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英王尔德最新章节-免费小说-全文免费阅读-英王尔德作品-小说大全-七猫免费小说-七猫中文网
第十一章
书名: 道林·格雷的画像 作者: (英)王尔德 本章字数: 13175 更新时间: 2023-11-22 15:25:55
多年后道林·格雷一直深陷这本书中无法自拔。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从未尝试去摆脱它的影响。他从巴黎买来了这本书第一版的大开本——明明是同一本书,他却买了九本。他为这九本书做了不同颜色的封面,用于搭配自己不同时候的心情,以及自己那反复无常的性格——有些时候,他觉得自己都快要失控了。书中的男主角,也就是那位奇特的巴黎青年,他身上不可思议地混杂着浪漫和科学的气质。对道林而言,这个男主人公代表着自己的未来。实际上,他觉得这本书讲的就是他的故事,只不过现实生活中这些事情暂未发生而已。
但在某一点上,他比小说中这位古怪的男主人公要更为幸运。他从来没有——实际上,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有这种“怪癖”——害怕镜子,害怕光滑的金属面,害怕平静的水面。那时的巴黎青年还十分年轻,一个意外让他失去了原有的美貌,从而引发了这一“怪癖”,显然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儿。过去,道林幸灾乐祸地阅读着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或许他所有的喜悦和欢乐中都夹杂着恶意。这着实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即使作者在描述一个人的悲伤和绝望时略显夸张,但在世人看来,男主人公已经失去了在尘世里最贵重的东西。
巴兹尔·霍尔沃德以及许多认识道林的人,都倾倒在道林的盛世容颜下,而且道林的美似乎永远也不会褪色。即使他们都听说过他的种种恶行;即使时常有关于他的生活方式的奇闻怪事在伦敦流传开来,还成为了俱乐部里的谈资;但人们一见到他,便觉得那些谣传不过是在恶意中伤他。他总是一副不染红尘的模样。道林·格雷一踏进房间,满嘴污言秽语的人们会立马沉默不语。他单纯的面孔总能让人觉得相形见绌。他的出现似乎能让他们回想起自己已经丢失,但又还保存在记忆中的纯真。他们想知道怎么有人会如此迷人、优雅,这是个肮脏而世俗的年代,但他似乎能出淤泥不染。
道林时常会神秘地消失很长一段时间,因此他的朋友,或者说那些自以为是他朋友的人会对此做出奇怪的猜想。而每次当他再回到家里时,总会先溜到楼上那个上锁的房间前,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房门,然后举着镜子站在巴兹尔·霍尔沃德为他作的画像面前,他时而望着画布上邪恶而苍老的面孔,时而又看着光滑镜面中年轻而美丽的容颜,然后与镜中的自己对视而笑。这种鲜明的对比往往能让他心情大悦。他愈发迷恋自己俊美的面容,对自己堕落的灵魂也越来越感兴趣。他会细致入微地观察着——有时甚至还带着一种变态的快乐——渐渐变得皱巴巴的额头,或是布满了丑陋线条的性感嘴唇。他有时也会感到好奇,罪恶的标记和衰老的迹象到底哪个更为恐怖呢?他会微笑着将自己白皙的双手放在画像上那双粗糙、浮胀的手旁——他着实瞧不起这副走样了的身材和逐渐笨拙的四肢。
有时候,确切来说是在晚上,当他躺在散发着幽香的卧房里辗转反侧时,或是当他隐姓埋名、乔装打扮地走进码头附近声名狼藉的小客栈,躺在肮脏的房间里难以入眠时,他会习惯性地回想他那自甘堕落的灵魂,但他这样的想法纯粹是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因而更觉得惋惜了。好在这样的时候不多。亨利勋爵第一次激起他对生活的好奇心时,他俩一同坐在朋友的花园里。可似乎他越是去满足这种好奇心,便越是觉得欲壑难填。他知道得越多便想知道更多,欲望就像饿鬼一样越喂越饿。
但他并非真的毫无顾忌,至少就他的社会关系而言。他会对外敞开自己的家门——冬季里是一个月一两次,其他季节里则是在每个礼拜三晚上。这时他会请来当时最有名的音乐家,用他们非凡的艺术魅力来取悦来宾。亨利勋爵每次都会帮道林安排他的小型晚宴,这类宴会因其会仔细挑选受邀宾客而闻名,也因它极其讲究的餐桌配饰而闻名——摆放在一起的异国花卉、绣花桌布和金银古盘有种奇妙的和谐感。实际上,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他们亲眼见到或是幻想自己看到了道林·格雷把他们就读伊顿公学或牛津大学时的梦想变成了现实。道林也由此成为了一个将真正的学者修养和上流社会的优雅、名望,以及近乎完美的社交礼仪融为一体的典范。对他们而言,他成了但丁[33]口中寻求“因崇尚美学而让自己更加完美”的人。如戈蒂耶[34]一样,他也是一个“客观世界因其而存在”的人。
当然,生活对道林来说才是最基本的、最伟大的艺术,因为其他艺术仿佛只是它的配置品。潮流能让真正奇妙的东西风靡一时;而纨绔子弟则以其独树一帜的方式,试着去维护美学绝对的时尚性。所以,不管是潮流还是纨绔子弟的作风都能让他着迷不已。他的穿衣风格和他引领的独特品位,对梅费尔[35]舞会上年轻的花花公子和蓓尔美尔街的俱乐部[36]的橱窗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他们跟风模仿,他们甚至还试图模仿他在偶然间露出的“翩翩风度”,可他知道那不过是一种作风散漫的纨绔习气而已。
他马上就要成年了,他迫不及待想拥有成年人的社会地位。实际上,一想到对于此时的伦敦而言,自己就如同尼禄时期罗马帝国[37]里《萨蒂利卡》的作者[38],他不由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快乐。但他内心深处又不愿只做一个“时尚行家”,只是教人如何佩戴宝石、打领带、选手杖。他想建立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不仅具有理性的哲学和有序的行为准则,也能在精神和感官中将它具体化。
崇拜感官往往会招到不公正的谴责,世人对于那种强烈的欲望和感官会感到一种本能的恐惧,他们察觉到自己与低等生物拥有同样的欲望和感觉。但道林·格雷觉得人们其实一直不了解感官的本质,它们之所以还保留着凶残的野性,是因为世人的目的不是使它们成为新精神世界里的元素——这一新精神世界的主要特点是对美有一种本能的直觉——而是妄图用饥饿疗法迫使它们乖乖就范,以疼痛来扼杀它们。当道林回顾人类历史时,他体会到了深深的失落感。人类舍弃那么多,却是徒劳无功!世人疯狂而执拗地抵制它们,世间有各种荒诞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克制,而这一切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恐惧,最后也只能落得个彻底堕落的结局,这可比人们试图摆脱因无知而产生的虚假堕落要糟糕得多。造物主把遁世者驱逐到荒野中,一方面让他们变成野兽的盘中餐,一方面又让他们与野兽结伴,可真讽刺!
的确,亨利勋爵所料不错,世上肯定会出现一种新式的享乐主义。它会重造生活,把生活从苛刻且丑恶的清教徒主义中解救出来——现如今,清教徒主义莫名其妙地再次流行起来。毋庸置疑的是,这种享乐主义会服务于理智,但它也绝不接受任何以牺牲欲望和感受为代价的学说或体系。它的真正目标在于感受的过程,而非感受的结果,不论这结果是苦是甜。禁欲主义会抑制感官,而过度的放纵也会让感官变得迟钝,可新式的享乐主义与此无关,它是要教世人如何专注于自己昙花一现的生命。
有不少人偶尔会在黎明前醒来——或是酣睡一夜后体会到了死亡的魅力;或是度过了刺激的一夜,既感到恐惧又体会到了畸形的愉悦。那时出现在我们脑海里的幻影会比现实可怕,但它又蕴含着隐藏在古怪玩意儿下的勃勃生机,也让哥特式艺术永存不朽——这种艺术可能就源自人类的幻想,尤其是那些患有胡思乱想症的艺术家。微微颤抖的白皙手指缓缓穿过窗帘。奇形怪状的黑影悄悄地溜进室内,驻足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室外,鸟儿们搅得树叶沙沙作响;能听见有人在路上走动,怕是忙着去工作;呼啸的风儿从山头吹向山脚,然后绕着寂静的房子打转,它似乎也不想惊醒熟睡的人们,但它又必须从紫色的洞穴把睡梦呼唤出来,一层层地掀起黑暗的面纱,世间万物渐渐露出其原来的面貌。我们看着黎明用自己一贯的方式重塑整个世界。昏暗的镜子再次反射出事物的影像。熄灭的蜡烛还在原地,烛台旁也许摆放着我们最近在翻看的那本书,又或是我们在舞会上佩戴的花饰,也有可能是一封我们不敢拆开或者已然熟读过的信件。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不过是从虚幻的黑夜回到自己熟悉的现实世界。我们只是停下来休息了一番,生活还在继续。我们只能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枯燥乏味的日子,此时内心不由生出一股无力感,又或是产生一种疯狂的渴望——某个早晨,我们睁开双眼后发现自己迎来一个为欢愉而生的新世界。在新世界里,世间万物都发生了变化,或是拥有新的形状和色彩,或是隐藏着某些秘密。过去变得不值一提,至少人们不会再因往事而感到悔恨或良心不安。毕竟再快乐的回忆也夹带着苦涩,再美好的过去也掺杂着痛苦。
对于道林·格雷而言,他真正的目标正是要创造一个这样的新世界,或者说这是他生活中的目标之一。他正在寻找一种全新而陌生的愉悦感,而陌生感也正是浪漫的必要元素。在这一过程中,他选择了某些与自己本性相悖的思维模式,它们会对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他选择了自我放纵。然后,他体会到了它们所带来的乐趣,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求知欲。接着,他又冷漠地遗弃它们,虽然有些奇怪,但这倒符合他热情的性格。据某些现代心理学家而言,冷漠往往是性格热情的先决条件。
曾经有谣言说他打算加入罗马天主教,的确,天主教的仪式一直很吸引他。它日常的祭献比古老世界里所有的祭献要更为可怕,但触动他的是它对感官的摒弃,以及它那些古朴的元素和它竭力象征的人性中的永恒悲哀。道林最爱跪在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望着那些场景——牧师穿着僵硬的印花法衣,他或是用白皙的双手揭开圣盒上的幕布;或是举起镶着宝石的圣盘,灯笼状的盘子里装着白色的圣饼——有时,我们怡然自得地将这些圣饼当作天使的面包——或是穿上耶稣受难时的长袍,将面饼捏碎,放进圣餐杯里,锤击自己的胸口向神父忏悔。男孩们穿着饰有蕾丝的红色衣服,被他们抛向空中的香炉还在冒烟,看上去像一朵朵大金花,这一幕莫名使他着迷。他往外走时往往会惊奇地望着那些黑色的告解室,他希望自己也能坐到某个告解室里,世间男女们隔着陈旧的栅栏低声诉语,他则在昏暗的阴影下细细倾听。
但他永远不会正式接受某个信条或体系,从而犯下遏制智力发展的过错。这好比旅途中,你会在暗无星月的夜晚去旅馆里待上几个小时或一个晚上,但你不能错误地把旅馆当成自己的住所。有段时间,道林“信奉”神秘主义,因为它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能够化腐朽为神奇,而且它似乎始终与微妙的唯信主义[39]相依共存。不过另一段时间里,道林又倾向于德国达尔文主义运动中的唯物主义论,在将人类的思想和情感追溯到细小的脑细胞或人体中某根白色神经的过程中,他体会到了别样的快乐。他还很喜欢它所提出的概念,即精神世界完全依赖于物质形态,不论它是正常健康的还是反常病态的思想。但是,正如他之前所说的,他觉得只要与生活本身相比,所有关于生活的学说都会变得不值一提。他敏锐地意识到,任何脱离现实的理论都会变得毫无价值。意识跟灵魂一样,有自己尚未被人所知的精神奥秘。
因此,他开始研究香水和制香秘诀,提炼香气浓郁的香油,燃烧气味重的东方树脂。他知道人类的情绪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感情生活,于是他决定要探寻它们之间真正的关系。他想知道为什么乳香会让人增添神秘感,而龙涎香能撩动人内心的热情,紫罗兰则会使人忆起已经逝去的爱情,麝香能让头昏脑涨,黄兰会玷污想象力。他常常试着阐述一门真正的香水心理学,评价各种香料的效用,比如香甜的根部、满是花粉香的花朵、香喷喷的香树脂、黑色的香木、令人作呕的甘松香、使人发疯的枳椇,以及据说能驱走忧伤的芦荟。
另一段时期,道林又醉心于音乐。他将一个格子装饰的长房间里的天花板漆成了鲜红色和金黄色,又为墙壁涂上了橄榄绿。过去,他时常会在这个房间里举办一些奇怪的音乐会——一些疯狂的吉卜赛人用小巧的齐特琴拨奏出狂野的音乐;或是有些围着黄色披巾的突尼斯人在弹奏着大鲁特琴,他们神情严肃地拨弄着紧绷的琴弦;有时还会是一些笑嘻嘻的黑人一直在敲击铜鼓;或是一群戴着头巾、身材纤瘦的印度人,他们蹲在红色的席子上,以吹奏芦笛或者铜管乐器来“控制”眼镜蛇和恐怖的蝰蛇。他有时也会欣赏一些刺耳的音程以及尖锐而嘈杂的音乐——当他听着舒伯特优雅的古典乐、肖邦唯美而忧郁的曲风和贝多芬的交响曲,内心却毫无波澜时,他会尽其所能地在世界各地收集种种奇怪的乐器,他的藏品或是来自某个已灭亡国家的坟墓,或是来自少数能与西方文明共存的野蛮部落。他喜欢触碰这些乐器,有时还会试着弹奏一番。他从奥内格罗的印第安人那儿得到了神秘的“朱鲁帕里斯”,这是一种不允许女性瞧见的乐器,而且青年男性也只有在戒斋或受到鞭笞后才能见到它。他还收集了能发出尖锐鸟鸣声的秘鲁陶罐;来自奥瓦耶[40]的阿方索在自己国家听说过的人骨长笛;在库斯科附近发现的碧玉,它能发出洪亮而美妙的音符。他的藏品还有色彩鲜艳、装满了石子的葫芦,摇晃起来咯咯作响;墨西哥的长号角,演奏它的方法不是朝里吹气而是往外吸气;亚马逊部落里能发出刺耳声的号子,演奏者一般是整日待在参天大树上的哨兵,据说它的声音能传到九英里以外;由两个可以振动的木制簧片组成的“狭缝鼓”,用来敲击它的木棍上涂着弹性胶,这种树胶取自植物的乳白色汁液;阿兹特克人的“龙特尔”铃,挂在一起的铃铛就像一串葡萄;包裹着蟒皮蛇的圆筒形大鼓,贝尔纳尔·迪亚斯和科尔特斯在墨西哥神庙里见过这种大鼓,贝尔纳尔还向世人生动地描绘了它那低沉的鼓声。这些特点奇特的乐器让他十分着迷。只要想到艺术跟大自然一样,也会孕育出形态丑陋、声音可怕的怪物,他便莫名有些欢喜。然而,等过了一段时间他厌倦了这些乐器后,他就会独自或是跟亨利勋爵一起坐在歌剧院的包厢里,忘乎所以地听着歌剧《唐豪塞》[41]。在这部伟大的艺术作品的序曲中,他看到了自己不幸的灵魂。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他开始研究宝石。那是在一次化装舞会上,他装扮成来自茹瓦约斯[42]的法国海军将领安尼,当时他的衣服上装饰着五百六十颗珍珠。多年来,他一直沉迷在这一爱好中,实际上可以说这成了他一辈子的爱好。他常常整日捣鼓他收藏在宝石盒的各种宝石,比如本来是茶青色,但在灯光下会变成红色的金绿宝石;有着银色线条的波光玉;浅黄绿色的橄榄石;淡粉红色和酒黄色的黄玉;如火焰般耀眼,能折射出四射星光的红宝石[43];红似火的肉桂石;橘色和蓝紫色的尖晶石;能在深红色和蔚蓝色之间转换的紫晶。他偏爱金红色的太阳石,珠白色的月亮石和彩色的蛋白石。他从阿姆斯特丹购入了三颗颜色鲜艳的超巨型绿宝石,他还有一枚令所有鉴定家都羡慕的绿松石。
他还了解了一些关于宝石的精彩故事。阿方索的《教士规》中曾提到一条毒蛇,它有一双红锆石眼睛。在亚历山大的传奇史中,据说这位伊马夏省[44]的征服者在约旦之谷处,发现了一种“背上长着绿宝石项圈”的蛇。菲洛斯特拉告诉我们,龙的脑袋里有一颗宝石,只要“展现出一些金色的字母和一条鲜红色的长袍”就能让恶龙沉睡,然后便能杀死它。据伟大的炼金术家皮埃尔·德·博尼费斯所说,钻石能让人隐形,印度玛瑙能使人变得能言善辩,光玉髓可以平息怒火,红锆石能助眠,紫晶可以去除难闻的酒气,石榴石能驱魔。一种名为“赫德罗皮克斯”的石头可令月亮黯然失色,而月光石的光亮则会受到月亮盈亏的影响。一种叫“梅洛西亚斯”的矿石能找到小偷,只有小山羊的血能影响它的效果。莱昂纳杜斯·卡米路斯见过可以解毒的白色矿石,它取自刚死去的蟾蜍的脑袋。在阿拉伯鹿的心脏中发现的牛黄石能治愈瘟疫。能在阿拉伯鸟的巢穴中找到一种名为“阿斯皮拉特斯”的宝石,据德谟克利特[45]所言,佩戴它的人能够避免火灾。
锡兰国王在自己加冕典礼上,曾捧着一枚大红宝石乘车穿过城市。约翰祭司的宫殿大门是由红宝石制作而成,上面镶嵌着角蛇的角,因此无人能携带毒药进殿。山墙上有“两颗金苹果,苹果里放着两块红宝石”,如此,日光下金子会闪闪发光,夜里红宝石会熠熠生辉。洛奇将一个奇怪的冒险故事写成了一本书:《美国的一块珍珠云母》。书中提到,任何在皇后卧室里的人都可以瞧见“世上所有纯洁女子的银镂刻像,她们正在照一面由橄榄石、红玉、蓝宝石和绿宝石制作而成的镜子”。马可·波罗曾亲眼见到日本的居民把粉红色的珍珠放在死者的嘴里。一个海怪迷恋上了一颗珍珠,可采珠人却把珍珠取来献给国王佩罗滋,海怪杀死了这个窃珠贼,但它也因失去了珍珠而伤心了七个月。据普罗科匹厄斯[46]所述,在国王落入匈奴人的陷阱时,他扔掉了这颗珍珠,尽管阿纳斯塔修斯一世以五百磅黄金悬赏此珠,但没有人能再找到它。马拉巴尔的国王曾向一位威尼斯人展示过一条由三百零四颗珍珠串成的念珠,一颗珍珠代表一个他所敬仰的神。
据布朗托姆所说,亚历山大六世的儿子瓦伦蒂诺公爵去拜见过法国国王路易十二,他的马匹载满了金叶,帽子上镶着两排耀眼的红宝石。英国国王查理的马镫上有四百二十一颗钻石。理查二世有一件价值三万马克[47]的外套,上面嵌满了玫红尖晶石。按霍尔所述,亨利八世在前去伦敦塔加冕的路上穿戴着“一件金缕衣,以钻石和其他的珍贵宝石装饰的胸牌,镶着大玫瑰红尖晶石的项链”。詹姆斯一世的宠臣都戴着以金丝点缀的绿宝石耳环。爱德华二世将一套嵌着红锆石的赤金盔甲和一个饰有绿松石的金护肩,以及一顶镶着珍珠的头盔,赠送给了皮尔斯·盖维斯顿。亨利二世戴着一副长至肘部且镶有宝石的手套,他还有一只以十二颗红宝石和五十二颗大珍珠装饰的驯鹰手套。“大胆的查理”是其家族里最后一任勃艮第公爵,他所戴的公爵帽上垂挂着梨形的珍珠,点缀着蓝宝石。
过去的生活方式可真精致!派头十足,装饰品是那样的华丽!即便只是在文字里感受逝者的高贵奢华,都让人惊叹不已!
随后他的注意力又转向刺绣,以及在北欧国家寒冷的房间里充当壁画的挂毯。他开始研究这一领域——道林有一个奇特的能力,只要一喜欢上某类事物,他暂时就会全神贯注于此类事物——流逝的光阴往往会摧毁美好的事物,这一点常常让他觉得有些惆怅。但好在他已经逃过了这一劫。春去夏归,一年又一年,黄色的长寿花谢了又开,恐怖的夜晚不停地复述自己所受的屈辱,但他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没有哪个冬天能损毁他的容颜,玷污他的“青春年华”。它带给世间万物的影响可大有不同!它们都去了哪儿?妇女为取悦雅典娜[48]而编织的一袭橘色长袍去哪儿了?上面还有诸神与巨人之战的图案。尼禄架在罗马圆形大剧场上的大型遮阳篷,泰坦诸神[49]那张代表星空的紫色风帆,以及阿波罗[50]所乘坐的金色太阳战车,它们又在哪里?他渴望能见到那些为太阳祭司制造的稀奇古怪的餐巾,上面印着盛宴所需要的所有美味佳肴;希尔佩里克王的柩衣,上面点缀着三百只金蜜蜂;还有一个神奇的长袍,它能激起本都王国主教的怒火,长袍上有“狮、豹、熊、狗、森林、岩石、猎人等——其实是整个大自然”的图案;以及查理一世曾穿过的外套,袖子上绣着一首歌,第一句歌词是“夫人,我很欣喜”,然后用金线绣出伴奏的词谱,以四颗珍珠排列当时的方形音符。道林曾读到,勃艮第的王后琼有一处位于兰斯的宫殿,殿内的装饰品有“一千三百二十只以金线绣成的鹦鹉,上面还纹着国王的徽记。另外还有五百六十一只用金线绣成的蝴蝶,它们的翅膀上都纹着皇后的徽记”。凯瑟琳·德·梅迪奇的灵床上铺着黑丝绒,绒面上印着许多月牙和太阳。灵床的帐幔是锦缎做的,缎面上有一些叶子花环和花冠,底面镀了一层金银,边沿的流苏上绣着一颗颗珍珠。摆放灵床的房间里挂着一排排女王的纹章,用黑丝绒剪成的纹章放在银线织物上。路易十四的房间里有几座十五英尺高的镂金女像柱[51]。波兰国王索别斯基的寝床是由金线锦缎和绿松石制作而成的,绿松石上刻着《古兰经》的经文,镀金的纯银床座上有着精美绝伦的雕饰,上面还镶满了圆形的珐琅和宝石。这张床来自维也纳[52]城前的土耳其营帐,穆罕默德的军旗就立在它微微颤抖的镀金罩蓬下。
因此,在整整一年里,道林都在搜寻最精美的纺织和刺绣作品,他收集的藏品也越来越多。如秀丽的德里[53]薄棉布,上面点缀着金线绣成的掌状树叶和彩色的甲虫翅膀;还有达卡[54]的薄纱,由于它的透明度,它在东方又被称为“织云”“流水”和“夜露”;奇怪而华丽的爪哇织布;产自中国且制作精美的黄色帏幔;还有一些以黄褐色绸缎和淡蓝丝绸装帧的书籍,布料上还印着百合花、鸟类和画像;产自匈牙利的网状面纱;西西里的锦缎;西班牙的硬丝绒;乔治王朝时缀有镀金硬币的织品;绿金丝线和鸟儿的漂亮羽毛加工而成的日本梭服。
道林对基督教的礼服情有独钟,事实上,这是因为他偏爱任何跟宗教仪式有关的事物。他在自家的西廊上摆放着一排杉木柜,柜子里放着他所收集的珍贵而美丽的基督新娘服,新娘肯定穿着紫袍戴着珠宝,用上好的亚麻布遮住她因自找苦头而日渐消瘦的苍白身体。他还收藏了一件华美的长袍,是用深红的丝绸和金线锦缎制作而成,上面印着一个重复的图案——六瓣花中间镶着金石榴,它们之间还有一个由小珍珠排成的菠萝图案。它的饰带被分成了不同的小格子,格子里描绘着圣母玛利亚的生平事迹,还用彩色丝线将圣母玛利亚加冕时的场景绣在兜帽上,这袭长袍源自十五世纪的意大利。他还有一件绿色的丝绒长袍,袍子上绣着一团团心形树叶,簇拥着长杆的白色花朵,细节处采用的是银色丝线和彩色水晶。法衣的襻扣上镶着以银线制成的浮雕式的六翼天使之颅。饰带是用红色的菱纹麻布和金丝线编织而成的,上面点缀着许多圣人和殉道者头像的圆雕饰,其中包括了圣塞巴斯蒂安的头像。他还收藏了几件不同的十字褡[55],单是布料就能分为琥珀色的丝绸、蓝色的丝绸、金色的锦缎、黄色的丝锦缎和金色的织布;有的印着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画像,有的则绣着狮子、孔雀,或是其他的图案。道林还拥有用白色绸缎或粉色丝锦缎制成的法衣,上面绘着郁金香、海豚和百合花的图案。他还收集了一些遮挡在祭坛前的帷幕,它们由深红色的天鹅绒或蓝色的亚麻布做成。他还收藏了许多圣餐布[56]和盖在圣餐杯的罩布,以及印有耶稣像的手帕。这些在神秘的宗教仪式中使用的物品,能激发他的想象力。
这些宝物以及他在自己可爱的住所里收藏的奇珍异品,能让他暂时忘掉或是说逃避那些挥之不去的忧愁。童年时他经常孤零零地待在那个上锁的房间里,可他又亲手将那幅可怕的画像挂在它的墙壁上,画像上不断变化的容貌展示出了他真实而堕落的生活,他则用那块绣着金线的紫色缎面大床罩遮住那幅画像。他可能一连好几个礼拜都不会踏进那个房间。忘记那幅丑恶的画像,他会恢复轻松心情,重拾对生活的热情。然后,他会在某个夜晚偷偷地离开自己的住宅,来到蓝门场的附近,日复一日地待在那个可怕的地方,直到有人将他撵走。随后一回到家里,他就会坐到画像面前,有时他是在憎恨它,在厌恶自己,但更多时候他为自己带着罪恶魅力的个人主义感到自豪,暗自窃喜,微笑地看着画布上这个因为代他受过而变得畸形的面孔。
几年之后,他再也无法忍受长时间不在英国的日子,于是他离开了自己与亨利勋爵在特鲁维尔[57]共有的别墅,以及位于阿尔及尔带围墙的白色房屋,他们曾多次在这所小房子里共度冬季。他不愿远离那幅画像,毕竟它是自己生命中如此特别的一部分。而且尽管他在房门上安装了结构复杂的栅栏,但他还是担心有人会趁自己不在家时闯进那个房间里。他心里也很明白,他们其实根本看不懂它。那张邪恶丑陋的面孔的确是他的画像,但他们又能知道什么呢?他会对那些想以此羞辱他的人嗤之以鼻。这幅画像可不是他画的。画布上的面孔就算再丑恶再不堪,这与他又有何干系?即使他把真相说出来,他们会相信吗?
但他还是放心不下。有时,当他在自己位于诺丁汉郡的大宅[58]里,招待一些时尚的贵族青年也就是他平时的同伴时,用奢侈华丽的生活方式震惊整个郡县之际,他会突然告别宾客,赶忙回到伦敦查看门锁是否完好无损,画像是否还在原处。它要是被人偷走了怎么办?单是这个念头就能将他吓得浑身发冷。到时候世人肯定就会知道他的秘密,或许他们已经有所怀疑了。
因为虽然有很多人为他着迷,但也有不少人不相信他。曾经就因为有人投了秘密反对票,所以即使他的出身和地位完全符合会员资格,他也险些被伦敦西区的某个俱乐部拒之门外。据说有次他跟朋友一走进丘吉尔俱乐部的吸烟室,伯威克公爵和另一个绅士直接起身离座。在他二十五岁之后,到处流传着种种关于他的古怪传言。有谣言说有人在怀特查佩尔区的偏僻角落里看见了他,他正在一个低档私室里跟外国水手吵架;或是说他在勾结小偷和造假币者,知道他们那一行里不为人知的秘密。他的“离奇失踪”也变得众人皆知,当他再次出现在社交场合时,人们会在角落里交头接耳,或是带着鄙夷的神情从他身旁走过,又或是用冷冰冰的目光打量着他,仿佛不揭露他的秘密他们便不会罢休。
当然,道林压根儿不在意这种侮辱和冷落。在大部分人看来,他率直温雅的举止和孩子般可爱的微笑,以及似乎永远都不会离他而去的魅力青春,都足以回应这些诽谤——他们把关于他的流言定义为诽谤。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与他关系密切的人,在一阵子过后会故意避开他。在道林·格雷进入房间后,曾经疯狂爱慕他甚至敢为他离经叛道的女人,她们的脸色会因耻辱或恐惧变得苍白。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这些流传的谣言只会让他更具神秘感,为他平添几分危险的魅力。而他所拥有的巨大财富也能为他带来一份安全感。如果你既迷人又富有,那么社会——这个文明社会不会随便相信那些中伤你的谣言。世人本能地认为礼仪风度比道德更为重要,高尚的品质还不如拥有一个好厨师。毕竟,如果一个人不是以美酒佳肴来宴请宾客,那么即使有人夸他洁身自好,也不过是一种可怜的安慰罢了。某次他们在讨论这个话题时,亨利勋爵就评论道:“再重要的美德都抵不上一道热腾腾的菜肴。”他的观点确实有些道理。上流社会的准则和艺术的准则是一样的,或者说它们就该是一样的。对它们来说,表现形式才是至关重要的。它们不仅需要庄重的礼节,也需要一些虚伪的事物,正如伪善的爱情剧只有在融入智慧和美丽后才能讨人喜欢。虚伪的言行就那么可怕吗?我可不这么认为,它只是我们健全自己人格的一种方法而已。
反正这些都是道林的看法。过去,他总是对那些肤浅的心理学感到吃惊——他们把人类的自我意识设想为一种简单、永恒、可靠的事物,视它为唯一的本质。对他而言,人类具有多样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感知体会,是一种复杂多变的生物,他们生来就继承了一些古怪的思想和情感,他们的身体里也可能会带着死者身上的“弊病”。他在乡间有一所带画廊的住宅,他最爱在那个荒凉的画廊里溜达,看着自己先祖的画像,他们都流着相同的血液。这一位是菲利普·赫伯特,弗朗西斯·奥斯本在自己的《回忆伊丽莎白女王和詹姆斯国王的执政》中曾这样描绘他:“因相貌俊美,故而在宫廷里颇受宠幸,可惜韶华易逝。”或许他有时过的正是赫伯特年轻时的生活?可能是某种奇怪而有毒的细胞从一个身体潜进另一个身体,进入他的身体里?是否因为他模糊地体会到了那种荒废的魅力,所以当他在巴兹尔·霍尔沃德的画室时,才会无缘无故地许下一个疯狂的愿望,他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位是安东尼·谢拉德爵士,他穿着绣金红马甲和镶着宝石的铠甲罩衫,皱领和袖口的边缘上镀着一层金子,脚边堆放着银黑色的盔甲。他又留下了什么遗产呢?那不勒斯的乔安娜王后,是她的情人将罪恶和廉耻心传给他的吗?他的行为或许正是那些已逝之人不敢去实现的梦想?伊丽莎白·德弗罗夫人的笑颜留在这张褪色的画布上,她披着薄纱头巾,身穿珍珠衬胸,戴着开衩的粉色袖套。她右手拿着一朵花,左手握着一个珐琅项链,上面印着白色和粉红色的玫瑰。她身旁放着一个桌子,桌上摆着一把曼陀林和一个苹果。她的尖头鞋上点缀着绿色玫瑰大花结。道林听过她的事迹,那些关于她情人的古怪传言。他的性情是不是与她的有几分相似?她垂睑的杏眼似乎正好奇地看着他。你觉得这位头发上搽着粉,脸上点着美人斑的乔治·威洛比怎么样?他看起来可真邪恶!皮肤黝黑,一脸阴沉,性感的嘴唇因傲慢的表情而变得扭曲。精美的蕾丝褶袖下有一双瘦黄的手,手指上戴满了戒指。他是十八世纪里的纨绔子弟[59],年轻时曾与费拉尔斯勋爵交好。那这位贝克汉姆勋爵二世呢?他曾陪雷金特王子度过了一段最疯狂的日子,见证了王子和菲茨赫伯特的秘密婚礼。顶着一头栗色鬈发、姿态张狂的他是那么的骄傲,是那么的英俊!自己到底从他那儿继承了多少欲望?在世人眼里他可谓臭名昭著。他带着众人在卡尔顿大厦里纵酒狂欢。他的胸前佩戴着闪耀的嘉德勋章。他的画像旁边挂着他妻子的画像,一个脸色苍白、嘴唇很薄、穿着黑色衣服的女人。当然,她的血液也在他身体里流淌着。这一切可太奇妙了!还有他那位长相酷似汉密尔顿夫人[60]的母亲,她有一双湿润的红唇,他知道自己从她身上继承了什么——美丽的容貌和一颗爱美之心。她穿着一袭宽松的女祭司服,微笑地看着他。她的头发上有几片葡萄叶,她握着的酒杯中溢出紫红色的酒水。画中的康乃馨已经掉色,但她的眼睛依旧明亮如初,而且这双眼睛似乎一直都伴随在他身旁。
人类不仅有血缘上的祖宗,也有文学上的先祖,可能越是受到意识的影响,其类型和个性上就会越相似。道林·格雷有时会有一种感觉,即一切历史其实都只是他的生活记录。这不是指他的实际生活,而是指他用想象力为自己创造的生活,它待在他的脑海中,留在他欲望里。道林觉得自己早就认识他们了,他们曾踏上过世界的舞台,虽然他们是一些奇怪而可怕的人物,但是他们能将罪孽变得不可思议,能把邪恶变得如此精妙。他觉得在冥冥之中,他活成了他们的模样。
那部精彩的小说对道林的人生产生了深深的影响,而书中的男主人公也有这样奇妙的幻想。那本书的第七章描述到,主人公是如何戴上了桂冠,以防自己遭到雷击。“他”像提比略[61]一样坐在卡布里岛的花园里,翻看着厄勒芳迪斯写的淫书时,一些侏儒和爱虚荣的人趾高气扬地在他身旁来回踱步,长笛手则在嘲笑那个晃动香炉的家伙;或者他似卡利古拉[62]那般,跟穿着绿色衬衣的马夫在马厩里喝酒狂欢,与戴着宝石额饰的马儿一起食用象牙食槽里的晚餐;或是他如图密善[63]一样漫步在挂着一排大理石镜子的走廊上,用憔悴的目光在镜面上寻找了结他性命的匕首的影像,他产生一种厌世感,那是一种对生活中的一切都得到满足的人才有的厌世感;又或是像尼禄·恺撒一样,透过一枚晶莹剔透的绿宝石,看着圆形竞技场上血腥的屠杀场面。然后,他乘坐一顶由装有银蹄铁的驴子拉着,点缀着珍珠的紫色轿子,穿过石榴街来到金宫,一路上听见人们高声呼喊着自己的名字;或者又似埃拉加巴卢斯[64]那般把自己的脸涂成彩色,混迹在女人堆里,从迦太基[65]那儿请来月亮神,再把她秘密嫁给太阳神。
道林常常会反复阅读精彩的第七章,以及接下来的第八章和第九章——这两章既像是稀奇的挂毯又宛如精巧的珐琅。一些人被邪恶、鲜血和疲倦逼成了怪物或疯子,它们描绘的正是他们那可怕而美丽的“模样”。比如米兰公爵菲利普,他杀了自己的妻子,然后把深红色的毒药涂在她的嘴唇上,这样她的情人在亲吻她后也会毒发身亡;被称为保罗二世的威尼斯人皮埃特罗·巴尔博[66],他为了虚荣妄想福尔摩苏斯[67]的封号,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换来了价值二十万弗罗林[68]的三重冕[69];吉安·马利亚·维斯康提曾驭使猎狗追咬活人,他被谋杀后,一个爱过他的妓女用玫瑰花盖住了他的尸体;博尔吉亚骑在自己的白马上,与身侧杀害兄弟的罪犯策马同行,披风上还沾着佩罗托的鲜血;彼得罗·阿里奥,一位年轻的佛罗伦萨红衣主教,他是西克斯图斯四世的儿子及爪牙,他美丽的容颜和他放荡的性格一样有名。他在一个红白色的丝绸帐篷中接待阿拉贡[70]的利奥诺拉,周围人都扮作仙女和人面马身的怪物。他把一个男孩涂成金色,扮成伽该尼得斯[71]或许拉斯[72]的模样在宴会上招待宾客;埃泽林,只有死亡的场面才能消除他的忧愁,一般人喜欢红酒,他则偏爱鲜红的血液,传闻说他其实是魔鬼之子,在他以灵魂为赌注与他父亲掷骰子时他出了千;詹巴蒂斯塔·希波,嘲弄地为自己取名为因诺森[73],一个犹太医生将三名青年人的血液输进了他麻木的血管里;西吉斯蒙多·马拉特泰斯塔是里米尼[74]的领主,是伊索塔的爱人,他被视为上帝和人类的敌人,他的雕像在罗马被付之一炬,他用一块餐巾勒死了波利西娜,他把毒药放进了吉内弗拉·德·埃斯特的绿宝石酒杯,他以基督徒的名誉建立了一座纪念情欲的异教徒教堂;查理六世恋嫂成狂,甚至于一位麻风病人都告诫他:小心因此慢慢患上精神病,患病后他的行为愈发反常,只有画着爱情、死亡和疯狂的撒拉逊纸牌能安抚他;还有格里芳内托·巴廖尼,他穿着整洁的无袖紧身皮夹克,戴着镶有宝石的帽子,顶着一头莨菪叶形状的鬈发,他杀害了阿斯托雷及其新娘,西蒙纳多和其侍从也死在他手里,而他的容貌又是那般美丽,当他躺在佩鲁贾的黄色广场上,即将命丧黄泉时,那些憎恨他的人不禁也潸然泪下,曾诅咒过他的阿塔兰忒也为他祈福。
道林为这些人而着魔了。他在夜里会梦见他们,在白天时也会因他们而魂不守舍。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熟悉各种奇怪的“中毒方式”——痴迷于一顶头盔和一个正在燃烧的火炬,迷恋上一个绣花的手套和一把镶着宝石的扇子,沉迷于一个镀金香盒和一串琥珀手链。而道林·格雷是中了一本书的毒。在某些时候,他只是把邪恶当成了一种能实现自己审美观的方式罢了。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