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服从和道德的自由自律和他律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最新章节-免费小说-全文免费阅读-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作品-小说大全-七猫免费小说-七猫中文网
第四章 服从和道德的自由(自律和他律)
书名: 共产党宣言 作者: 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 本章字数: 9217 更新时间: 2023-12-04 17:14:03
善是要求存在的。善对我们提出了实现底要求。而某一要求底充实,我们就叫作服从。
我们对于道德底要求,也像对于一切的要求一样,可以用了种种的方式来服从。一个行为之所以是善,既然不在行为本身,而在行为所以为根据的心情,服从之道德的价值自然也要看它所以为根柢的心情如何而定。怎样的服从是道德的呢?假使我们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能极其明了道德的心情底本质。而道德的立法者(Gesetzgeber)问题就不过是这个问题底另外一面。
当人向我来说你要如此这般地做的时候,我底最初经验是他在那里想欲什么。我对于这别人底意欲可以取种种的态度。一是单单把它当作别人底事实,看过完事,这种事实是与我自己底意欲各别存在的。如果道德的要求对于我们就是这一类的事实,那与我们可说毫无意义。反之,道德的要求也可以要我们起了一种无条件地担当的感情。中间有一种东西会得赶我们逼我们去充实它。这会赶我们逼我们的是什么呢?这就是问:道德的服从底根据是什么?
大概服从底根据可以把它分成了四个。第一个根据是——无根据。听见了一个命令,便以一种机械的必然,盲目地去服从它。像受催眠术者便是这样的。他底人格和在他人格里的一切别的动机都已弄昏了。只有催眠者在他心里唤起的目的观念得到了绝对的支配权。所以这个目的观念会得就在实行上显现出来。术者说举手,他就举了手。而盲目的信仰又会和这盲目的服从并行。因一切在他心里被唤起的观念都有绝对的支配权的缘故,就是给他毫无味道的液体,只要说是美酒,他也会得相信就是美酒。
还有一种虽然不像催眠术这样绝对的,却仍可以叫做盲目的服从盲目的信仰的例子。就是小孩子,小孩子服从底最原始的阶段。小孩子底人格虽不弄昏,但他人格底内容却还贫弱,他底心里却还没有多强的动机活动。所以容易受命令所唤起的目的观念给他的支配,去做一种机械的活动。就在成人,诸凡丑事底观念,异常轰动的危险吓人的行为,也会使他感着一种非常强烈的逼人力。他若缺乏抵抗它的独自的精神内容或巩固的动机,这些观念就得到了一种绝对的支配权,立刻显现作行为。如自杀病底传染,便是属于这类的。
我们对于上面所说的盲目的服从应当给它怎样的批判?被催眠者和小孩子是分明站在道德的批判之外的。一来被催眠者底人格并不露现在他底行为里头,所以我们不能叫他底人格负责。二来,小孩子底行为虽然是从小孩子底人格状态发出的,我们却也不能要求小孩子具有另外的人格。我们只能希望他底人格将来更丰富,更有丰富的内容而已。反之,我们对于成人和未被催眠的常态者,却就不是这样。我们就要要求他们有相当活泼而丰富的人格,要求精神的自己活动。假若他们也像小孩子和被催眠者那样缺乏独自的动机和独自的精神的自己活动——甚或用一种“催眠术”,使得别人在精神上道德上发昏,故意把他们底人格弄成麻木,萎缩,残废,终至把它毁灭了,那就该受道德的摈斥。不妨认它就是恶。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恶是否定,孱弱,萎缩,死灭。像上面所说的人格底压缩和毁灭,正是以恶底真髓为目标的。
许多事物都可以在这方面上发生作用。像生理上精神上不许深入地自由地健康地呼吸的恶空气,像妨害人类底生命力向着四面八方发展,让最良的生命力腐化下去的肉体上精神上的营养不良,像一切种种的软化,任情,胡想,一切种种的精神的麻醉——一切种种不健全的浪漫主义神秘主义象征主义上的流浪,游赏,和瞌睡,都是的。
试举一个卑近的例子来说,比如酒精妄用。就明明是有使人昏迷,使自己活动萎缩的作用的。我们看见过许多人,连生理都因此没落了。有的虽然不至如此,也已减削了他那精神和意志底紧张力,成了精神上道德上的劣等。
在这里人自然有权利发问:社会尤其是国家,到底有没有道德上的使命?若是有的,这里岂不是很可以做他应当做的事?或者——到底还是像有些人所思想的——人是有所谓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让他自己底精神的道德的人格低落下去的罢。只要对于社会底外面的存在没有什么妨害,就一切都可以听他——也许还是听他好些。像酒精妄用,岂但无害,甚至还是对于社会底外面的存在有益的。因为这样,人就容易盲目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无论生理上精神上都容易治服。很可以利用来做一个无思想无意志的工具。不过这样利用的观点,并不是道德的,是罪恶的。
但这罪恶还不外乎过于容忍。倘使故意用这种手段使别人底精神昏迷,那就无以名之,只有说它是恶魔的行为。那是故意把一切道德的价值底根据来毁灭了。原本是谁都不会意欲因自己而有那样人格底毁灭的。只是利己主义——人类底所有欲和权利欲,为达到自己底目的起见,未必不用这样的手段。道德上的昏迷和无智,为达到他们所谓高尚的目的起见,是任何有利于它的事都未必不做的。
例如强迫幼弱的儿童记诵他们所不理解的东西,遮断他们底质问,禁止他们底疑惑。使在成长路上的儿童毫无思虑地学习了他所命令的,到得成年也就毫无思虑地只知坚执他所受到的命令。无论这样学习的坚执的东西,是真实而且重要的,或者是并非真实而且重要的,自己底精神活动总已因此失其健全的作用。以后闪避自发的认识,和消沉认识的欲求的癖性,就由所有压抑理解,不答质问,不解疑惑造成了。
这是个重大的道德上的损失。小孩子底质问和知识欲,就使是怎么样的麻烦人,还是在道德上有价值的。道德上真正有价值的,并非不经自己底精神劳苦而得据为己有的知识,是发问,是探查,是研究,是对于真理的热烈的冲动,是“真理感”。单只把一种东西给儿童,教儿童无思无虑地习得所给的,便是从儿童巧夺了这道德上极可宝贵的东西。
固然课业上的材料是须受动地学习的。但是健全的教育术必须使得这种学习不全然是受动,使得受动之中渐渐发生了学习底努力和独立的识解。而且能够把他习得的立刻去应用。教育若不如此,必致成为受教者终生之累。我们看见了多少人都把自然底奇异,人工底精致——以及人生底奇妙,丝毫不知发问地放过去了。这些人不都是受了以无思虑的受纳为主的教育术底害的吗?
他们岂必以这样的教育为他们底目的?岂必因某种道德上的目的竟使自己底思维腐败残废?无奈事实多是如此。而道德却是从来没有以真理感底缺乏和发问底禁止和疑问底拒绝为条件的。
现在就是中等以上的教育所注重的语言教授也时常引人思想和人格沉入昏迷。人为什么要注重语言教授呢?若说人必须学过说方才会得想,那是颠倒实际事态的。想是首先要——观察,锐敏地把握事实,准确地保持事实底特色。然后把它比较,发见它底本质,探究它底关系和法则。终至由一事确实地推出了别一事。而说——则不过把认识明白思维清楚的来着上适应的语言。若使缺乏明白清楚的思想而说话,则所说就是造作的,玩笑的,不过是搬嘴弄舌的。而搬嘴弄舌就是使思想——同时使一切明了而确实的评价——昏迷的最妙的手段。
警句空话能给我们做些什么呀?不过使人沉醉而已。许多理想主义者,都不过是对于美妙语言的热情而已,人如认真一探所说究系何事,显示什么事实,问他高尚的价值在哪里,便什么也不见了。而一面却有许多的酷评,单以所谓会有不良影响的缘故,加在从未探究过它底真意义的语言之上。若使被教育者最容易受印象的年龄,多半化在语言底练习,毫无疑义地就把永久的基础奠在这样的盲目上面了。语言确是可以表现思想的,然而语言却也可以隐蔽了思想底缺点。语言底构成固然可以表示思想底构成,但想从语言底构成测知思想底构成,不过是从衣服底形体和襞纟间测知人体和运动一类的事情。单单明了语言底组织心想彻底明了思想底组织,正同单单研究衣服心想精通解剖学的知识一样的是妄想。
无论如何,可以做教育底主目的的,并不是语言本身,是思想。是以事实做基础——又能对于事实做审美的伦理的评价的思想。那在中等教育初期的儿童实际正是饥求自己喜好的事实——自己周围的世界和历史的。这正是自然示人的正路。但人却不由这正路,竟以语言底形式教授锁梏那年轻的精神。
而作为精神的道德的麻醉底手段还有更其痛切的实例。像那并非由于什么道德的心情,只因迟钝无思虑而奉行的许多的惯习,外面的行为,仪式都是的。这种“外面的事业”就使本身是善的,一到人觉得做了这样的事业便已尽了自己底义务的时候,它便不止是人格一般底昏迷,还就是良心底昏迷。既已忘失道德意识要求善良的心情,就使本身是善良的事业,也都可以成为恶的。单单要求以及赞赏外面的活动的,就是为害道义的。
至于用外相庄严,灯火底辉煌,香烟底缭绕,刺激或催眠的音乐等等,以人工来制造气分,陶醉官能,外相虽然和前述的并不一样,实际还是一样的昏迷手段。无非先将煽动空想之焰的画景卷舒在官能之前,描绘在精神眼之前,而以系统构成的精神上或宗教上的行法完成其效果。
以此终至唤起了跟催眠术全然同样——而其效果恐怕还是更其持久更其深刻——的精神状态。人都无抵抗地给某种印象所引动。成了别人底盲目的器械。做着盲目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底承当者。多少宗教的热狂和它底传染,都是从这里来的。
就这例子,也不是一定要说用这类手段引起的事项就都不是“善”的。不过它不是从人底真的心情产生,以它本身论,是道德上没有价值的。再从道德上的根据和道德的结果看来,也是应当摈斥的。人格,和它明透的意欲,和它自由的考量和决断,以及探究的真理感,都由此受戮;这人格底受戮,实是应得悲叹,甚至应得最高的道德的厌恶的。
还有所谓训练(Disziplin)。若使训练是指使人明确意识道德上的目的,确实把握正当的手段说的,——换句话说,是指道德的品性底训练说的,训练自然是个美妙的话头,也是一件正大的事情。即使训练是指专把外面的行为来器械化说的,也还可说训练还有一点节减精神力消费,增加事效分量的用处。倘使不是这样,所谓训练竟是将向往道德目的的意欲来器械化,要求一个人对着别个人作盲目的服从的,则这样的训练实是道德上的杀人,也是道德上的自杀。人未必不会在道德上犯过。他也未必不会将那违反我们底名誉和良心的事来指令我们。所以誓为盲目无条件的服从未必不就是誓为忘名誉无良心的行为。设使这样,——服从的固然是做的无名誉无良心的勾当,就是命令人这样服从的,也一样不能不说是无名誉无良心的勾当。纵使命令底内容本身异常佳善,但因它牺牲了道德的人格,总还是邪恶的。就使所谓国家底伟大和权力非建立在这训练底基础上不得安固的说法是真理,也只有任它没落。这也是在于道德上的错误全然由于道德上的昏迷的一点。
又凡以为盲目的服从所做的事,服从者可以不负责任,责任可以由命令者担负的,也是这一种的昏迷。命令者底责任固然比之服从者重,但所谓命令若非物理的强迫,服从者总难借这因头来推诿自己底责任。道德上的责任,并非好像担子,可以从这一只肩头移给那一只肩头的。若想把对于自己底意识的行为的责任“转移”给别人,就这想转移的一念就已犯了罪,违了良心。若是誓约以为服从者底责任可以转移给他,那他所犯的罪就是双重的了。
自然我们也不是对于任何情境都是否定盲目的服从底必需的。原是盲目的,自然也须盲目的遵从别人底引导去达到人己底幸福。但是我们却要否认拿盲目的增进保存招致来做一切盲目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底条件。一切的教育政治都不可不以治好这样的盲目使人底眼睛里有所见为目的。即使精神上道德上原来盲目的不能不受盲目的引导,也要以导引得看得见——用他自己底眼睛看得见为目标。因为人要看得见总是要用自己底眼睛的。
假使有人想将盲目的服从来做一般道德原理,则于上述非难之外还会发生新的矛盾。盲目的服从必须预想一个命令者。假定这个命令者对于在他上面的命令者还是盲目的服从,这样的层递上去,到了什么一处,到底还是要有眼睛看得见的。而在这时,人便被分成了两种,道德也成了双重。服从者底道德是盲从,立法者底道德是自由——任意的自由或是道德的自由。一个道德原理如何可以同时要求这样两个全然互相矛盾的东西?同时要求这两个,必就破坏了善恶底对立。所以绝对的服从底原理就是道德原理底破坏,就是道德上的无政府主义。这事实际也是历史的教训。专制主义原常与道德意识底破坏半斤八两的意义相等的。
然而盲目的服从道德原理底不能成立却还有格外简单的理由。这就是盲目的服从一定要在人底精神上意志上盲目的时候方才可能;而人除了最深的催眠状态之外,却决不是十分盲目的。无论什么人总多少有他自己底欲求,和冲动,和评价,和倾向性,——一句话,总多少有他自己底动机。当一个命令从外来的时候,命令底内容必然要和这等动机发生交涉。而那命令就因自己内心的动机对于那要求所取态度底如何,或者因此就被采纳,或者因此就遭拒绝。因此命令并非可以无条件地器械地执行。
自己底动机和外来的要求底关系,有两个可能的境地。第一是命令本身能够在自己心里发生反响的境地。这时自己是因命令合乎自己底欲求,循从天性而行其所命令。这时自己便是自己底真正的立法者。是自己“服从”自己的,也可以说,不是服从,是自由行为的。命令不过做了一个自己发动的机缘。
第二是那命令有与道德的内容不同的东西附着上面,而这附着的东西正与自己心中的冲动欲求相合的境地。这时自己服从命令就不是为着命令底道德的内容,不过借那命令来做实现别种目的的手段。但因这时也还有种东西合乎自己底某种欲求,也还可以说是自己服从自己的。因此也还可以说是自己是自己底立法者。不过因为他底欲求,并不是命令本身底道德的内容,所以他底依从欲求也还不能说是自己做了自己底道德的立法者。因那道德的命令并不是自己的,是和自己不同的。而这和自己不同的却有作用及到自己。我们若把自己做了自己底立法者而意欲而行动的时候,名叫遵从道德的自律底原理,则这纯然遵从外来和我自己对立的命令而意欲而行动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叫做遵从道德的他律底原理。道德的内容,只有在前一境地是我自己底目的;在后一境地,不过作为达到某种目的底手段,跟自己有点交涉而已。
对这二而一的对立,或者有人会说——都是由于某种命令对于自己有了绝对的权威,自己就以盲目地服从它为有道德上的价值,所以自己即便对于它盲目的服从的。但是这话就有一种特异的自欺。就使所说是真,也还有设问的余地——为什么某一定的命令对于某人会有绝对的威权?循着怎样的路径可使某人以为对于这个命令的盲目的服从是有道德上的价值?这里所说的命令,不是任意的命令,是某一特定的命令。这里所说的盲目的服从,也不是对于任意的命令的服从,是对于某一特定的命令的服从。这样一个特定的命令,其所以特别会有绝对威权的特殊点是什么呢?其所以会使我不对于别的只对于这个命令特别感到盲从的义务的,是什么特异性呢?
对于问题可能的解答不外乎上面说的两个。不是这特定的命令底内容唤起了自己想要实现它的冲动,便是附着这命令的某种东西引起了自己这样的冲动。两者之中必居其一。
到得人以他律而服从,借这服从求达利己的目的,那我们就走到了服从底第二段。自己不过为了求赏避罚,来实行道德上的命令。自己底目的全在某种福利因此可以据为己有。至于道德的行为,不过是实现这个目的的一种偶然的手段。
这样利己的服从的素质是人人具有的。因为人人都有利己的动机。一看好像是单纯的盲从,及至详察起来还是依凭利己的动机的也并不少。所谓你当绝对服从的要求,差不多都是言外含着倘不如此便将剥夺你所希求的福利科加你所惧怕的责罚的意思。许多的人都是为这赏罚服从命令,就使利己的动机还是他所未曾明白意识的。就中尤算对于权力者的“盲目的”服从是由希望承宠和因此得势而生。要求“盲目的”服从的专制主义是利己主义之父,也是最买卖式的利己主义之父。
利己的服从因为见到自己底利益的缘故原不是盲目的。但是因为见不到自己利害以外的缘故,在道德上还是盲目的。他很聪明伶俐,但是在道德上划着界限。界限是一切利己主义底本性。他底恶并不在见到自己底利益,乃在见不到自己利益以外的货色。即在不是以善做目的,只是以善做利己目的的方便。
设使有人只依利己的动机行事,或被利己的动机占了主位,那就少不得要有赏罚底预约。小儿就是一例。但虽如此,也要不是以由此而生的利已的服从做目标,只是用它做道德的教育底手段。导成为着善而行善。因了勉强着行,经验到善底价值,而自然乐于为善。设使不能达到这个目的,赏罚也便纯然只有外面驯致的作用,在道德上没有价值。
若是竟以这样利己的服从当主义,那不但是道德上无价值,还是道德上应当摈斥的。那就是以道德的盲从当主义的东西,把善恶底差别破坏了,换成了个人利害底差别。道德的心情归破坏,道德的人格遭屠杀。既然只知为了利害赏罚而行善,则若逢到行恶之时受赏,不行恶之时加罚的时候,将必毫无踌躇地去行恶。而世间竟有各色各样的道德系统,想把道德建立在利己的服从之上。发令服从的立法者,或者叫做国家,或者叫做舆论,或者叫做教会,或者叫做神佛,其名称虽然不一样,但使服从命令的根据只在自己底利害,所谓德者,总不过是利己主义的伶俐,所谓“道德的”行为,也不过是伶俐的攒钱。换句话说,不过是伶俐的买卖。就为来生的赏罚而遵奉神命,也属这例。这样的人能够舍近图远,他那伶俐原也别致。但其舍近,无非为了得着高利厚息。想藉不完全的暂时的功业得到永久完全的酬报。正同世间耐着一时辛苦想日后大大享福一样是伶俐底昂进。
此外还有专门不专门的许多道德学者,用了各色各样的言语鼓吹利己主义的伶俐。例如说外面的服从法律的,是谓良民,严正地服从教会命令的,是谓敬神者。而这等良民和敬神者,恐怕就因这种服从应当受道德上最高的非难。法律和教会底命令都是人设立的。人不见得永无错误。若使熟虑底结果发见了它们底错误,则在那时拒绝服从正是我们底义务。即使后来明白原来错在自己,那错也是因求道德上的正义而错,比之为求利己而服从,在道德上到底还高一位。这在所命令的是道德的内容的时候,也是一样。前者是依着自己最良的知慧和良心而行为,后者底行为,是并不依良心的。前者底行为不过道德上价值不高罢了,后者底行为,则是道德上无价值,或是应当摈斥的。
又有以为服从社会底要求,服从集合意志为道德。所谓社会,所谓集合意志是什么呢?所谓社会是说全人类的社会吗?所谓集合意志是说人类社会所意欲的东西底总计吗?若使如此,人类要把什么事当作道德的时候就不可不由多数决。而由多数决的时候,势必会生出不可思议的种种不同的结果。
人或者可以实际的,只以自己所知的社会当社会。其最接近的是自己所属范围的社会。因此就把以社会的要求为原理的道德变成了以自己所属阶级底要求为原理的道德,而发生了阶级道德。
我们为什么服从我们阶级底要求呢?为什么服从阶级所定的名誉观念呢?这可能的种种理由在第一章里已经说过,就是:其一,因为我们都是依照着支配自己周围的见地学得观察事物——因而间接又是评价事物的能耐。假设这见地是一面的,我们底价值判断就也不得不是一面的。则以如此这般顺应阶级底要求也便难以称名誉。然而这还是在以自己底道德判断从属别人底道德判断之中最有名誉的理由。此外我们还有种种不名誉的理由。如某人因要保持物质的存在和物质的安逸或买得同辈底尊敬,屈从其阶级的道德观。这样所致的物质的福利或别人底尊敬也许可以是很有价值的。但我们不能为了这等福利,就不想其他应当想的问题。比如说:我自己怎样判断阶级所宣言以为有名誉的行为呢?若让自己完全自由地从四面八方来观察这行为的时候,这行为该受我怎样的判断呢?这行为是与我底自敬并我自己底名誉感调和的吗?若使不调和,我还可以服从阶级底要求出卖我自己底名誉吗?自己底名誉是到头彻脚是自己底名誉。是自己底直,自己底诚。别人可以证认它,不能赠与它。就是自己所属阶级底名誉,也非自己所有,不成其为自己底名誉。固然阶级也于正直地诚实地实行其道德的使命之处有阶级所特有的名誉。阶级底各员各随其参加实行那使命的程度各自享有它。但是测验那使命底高下和那实行底价值的,不能不是个唯一的道德价值标准。名誉底标准既然只有一个,所以用了特殊的标准提出特殊的名誉底要求的就是不道德的,也就是不名誉的。
我们又为什么要服从神佛底命令呢?驱使我们执行那命令的到底是神底本质中什么点呢?
这里有两个可能性。或者以为神是全能的。神把我们捏在手掌心里,有赏罚我们,使得我们浮沉的大力。以此我们必得服从神。这服从是利己的。
但也可以以为神为圣(Der?Heilige),所以必得服从神。而神底显圣就在神底命令。但某一命令底神圣怎么教我们认识的呢?很显然的,必要我们里面有了测验的标准。而这标准又不外乎是根生在我们里面的道德的意识。除非绝对地跟在我们里面的道德的要求相应的,我们才得以为是神圣。
或者说,神圣性是教会会教我们的。但这神圣性怎么可以驱使我们服从?还不是一样地也要我们里面有被神圣性所领率的冲动,使我们服从圣的神。如此则我们底服从神,到底还就是服从自己。再度做了自己底立法者。所以对于神的服从也不外乎利己的而是不道德的,或者道德的而是自己立法的两种。自己立法就不是他律的,是自律的。
这里还有一种恐怕拒绝服从会触怒命令者就此服从的情事。这时如果恐怕触怒的根据是在乎想维持命令者底恩宠,那服从就依旧是一种利己的服从。但在这时,也可以与命令者底所施给的好意和恩惠不相关,只为敬而且爱那人底本质的缘故,而不愿意触怒他。这样的爱敬,自有道德的价值。因抱这样的心,我们可以超脱了利己主义底跼蹐和狭小。在这时候,我们不但比起绝对的盲目来要算眼明的,就是比起利己主义的盲目来也要算是眼明的。
但是我们还可以说这类服从是盲目的。因为如果不论什么境地都想使我们所敬爱的人格高兴,不论什么境地都不愿意拂他底意,则那人格要求我们恶事的时候我们也将服从他。这样,以出于敬爱的服从为原理的道德也是会把善恶底对立破毁的。
其中只有因为他有道德的性质的缘故爱敬他底人格,而其可以爱敬之点又正显现在当前对自己提出的要求之中,因而服从他底命令,这样一个境地可以说是道德的。这第四种的服从已经预想自己底道德的意识。非得有承认他底命令是道德的承认声在心里,便不能道德地敬爱他露现在命令里的人格。所以这时实际并非服从那人,是服从自己底道德意识的。所以这时的服从也是自律的服从。
这样看来,一切的道德都和自由同义(和自己里面的法则自由一致)。若把服从当作受别人意志规定的意思,那就一切的服从在根本上在心情上都不过是一种不自由的奴隶根性,都是不道德的。当作一种行为的服从,固然可以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为道德上所必需,但那终极目的总不能不是道德的自由。若把服从来当作一种道德原理,无论如何,总是不道德的。
人都有自由的憧憬。而人也颇有自己妄想以为是自由,而其实是器械,是奴隶,屈从别人底意志,被拘禁在精神上道德上的狭窄里,为赏罚,为运命和人底恩不恩,为尊敬,承认,惯习和传统所捆缚。也颇有靠着对于别人的盲目的偏爱,而骗取其人格底自由。伦理对于这一切的人必都要要求道德的自由,——自由的道德的自己规定。能够发见了这道德的自由,便是发见了自己,又就是发见了神。神就是将自己最完全地显现在有道德的自由的人格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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