

因此,他厌恶人类,孤独的他胡乱想象着,一旦成为夫妻,成为父子兄弟,即使对方人格很差,也难以斩断羁绊,只能绝望地共同生活下去。况且,每个人心中都各有一个“我”。

与此相比较,他认为,将动物的生命和生态当作玩具,选定一种理想的模子为目标,进行人工性畸形培育,反而是一种可悲的纯洁,有着神明般的爽适。那些疯狂追逐良种的带有虐待性质的动物爱好者,在他的这份天地里,一方面被当作人类悲剧性的象征而加以嘲讽,一方面又对他们予以宽容。

去年十一月黄昏时分,一个得了肾病还是什么病、干橘子似的狗店老板,路过他的家门,对他说:

“刚才,我干了一件荒唐的事,进入公园后,我放松了链子,夕雾昏暗,只有一会儿工夫没看住它,就跟一只野狗搞上了。我立即将它们拉扯开来,混账,我狠狠地踹狗的肚子,几乎踹得它站不起来。我想不会有事吧。不过,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事经常有啊!”

“行为不慎啊,你不是生意人吗?”

“咳,我不好意思对人说呀!就那么一转眼的工夫,我就损失四五百元!”狗店老板抽搐着蜡黄的嘴唇对我说。

那只精悍的杜宾猎犬萎靡地紧缩着脖子,目光胆怯地仰头望着肾病患者。雾霭漂流。

那只雌犬在他的周旋下还是能卖出去的。不过一旦到了买主家产下杂种,他也会丢尽脸面的。但是尽管他反复提醒,那位狗店老板或许因为手头拮据,过一阵子,没有让他见到狗就给卖掉了。果然,两三天后,买主牵着狗找到他家里,说买狗的第二天晚上,就产下了死胎。

“听女佣说,她听见痛苦的呻吟声,打开挡雨窗一看,只见狗正在走廊地板底下吞吃产下的小狗崽。她简直吓坏了,因为还未天亮,看不清楚,不知产下几只。女佣所见,似乎吃的是最后一只。马上叫兽医来,据兽医说,狗店不会偷偷地将怀崽的狗出售。这只狗一定是送来前搭上了野狗而怀崽,遭到了殴打脚踹。下崽时的样子很不寻常。又或许有吃小崽的习惯。所以干脆退货为好,全家人非常愤慨。再说,这只被残害的狗也很可怜啊!”

“哦?”他随即抱起那只狗,触摸狗的奶子,“这可是养育过孩子的乳房啊。这次因为是死胎,所以它吃了。”

对于狗店老板的不义行为,他很愤恨,也很可怜那只狗,但脸上的表情显得很麻木。

他家里也曾经生过杂种狗。

他去旅行,不愿和男性伙伴同住一屋。家中也不喜欢为男客留宿,不雇用学仆。虽然同这种厌恶男性的抑郁心情无关,但他养狗也只选母狗。大凡不是特别优良的公狗,一般是不用来做种犬的。售价很高不说,还得像吹捧电影明星那样大肆宣传一番,因此,人气盛衰难以预测,还可能卷入同进口犬的竞争之中,带有赌博的性质。他去过一家狗店,看过作为种犬的著名日本(左犭右更)犬(66)。那狗整天钻在楼上的被褥里,一旦有人抱下楼,仿佛成了习惯,以为母狗来了,犹如一个老练的男妓。那狗体毛细短,裸露着异常发达的器官,就连他也转过脸去,心情惶惶不安。

不过,他不愿喂养雄犬并非出自此种缘由。其实是因为,狗产崽育崽,对他来说是最快乐的事。

那是一只性情乖戾的波士顿猎犬,它挖掘墙脚,啃毁古老的竹篱,交配期时明明捆着它,可它咬断绳索外出寻偶。所以,他晓得这只狗会生下杂种狗。不过,当他被女佣叫醒时,就像一位医生吩咐道:

“拿剪刀和脱脂棉来,赶快割断酒桶上的绳子。”

中庭的地面上,洒满初冬朝阳之处,刚刚洋溢着淡淡的清新之气。这天,狗躺着,肚子里露出一个茄紫色的布袋般的一端。它莫名地摇尾乞怜,仰望着主人。突然,他仿佛感受着一种道德的苛责。

这只狗是初潮,身子尚未完全雌性化。因而,从狗的眼神上,还看不出有实际分娩的感觉。

“自己的体内如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它一概不知道,似乎很苦恼,不知如何是好。”它稍稍显得有些难为情,但又一任别人摆布,也不觉得对自己的作为有何责任。

由此,他想起十年前的千花子。那回她卖身于他时,脸上的表情就像这只狗的脸孔。

“你说做上这种生意就逐渐麻木不觉了,果真如此吗?”

“那也不好这么说,如果碰到你喜欢的人,就不会。还有,对方是固有的两三位熟人,那就不能说是生意了。”

“你很喜欢我吗?”

“怎么,这也不行吗?”“没有啊。”

“是吗?”

“嫁人时就明白了吧。”“是会明白的。”

“该怎么做呢?”

“你以前是怎样的?”

“你的夫人是怎么做的呢?”

“这个……”

“告诉我呀。”

“我没有老婆。”他有些莫名其妙地望着她那认真的表情。

“很像是她,所以很内疚。”他抱起狗,转移到产箱里。

狗很快产下一个胞衣崽儿,母狗似乎不知如何是好。他操起剪刀,将胞衣撕开,剪断脐带。下一个胞衣更大,青绿的羊水里裹着两只死胎。他动作麻利地包在报纸里了。接着,又产下三只来,都是胞衣崽儿。下面第七只,是最后一胎了。小崽儿在胞衣里蠕动,但已经萎缩了。他稍微望了一会儿,迅速卷在报纸里。

“找个地方扔掉吧。西方人有着优生的习惯,发育不好的婴儿会被杀死。这种办法固然能培育出良犬来,但情感型的日本人做不到。快给母狗喂生鸡蛋吧。”

他洗洗手,又钻进被窝。新的生命诞生了,他心中充满新鲜的喜悦,真想到大街上转悠一圈。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亲手杀死过一只小狗崽。

一天早晨,他刚从蒙眬中醒来,一只小狗崽死了。他挑出来放进怀里,趁着晨起散步扔掉了。两三天后,又有一只变冷了。母狗营造狗窝,胡乱扒开稻草,狗崽被埋在里头了。狗崽儿没有力气扒开稻草,母狗不但不把狗崽叼出来,还压在身底下的稻草里,自己睡在稻草上面。夜间,狗崽有的压死,有的冻死。就像人世间愚蠢的母亲,使得婴儿吃奶时乳房堵住嘴窒息而死。

“又死了一只。”他又把第三只小死狗草草揣在怀里,吹着口哨呼唤来一群狗,一起奔向公园。那只波士顿猎犬四处奔窜,嬉嬉而乐,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害死了多少亲生儿。此时,他又蓦地想起千花子。

千花子十九岁时,被一个投机商带到哈尔滨,三年间在那里跟一个白俄人学跳舞。那个男人一无作为,穷困潦倒,完全失去生活的能力。随后,他让千花子加入满洲歌舞团巡回演出,两人好不容易回到内地。在东京待上一阵子之后,千花子抛开投机商,和满洲一起来的乐团伴奏结了婚。此后,参加各地演出,还举办过个人专场舞蹈会。

那时候,他也算是一位关心乐坛的人,但与其说是理解音乐,实际上不过是为某家音乐杂志月月出点儿钱罢了。然而,为了同熟人闲谈时不缺谈资,他常去听音乐会,也观看了千花子的舞蹈,为她身体“野蛮的颓废”所吸引。他想起六七年前的千花子,同那时比较,究竟是何种秘密使她的野性得以苏醒?他为此感到百思不解。他甚至想,那时候自己为何不同她结婚呢?

但是,举办第四届舞蹈会时,她的肉体的力量猝然迟钝了。他乘机走向后台,不顾她正穿着戏装、洗去脂粉,拉住她的衣袖将她带往晦暗的舞台后面去。

“请放开,一旦有所触及,乳房就疼痛。”

“那可不行啊,为何要干那种傻事呢?”

“我一向喜欢小孩子啊。说实话,我真想有个自己的孩子呢。”

“你想生孩子?凭那种小女子情绪,怎么专心从艺呀?有了孩子,怎么办?还是趁早注意吧。”

“但是实在没办法啊。”

“甭说傻话啦,女艺人一个个都去养孩子,哪叫人受得了啊。你丈夫怎么想的呢?”

“他可宝贝啦!”

“哦?”

“以前做过那种事的我,现在也有了孩子,多么令人高兴啊。”

“那就不用跳舞了。”

“那怎么行!”

她的声音出乎所料地激动起来,因而,他沉默不语了。

然而,千花子没有再生第二胎,第一个孩子也没见待在她身边。或许就是这个缘故,他们的夫妻生活随之变得黯淡而不和谐了。此种风闻偶尔也会传入他的耳朵。

正如这只波士顿猎犬一样,千花子并没有一心扑在孩子上。

对于小狗崽,他只要想救是可以救活的。第一胎死后,他若把草秆剁得细碎些,或者上面铺一块布片,就可以避免后来的死亡。这一点,他很清楚。但是,剩下的最后一只,不久也随着它的三兄弟的死法而去了。他并不想让小狗死掉,但也不认为它们必须活着。这种冷淡的态度,或许因为这些小狗都是杂种。

每每会有路旁的狗随他而来。走在遥远的道路上,他曾一边同这些狗对话,一边返回家中,喂它们食物,让它们睡在温暖的被窝里。狗们似乎也很能领会他的慈悲之心,为此而深感慰藉。不过,打从养了自家狗之后,他再也不理睬路旁的杂种狗了。人或许也是如此,他既蔑视世人的家族,又嘲笑自己的孤独。

对于小云雀也是如此,一开始他想养育小鸟的慈善之心,转眼间消失了。他认为,捡拾人家丢弃的小鸟毫无用处,于是听任孩子们将那鸟儿摆弄至死。

当他去看小云雀的时候,他的戴菊鸟水浴太长时间了。

他连忙将泡水的鸟笼子从盆里提上来,两只鸟儿都倒在笼底,像濡湿的破布,纹丝不动。他放在掌心观察,两只鸟的爪子微微颤动。

“太好啦,还活着呢。”他兴奋地说。

其实,小鸟紧闭着眼睛,小小的身子已经彻底冰冷,看样子救不活了。但他仍然握在手里,放在长火钵上熏烤,一边吩咐女佣为添足的煤炭扇火。羽毛腾起热气,小鸟痉挛地抽动起来。本以为它会因浑身灼热而惊恐,随之产生同死亡战斗的力量,但他的手再也耐不住火焰的炙烤,随之将手帕铺在笼底,将小鸟放在上面,用火熏烤。手帕烤黄了变焦了,小鸟不时弹跳似的,啪嗒啪嗒张开羽翼,扑扑棱棱站不起来,不久又闭上了眼睛。羽毛全然干了,然而一旦离开火钵,身子就栽倒,看来不可能再活了。女佣访问喂养云雀的人家,听说小鸟娇弱的时候,可以饮以粗茶,裹上棉团。于是,他将小鸟包在脱脂棉里,用两手捧住,使鸟嘴插入冷凉了的茶水里。小鸟果然喝水了!不一会儿,让它接近捣碎的食饵,它伸长脖子啄食起来。

“啊,终于还阳啦!”

多么令人爽适的喜悦啊!仔细一想,为了救活小鸟,他已经花去四个半小时了。

两只戴菊鸟好几次想登上栖木,但都掉了下来。足趾似乎张不开。捕在手里用指头触一触,爪子缩在一起,硬挺挺的,仿佛一根就要折断的枯枝。

“老爷,刚才不是用火烤过吗?”

经女佣提醒,他发现鸟腿颜色变得干黄,糟了!想到这里,他满肚子无名火起。

“托在我的手心里,要么躺在手帕上,鸟爪怎么会烤焦呢?要是明天鸟爪子还不好,那将怎么办呢?只得到鸟店求救啦。”

他锁上书斋,闭门不出,把两只鸟爪含在嘴里焐热,舌尖的触感使他渗出怜悯的泪水。不一会儿,手心的汗濡湿了翅膀。经唾沫温润,小鸟的爪子稍稍柔软了。他又怕动作粗疏弄断了鸟爪,首先将一只爪子小心捋直,扣在自己的小手指上,尔后再把鸟腿含在嘴里。他拆掉栖木,将食饵拨到小碟里,放在笼底。不过,小鸟的腿脚不灵活,还是不能自由站起来啄食。

“老板说了,或许就是因为老爷烤焦了鸟爪子。”

翌日,女佣打鸟店回来对他说。

“他说,可以用粗茶焐一焐鸟爪子看看。一般来说,小鸟自己啄啄爪子就会好起来的。”

可不是嘛,小鸟不住用喙尖敲敲爪子,一会儿又含在嘴里拉扯一下。

“爪子啊,到底怎么啦?坚强起来吧!”

它以啄木鸟的气势,用力叨啄自己的爪子,很想凭借一双不太灵活的腿脚,果敢地站立起来。它似乎不明白,身体的那一部分怎么会变坏了呢?真是百思不解啊!面对这个小动物的生命的闪光,他真想大声鼓励它一番呢。

他又将鸟浸泡在茶水里,但似乎还是含在人的嘴里更有效。

这两只戴菊鸟都不太亲近人,以往抓在手里,胸脯就突突跳动。可在爪子受伤的最初一两天里,待在他的手心里全然混熟了,不但不怎么胆怯,而且一边欢快地鸣叫,一边也能被捧在手里啄食了。鸟儿的这个变化,更增加他的怜爱。

然而,他看护小鸟效果不佳,失之怠惰。缩在一块儿的鸟爪子沾满了鸟粪。到了第六天早晨,戴菊鸟夫妇互相依偎着身子死去了。

小鸟的死实在太无常了。多半都是早晨看到鸟笼子里有意想不到的尸骸。

他家里最早死的是红雀。这对红雀夜间被老鼠咬断了尾巴,笼子里沾满鲜血。雄鸟第二天死了,而雌鸟迎来的一只又一只雄鸟也都相继死去,唯独它自己,露出红通通的猴子般的屁股,活了很长时间。到头来因极度体衰而死去。

“家里养不活红雀,早已不养了。”

原来,红雀这类女孩儿爱养的鸟,他不喜欢。比起散食的外国鸟,它更爱喂养朴素的本国碎食鸟。(67)即使都属于鸣禽,他对金丝雀、黄鹂和云雀等鸣声华丽的小鸟不感兴趣。他之所以喂养过红雀,那是因为是鸟店送给他的,死了一只又买一只,仅此而已。

不过,就拿狗来说,他养过一只柯利犬(68)之后,就一直不想让它断种。向往与母亲相似的女性,喜欢像初恋情人般的女子,希望同死去的妻子一样的女人结婚,不也是出于此种想法吗?他同动物相伴而生活,只因为想要享受更加自由的傲慢带来的寂寞难耐。于是,他不再饲养红雀了。

红雀之后死去的黄鹡鸰,腰部以后皆呈黄绿色,腹部为黄色。它那柔和淡雅的体形,富于枯竹疏林之趣。尤其是同他混熟了之后,不肯进食时,他若亲手喂食,小鸟就会震颤着半开的羽翼,可爱地鸣叫着,高高兴兴地啄食起来。小鸟甚至还顽皮地想叨啄一下他脸上的黑痣。他在客厅里放生,小鸟捡拾咸饼干屑什么的,吃多了撑死了。其后,他很想再买一只,但又作罢了,随之将一直没养过的红歌鸲送进空鸟笼里。

那对戴菊鸟,不论是溺水还是伤爪,完全是他的过失造成的。因而,他对戴菊鸟的思念之情一时难以了断。鸟店老板很快又给他送来一对儿,尽管是体形很小的鸟儿,这回他一直守在水盆旁边不离开一步,不过水浴的结果同上回一样。

将浸水的鸟笼子从盆里提出来时,鸟儿扑棱棱震颤着翅膀,闭着眼睛,但好歹还能站立,比上次好多了。这次他也有心留意不再烤焦鸟的爪子了。

“又搞砸了,生起火来吧。”

他心情冷静下来,有点儿难为情地说。

“老爷,干脆让它死掉,怎么样呢?”

他突然惊醒般地甚感惊讶。

“上回很容易就救活了。”

“即使救活了也不会太长久。上回,爪子烤成那样,我都想还是早点儿死了好。”

“想救是可以救的。”

“还是叫它们死去吧。”

“那样行吗?”

他即刻感到意识模糊起来,身体很衰竭。于是,他默默登上二楼的书斋,把鸟笼放在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中,眼睛蒙眬地望着戴菊鸟死去。

他祈求太阳的热力能够将小鸟救活。然而,他不由得悲从中来,仿佛眼睁睁看着自身的惨状,他不可能再像上回那样,为救助小鸟的生命而拼命折腾了。

小鸟渐渐断气了。他从笼子里掏出湿漉漉的死骸,托在手心里好大一会儿,然后又放回笼子,塞进壁橱。接着,迈动双腿,走下楼梯,漫不经心地对女佣只说了一句话:“死了。”

戴菊鸟体形小巧娇弱,很容易死去。但他家中相同体形的长尾山雀、鹪鹩以及山雀等,都活得很好。戴菊鸟两次水浴都给弄死了,他认为这或许是命中所定吧,例如死了一只红雀,那么这个家就很难再养红雀了。

“我和戴菊鸟绝缘啦。”

他笑着对女佣说,躺倒在餐厅里,听任小狗们拉扯他的头发。他从并排的十六七个鸟笼子里挑选一只猫头鹰,带到书斋里去了。

猫头鹰看着他的脸孔,怒张着圆眼,短缩的脖子不停转动,嘴里吱吱鸣叫,呼呼地吹气。据他所见,这只猫头鹰在他盯着看时,什么也不吃。他用手指夹着肉片靠近它,它愤然叼住,一直把肉片挂在嘴边,不想吞进肚子里。他曾经一直熬到天亮,似乎同鸟儿比谁更耐心。他在旁边,鸟儿根本不肯朝食罐瞅一眼。身子也一动不动。到了天色朦胧亮时,猫头鹰也许饿了,可以听到爪子顺着栖木向食罐移动的声音。他回过头去,只见鸟儿高耸着冠毛,眯细眼睛,带着一副阴险而狡猾的表情,向食饵那里探头探脑。鸟儿猛然抬起头,朝他狠狠吹气,随后摆出一副素不相识的样子。他故意不看鸟儿,其间,再次听见猫头鹰的爪子滑动的声响。双方视线碰在一起,鸟儿又随即离开食饵。如此反复多次,这时伯劳早已高声唱起欢乐的晨曲。

他不但不憎恶猫头鹰,反而将鸟儿看作愉悦心情的慰藉。

“我在寻找,有没有这样的女佣呢?”

“嗬,你也有谦让的时候啊。”

他带着不悦的神色,不再望着那位朋友。

“唧唧,唧唧。”他呼唤身边的伯劳。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伯劳仿佛要吹走身边的一切,高声回应。

虽然与猫头鹰同属猛禽,但这只伯劳不失喂食时的亲密,像个撒娇的小姑娘一样接近他。听到他外出归来的足音,或者轻声的咳嗽,小鸟都鸣叫着回应。一旦飞出笼子,总是在他的肩膀、膝头绕来绕去,欢快地颤动着羽翼。

他将伯劳置于枕畔,代替闹钟。早晨天一亮,只要听到他翻身、动手,或整理一下枕头,小鸟就“恰恰恰”地对他撒娇。哪怕听他咽唾沫,鸟儿都要对他“唧唧唧”应答一番。过不多久,就高声呼叫他起床,宛若生活之朝的一道闪电,猝然划过天宇,为他带来欢乐与爽适。同他多次对话之后,等他完全清醒过来,伯劳就模仿各种鸟儿,静静地鸣叫着。

伯劳首先使他感到“今日也很难得”,接着便是各种鸟鸣持续不断。他身穿睡衣,手指蘸着食饵给伯劳吃,空腹的鸟儿猛烈咬住手指,他权当对他的爱而接受下来。

哪怕出外旅行一个晚上,梦中也是离不开动物,常常使他半夜里醒来。所以,他几乎不离开家门。这一习惯逐渐发展成怪脾气,有时独自一人外出访友或购物,半路上觉得太孤独,受不了,又立即折回家来。没有女伴一道出行时,不得已只好叫小女佣作陪。

他既然去观赏千花子的舞蹈,又叫小女佣怀抱花篮,这就不大会随便吩咐一声“算啦,回家吧”。

当晚的舞会由某家报社主办,十四五位女舞蹈家竞相演出。他有两年多不曾观看千花子跳舞了。这回,他不去看她的舞蹈的堕落。对于野蛮的力的流连,只不过是庸俗的谄媚,舞蹈的基础形态连同她肉体的张力一起,完全崩溃了。

纵然司机那么说,可碰上葬仪,家里又有戴菊鸟的尸骸,借着种种不吉利的形象为口实,他叫小女佣将花篮送到后台去。听说她很想同他见面,但看了刚才的舞蹈,同她详谈起来也不会愉快。所以只趁着幕间休息,他立即赶往后台。他没有突然在入口停下,而是迅速躲进门后。

千花子正在叫一个青年男子为她化妆。

她静静地闭着双眼,稍稍向前伸着脖颈,一副任意交由对方摆布的样子。她那一直不动的白皙的面孔,还剩下双唇、眉毛和眼睑没有描画,看起来犹如没有生命的偶人,简直就是死人的面影。

将近十年前,他曾经想同千花子一道情死。当时,他成天念叨着“想死,想死”,这两个字几乎成了口头禅,但又找不出非死不可的理由。他每天独自一人同动物守在一起,其实这种想法,只不过像漂浮于此种生活水面上的泡沫罢了。千花子呢,似乎有人从别处为她带来这个世界的希望,她一味茫然地任人摆布,他觉得这还不能算是活着。因而,他感到千花子可以作为情死的对象。果然,从千花子的表情可以得知,他并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有何意义。她只是一口答应下来,仅仅提出一个要求:

“请把我的脚绑紧,据说死时会吧嗒吧嗒踢裙子呢。”

他一边用细绳子捆绑着,一边赞叹眼下她的一双美足。

“人家也许会感到惊奇,那小子竟能同如此漂亮的女人死到一起去。”

她背朝他而卧。天真地闭着眼睛,稍稍伸长着脖颈。接着,双手合十。仿佛天边一道闪电,他被难得的虚无击倒了。

“啊,不能死啊!”

他既不想杀人,也无意寻死。他不知道千花子是真心想死,还是故作玩笑。看她表情,似乎两者都不是。那是仲夏的午后。

不过,他似乎因什么而惊讶万分。自打那之后,他既不想自杀,也不把这个口头禅挂在嘴边了。当时,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响起: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必须永远感谢这位女子。

千花子将舞蹈化妆委托给青年男子,这使他想起她过去双手合十时的面容。刚才在汽车里浮现出的白日梦,亦即如此。即便是夜间想起千花子,他也会产生错觉,仿佛包裹于盛夏白日令人目眩的光明之中。

“不过,自己为何突然躲在门后头呢?”

他自言自语沿着走廊折回头。一个男子亲切地同他打招呼,他一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而对方颇为兴奋:

“还是那么优秀啊,这么多人一起跳,更显出千花子最出色。”

“啊!”他想起来了,那人是千花子的丈夫——乐团伴奏。

“最近怎么样啊?”

“啊呀,本来想去看望您的。去年底,我同那女子离婚了。不过,千花子的舞姿出类拔萃,实在优秀!”

他想自己也得找出一些好听的话,不知为何心里发慌,憋闷得喘不出气来。于是,他脑子里浮出一句话。

正巧,他怀中有一部十六岁死去的少女的遗稿。他最近阅读一些少男少女的文章,感到无比快乐。十六岁少女的母亲,为遗体化妆,在女儿去世当天日记上最后一页,写下了这样的句子:

生来初化妆,娇美新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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