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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争起
书名: 诗酒趁年华:苏轼传 作者: 陈舞雩 本章字数: 4514 更新时间: 2024-01-04 16:18:12

北宋的灭亡,有人归结于党争。

当年范仲淹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政敌指控他们结党营私,为此欧阳修还专门写了一篇《朋党论》,表示我们不装了,我们就是结党,我们摊牌了。

欧阳修本意是想说只要是君子,那么结党就是有理的。可在宋仁宗眼里,这纯属不打自招,他们赵家人把政府权力分得这么细,就是为了让大臣们“异论相搅”,如果大臣们可以结党,这权岂不是白分了?

正因朋党之说触碰了宋仁宗的逆鳞,革新人士纷纷被排挤出朝廷,宣扬“君子有党”的欧阳修也被赶到滁州写《醉翁亭记》了。

到了王安石变法时,北宋政坛,党争再起。

第一,是仁宗时期的老臣都抵制变法,如韩琦、富弼、冯京、欧阳修、文彦博等人,都在奏疏上明确提出反对。

对此,宋神宗听信王安石的提议,将这些老臣一律斥去,要么放到地方上束之高阁,要么给待遇让他们退休养老,总之谁都不能阻碍他们君臣的变法大计。

第二,是王安石当年的同事,小时候“砸缸救友”的司马光,也站到了变法的对立面。

其实早在王安石变法之初,司马光持的还是观望态度。在吕诲、唐介、孙固等人痛斥王安石不配为相时,司马光还一度居中调停,说就让王安石试试吧,没准儿人家还真行呢。

直到熙宁二年(1069)九月,青苗法一出,司马光忍不了了,认为这就是在与民争利,开始频频上书与王安石争论。

事实上,王安石变法早期,众人虽有异议,但反对浪潮还不大,青苗法的颁布才是真的一石激起千层浪。司马光、欧阳修、文彦博等朝廷重臣接连出言反对,就连退下相位的韩琦都老远地上书神宗,极言青苗法之弊端。

那么,青苗法究竟怎么了,让众人如此愤恨?

关于青苗法,就是在庄稼青黄不接的时候,由政府来代替地主,以低息借粮给百姓,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等到百姓丰收了,政府再连本带利地收回来,既可以提高财政收入,还可以预防土地兼并。

这乍一看,似乎还不错。

可一到实践环节,就弊病丛生。

因为王安石把“收取多少青苗利息”当成了官员的绩效考核,一些官员为了政绩就强行抑配,很多农户原本不需要贷款,可还是被地方官强逼着借了青苗贷。到后来,就连不种地的市民,都莫名其妙地背上了贷款,很多人还不起钱,只能卖田当屋,投水自尽。

很多人就问了,王安石当初规定青苗钱的发放是“取民请愿”,就是老百姓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借贷,只是到了执行环节,才被这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如此看来,法律是没有错的,错的是执法的人。

可问题就在于,王安石为了防止地方上的保守党阳奉阴违,就给各个州县定了指标,每个地方官只有收取青苗钱达到了这个指标,才可以给你算政绩,不然就处罚你。

在当时,青苗贷的配给是有标准的,富户可以多贷,贫户只能少贷,毕竟给穷人贷多了他们也还不起。这样一来,真到青黄不接时,能多贷的富户不需要贷款,贷不了多少的贫户虽需要贷款,可未必能还上,就算能还上,这钱也没多少。如果真按照自愿配给原则,只把青苗钱发放给那些没有多少余钱的贫户,地方官大概率是完不成年度指标的。

在这种情况下,换你是地方官,你也只能进行抑配,把完成指标的希望放在杀大户上。比方当时地方在放贷时,还要求贫富相保,这样就算贫户还不起钱跑路了,还可以让担保的富户替贫户还钱,这导致当时许多富户破产,被政府狠狠地榨了一笔油水,所以江西师范大学的方志远教授就说过,青苗法与其说是农业贷,倒不如说是一种财产税。

除了以上弊端,青苗法还有一些执行环节的问题,那就是有的官员把霉粮放给民户,收的时候又要求新粮,放的时候斤两不足,收的时候故意压秤,明摆着是要宰人。倘若是地主这么玩,百姓还可以告官,可现在是官员给你这么玩,百姓则哭诉无门。

还有当时的老百姓没有理财意识,借了官府的青苗贷以后,就挥霍了,甚至有的社会投机分子,就专门以讹骗贫民的青苗贷为业,借此发了大财。如此,真等到官府来收本金利息时,百姓自然无钱可交,只能卖儿卖女。

如上种种,只能说青苗法的本意是好的,可真实行下去,却导致社会风气变坏,无数人深受其害,穷人富人都输了,赢的只有朝廷。

如果按我事后诸葛亮的观点,要想真正解决青苗法的弊端,就是要学习我们如今的“精准扶贫”政策,不要把“收取多少青苗息”当作目标,而是把“百姓是否脱贫”当作目标,这样就可以做到公私两济,政府与百姓两全其美。

可如今我们精准扶贫的成功,是建立在清正廉洁的政府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之上的,这是小农经济的宋代社会不可能出现的条件,所以王安石的青苗法注定只能是区域法,一旦当它推向全国,就势必是一场民不聊生的灾难。

当然了,这个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只有利、没有弊的变法,如果有,早八百年就有人变了,哪还轮得到他王安石?

对于青苗法的这些弊端,王安石是心知肚明的,这涉及一个利弊取舍问题。他的真正目的是吞辽灭夏,再造汉唐,当下的这些民生困苦都是为了达成这个最终目标所不得不经受的阵痛,毕竟想要改变一些东西,就必须得学会舍弃另一些东西,对此他觉得值,所以顶着压力和骂名都要继续推行下去。

可司马光等人觉得不值,在他们眼中,吞辽灭夏就是痴人说梦、不自量力,而青苗法是害民之法,这是近在眼前的,所以他们誓要抵制变法。

于是,朝野上渐渐分为两派势力。一派支持王安石变法,称新党;一派反对王安石变法,称旧党。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新旧党争”。

而值得一提的是,嘉祐二年(1057)那场龙虎榜的年轻人杰,都或被动或主动地卷入这场党争的旋涡之中。

第一位是吕惠卿。这位当年考进士时,考了个一甲,远超同期人杰,是真正的学霸。同时他也早早就认识了王安石,并与之订交。

所以,在王安石变法时,第一件事就是推荐吕惠卿进入条例司,担任检详文字,成为新党的二号人物。时人就称王安石为孔子,吕惠卿为颜回。

第二位是章惇。此人嘉祐二年考中进士后,嫌成绩低,竟拒敕不受,两年后果真考了个一甲,是个心高气傲之辈。当年他与苏轼在陕西相识,苏轼就对这位章兄钦佩不已,认为他是一个枭雄人物。

章惇是被人介绍给王安石的,他们二人相谈甚欢,王安石连叹相遇恨晚,就让章惇加入条例司,担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新党的核心骨干。可能就连王安石本人都没有料到,多年以后,章惇将会以一己之力挽救他的新法。

第三位是王韶。此人自少好兵,曾亲自在宋夏边境考察军务,在熙宁元年(1068)上《平戎策》三篇,认为要打败西夏,应该先收复河湟,招抚当地的羌族,这样就可以达到孤立西夏的效果。

可当时朝廷上下因循守旧,对外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让王韶大为愤恨,一怒之下就投奔了新党,答应王安石在秦州一带实行市易法,因此换取了王安石的支持,最终在河湟之役中大显身手。

第四位是曾布。熙宁二年(1069),曾布上书大谈变法,其论多与王安石不谋而合,因此得到了王安石的器重,三日之内就收到了五份任职文书,是新党在理论上的大代表。后来韩琦上书指责变法危害,把宋神宗都说得不自信了,是曾布连夜赶稿,逐字逐句把韩琦的奏疏一一批驳,这才坚定了皇帝继续变法的决心。

除了以上四位,还有一些投机者。

比如邓绾,在王安石变法时,他就写信歌颂,说王安石是今之古人,吕惠卿是贤人。邓绾被王安石提拔高官,时人对他的行为感到不齿,就嘲笑讥讽他,可他满不在乎,还说道:“笑骂从汝,好官须我为之。”

再比如蔡确,这位不是龙虎榜中人,而是嘉祐四年(1059)的进士,章惇及第的那届。据说此人曾有贪污行为,但因巧舌善辩,一度把旧党驳斥得哑口无言,得到了王安石的欣赏,将其提拔为新党成员。

还有沈括,他早年以恩荫入仕,又于嘉祐八年(1063)进士及第。与其他北宋文官不一样,他的技能表现在理工科上了,自熙宁四年(1071)丧满回朝,就被王安石器重,加入新党,后来负责研究武器制造和堡垒营造,是个“科技狂人”,还留有一本奇书,名曰《梦溪笔谈》。

总的来讲,后人评价王安石变法是“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这话是有几分道理的。王安石用人只看能力,不问道德,这就让很多有才无德的投机小人乘虚而入,造成熙宁一朝所用非人的情况。

讲完了新党,再聊聊旧党。

旧党的元老,如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在熙宁年或退或隐,对朝政的影响微乎其微。与王安石同代的司马光、吕公著、范纯仁等人,在熙宁初期与新党唱反调,但都被正得圣眷的王安石死死压制,兴不起什么风浪。

旧党的真正希望,在那些年轻一代的后生身上,只是这些年轻人杰的想法,却又各不相同。

第一位是程颢。这位是程朱理学的鼻祖级人物,他在变法中被分为旧党,但比较神奇的是,他与王安石相处得十分不错。甚至在王安石打算实行农田水利法时,程颢还作为特派员亲自下一线进行考察,为此法的订立出了不少功劳。

在熙宁年间,王安石态度蛮横地排斥一切反对变法者,见谁都脾气火暴地一通骂,唐介就是被王安石一顿嘴炮,活活喷得病发而亡的。可这样乐于雄辩的王安石,在面对程颢时,却是格外优容,说起话来客客气气的,大概是程颢这人太好脾气了,闹得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只不过,程颢认为王安石变法树敌太多,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王安石始终不愿重用程颢。程颢无奈只能外放州郡,潜心著述,最后创立了洛学。

第二位是张载。这位是关中大儒,他熙宁二年(1069)入朝,宋神宗想擢拔他帮助王安石变法,可张载认为自己初来乍到,对变法不甚了解,想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做计较。

后来王安石亲自邀请张载,被张载婉拒。此后,他的弟弟张戬公然反对变法,张载自知不能免了干系,干脆辞官,回到横渠教书,创立关学,并为世人留下了传说中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第三位是曾巩。历史上把曾巩划分到了旧党,但我觉得这位老兄应该是比较纠结的。作为欧门子弟,他的师傅与师兄弟都反对变法,他也只能反对。可王安石就是当年他推荐给师傅的,现在他的老弟曾布还成了新党骨干,他夹在中间,可谓里外不是人。

他曾尝试向王安石商量新法事宜,发现王安石果然不听,只好作罢。现在新党和旧党水火不容,他两头受气,直接佛了,干脆外出为官,你们这些腌臜事我不掺和了,一走了之。

第四位是苏辙。他在熙宁二年(1069)刚回汴京,听闻神宗有变法之意,就上了一疏,认为发财的要点当在去“三冗”上。宋神宗阅览奏疏,大为欣赏,认定苏辙是个变法派,将他置于条例司内,担任检详官。

但苏辙在条例司多次与王安石、吕惠卿发生分歧,尤其是在制定青苗法上,苏辙就说:“你把钱借给百姓,有吏员趁机敲诈怎么办?钱到百姓手里,谁能保证不乱花?如此等到还钱时,又要酿成惨剧了。”他还举出唐代理财大臣刘晏的例子,认为当务之急是整顿常平仓法,而不是发放什么青苗贷。

可王安石和吕惠卿哪里听得进去,青苗法还是势不可当地下达了,而其害处正与苏辙先前所料的分毫不差。此时,苏辙发现自己的意见不得采纳,就自请离开条例司,被差往洛阳,担任河南府推事。

其实,每个人都有能让自己内心牢固的东西,比如国家,比如百姓,比如自由,比如那份自以为是的骄傲。每个人都是为了那个东西才坚持走下去的,这些就是他们不肯妥协的原则。

所以,在旧党中,这些年轻人杰与旧党元老是不同的,他们不是无脑地反对王安石变法,而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考量与想法,并且愿意为之坚持罢了。

可无论如何,借由王安石变法一事,新的党争飓风已经在酝酿,身在大宋官场上的每个人都不能幸免而逃。

而被卷入其中的,自然也少不了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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