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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吻他的眼睛不错过此心
书名: 最后的吻别 作者: 梅吉 本章字数: 8886 更新时间: 2020-05-09 17:24:05
文/梅吉
第一次接到缇缇的电话,是凌晨两点。彼时,我正象一只树懒样趴在凌子宇身上酣睡,铃声响起来,我揩了揩嘴角的口水,伸出手臂去接。还没有“喂”,就被一把抢了过去。凌子宇迅速地坐直了起来,我就“跌”在了一边,跌到了北回归线以北。
合上电话后,凌子宇随意地对我说了句,是缇缇,她要回国了。
我的心就中了一支箭,无形的血淌了一身,是真正的疼呀。
最美好的遇见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遇上凌子宇这样的男人。
我去相亲,看错了包房号,就进到了他的房间。他蓦然抬头那一刻,被吓住的人,是我。也许那个自恋的水仙花男子也不过如此,俊朗,柔美,气宇轩昂。
刚想坐下来,却接到相亲对象打来的电话,说正在门口等我。我的失望的巨大的,为什么和我相亲的人不是这个男人呢?
我直接毙掉了相亲对象,守在餐厅门口,用了很俗的手段去遇见凌子宇。在他经过的时候,我踉跄地断了鞋跟,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弄断自己的鞋跟,这80块买来的鞋子质量也忒好了点。
凌子宇很及时地扶住了我,他的身上,有古龙水的味道,清爽得如最嫩的橡皮叶。我皱着眉拜托他送我一程,他没有拒绝。下车的时候,我问他要了名片,只扫一眼,我的身体就寒了,他竟然是一家投资理财公司的高级顾问。
我坐在四月的天气里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我对自己说,沈末,你也不照照你镜子,你凭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你凭什么梦想成仙德瑞拉?斗争了48小时后,我还是给凌子宇拨了电话过去,我说有些专业的问题想要问问你。
第一次约会,我大失水准,紧张得成了结巴,一句话硬掰成了几句话来说。原来我沈末也就这点出息。当他问起我的工作时,我稍微地迟疑了一下,说出了一家公司的名字,那家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我在报纸上看过。我怎么能跟他说,我不过是世界百货的导购小姐?
是强烈的自卑和自尊,让我无法在他面前坦城,总是怕,怕把自己的真实抖在他面前,就被看到了尘埃里去。
上帝证明,我不是拜金的女孩,我只是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撒了谎。
而这个谎话延伸下去,是更多的谎。我成了高干女,复旦大学毕业,曾经在多伦多留学回来,目前职务是宣传总监……
我常常去找凌子宇,穿着名牌时装,这些都是我专柜出售的服装,吊牌是不敢取的,总是俏悄地穿了,然后再还回去。
我知道自己该矜持一些,但我的内心涌动着很多很多的感情,怎么也掩饰不住。他加班的时候,我会做好便当送过去,他疲倦的时候,我就帮他按摩,听到他咳嗽一声,我就奔下楼买来药水。下雨的时候,我去给他送伞;天凉的时候,我给他手编线袜;有时候只是在路上看到热腾腾的番薯,我也会搭了半个小时的公车给他送过去。
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暖,他说,沈沫,辛苦你了。
我拍自己的胸膛,豪气地说,我很有力气呢,不怕。
我只是这样望着他,只是坐在一边安静地望着他,心里的欢喜,也结成了串。
藏匿的爱
我们的第一次,亦是我主动的。
他的生日,我说想要去他家为他做菜。那是第一次进到他的家里,如想象中一样的明亮,宽敞,水晶的吊灯,柚木的地板,整面墙的壁画,只是每一处看来,都有女性的气息。
我就看到了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孩。准确的说,是她的照片。
柜台、墙壁、书桌、连厨房都是……她的笑容充斥整个房间,原来,原来她才是这个房间的女主人。
她是缇缇。
我知道了在凌子宇心里的故事。她是他的初恋,几乎结婚,但是她出国了,作为特殊人才移民,去了美国。
我看得出来,她在他心里还有着重要的位置,他放在相片上的目光,澈清的暖。我突然地走到他身后,揽住了他的背,我说,凌子宇,我爱你,你为什么不能爱我?
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然后转过了身,当他滚烫的嘴唇贴在我颤抖的唇上时,我知道,是真的万劫不复了。我爱他,即使他不爱我,我也爱,也许这样的感情称不得爱情,只是无望的单相思,但我无法抑制自己不去爱他。我想用我这颗心去碰撞他的那颗心,也许,我再用力,再努力,就会有回应了。
我的身体在他身下,伸展开来,我知道自己没有技巧,但我有很多的诚意。
我开始背着巨大的背包来来去去,终于有一天,凌子宇问我,沈沫,你背着什么呢?
我嘿嘿地笑,说,是生活用品,我等你邀请我去你家住。
我捕捉到了他的眼神里矛盾的纠结。我就大笑起来,骗你的呢!
其实这一次,我没有骗他,真的是生活用品。我也真的在等他开口邀请我去和他同居。之前,我只是偶尔去他那里过夜,他不知道,每一次,我都会偷放一样东西在他家。
书桌下有我的大头贴,书柜里藏着我的签名照,冰箱最后一层落着一枚我的发卡,他西装口袋里有我折的千纸鹤,我甚至在他的枕头里放了一封我写给他的情书……我一点一点地放着属于我的东西,但却无法把我的照片堂而皇之地放在柜台上。
想想,也许有一天我离开后,他无意中找到这些东西,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经深爱过他。
狐狸精回来
然后缇缇就回来了。接过那个电话后,我一直仓皇不已,把每一天都过成了世界末日。常常在他睡着好,开着台灯,细细地看他,往手机里拍很多的照片。
那一日我端着洗净的水果从厨房出来时,就看见了立在门楣处的两个人,他们的眼神纠缠在一起,旁若无人,我手里的水果就滚了一地。
我知道,自己被打回原形了。
象是早已预演过样,我镇静得连自己也诧异。我只是把地板收拾干净,然后穿上外套,冷冷地和他们再见。经过缇缇的时候,她伸出手来,她说,我已经听凌子宇说过你了,谢谢你照顾他。
她自信满满的表情,压倒了一切。
只是出了门口,所有的隐忍就轰然坍塌了下去,我虚弱地迈不开步子。虽然知道总会有这一天,却还是无以复加的难过。
也好,我不用继续撒谎了。那些编造的学历,家世,工作,我一直矛盾要不要坦白,但现在根本没有坦白的必要了。
没想到凌子宇会打来电话,他说,沈沫,缇缇想要见你。
我就发了火,我不是珠宝,不是古董,有什么好见的?
但我到底还是去了,我想,我还是不甘心,做着垂死的挣扎吧。不愿意放手是因为,主动权从来不在我的手上。我只能巴巴地跟在凌子宇的身后,去见那个潋滟的女子。
她有太阳棕的卷发,穿衬衣和宽松的大脚裤,一双墨绿色的凉拖,风情万众地朝我笑,我扫了一眼过去,心里叨念,我又不是男人,冲我放电没用。
入座的时候,我拖开椅子一屁股就坐下了。而缇缇优雅地站在一边,等着凌子宇帮她拉开椅子才入坐。
凌子宇走开的时候,缇缇对我说,沈沫,我一直知道你。你对他的好他都有告诉我。我知道他的目的,他是想让我嫉妒,想让我有危机感,然后回到他身边。他的目的达到了,我回来了。而你,也该离开他了。
我的身体颤抖得厉害,我想原来我还是有作用的,我会让缇缇这样优秀的女孩吃醋,会成为撮合他们复合的因素。
凌子宇坐下时,我心里的蛮劲就上来,我转过身抱着凌子宇的脸“啪”一口亲了过去。我说,子宇,我怀了你的孩子。
他手的里的刀叉就跌在了盘子里。
我再一次撒了谎,我真的成了撒谎精了。说谎的时候,脸不红,眼不眨,连我自己都要相信了。
他终于爱上了我
从餐厅出来时,凌子宇对我说他送缇缇回家后给我打电话。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看他走远后,我默默地把电话卡从手机里取出来,扔出老远的距离。我在凌子宇的楼下坐了一夜,蚊虫很多,我不停地在小腿上拍打,然后落了很多的泪。我知道,在他们的感情里,我不过是一个配角。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见过凌子宇。我专心地做我的导购小姐,和条件差不多的男人相亲。有人说,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我想这话是对的,我又抗争些什么呢?
凌子宇注定不属于我,是我自己硬凑了上去。活该受伤!
那一夜我还是忍不住去了他家,灯是灭的,想来他还在和缇缇约会。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的身体突然被卷到了一个怀里,电光石闪间我就明白了,这不是凌子宇还是谁?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沈沫。
他说,对不起,我只是害怕……缇缇离开后,我一直害怕去爱一个人,我总是在等,等着你先爱上我,我以为你先爱上我了,我就对这份感情有把握了。可是,当我发现自己爱上你时,你却不爱我了。
我急急地辩解,我没有不爱你!
可你离开了我!他委屈地说。
巨大的欢喜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只能大声地喊,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原来缇缇是回来想要和凌子宇在一起的,但凌子宇却发现他已经移情别恋了,对象是我。当知道我“怀孕”的消息后,想要对我表白,但我却在那天夜里失了踪。我知道了,那一夜他没有回来,不过是到处找我。
我所有的谎言都被拆穿了,他去过我说的那家公司,去过我父亲的单位,也去我大学校友录找我,自然一无所获……
我喃喃地说,对不起,我也是怕你看不起所以才撒谎。
他很大方地摆摆手,念在你的动机是因为太爱我,所以我还可以赦免你77次罪过!
依在凌子宇的怀里,我怎么也不愿意松开,原来,谁先爱上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爱上了我。
我把自己的嘴唇凑过去,我说,现在让我们接吻吧。
而他,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他只是不想要自己凄苦地离去,所以利用了她的爱。
请原谅,爱情姗姗来迟
文、梅吉
在资料中赫然看到徐朗的名字时,叶小婉的心蓦然一惊。他的病房在7号,叶小婉抖抖索索地透过玻璃窗望过去时,果然是他。
她曾想过很多次他们的重逢,是在风轻云淡的日子,还是人海汹涌的街头,是会故作淡漠的打个招呼,还是假装热络地说说现状。但每一种,都好过现在。如今,他是一个肾病患者,严重到了会死掉,而她,是眼膜劝捐者,她的工作就是说服即将死掉的人捐献出他们健康的眼膜。
原来命运就是一双翻来覆去的手,让每一次的别离和重逢都身不由己。
一)
叶小婉的初恋来得很早,是十四岁那年。彼时,她是喜欢穿连帽衫和板鞋的女孩,头发又碎又短,更多的时间是把帽子拉起来罩在头上,垂着眼很静默的样子。看见乌黑长发的女孩时,心里会一阵一阵地羡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年纪她就有许多的白头发,是俗话的少年白,医生说是青春期内分泌失调所造成的,怎样的治也是束手无策。
班里有人喊她白发魔女,自卑就根深蒂固了。叶小婉越发地沉默,独来独往。她是在图书馆里遇到徐朗的,她正席地看书,听到有人吹好听的口哨,是很出名的电视剧《上海滩》主题曲,很清凉的调子,她透过书缝看过去,就见到了那个玲珑少年,他很漂亮,有澈情的眼睛,正伏在橘色排桌上,托着腮看一本书。
少年时期的爱恋是不需要太多迂回曲折的,只是一个瞬间,叶小婉就石破天惊地认识了徐朗。她开始了尾随,在树影斑驳里,跟他走很远的距离。空气里有被烈日烘烤出香草的气息,怎么嗅来,都是丝丝的甜。
是在转角的地方,徐朗拦下了叶小婉。他的眼睛微微眯着,带着稀松平常的笑容,他说,叶小婉,要去看电影吗?
她说好。电影院的光线暗得不像话,他的手放在椅把上,碰到了她的手臂,他有些生硬地把她的头按到了他的肩膀上。她的心哆嗦地厉害,其实她是不舒服的,靠得久了脖子又酸又软,但是她舍不得抬起头来,很舍不得。
其实除了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并没有过其他的亲近。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就是热烈地聊天,天马行空的,好像有很多的话,滔滔不绝。
他毫不介意叶小婉的白发,总是把她的帽子取下来,他说,其实不细看,根本就没有。她知道他说的不对,鼻翼却感动得酸楚,她在夜里不停地梳头,对着镜子微笑。
她想徐朗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他那么俊朗那么优秀,他会写很好看的钢笔字,会吹很悦耳的口哨,他的指甲那么干净圆润,而她,浅薄得很苍白。
夏天到尾声的时候,徐朗家遭遇了一次大火。然后,他退了学,不得其踪。他从叶小婉的青春岁月里隐退了去,很突然。
二)
这就是叶小婉的初恋,很短。所有人都忘记了徐朗,但只有叶小婉还记得,一直都记得。
叶小婉敲开许朗的病房时,他稍纵即逝的震撼里,叶小婉知道了,他已经认出她了。她虚弱地对他笑,她说,徐朗。他也笑了,脸色很苍白,叶小婉,他说。
他没有对她说起这些年的经历,倒是问了些叶小婉的事。她的经历很简单,读书,考大学,参加工作。正说着的时候,凌安的电话打进来了。她接起来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他说妈让你回家吃饭,下班的时候我来接你吧。
她看了徐朗一眼,他明了的走到一边去站在窗前。他的背影高大了不少,已经不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但是他快要死掉了,想到这里,叶小婉的心里就百感交集,惶恐不安。
她找过他的主治医生了,徐朗的生命现在是靠一个星期做两次透析维持,没有找到合适的肾源,透析次数只能越来越密集,而最后连透析也没有办法维持了,只能衰竭。而且关于找肾源的事徐朗并不积极,医生说徐朗的家境似乎并不好,光是透析的次数上他都在让医生能少则少。
从凌安家出来的时候,叶小婉一个恍惚踩空了一节楼梯,差点摔下去。凌安扶住她关切地问是不是有心事。她和凌安已经交往6年了,大学谈到工作,两个人的感情成为同学们的样板恋情,再过些日子,他们就要结婚了,凌安是个妥帖安稳的男子,很有前途公务员,重要的是,6年来他始终如一地待着叶小婉。
叶小婉突然仰起头来,她说,凌安,结婚的钱你能不能先借给我?他诧异地看着她,那结婚怎么办?
不用办婚礼,扯个证就好了。她说。
叶小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这样挂念徐朗,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真的不算长,14岁的夏天里,他们一起看过几次电影,去过一些地方,说过一些话,她倚靠过他的肩膀上。这些对于一段成熟的爱情来说,渺小得幼稚。
三)
还没有去找徐朗,他先来了。倚在叶小婉的办公室门口,绽放一个笑容,他说,我来填表的,听说你是眼膜劝捐者,如果我的眼睛别人能有用,那也算是件有意义的事。
叶小婉从抽屉里拿出表格给他填,心口被撕拉得厉害,她的手覆在他的手背上,她说,我会帮你的。
他的身体僵在了那里,他说,可不可以去你家看看?
叶小婉带徐朗回家了,房子是租来的,一套一。她一直没有答应住到凌安家去,说不清为什么。徐朗看到门口的男式拖鞋,看到茶几上的烟灰缸,还有沙发上的足球报,怎样的显示这里都有一个男人的身影。
他有些不安地说,若是不方便我还先走的好。叶小婉说,没关系的,他其实很少来。
她去厨房里倒水给他喝,他走到她卧室的门口朝里面看了一眼,她的脸就红了。卧室太乱了,床上还丢着才换下的内衣。她想走进去收拾一下,他正好退出来,两个人就挤到了狭小的门楣处,发丝和鼻息若即若离地碰撞在了一起。她轻轻地扬起头来,然后闭上了眼睛,他的唇就落了下来,温柔而细腻。
是在见到他的时候,她就知道了,他们的过往其实是蚌里的沙,经过岁月的冲刷后,结出的却是珍珠。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以后也不会,她是一个固执甚至是偏执的女子。
她在最自卑忧伤的季节里遇到了他,他给了她那个年纪所能给的所有的温暖,他让她不再为自己的疾病困扰,她甚至觉得因为那些白发所以他更加地疼爱她,他会去摘了皂角的叶子来给她洗头,会把芝麻砸得细润抚摩在她的头发上。
这些足够了,足够她用许多年的时间来挂念他。只是现在,他们的角色颠倒了过来,他成了那个自卑到绝望的人,而她愿意给他所有的温柔,这个年纪里所能给的。
他透析后,有很多的不适,恶心,呕吐,肾疼,头疼,还有随时都会晕倒的低血压。他的体质越来越弱,一点的凉风也能让他感冒。她整日守在他的病床前,在他嗷嗷呕吐的时候轻拍他的背,在他肾疼的时候握着他的手安慰,在他晕倒的时候撑住他不要跌下去。
她带他去散步,为他披上外套。她带他去她家,做清爽的小菜。她带他去看电影,在幽暗的影院里头靠到他的肩膀上。
她去跟凌安说分手,她说对不起,现在有人更需要她。他觉得她简直疯了,他们之间6年的感情竟然抵不过她初恋的3个月。
末了他说,我知道你是善良的女孩,我给你时间,我会等你的。
四)
所有人都认为叶小婉不可理喻,同情是一回事,爱情又是一回事,为了一个绝症的病人放弃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婚姻,脑袋里有豆渣吧。
叶小婉却更是尽心地照顾徐朗。她到处寻找合适的肾源,自己也去做了配对检查,但是并不合适,还有,凌安借了10万块给叶小婉,叶小婉四处凑钱她要在找到肾源前把手术的费用都凑齐了。
整个夏天就过去了,徐朗越来越虚弱,一个星期要做三次透析了。透析的钱全部由叶小婉来出,她不在乎,她只想要救徐朗,让他健康起来。
她比夏天的时候瘦了一些,徐朗在她的发际里找到了白头发。青春期过后,叶小婉就不再有白头发了,她的内分泌恢复了正常,她的头发变得又黑又密。可她总怀念她曾经是白发魔女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里,有徐朗在。
徐朗的病反反复复,每一次他醒来都看见叶小婉不离不弃地守着他。他的手指摩挲她的脸,他的眼里有细碎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叶小婉其实我不爱你了。
他说,我只是想要你救我。
他原本是没有希望的,他只想要安静地死掉,但是他遇到了叶小婉。他知道她对还有感情,所以就顺势接受了,他不愿意孤苦伶仃地死去,他想要有个人能照顾他,安慰他,陪伴他。他只是想要利用她的爱,让自己的离开不那么凄苦。
他没有想过,叶小婉会那样奋不顾身。她为了他放弃了太多,牺牲了太多,他渐渐地不再忍心,还有,他害怕他有一天不再醒来时,叶小婉会更加的伤心。
他爱上了她了,这一次是,是真的很爱,爱到了不愿意再让她付出。
他觉得他们不应该重逢的,不应该再相遇。他只是给过叶小婉一个初恋,但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只是小小的喜欢她,仅此而已。当家庭变故后,他连和她说再见的心情都没有,他对她,实在谈不上太多真心。
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他会在即将死去的时候爱上叶小婉,这很荒凉。
五)
徐朗是悄悄离开医院的。那一天,下好大的雨,他和他14岁时一样,没有给叶小婉任何的交代。
叶小婉躺在他的病床上,把被子盖住头,哭了许久。她想,她终于还是失去了他,不管是她的14岁还是24岁,他们的缘分好像只能这么少,也只能这么多。
隔些日子后,叶小婉亲眼目睹了一场换眼角膜手术。
手术后,那个眼盲的患者终于看见了。他睁开眼看到的第一眼,是一个女子,她盯住他的眼睛,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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