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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风大,来跟我回家
书名: 我有一个超能力,超级喜欢你 作者: 艾鹿薇 本章字数: 4369 更新时间: 2023-05-22 13:43:13
1
我知道一定会是这样的结果。
小荞和我说,因为她男朋友许绍刚找到实习工作,不能一起出去毕业旅行了。她央求我,一起报个旅行团去迪拜。
我毕业后没打算挤招聘会找工作,只想着回家先安静地写几年小说,把自己写空了再考虑去求职。
因此,对于闺密的请求,我这个闲得快要发霉的人完全没法拒绝。
八月底,我们报了从北京出发的台湾旅行团。在机场集合的时候,我看到了远远走来的小荞以及她挽着的许绍。
脑子空白了几秒,我强挤出了一个笑容。果然,小荞梦想中左手闺密、右手恋人的旅行阴谋就这么达成了。
那个烈日炎炎的夏日午后,我由文艺清新少女变成了一颗锃光瓦亮的大电灯泡。
航班在深夜起飞,我们乘坐的是阿联酋航空A380双层土豪飞机,我却没什么心思拍照留影。八小时的飞行,我全程装睡。小荞和许绍欢声笑语,我已经在担忧未来五天要如何熬过去。
迪拜时间凌晨四点,飞机落地。
我们第一晚入住Atlantis酒店,它坐落在迪拜最负盛名的棕榈岛上,有八百米的私人海滩,可以在房间观赏Arabian Gulf(阿拉伯湾)的壮丽景致。
酒店大堂里,冷气足得快要把人冻僵,导游将全团完美交接给了地接沈麦,据说他是在迪拜留学的中国人。他二十五岁,个头足有一米八,短发,眉眼清秀,五官搭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俊俏。他有着麦色的皮肤,穿一件纯白背心和一条宽松的军绿色裤子,双臂满是肌肉,窄腰结实,完美的身形在这身打扮里显露无遗。
我听到了身后一个少女捂嘴尖叫的声音。我呼了一口气,若不是她抢先一步,叫出来的就一定是我了。
我对长相清爽、身形健硕的男生从来没有抵抗力。
他派发房卡给大家,最后只剩两张房卡,却还有等在原地的我、闺密以及她男友三个人。
“我自己一间就好。”我抽过一张房卡。按原定计划,我与小荞一间房,可现在这种情况,我自然是落单了。
“谢谢亲爱的!”小荞拥抱我,之后无比甜蜜地拉着许绍走进电梯。
我拖着行李箱走进另一侧的电梯,沈麦也进来了。电梯到达九层,我出去,他也出去。房间门口,我插卡开门,他停在我身边没动。
“有事吗?”我不解。
“名单上是我与许绍一间,你与白小荞一间,这上面并没有写他们要求同住。”他将一张纸举到我的脸前,“旅行合同看过了吧?单客要与地接拼床。”
他静立着看我,在等我的反应。
“我去把许绍换回来。”我推着箱子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我加钱,再开一间吧。”我怎么好意思去把一对情侣拆散。
“每晚人民币两千五。”
我化身石像。
他从我手里接过行李箱,走进房间,坐在沙发上,说:“床归你,我睡这里。不同意的话,给我信用卡,我去帮你新开一间,四晚大概是一万块……”
“同意!”我坚定点头。
2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担心沈麦会把我怎么样。
以他的条件,在迪拜都是不缺姑娘的类型,而我自认没有让男生无法把持的美貌。
我略矜持地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避免素颜无神,又浅画了一笔眼线。等我从浴室出来时,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凌晨五点,我爬到土豪酒店的大床上,明明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可听着房间里有异性均匀的呼吸声,硬是一秒都睡不着。
我辗转反侧就到了早上九点。闹铃响时,他起床了,利落地洗漱,出去的时候轻敲两下门板,说:“半个小时后大堂集合。”
因为化妆,我错过了吃早餐的时间,还破天荒地穿了短裙,将第一天的活动是参观阿布扎比大清真寺完全忘在脑后。
上大巴时,见我风风火火地从酒店跑出来,沈麦浅笑。我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将一个汉堡塞到我的手里。
我怔怔地看着他。
“眼线歪了。”他终于没忍住笑出来。
“这是我的风格。”我一秒冷脸,从他身边走过去。
小荞在车里冲我挥手,见我就说:“你竟然化妆了啊,团里有你中意的男生吗?”声音之大,足以全车无死角传播,我恨不得捂住她的嘴巴。
“因为要自拍啊。”我胡诌个理由,目光扫向前排的沈麦,他正安静清点人数,目光对上时,我飞快地将脸扭到了一边。
明明没有怎么样,可我为什么会这么慌?
阿布扎比大清真寺。
这里是全阿联酋唯一一座对外开放的清真寺。攻略没做到位,以至于到了寺庙门口,我才知道男女都要包裹严实,绝对不能露肉。
我排在长队里去领衣服,一只手将我从人群里拉出来。不顾他人的眼光,他将一件黑色的纱袍给我套上,只露出我的脸。
“你为游客服务都是这么亲力亲为吗?”我看着他。
他淡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挥了挥手里的旗子,快跑几步去前面带队了。
小荞走上来,一只手挽着许绍,另一只手挽着我,嬉笑着说:“团里跟着妈妈一起来的那个男生也是刚毕业,我问过了,他没有女朋友,你要不要认识一下?”
我回头看她说的男生,清清瘦瘦,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是学霸类型。
“不要,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很坚定地回绝。
“哇,你终于弄清自己喜欢什么类型了吗?”小荞一脸惊讶。
我看向在最前方带队的沈麦,阳光穿过大寺的拱窗映在他的脸上,让他整个人仿佛带了神祇之光。
“我也是刚刚知道。”
3
接下来的行程是参观民俗村和亚斯岛。
我被小荞拉着合影拍照,而沈麦留在车上没有下来,我与他便整个下午没有交集。
晚饭的时候,我才终于看到他。
团里的阿姨们将沈麦团团围住,要他晚上带她们到当地的夜市逛逛,我和小荞从他身边走过去,他突然伸手搭住了我的肩。
“一起去夜市吗?”
“啊?”我愣了两秒,“好啊!”
小荞看着我一脸慌张的模样,不禁哈哈大笑,她用手指戳戳我,一副“你被我捉到把柄”的表情。
在夜市逛到晚上十点,阿姨们便已经疲惫不堪了,回到酒店,我刻意在大堂磨蹭,待所有人都离开,才走进电梯。
他跟上来,手里翻转着房卡,淡笑道:“怕她们知道我们同住吗?”
我撇嘴。
“当电灯泡的滋味我很懂。”他靠在角落里说道。
我从电梯中的镜子里看着他。
“我最好的男性朋友和女性朋友变成了情侣,说好的三个人一起来这里留学,最后只有我自己来了。我觉得很孤独,就算毕业了,好像也没什么理由回国。”
原来觉得孤独的并非只有我,我在镜子里对他浅浅一笑,代表自己感同身受。
“明天晚上带你去玩吧。”他抬头,电梯恰好到达九楼。他从我身边走过去,手掌轻拍我的脑袋,“把白天没心思玩的地方,带你重玩一遍。”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走廊里,直到电梯门重新合上,我才回过神来,急忙按着开门键挤出来。
我的一颗心,因为他毫无征兆的几句话,怦怦直跳。
4
我想我是喜欢上他了,没有一见钟情那么夸张,但绝对是丘比特射中十环那种。
接下来的几天,我发现自己的目光仿佛黏在他身上一般,除了他,我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哈利法塔、黄金市场、迪拜沙漠、公共海滩……每一个景点我都无心观赏。
我刻意放慢脚步,刻意说身体不适,刻意问东问西,都是为了可以留在他身边。
他也并非和团队寸步不离,有时送大家到了景点,他便会在外面等待。看着他和其他国家的导游们谈笑风生,在几种语言间转换自如、毫无压力,我内心对另一半的标准连提了好几个等级。
尽管我知道这份喜欢来得草率又鲁莽,也知道自己一次次的心动全无未来,但偏偏没有人能够为我喊停。
我想,喜欢一个人的心,可以打败所有的顾虑与退缩,可以撬动整个地球。
我依然与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每晚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好希望时光就停在这一刻。
五天的行程,转瞬结束。
回国的航班在深夜。
当天自由活动,团友们大多去迪拜MALL购物。
小荞和许绍去了迪拜水族馆,我在酒店大堂发呆,沈麦走过来,用脚尖踢了踢我的椅子。
“走,带你去玩。”
我们又去了哈利法塔,坐在全世界最大的音乐喷泉前吃着冰激凌,身后的喷水声震耳欲聋,我们说每句话都要大声喊。
“我为你拍张照吧?”他扬扬手机,在我的耳边喊。
“我不上相的,不拍了。”我笑着喊。
一曲终了,他抬手看看手表,手掌放在我的头顶,将我的脸扭向喷泉:“等待惊喜。”
“什么?”我刚想问是什么惊喜,这个全世界最知名、最昂贵的人工岛上就响起了一阵旋律。在场的所有中国人齐齐转头看向喷泉,一个个脸上写满了惊喜。
“是张学友的《吻别》!”我站了起来,下一秒钟,眼眶就湿了。
“是迪拜在每天傍晚给所有中国游客的回馈。”他在旁边说道。
“谢谢。”我由衷道。
谢谢你给我的惊喜,谢谢你对我的照顾,谢谢你给我带来的一次次心动。
在最最熟悉的音乐声中,我握紧拳头,心中一股热流汹涌地蹿至头顶,然后我踮起脚吻了他的脸颊。
他微怔,之后伸出手臂轻揽住我,额头抵在我的头顶上,轻轻笑了。
“听说在迪拜当乞丐很赚钱,我留下来好不好?”我脑袋木木的。
“傻瓜。”他揉乱我的头发。
这是他最后对我说的话。天空中布满红色的晚霞,我对他最后的印象定格在了这一刻。
5
当晚,我离开迪拜。
小荞对此次出行非常满意,她意犹未尽地与我商量着下次出行的地点,说一定要找风光秀美的地方。
末了,她问我:“你为什么不爱拍照啊?”
我淡淡一笑,没有回答。其实哪有女生不爱拍照,只是我独身一个人,不好开口烦求别人帮我拍照罢了。
在机场候机的时候,我邮箱里收到了一封陌生的邮件。
里面有几百张相片,是这五天里我在迪拜所有景点里的身影。相片中的我时而安静,时而微笑,时而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着什么。
而每一张相片的右下角都有一个男生微勾起的手掌,仿佛在等待人来牵。
邮件的最后,只有一句话—
我好像找到回国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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