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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时光之老
书名: 昨夜星辰昨夜风(合集) 作者: 妖 本章字数: 11497 更新时间: 2020-05-21 16:35:21
{他早就不是你的了,你哭你闹,他都不会再属于你。}
我躺在病床上,昏昏沉沉地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甚至周遭一切都是白蒙蒙的,心里的忧郁泛着阵阵涟漪,激起我骨子里文艺女青年的小忧伤。
我叹了口气,眼珠子转到左边,忧愁地望着坐在旁边同样忧愁地看着我的红发男人。
“红毛道长,能把我从这雪堆里拽出来吗?”
“……”红发男瞪大眼,呆愣了几秒后,起身撞开椅子边喊“医生”边往外跑,动静大得整条走廊都荡着回音。我听见他说:“司徒医生,你快来看看,她是不是摔坏脑子了?”
然后我就看见他跟着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进来了,医生拿着小手电掀起我眼皮照了照,又拿起挂在床头的病历翻了翻,红发男在一旁着急地问:“她是不是脑震荡了?”
医生放下病历,扶了扶眼镜,肯定道:“你多虑了,她只是感冒低烧,加头部外伤,酒劲又还未退,在说胡话,没大碍的。”
的确,我一喝醉就浑身透着股聊斋腔,而此刻,我就把自己当成了某个被雪崩埋了半身不得动弹的女侠。
我咬着唇,伸手拽了拽医生的白大褂,他低下头看我,镜片后面的眼睛微垂,睫毛合在一起,像小扇子似的。我犹豫了许久,还是开口问道:“这位大侠,你能不能帮我从这雪堆里弄出来,我被压得又闷又难受?”
红发男一拍手:“看,我说没错吧。司徒医生,你说要不要给她照个脑电波什么的,我怀疑她摔坏脑子了。”
医生弯下身观察了我一会儿,嘴角往上弯:“没事,病糊涂了而已。”清了清喉咙,对我说:“你冷吗?”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真是奇怪,埋这雪堆里我不仅不冷,还怪暖和的。
他又接着说:“雪太厚,我拉不动你,反正你也不冷,你就等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把雪给晒融化,你就能出来了。”
我歪着头想了想,就开怀地笑了:“大侠说的是,谢谢你哦。”
“那你在这先休息一会,我还得去拯救别人,拜拜。”他走的时候还拍了拍红发男的肩膀,小声说了句“她真的没事”。
红发男坐在我旁边,拖着腮将我看了又看,我也望着他,觉得他这张唇红齿白的脸看上去好熟悉,像在哪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于是,我眯着眼,冲他勾了勾手指:“你,凑过来点,让我仔细瞧瞧。”
他愣了愣,然后听话地俯下身来,我嫌他凑得不够近,抓着他的领子往下一拉,和我鼻尖贴着鼻尖,他眼睛瞪大,两颊染上两抹和头发一样的红晕。
我觉得挺稀奇好玩,手搭上那两抹红晕,正要说什么,突然一股相斥的力道把他拉了起来,然后我就看到了身穿一身病服的程靖夕出现在红发男身后。他还是一张冷冰冰的脸,略微有些发黑,拽着红发男的后领就往外走,红发男哇哇乱叫,还未成功挣脱就被丢出了门外。程靖夕关上门,又落了锁,利索地做完这一切后,才回到我身边坐下。
床柔软地塌陷下去一块,我顺着倾斜的弧度往他身上靠去,抬起头看着他出神,我记得他的样子,也记得他的名字,还记得我很喜欢他,可其他的东西都像一团棉絮,在我脑子里游来游去的。
他把手搭上我的额头,凉凉的,我不自觉地又往他身上靠得更近。
门外的红发男仍在敲门大嚷,程靖夕仿佛置若未闻,自动屏蔽了那些声音,淡定地问我:“还难受吗?”
我诚实地点点头:“嗯,呼吸困难,胸口又闷闷的,特别难受。”
他说:“你感冒了,肯定会这样。”手移到我脸颊,似自言自语般低喃,“还是传染你了。”
我嘟起嘴,可怜道:“我最讨厌感冒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它快点好?”
程靖夕沉默了一下,低下头,靠近我耳边说:“听说接吻可以转移感冒。”
我一把捂住嘴:“那你岂不是会被我传染?”
他拿开我的手,眼里含着笑:“我不会,我刚感冒过,有抗体。”
“真的?”我盯着他唇形优美的唇,咽了咽口水。
他笃定道:“嗯,真的。”最后一个音刚落,他的吻就落下来,我的头本来就晕,被他这么彻底的一亲,就更晕了。只是我鼻子本来就不通,嘴被他这么一堵,唯一用来呼吸的途径也没有了。
我轻哼出声,放在他胸前的手推了推,没推动,索性狠狠掐了一把,他嘴上的动作一滞,慢慢松开,眼神暗沉地看着我。
我大口大口地喘气,他伸手把我散落在脸上的头发捋了捋:“好好休息吧,睡醒后就好了。”他沉沉的声音特别好听,像催眠般,我竟真觉得困,眼皮耸拉着闭上,忽然又像想到什么似的猛然睁开,抓着他的手,担心地问:“你要走吗?”
他反手握住我的手,用指腹细细摩挲,柔声道:“我在你身边,哪里都不去。”
像是做了一个很美很美的梦,我满足地伸了个懒腰,才刚掀开眼皮,入眼的竟是同我身上一个款式的病号服,再往上一看,是冒着点青色胡桩的下颚和坚毅的薄唇,看上去非常熟悉,我咬牙继续往上看,程靖夕安详的睡颜出现在一片微薄晨光中。
我的心顿时咯噔一下漏跳了半拍,这不会是在做梦吧?
可想到之前夜探旧居闹的那件乌龙事,我学聪明了,没有急着犯花痴,而是先伸手狠狠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好痛!”
我差点把自己掐出了眼泪,震惊地看着程靖夕长长的睫毛动了动,立马闭上眼装睡。程靖夕将压在我脖子下的手收了回来,并把我揽在他胸前,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我能感受到他呼吸时吐出来的气息,鼻间是属于他身上的檀香。
我紧闭着眼,脑子还转不过弯来,想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我努力回想睡前的一切,我记得自己是在家门口晕倒的,醒来后就在医院,而因为病得迷迷糊糊,我又不正常地认为自己穿越到了古代,周围白花花的环境自动脑补成雪堆,阮文毓被我当成了红毛道长,还有个长得很阴柔的才俊医生被我当成了大侠,医生说我感冒低烧,头部还有外伤,那估计是晕倒时给磕到的。
至于感冒,大约真的是在那时被程靖夕传染了。这个感冒病毒在我体内蛰伏已久,时至今日才发作,好在治疗及时,将病灶扼杀在摇篮里。经过一夜后,我的呼吸已经顺畅多了。
只是我还是不太清楚,程靖夕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怎么会和我说那些话,又怎么会做出那些举动?
我咬了咬唇,上面仿佛还留有程靖夕的味道,我的脸又开始烧起来,感觉到程靖夕胸口起伏的频率渐渐平稳,我微微挪开了些,抬起头,正对上程靖夕专注看我的双眼。
一时间,我无处遁形,不知该作何反应。
“想问我怎么在这里?”他淡淡地开口,声音还带着慵懒的鼻音,我只有愣愣地点头。
“我在这里住院,路过走廊,看见你被一个红头发的男人轻薄,又路见不平了一次。”想了想,又补充道,“以前路见不平过一次,感觉还不错,于是就见义勇为第二次了。”
我觉得他这个解释虽然说得通,听起来却感觉怪怪的,大概是因为昨晚轻薄阮文毓未遂的人是我才对。
我低低咳了一声,忽然想到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扭捏了半天,才小声问道:“你、你是不是亲了我?”
程靖夕垂眸思忖了片刻,才缓缓道:“是这样没错,但你知道的,我那会被你们的车撞了,在这里住院也是因为那时的腰伤,可能头部也受到了撞击,一时犯糊涂了。”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并不是那种受不了诱惑的人。此时,他毫无情绪的脸十分严肃,不像是在唬我。于是,我的气势瞬间弱了下来:“我昨夜也是病糊涂了,所以,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是不清醒的,你……不要在意。”
他大度地点了点头:“我不会在意的。”
我扭了扭身子,扫了眼他还紧箍在我腰上的手臂,好心提醒道:“你……的手好像放错了地方。”伸出一只手,比了比我们紧紧贴在一起的身体,“这个样子,被人看见不好吧。”
他不甚在意地答:“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我正要严声提醒他是已订婚还有孩子的人时,门的方向突然传来撞击声。
程靖夕和我同时看向房门,不一会,阮文毓就随着被撞开的门摔了进来,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冲我的方向吼:“放开小慈!”
眼看他就要扑到床前,我怕他会和程靖夕大打出手,正要起身阻止,刚起到一半就被程靖夕一把按回怀中,下一秒,袁北辙迅速从门外跑进来,从后面抱住阮文毓,脸不红气不喘地陈述事情发生到这个地步的原因:“对不起,程先生,我上了个洗手间,他就撬了车门溜进来了。”
阮文毓手脚并用地胡乱挥舞,无奈文弱的他哪里是特种兵出身的袁北辙的对手,只能发挥他的特长,以嘴反击:“你非法禁锢、绑架、非礼良家妇女,我要告你,告到你倾家荡产!”
我简直要吐血了,他这么喊,估计全医院的人都听到了。程靖夕从容地钻出被窝,再从容地为我拉拢被子,又从容不迫地穿好鞋子并从阮文毓身边路过,走了出去。期间,看都没看阮文毓一眼。
阮文毓被彻底无视了,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连忙对袁北辙使了个眼色,袁北辙会意地点点头,把阮文毓往前一推,带上门跑了出去。
阮文毓脸朝下跌在我床边,俊脸因为气极由白变红,又由红变青,爬起来追了出去,过了大约五分钟,他黑着一张脸回来了,狠狠骂道:“算他们跑得快!否则我定让他们吃不完兜着走,居然把我关在车里一整夜!”骂完才放低声音问我,“小慈,你有没有事?那个男的有没有对你做什么?他到底是谁啊,我想还是报警算了。”
我一听报警差点没从床上摔下去,连忙抚着额头装模作样起来:“啊,我头好痛。”
“头痛?我就说你摔到石头上怎么可能只是外伤,司徒豫那个庸医,你等着,我去找他。”
我从指缝里看见阮文毓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长长吁了口气,躺在床上装“林黛玉”。等到阮文毓把他口中的司徒医生请来,他又是一阵夸张地描述我的病情,而司徒医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也越来越不耐烦。唯恐医生将气撒在我身上,我连忙强调头一点都不痛了,还爬起来在床上蹦了几圈以示身强体魄,连哄带骗之下,阮文毓才半信半疑地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我抹了抹一头的冷汗,发现司徒医生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嘴角的笑意让我想到四个字,不怀好意。
他慢悠悠道:“你和程靖夕孤男寡女共处一夜,他未婚妻闻澜知道吗?”
“……”
果真是不怀好意!
司徒豫告诉我,程靖夕是这家私立医院的大股东之一,医院的工作人员开大会时都要瞻仰一下他挂在会议室的股东照片。昨夜他闯进我的病房,还阮文毓丢出房门,凭着阮文毓天生的好嗓子,嚷得一个走廊的人纷纷出来观望,虽然后来阮文毓被袁北辙给“掳”走了,但先前已有护士认出程靖夕,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医院的人都知道,程靖夕在我的病房中待了整整一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算什么都不做,也是引人想入非非的。
我立刻心虚地表示我和程靖夕什么都没做。司徒豫就意味深长地说了声:“是吗?”我瞬间就底气不足了,虽然我们都是因为犯糊涂,但亲得很彻底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出院回到家,躺在床上,心里特别忧愁,我觉得让我这么忧愁的始作俑者就是阮文毓,所以我从出院后就没理过他。
感冒还没好透,我吃了药就睡着了。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反正醒来时房间里已是一片黑暗,我挣扎着爬起来,发现头还是很痛,我想着去洗个澡清醒一下,找了一圈,才发现我的行李箱根本不在,这才东西都落在兰西那里。我连忙从包里翻出手机,竟没电自动关机了。换了块电池装上去,手机立刻系统声响个不停,都是兰西和苏荷的未接来电通知。
我正想回拨过去,苏荷的电话就打来了。
我一接电话就感受到了诡异的气氛从话筒那边传来,意外的是,苏荷竟然没有将我大骂一通?可她居然只是气息微弱地“喂”了声,我看了眼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名,确定是苏荷无误,然后问道:“苏荷?发生什么事了?”
我听见她长长吐了口气,然后她说:“昨天我看见叶笑笑了,就在我们常去的菲越新马泰。”
这个名字让我不禁一怔,叶笑笑是兰西学生时期的女朋友,两人交往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笑笑就辍学消失了。后来学校里都在传言有人开豪车来接叶笑笑,并且举止亲密。叶笑笑最后一次出现的那天,也有人在学校门口看见那辆拉风的宝蓝色豪车,大家都说她是跟有钱人跑了。
兰西也曾疯狂地找过她,有一次他三天没出现,最后一身是伤的回来,无论我们如何询问,他都绝口不说那三天发生了什么事,也不再提“叶笑笑”这三个字。
苏荷曾跟我提过,兰西那一身伤是被叶笑笑的新男友打的。她还说,叶笑笑这个女人,蛇蝎都没她歹毒。
我那时认为苏荷能给予叶笑笑这样的评价,是因为她喜欢兰西,作为情敌,是不能客观地评价别人的。其实我本人对叶笑笑是没有什么偏见的,毕竟每个人要有怎样的活法都是自己的选择,况且当初兰西遭到冤枉差点退学时,是叶笑笑站出来为他证明清白的。
我说:“你是不是看错了?都这么多年了,女大十八变,你还能认得出?”
苏荷肯定地说:“叶笑笑那女人,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缓了缓心情,问苏荷:“那兰西看到叶笑笑了吗?”
苏荷说:“他没有,我先看到的,就找了个理由拽走了兰西。后来苏梅岛那边的剧组来了个急电,兰西直接走了,你的行李在我这儿,你在家等着,等会我给你送过来。”
我说:“好,见面的时候我们再细说。”
挂了电话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个澡,出来时看见手机都从床头柜上震到地面了,我心想苏荷的速度也太快了吧。接通电话,我说:“你开车还是开飞机呢?这么快!”
然后就听到电话那头是李大鹏的声音,他嘿嘿干笑了两声,说:“小宋啊,几天没见你又幽默了。”
我立马赔笑道:“李总啊,新年好,我刚以为是我朋友打来的电话,您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你记得年前我们做的Umiss珠宝的Case吗?通过了,不过要去墨尔本拍摄,那边指明要你跟进,交通食宿全包,机票都给买好了,你直接去机场取就行了。”
Umiss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一线珠宝品牌,广告都是采取竞选模式,几家公司出方案,他们从中挑选出最优秀的,这次参加竞选的除了蓝景广告这种广告界的龙头老大,还有好几家实力强劲的广告公司一起竞争,说实话我原本就没想过能拿下这个Case,于是随意做了一个方案,可当李大鹏告诉我方案被通过时候,我震惊得不得了,连他后面说了什么都没听进去。
我难以置信地问:“李总你不是在逗我玩吧?”
“我怎么可能拿工作和你开玩笑!具体地点和材料我都发去你邮箱了,你准备一下,下周二早上八点的飞机。这个案子好好做,跟广告的日子都你算加班,三倍工资。”末了,又郑重地加了句,“小宋啊!公司的未来靠你了!”
“请领导放心!”我立正敬礼,然后才意识到话筒那边的李大鹏也看不到,就悻悻地放下手。挂了电话后,我忍不住欢呼,我人生中第一次公费旅游,还是去出境游,刚开年就给我一份如此大的惊喜,我太开心了。
我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上门送行李箱的苏荷,原以为她会闹着跟我一起去享受澳洲的阳光,没想到她只是平淡地说了句“恭喜啊”,这太不像她的风格了,我想她大概还在心烦叶笑笑的事吧。
我快乐地哼着小曲儿,将行李里的冬装全换成了夏装,收拾完后,我发现苏荷正瞪着手里被她削到惨不忍睹的苹果。我说:“苏大小姐,有你这么削苹果的吗?”
苏荷放下苹果,然后盯着手里的水果刀,哀怨道:“我在想,叶笑笑要是消失就好了。”
我差点被口水呛到,瞪着苏荷,震惊道:“喂,你别想傻事!”
“开玩笑的。”她抓乱一头长发,愁眉苦脸地对我说,“我要真这么做了,兰西会恨我一辈子的。”
我扶着苏荷的肩膀,认真地问:“喂,你不会是还一直喜欢兰西吧?”
苏荷突然不说话了,眼珠子默默转到一侧,看她心虚的样子,我就知道答案是肯定的了。
“你隐藏得太深了吧,连我都给你蒙了。我以为你那时告白没成就把兰西抛诸脑后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就不告诉兰西呢?你俩若是在一起,我是最开心的。”
苏荷屈起腿,头搁在膝盖上,看着我,苦涩地笑了笑:“小慈,我和你不一样,我十八岁时就失去了争取兰西的资格。我的爱情也永远停在十八岁,有一天我会很老很老,老到忘记他,也忘记自己是谁,可我的爱情永不会老。”
苏荷很美,遗传到了她父母五官最漂亮的部位。我十二岁认识她那年,她就已经生得眉目如画,可在我的记忆里,她最美的时候,是在向我说起她的爱情那刻。窗外是泼墨的夜色,屋内灯影重重,白炽灯光包裹着她,她蜷缩在沙发上,及腰的卷发如海藻般垂下,身后仿佛有许多柔软的羽毛翩然落下,轻轻覆在她的身上,那是一种超脱生死和岁月的美。
让我惦念了,一生一世的美。
我在十万英尺的高空上,一直在想苏荷那句“爱情永不老”的话。
我一向觉得苏荷是我们之中活得最洒脱的那个,她曾在精品店看中一个施华洛世奇的钥匙扣,可那时候她和她父亲闹了矛盾,信用卡被冻结,等她东拼西凑筹够了钱再去买时,钥匙扣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苏荷连一丝失望都没表现出来,淡定地用那些钱买了店里一条丝巾,只是从此扔掉了她所有的钥匙扣,也不再用。
我对她这种买不到没关系,我不仅不要它,连它相关的一切都不要的极端行为震慑到了。其实,我曾想告诉她还有其他更好看的钥匙扣,比如DIOR家新出的限量款就挺不错的。
可苏荷那时是怎么回答我的?她说:“最好的那个已经没有了,我如果将就用其他的,就是对我心目中最好的侮辱。”
我再次震慑于她的决绝,可如今想来,不仅是一个钥匙扣,她对于任何事物都抱持这样的态度,譬如爱。或许,对苏荷来说,兰西就是那个最好的却已经没有了的钥匙扣。
他早就不是你的了,你哭你闹,你做什么,他都不会再属于你。反而会造成许多人的烦恼,爱一个人无非是希望他快乐,当你的爱成为他的困扰,爱早就变味了,倒不如收起那些无用的眼泪,将暗的一面藏在心中,明媚的一面现于世人,大家都会快乐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气压升高的原因,我的胸口像压了千斤坠,重得喘不过气来。一片混浊的思绪中,我恍恍惚惚地想,我这样执拗的爱,是不是也让程靖夕不快乐了?
脚重新接触到地面的那刻,我有些不适应,像踩在棉花上,软了一下,身旁有人经过,伸手扶了我一把。我用发音诡异的“Thank you”同金发碧眼的好心人道谢,他对我回以灿烂一笑,将鸭舌帽檐转过脑后,迅速走开了。
墨尔本百姓的友好让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感与期待,我推着行李走到机场外面,入眼的是一片纯净得想让人朝圣的蓝天与绿地,带着海盐咸香的热气阵阵扑面,是夏天的味道,而一天之前,我脚下的那片土地,积雪才刚刚融化。
我脱下风衣,系在腰间,敲了敲一辆在路边等候的出租车车窗,将一直攥在手里的写有目的地的照片拿给司机看,用拙劣地英文告诉他:“I want to go there.”
司机对我做了个OK的手型:“I know,I know.”
我瞬间就放宽了心,坐上了车。Umiss珠宝的拍摄地点是一个叫做Star的农场,来之前我做过调查,澳洲的农场数以千计,且大部分在地图和卫星导航上没有标记的,连土生土长的当地人都未必知道。
我原以为抵达目的还得折腾一番,可没想到,我问到了一个热心的路人带我去农场,由此可见,我的运气真是太好了。
有位大智慧的先人说过,凡事不可高兴得太早。有位更大智慧的先人亦说过,乐极生悲。
我用亲身经历证明,先人没有诓骗我。
沿着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高速公路开了一个多小时,司机突然把车停在路边,从前座探过身子,摊开手对我比了比:“Money?first!Then,?I’ll?drive?you?to?the?farm?gate,six thousand totally.”
他前面的话我听得不大懂,但凭着对金钱和数字的敏感我听明白他最后说的那个数字是六千,我立马瞪大眼,捂住自己的包,义正言辞地拒绝:“No!”
虽然我从没来过墨尔本,不知道墨尔本的行情,但一趟出租车费用竟然超过机票,蠢钝如我,也还是能看出猫腻的。
刚才还和颜悦色的司机立马面目狰狞起来,他一脚踹开车门走出来,拉开后座的门,跟拎小鸡似的将我拎出来,伸手就要抢我的包,我紧紧护着,企图用高分贝的尖叫引来好心人,可我忘了这里荒郊野外的,别说人了,连辆车都没有。司机随便推搡了几下,我就被轻易推倒在地,包落入司机之手,我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抢,看见他将包拿起来倒着用力晃了晃,什么都没有掉下来。
我愣住了,司机也愣住了。顺着他拿包的那个角度,我清楚地看见黑色剑桥包底划着一道新鲜的刀痕,我忽然记起下飞机时那个好心扶了我一把的外国人,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Damnit!”司机朝地上狠狠吐了口口水,把包随手丢在地上,钻进车内,车子发动时的尾气喷了我一脸,剧烈的咳嗽中,我想起我的行李还在车上,连忙追了过去。
“喂!我的行李!My bag!”
回应我的只有车子扬起的沙尘,跟在车后跑了没几步,明黄色出租车就消失在天与地的交界处,我无奈地停下来,扶着膝盖大喘气,望着周围一望无际的绿地欲哭无泪。现在的处境,用咱们中国话来说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果然黑出租是不分国界的,就连小偷也是不分国界的。
上飞机时装了一行李箱的东西,现在只剩下一个被小偷割破的包。我将包挂在脖子上,站在路边张望着,期盼有经过的车辆可以停下来载我去一趟警局。不知道这里是墨尔本哪个郊区的高速公路,热辣的太阳下我站了好久,经过我的车也就只有三辆,且无一例外地在我伸出手时,无情地拒载。我含着两汪悲愤的泪愤愤地想,什么国际友人,都是瞎扯淡,我好怀念祖国的怀抱啊。
当第五辆车消失在路的尽头时,我用力瞪大眼,将泡在眼里的泪逼回体内,决定靠人不如靠己,自己走出去。
方才蓝得透明的天空已被夕阳映得昏黄,迎面吹来的风有些泛凉,我将风衣重新穿回身上,紧紧攥着胸口,一步步沿着高速公路边的绿化带走。
人一旦置身于这种环境,就容易胡思乱想,之前看的恐怖片情节全都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网上盘点过的恐怖片必备十大要素,和我现下的处境八九不离十,我越发害怕起来。
天色越来越暗,我的行动轨道离大路也越来越偏,一般人可能很难理解,顺着大路走,怎么会越走越偏呢?这不得不说我天生就是个方向白痴,从小到大,我创了无数个匪夷所思的迷路记录,令我身边的人叹为观止。所以这次,我也不负众望地迷路了。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跟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还伴随着无助的啜泣,我的腿甚至开始发软,路都走得不太平稳,不断被石子绊倒再爬起来,还被泥巴弄脏了一身衣服,十分狼狈。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可我顾不上这些,上帝作证,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陌生的土地上。
而当一声类似狼鸣的声音破空响起时,我紧绷的神经彻底崩溃。一屁股坐在地上,毫无顾忌地放声大哭。不知哭了多久,隐约中,我似乎听见了哒哒的马蹄声,但转念一想,这种地方怎么会出现马,一定是我快要死了才会出现幻觉。死在这种荒郊野外,估计会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吧。苏荷他们会不会连我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找不到呢?这样一想,我就哭得更厉害了。
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我终于睁开眼,转头寻找着声音的方向,模糊的泪光中,看见一匹黑色的马背着光朝我奔来,上面还骑着一个人,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只能看见他颀长的身形。
可那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啊!
我就像被抛弃在银河系的不知名星球上,几百年后终于碰见一个地球人,心中那团已经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我爬起来,用尽全力,朝他的方向飞奔而去。
在与他快要靠近时,我出于本能地朝他伸出了手,下一秒,手腕处一紧,我整个人腾空起来,被拽到了马背上。
他的手很烫,我一头扎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止不住发抖,劫后余生般放声哭泣。
马停下来时,他抱着我翻身完成了高难度的下马动作,将我放在地面,我由于受惊过度,还站得不太稳,把头埋在他胸前,抱着他的腰不放,害怕他只是我的幻觉,
平复了心情之后,我抬起头,正要说话,张着嘴却怎么也合不上了。
他额发略长,一身黑色骑马装,脸部线条坚硬,眉如远山,眼若星辰,如同过去他每次出现在我面前那样,都让我惊艳女娲的造人之手。
我看了他半天,艰难又震惊地吐出他的名字。
“程……靖夕。”
他紧抿着唇线,眼睛微微眯起。他眼里的东西我看不懂,但似乎是在生气,不像我所熟悉的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程靖夕。
我甚至怀疑这不是他,因为我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他还骑着一匹马,难道这是他失散在海外的双胞胎兄弟?
那一瞬间,作为一个搞广告的半吊子艺术家,我在脑中里想了无数种可能,可这些可能,都止于他落下来的那个吻。
我大脑里的终端处理器,就像被一道雷劈中,连缓存都来不及,啪一声,冒烟当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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